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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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以无线方式发射信息的系统,所述系统包含: 发射器,其位于多个消费型产品中的一个消费型产品上,其中所述一个消费型产品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关于所述多个消费型产品的信息,所述存储器具有存储所述信息的多个存储器部分,其中所述多个存储器部分可由不同实体写入,且其中所述信息包括关于所述消费型产品的品牌信息,所述发射器适于:将所述信息的至少一个未经请求部分以无线方式广播到与所述一个消费型产品分离的接收器; 从所述接收器接收对进一步信息的询问;及 响应于所述询问而发射所述信息的所请求部分。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接收器为: 蜂窝式电话、智能电话、手持型个人通信系统单元、个人数据助理、便携型音乐播放器、便携型游戏装置、销售点装置、房间监视器、膝上型计算机、移动因特网装置、个人计算机、服务器、仪表、基站或安全检查站。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信息包含: 所述产品的制造商的名称、所述产品的品牌拥有者的名称、所述一个产品的销售商的名称、所述一个产品的拥有者的名称、所述一个产品的用户的名称、与所述产品有关的网站地址、关于所述一个产品的用途的信息、所述一个产品的状态、所述一个产品的使用时间、所述一个产品的使用寿命、所述一个产品的使用地点、所述一个产品的性能度量、所述一个产品的环境度量或以上信息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射器在一段时间内广播所述信息的所述至少一个未经请求部分。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信息包含多个部分,且其中所述发射器在一段时间内发射信息的第一部分,且所述发射器在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器的询问之后发射信息的第二部分。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信息包含多个部分,且其中所述发射器在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器的第一询问之后发射所述信息的第一所请求部分,且所述发射器在接收到来自所述接收器的第二询问之后发射所述信息的第二所请求部分。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存储在所述多个存储器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存储器部分内的所述信息是由多个实体中的一个实体拥有,且存储于其中的所述信息由以下各者组成:所述产品的品牌拥有者、所述一个产品的销售商及所述一个产品的用户; 其中由一个实体拥有的所述部分无法被另一实体改变。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信息包含多个部分,且所述发射器操作以基于所述接收器的身份将所述部分发送到所述接收器。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中使用所述接收器的用户相对于所述发射器的用户的熟悉程度来确定将所述信息的哪些部分提供到所述接收器。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射器的用户控制所述发射器的操作。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使用所述信息来确定所述产品的真实性。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射器包含电力连接件、电力储存装置及发电装置中的至少一者。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电力储存装置为电池或电容器。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电装置为: 太阳能板、红外线太阳能板、热电偶、动能产生器、压电装置、太阳能装置、热电偶装置、动能装置、环境RF装置、导向RF装置、压电装置、化学装置或以上各项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一种用于以无线方式发射信息的系统,所述系统包含: 发射器,其位于消费型产品上,其中所述消费型产品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关于所述消费型产品的信息,所述存储器具有存储所述信息的多个存储器部分,其中所述多个存储器部分可由不同实体写入,且所述信息包括关于所述消费型产品的品牌信息,所述发射器适于以无线方式发送所述信息,所述信息包含多个部分,所述发射器在一段时间内将所述信息的第一未经请求部分广播到接收器,直到从所述接收器接收到对进一步信息的询问为止,所述发射器适于在接收到所述询问之后发射所述信息的第二所请求部分。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信息包含: 所述产品的制造商的名称、所述产品的品牌拥有者的名称、所述产品的销售商的名称、所述产品的拥有者的名称、所述产品的用户的名称、与所述产品有关的网站地址、关于所述产品的用途的信息、所述产品的状态、所述产品的使用时间、所述产品的使用寿命、所述产品的使用地点、所述产品的性能度量、所述产品的环境度量或以上信息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中使用所述信息来确定所述产品的真实性。
一种用于以无线方式发射信息的系统,所述系统包含: 接收器,其与消费型产品分离,且选择性地以无线方式接收来自发射器的信息,所述发射器位于所述消费型产品上,所述消费型产品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关于所述消费型产品的品牌信息,所述存储器具有存储所述信息的多个存储器部分,其中所述多个存储器部分可由不同实体写入,且所述信息包括多个部分,所述信息的第一未经请求部分是根据一段时间内对所述信息的所述第一未经请求部分的无线广播而被接收,且所请求信息的第二部分是在来自所述接收器的对进一步信息的询问之后被接收。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接收器为: 蜂窝式电话、智能电话、手持型个人通信系统单元、个人数据助理、便携型音乐播放器、便携型游戏装置、销售点装置、房间监视器、膝上型计算机、移动因特网装置、个人计算机、服务器、仪表、基站或安全检查站。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信息包含: 所述产品的制造商的名称、所述产品的品牌拥有者的名称、所述产品的销售商的名称、所述产品的拥有者的名称、所述产品的用户的名称、与所述产品有关的网站地址、关于所述产品的用途的信息、所述产品的状态、所述产品的使用时间、所述产品的使用寿命、所述产品的使用地点、所述产品的性能度量、所述产品的环境度量或以上信息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使用所述信息来确定所述产品的真实性。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接收器在接收到所述所请求信息的所述第二部分之后与与所述接收器分离的实体连接,且将对所述所请求信息的所述第二部分的确认提供到所述实体。
一种用于以无线方式发射信息的方法,其包含: 将关于消费型产品的品牌信息存储于数字存储器中,其中所述存储器位于所述消费型产品中,所述存储器具有存储所述信息的多个存储器部分,其中所述多个存储器部分可由不同实体写入; 由从无线发射器发射的信号将来自所述消费型产品的未经请求的品牌信息广播到接收器,直到从所述接收器接收到对进一步信息的请求为止; 由第一无线接收器接收对所述消费型产品处的进一步信息的所述请求;及由从所述无线发射器发射的信号在接收到所述请求之后发射来自所述消费型产品的所请求的进一步信息。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含: 由与所述消费型产品分离的第二无线接收器接收所请求的进一步信息; 由所述第二无线接收器使用所请求的进一步信息接入网站,所述网站具有与所述消费型产品有关的其它信息。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无线接收器为: 蜂窝式电话、智能电话、手持型个人通信系统单元、个人数据助理、便携型音乐播放器、便携型游戏装置、销售点装置、房间监视器、膝上型计算机、移动因特网装置、个人计算机、服务器、仪表、基站或安全检查站。
一种用于以无线方式发射信息的系统,所述系统包含: 用于将信息以无线方式发射到接收器的装置,所述接收器与所述用于发射的装置分离,所述用于发射的装置位于多个消费型产品中的一个消费型产品上,所述用于发射的装置适于:将信息的至少一个未经请求部分以无线方式广播到所述接收器; 从所述接收器接收对进一步信息的询问;及 响应于所述询问而发射所述信息的所请求部分;及 用于将关于所述多个消费型产品的信息存储在多个存储器部分中的装置,其中所述信息包括关于所述消费型产品的品牌信息,且其中所述多个存储器部分可由不同实体写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