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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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面罩的衬垫构件(10),所述面罩被构造成佩戴于用户的面部上;所述衬垫构件包括:衬垫部(12);所述衬垫部具有密封部(13)和从所述密封部延伸的主体部(14);所述密封部被构造成接合所述用户的面部;以及至少一个网格构件(22、42、52、62、72);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嵌置在所述密封部和所述主体部中的至少一个中;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由织物材料制成;且所述衬垫部由弹性体材料制成。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衬垫构件,其中,所述密封部和所述主体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延伸穿过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且所述密封部和所述主体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机械结合至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衬垫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具有多个通孔(25、45、55、65、75);且所述密封部和所述主体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延伸穿过所述多个通孔中的每一个。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衬垫构件,其中,所述多个通孔是从包括以下项的群组中选择的:具有大于0.003毫米的直径(44)的圆形通孔;具有大于0.003毫米的高度(54)的细长槽;具有大于0.003毫米的边长(64)的方形通孔;以及具有大于0.003毫米的高度(74)的六边形通孔。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衬垫构件,其中,所述衬垫部具有第一弹性模量;且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弹性模量的第二弹性模量。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衬垫构件,其中,所述密封部和所述主体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包括第一嵌置部(15);所述至少一个网格构件包括嵌置在所述第一嵌置部中的第一网格构件(22);且所述第一网格构件被成形为与所述第一嵌置部基本相同。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衬垫构件,其中,所述面罩是患者界面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