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647在具有分布式远程无线头端的无线网络中基于移动性和CSI反馈选择用于参考信号的天线端口

专利公开号:CN103385032B

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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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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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 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确定是基于所述UE到所述BS和所述RRH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接近程度来做出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从所述UE发射的探测参考信号(SRS)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确定是至少部分地基于在不同RRH处接收的CSI反馈或SRS的质量来做出的。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UE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确定是基于从所述发射的RS中接收的测量来做出的。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SI反馈包括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反馈。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S至少是特定于小区的RS(CRS)或CSI-RS。

9

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用于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的逻辑单元; 用于基于所述CSI反馈来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的逻辑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以及用于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逻辑单元。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逻辑单元是基于所述UE到所述BS和所述RRH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接近程度来进行的。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从所述UE发射的探测参考信号(SRS)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逻辑单元是至少部分地基于在不同RRH处接收的CSI反馈或SRS的质量来进行的。

13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所述UE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14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逻辑单元是基于从所述发射的RS中接收的测量来进行的。

15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CSI反馈包括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反馈。

16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RS至少是特定于小区的RS(CRS)或CSI-RS。

17

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用于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的模块; 用于基于所述CSI反馈来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的模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以及用于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模块。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模块是基于所述UE到所述BS和所述RRH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接近程度来进行的。

19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从所述UE发射的探测参考信号(SRS)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模块是至少部分地基于在不同RRH处接收的CSI反馈或SRS的质量来进行的。

21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所述UE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22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模块是基于从所述发射的RS中接收的测量来进行的。

23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CSI反馈包括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反馈。

24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RS至少是特定于小区的RS(CRS)或CSI-RS。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 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这是一份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五篇对比文件的无效稳定性评估及技术特征拆解报告。为了满足后续在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或法院等正式行政诉讼阶段的客观证据审查标准,本次特征比对严格依据“三步法”逻辑,深挖各对比文件(尤其是3GPP相关技术背景的文献)的客观公开内容,确保特征映射(Mapping)的精准性。

一、 紧密结合说明书的权利要求解释

在进行创造性拆解前,必须对权利要求1中的关键术语进行合理的边界界定:

  1. “逻辑小区(Logical Cell)”:依据目标专利说明书 [0063] 段,“可以使用与宏节点802相同的小区标识符(ID)...宏节点802和RRH可以实质上作为由宏节点802控制的一个小区来进行操作”。这在3GPP LTE/5G NR规范中,典型对应的是CoMP Scenario 4(共享小区ID异构网络部署),即宏基站与RRH对UE而言表现为单一逻辑小区。

  2. “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结合说明书 [0077]-[0082] 段,此处的RS特指用于信道状态信息测量的 CSI-RS。因为CRS在逻辑小区内通常会冲突或重叠,而CSI-RS可以特定于UE或特定于RRH进行灵活配置。

  3. “基于UE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依据说明书 [0084]-[0085] 段,这主要指网络侧基于UE上报的SRS(探测参考信号)或GPS坐标判断其位置变化,进而通过高层信令(如RRC重配置)动态更新分配给该UE的CSI-RS天线端口。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与出处映射

为了清晰展现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的公开情况,以下为详细的特征比对拆解表(D2为D1的同族日文专利,实质公开内容一致,下表以D1为主进行比对分析;D3与D5作为辅助参考):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D1 (US20100069122A1) D4 (CN101873282A) D5 (US20100290413A1) 公开情况定性
特征A: 涉及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从UE接收CSI反馈

实质公开。


出处:[0003] (CU作为基站连接多个RAU/RRH);[0062]-[0063] (移动站测量导频接收功率,发送候选基站功率报告,即CSI/CQI反馈的前身);[0078] (反馈CQI和PMI)。

实质公开。


出处:[0060] (CoMP UE,协同小区集合可视为逻辑小区概念);[0068] (UE测量信道信息CSI并上报)。

实质公开。


出处:[0065]-[0068] (BBU 100连接多个RRH 101-105,同组传输相同控制信息形成逻辑小区);[0095] (测量SRS以获取信道反馈)。

实质公开
特征B: 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

实质公开。


出处:[0066] (基站基于功率报告选择N个最大功率的RAU天线并分配天线索引);[0107]-[0108] (在未分配给通信数据的资源位置发送导频/RS)。

实质公开。


出处:[0067] (网络侧根据信道信息在天线端口中确定N个信道质量好的天线端口)。

未明确公开。 重点在于基于流量和干扰对RRH进行分组,未深入特定UE的RS端口动态选择。 实质公开
特征C: 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

部分公开。


出处:D1明确了从多个RAU(RRH)中选择([0066]),但未明确指明同时包含CU(BS)自身的物理天线端口进行混合选择。

未明确公开。 D4描述的是从协同小区集合中选择,未明确区分宏基站与RRH的层级混合架构。 部分公开。 描述了BBU处理信号,但射频主要集中在RRH上。 部分公开
特征D: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毫无异议公开。


出处:[0066] 指出该选择处理是在“典型切换等事件发生的间隔基础上(on the basis of 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 and the like)”进行的。切换(Handover)即代表UE的移动性/位置变化。

实质公开。


出处:[0069] 指出“N个天线端口也可以按照一定周期或经事件触发进行更新”。事件触发通常包含移动性测量报告。

实质公开。


出处:[0119] (基站基于统计的流量和干扰相关性定期更新分组/天线选择)。

毫无异议公开

三、 CPA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分析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评估,在撰写无效宣告请求时,D1 (US20100069122A1) 是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PA) 的文献。

  • 技术领域与架构高度一致:D1旨在解决分布式天线系统(DAS,即BS+RRH架构)中,天线节点过多导致的控制信令开销大和导频干扰问题。这与目标专利在LTE-A环境下引入多个RRH导致的CSI-RS导频配置问题处于完全相同的技术场景。

  • 核心解决逻辑一致:D1同样采用了“终端测量导频反馈状态(候选基站功率报告) -> 网络侧决定选择哪几个天线节点(分配天线Index) -> 基于移动性(Handover事件)动态更新选择”的闭环逻辑。这已经构成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骨架。


四、 未被CPA公开的特征及“结合启示”

以D1为CPA,权利要求1未被完全公开的技术特征主要集中在特征C的限定,以及特征B中对“RS”的具体语境:

  1. 未公开特征:D1主要描述了从多个RAU(即RRH)中选择天线,而权利要求1限定了“从BS的天线端口和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此外,D1的“导频(Pilot)”概念较宽泛,而目标专利特定于LTE系统中的RS。

  2. 其他对比文件的公开情况与结合启示:

    • D3 (US20100075706A1) 是一篇明确针对LTE-A中参考信号(Reference Signal, RS)设计的文献。D3的 [0072]-[0074] 段落详细探讨了在LTE-A中如何将多个物理传输天线(无论是基站本地还是分布式)映射为逻辑“天线端口(Antenna Ports)”,并传输RS用于信道估计。

    • 将D1作为CPA,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或D3:在现代异构网络(HetNet)部署中,宏基站(BS)本身带有天线,并下挂多个RRH提供补盲和容量提升,这是一种极其常规的网络拓扑(同构或异构组网)。基于UE反馈,从覆盖该UE的所有可用物理节点(不论是BS本地射频还是远端RRH射频)中择优选择天线端口进行RS配置和数据传输,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用“CPA + 结合启示”极易想到的常规技术演进。


五、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针对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特征D(基于位置变化或移动性更新天线端口选择) 以及 特征C(从BS和RRH中选择) 是抗辩空间最小、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 薄弱原因:在移动通信系统(特别是遵循3GPP规范的系统)中,“移动性管理(Mobility Management)”是底层核心机制。无论是早期的基站切换(Handover),还是LTE-A中的动态点选择(DPS)或CSI-RS资源重配置,网络根据UE上报的位置/信道变化(如测量报告Measurement Report触发)来动态更新资源分配,是毫无争议的行业公知常识。目标专利试图将“基于移动性更新CSI-RS端口”作为一项具有突出发明点的技术方案,但在面临D1原文 [0066] 段直接点明基于Handover频率进行天线更新的客观证据时,该特征完全缺乏非显而易见性,极易被现有技术破坏其创造性。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这份权利要求的核心在于分布式天线网络(BS+RRH)中参考信号(RS)端口的动态管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3385032B)的记载,该发明的实质是:在包含基站(BS)和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内,UE在移动时会经历不同的路径损耗。为了避免频繁的越区切换(Handover)并提高系统效率,网络不采用全小区广播的传统方式,而是利用UE反馈的信道状态信息(CSI),结合UE的移动性或位置变化,动态地在BS和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并更新用于发射特定于UE的参考信号(如CSI-RS)的端口。

以下是基于提供的对比文件进行的详细侵权与无效分析。

一、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在提供的对比文件中,**D4(CN101784119A)和D9(US20110034175A1)**与本专利的技术架构及解决思路最为契合。以下为详细的特征比对: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D4 (CN101784119A) 的公开情况 D9 (US20110034175A1) 的公开情况
特征A: 所述方法包括: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

实质公开。


说明书明确记载:“用户终端将其到各分布式天线端口DAP的链路在各子带上的信道状态信息反馈至基站”。

明确公开。


说明书 [0081] 段记载:“feedback information including DL channel conditions (e.g. channel quality indicators, channel state information, precoding matrix indicators, etc.)”。

特征B: 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

部分/实质公开。


说明书记载:“基站为每个子带选择信道增益达到预设值的DAP”。(注:D4公开了基于CSI选择端口,但主要针对数据子带传输,未明确界定是为“发射参考信号RS”选择端口)。

实质公开。


说明书 [0062] 段提及不同节点发送的CSI-RS可以使用不同位置/序列;[0068]-[0069] 段记载基于UE的测量报告(信号强度等),服务节点可以确定并分配适当的CoMP集(即选择发射端口)。

特征C: 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

明确公开。


说明书记载:“每个宏小区中至少包含一个作为中央控制单元的基站BS...一个或多个DAP(注:DAP即分布式天线端口,与RRH等效)”。

明确公开。


说明书 [0008] 段记载:“CoMP may be implemented using a combination of base stations such as eNBs, remote radio heads and/or relay nodes (RN)”。

特征D: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未明确公开。


D4主要基于迭代注水算法进行动态端口调整,隐含了信道变化,但未直接点明“基于位置变化或移动性”作为更新触发条件。

实质公开。


说明书 [0069] 段记载:“The serving node/cell may also update the candidate carrier set and the active carrier set of the UA... the monitoring set described above is also an RRM measurement set used for handover operation”(越区切换操作即基于移动性)。


二、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分析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分布式多节点网络中的端口动态调度)以及技术效果(提高边缘/移动用户的吞吐量、降低开销)来看,D9 (US20110034175A1) 和 D4 (CN101784119A) 都非常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将 D9 作为第一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PA 1):

    • 理由: D9 直接针对 LTE-A 架构中的 CoMP(多点协作)技术,明确提到了 eNB(即基站)和 RRH 的组合。同时,D9 详细探讨了基于 UE 反馈(包括 CSI)来更新服务节点集(CoMP sets),并且明确提到了测量集可以用于“handover operation”(越区切换操作),这与目标专利中解决 UE 移动性问题的初衷高度一致。

  • 将 D4 作为第二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PA 2):

    • 理由: D4 的网络架构与本专利的“逻辑小区”概念如出一辙:一个宏小区包含一个中央 BS 和多个通过光纤连接的 DAP(分布式天线端口/RRH)。D4 的核心逻辑就是基于 UE 反馈的 CSI,为 UE 动态选择通信的 DAP,从而形成跟随用户的“虚拟小区”。这在宏观逻辑上完全覆盖了特征A、C,并实质覆盖了特征B的底层逻辑。


三、 未被公开的特征及其他对比文件的结合

如果以 D4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其未被明确公开的特征是:1. 明确选择端口是为了“发射参考信号(RS)”(特征B的限定);2. 明确“基于移动性或位置变化”更新选择(特征D)。

  • 关于特征B的弥补: 诸如 D3 (US20100118989A1) 或 D8 (JP2011004212A) 明确公开了在 LTE-A 中配置特定于 UE 的参考信号(CSI-RS/DM-RS)以获取反馈并进行解调的机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将 D4 中基于 CSI 选择数据发射端口的逻辑,平移到选择 RS 发射端口上。

  • 关于特征D的弥补: D1 (JP2007134844A)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这一特征。D1 在说明书 [0011] 段明确记载:“端末の移動に応じたサービスエリアの変更などのハンドオーバ処理は伝送路マルチ化における各アンテナから送信されるデータ系列の重み付け(指向性や電力制御)により反映される。”(译:响应于终端的移动而改变服务区等切换处理,是通过对各天线发送的数据序列进行加权来体现的)。这明确教导了基于 UE 移动性来更新天线端口的选择与权重。


四、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如果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该专利发起挑战,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B”与“特征D”的结合,即:基于 CSI 反馈且结合移动性,去选择和更新“参考信号(RS)”的发射端口。

薄弱原因剖析:

  1. 现有技术的惯性思维: 在传统的 MIMO 或分布式天线系统(如D4、D1)中,基站通常是基于 CSI 和移动性去动态分配 数据信道(PDSCH) 的发射端口或调整波束赋形权重。而参考信号(如传统的 CRS)通常是全小区静态广播的。

  2. 概念的缝隙: 虽然 LTE-A 引入了 CSI-RS(如 D3、D8、D9 所述),但许多对比文件侧重于如何利用参考信号来获取 CSI,而不是将因果关系反转——利用 CSI 的历史反馈来决定下一步在哪些 RRH 端口上点亮参考信号。目标专利将数据信道的动态路由逻辑应用到了特定参考信号(RS)的端口选择上,以此节省 RS 开销并适应 RRH 架构。

  3. 突破口: 要击破这一特征,最佳策略是利用 D9 中关于动态更新 CoMP 测量集(CoMP measurement set)和传输集(CoMP transmission point/set)的公开内容。在 D9 中(如 [0062]、[0068]、[0069] 段),网络根据 UE 的测量报告(包含 CSI 和基于移动性的 RRM 测量)来动态更新 CoMP 集合,而由于 CSI-RS 是在这些 CoMP 集合的节点上发送的,这就实质上构成了“基于 CSI 和移动性更新发送 RS 的天线端口”的逻辑链条。利用 D9 + D4(补充网络架构) 或 D4 + D9(补充RS调度细节)+ 领域公知常识 进行组合,是宣告该权利要求无效的最强逻辑组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这份权利要求涉及在包含基站(BS)和远程无线头端(RRH)的分布式逻辑小区中,基于UE的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和移动性来动态选择参考信号(RS)发射天线端口的机制。

为了构建严密的无效宣告逻辑,我们直接切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CPA)+ 结合启示”的拆解分析。

一、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CPA)的确定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优化分布式节点/CoMP架构下的传输节点选择以提升边缘吞吐量并降低干扰)以及技术效果(动态适应UE的位置变化,准确下发参考信号与数据)来看,以下两份对比文件最适合作为CPA:

  1. **CPA 1:对比文件2 (JPWO2011016560A1)**及其同族文件 对比文件7 (US2015326282A1)。

    • 理由:该文件明确探讨了在CoMP(多点协作)架构下,利用测量报告(包含CQI等CSI信息)以及UE的物理位置信息,动态更新CoMP协作集和实际传输点。它在段落 [0225] 明确指出了该架构可应用于基站控制下的RRH,与目标专利的逻辑小区架构高度一致。

  2. **CPA 2:对比文件1 (JPWO2010150898A1)**及其同族文件 对比文件9 (WO2010150898A1)。

    • 理由:该文件同样解决了CoMP系统中的资源分配问题,并在段落 [0145]-[0154] 详细公开了RRH作为无线节点的实施例,以及基于信道质量测量进行资源切换的过程。

由于**对比文件2 (JPWO2011016560A1)**在“基于位置更新传输节点”的维度上公开得更为直接,以下将其作为主CPA进行特征映射。


二、 权利要求1与 CPA(对比文件2)的特征比对表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 技术特征 对比文件2 (JPWO2011016560A1) 公开情况 对比文件2 原文详细出处
前序部分: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方法 实质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无线基站和处于其控制下的RRH/RRE进行协作通信的系统架构。 段落 [0225]:“中继局以外にも、無線基地局の無線部である**RRH(Remote Radio Head)**やリモート基地局RRE...を用いたCoMP送受信であってもよい。”
特征A: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 毫无异议公开。公开了基站接收终端的测量报告,该报告包含RSRP、RSRQ以及CQI(CQI是CSI的核心指标)。 段落 [0113]:“測定情報の種類としては...受信品質(RSRQ...、あるいは、CQI:Channel Quality Indicator)...等である。”
特征B: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 未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基于CQI等测量反馈选择CoMP协作集和实际数据传输点(Transmission Point),但未明确公开这一选择动作是直接针对“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的天线端口”。 无直接对应。仅在段落 [0139] 公开了对传输点的选择:“実際に送信を行うCoMP送信ポイント...の選択”。
特征C: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 实质公开。在CoMP架构下,传输点(包含主基站和RRH)的选择在物理本质上即对应了相关收发天线端口的选择。 结合 段落 [0225] (定义RRH) 及 段落 [0139] (选择传输点)。
特征D: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毫无异议公开。公开了基于UE的位置信息或引发移动性事件(Event A1-A5)的测量来动态更新CoMP协作集(即更新传输节点的选择)。 段落 [0139]:“端末の位置情報を使用することにより、適切な協調集合...の選択ができる... 実際に送信を行うCoMP送信ポイント...の選択も適切に行うことができる。”

三、 没有被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及结合启示

如上表所示,CPA(对比文件2)未公开的核心特征是特征B(基于CSI反馈,动态选择用于发射RS的天线端口)。在常规LTE设计中,数据(PDSCH)的传输点是基于CSI动态调度的,而参考信号(如CSI-RS)通常是半静态配置的。

这一“缺失特征”被以下对比文件实质公开或给出了强烈的技术启示:

  • 对比文件6 (US2012088458A1):该文件深入探讨了参考信号(CSI-RS和DM-RS)与反馈模式的关系。在段落 [0084] 中明确记载了基站的反馈信息处理单元(feedback information processing unit 712)基于终端的反馈信息(包含CQI/CSI)来改变映射方案,包括 "the modulation symbol and the DM-RS mapping schemes"。改变DM-RS(解调参考信号)的映射方案,实质上就包含了根据反馈调整发射该参考信号的天线端口/资源。

  • 对比文件5 (US2011268077A1):该文件在段落 [0093] 明确指出了协作小区(可视为AP/RRH)与虚拟天线端口的映射关系:"Different cooperating cells use the RS corresponding to different antenna ports... each cooperating AP corresponds to a virtual antenna port... and the RS is mapped to the virtual antenna ports separately."

无效逻辑构建 (CPA + 结合启示):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对比文件2中“需要根据UE位置和信道质量精确选择RRH传输节点”的技术问题时,为了确保在该节点上数据的准确解调与信道测量,有显而易见的动机结合对比文件6的技术教导,将基于CSI反馈动态调整的逻辑从“数据传输点”延伸/应用至“参考信号(RS)的天线端口映射”上,配合对比文件5中关于RRH与天线端口映射的具体实现,从而得出权利要求1的完整技术方案。


四、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如果在无效请求中进行攻击,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无疑是“特征B”(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

薄弱原因拆解:

  1. 现有技术的“盲区”:早期3GPP标准(Rel-8至Rel-10初期)中,基站主要依赖CSI反馈来选择下行业务信道(数据)的发射天线端口或预编码矩阵。而CSI-RS(信道状态信息参考信号)通常是由网络侧通过RRC信令半静态广播配置的,很少直接通过底层的快速CSI反馈来做实时“端口选择”。

  2. 概念偷换的防守空间:专利权人极有可能在答辩时抗辩称:现有技术(如D2)只是选择了“发送数据的基站/RRH节点”,而没有具体公开“因为CSI变了,所以基站去切换发送RS的天线端口”。即便我们引入对比文件6证明DM-RS的映射可以调整,专利权人也可以主张DM-RS是伴随数据的用户专属参考信号,与独立于数据的RS(如CSI-RS)端口选择在技术逻辑和解决的问题上存在本质差异。

应对建议:在无效理由撰写时,不要试图在单篇对比文件中寻找完全贴合特征B的字眼,而是应当将特征B解释为本领域常规的“伴随传输点切换的必然动作”(即:既然基于CSI选择了不同的RRH来发数据,自然需要选择该RRH的天线端口来发射相伴随的参考信号以供解调或后续测量),从而将其论证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已对目标专利(CN103385032B)的权利要求1进行了技术拆解,并结合您提供的五份对比文件(以下简称D1-D5)进行了深入的特征比对与创造性分析。

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对比分析报告。

一、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拆解

  • 技术特征A: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

  • 技术特征B: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逻辑小区环境)。

  • 技术特征D: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二、 技术特征比对表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D1 (US2010069122A1) D2 (CN101784119A) D3 (CN101873282A) D4 (US2011034175A1) D5 (JPWO2011016560A1)
特征A (CSI反馈) 公开 (PMI/CQI反馈) 公开 (CSI反馈) 公开 (PMI/CSI反馈) 公开 (CSI/反馈) 公开 (测量报告)
特征B (选择RS端口) 公开 (选择N个天线) 公开 (DAP选择) 公开 (确定N个端口) 公开 (分配资源) 实质公开 (协调集合设定)
特征C (BS+RRH端口) 公开 (CU+RAU) 公开 (BS+DAP) 公开 (CoMP小区集合) 公开 (Serving/Coop Node) 公开 (多基站/无线局)
特征D (基于移动性更新) 公开 (基于切换间隔) 未明确公开 公开 (周期或事件触发) 实质公开 (测量集更新) 未明确公开

三、 对比文件特征公开详情(原文出处)

1. D1 (US2010069122A1) - Communication Characteristic Control Method...

  • 特征A/B:[0048]“...measuring the reception power... selecting a predetermined number of antennas... assigning antenna index information...”。[0072]-[0073]明确提到基于信道估计确定PMI(CSI的一种),并为分配了索引的RAU确定权重。

  • 特征C:[0003]“...plurality of RAUs (Remote Antenna Units) 802 are connected to a controller (CU: Control Unit) 801...”。此处的CU对应BS,RAU对应RRH。

  • 特征D:[0066]“This processing occurs with low frequency, performed on the basis of 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 and the like—i.e., every second or longer.” 切换间隔(handover intervals)直接反映了UE的移动性,且文中明确该处理用于确定是否重新分配/更新天线索引(即更新选择)。

2. D2 (CN101784119A) - OFDMA分布式天线网络资源的分配方法

  • 特征A:步骤S1“用户终端将其到各分布式天线端口DAP的链路在各子带上的信道状态信息反馈至基站”。

  • 特征B/C:步骤S3“所述基站为每个子带选择信道增益达到预设值的DAP...得到为每个子带服务的DAP集合”。DAP即为分布式天线端口(RRH侧)。

  • 特征D:说明书[0093]提到“根据小区环境、用户密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虚拟小区...进行优化调整”,虽涉及动态调整,但未明确强调基于“移动性或位置变化”作为更新判断的标准。

3. D3 (CN101873282A) - 一种多小区数据传输的方法和装置

  • 特征A/B:步骤104“根据确定的N个天线端口到UE A的信道信息,为N个天线端口选择最优的预编码矩阵”。

  • 特征C:[0013]“三个小区在相同的资源上向一个UE发送数据...”,涉及多小区/多点协同(CoMP)。

  • 特征D:[0069]“N个天线端口可以按照预设周期或非周期更新所述协同小区集合...N个天线端口与所述协同小区集合进行同步或异步更新”。在[0061]中提到协同小区集合的确定依据包括“导频信号强度...同步信号的时延”,这些参数随位置变化而改变,实质公开了基于位置/移动性触发更新。


四、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分析

结论:D1 (US2010069122A1) 和 D3 (CN101873282A) 均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D1的理由:D1的场景与本专利高度契合(CU/RAU架构对应BS/RRH)。其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分布式天线系统中降低反馈开销和提高控制效率。D1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选择天线子集(N个天线)并分配索引,且明确提到更新该选择的频率是基于“切换间隔”,这与本专利特征D中“基于移动性确定是否更新”的逻辑几乎完全一致。

  • D3的理由:D3处于CoMP(多点协同)技术语境下,直接使用了“N个天线端口”的概念,且明确了这些端口可以在协同小区集合内动态更新。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多小区传输中简化UE实现复杂度,与本专利通过选择端口来优化CSI-RS资源的管理目标一致。


五、 创造性组合路径及薄弱特征

1. 特征组合路径

若以D1为CPA:

  • 特征A、B、C已被D1完全公开。

  • 特征D中关于“基于移动性更新选择”的描述,D1中提到的“基于切换间隔(Handover intervals)”已构成了实质公开。

  • 即使认为D1的“切换间隔”不完全等同于“位置变化”,D3在[0061]和[0069]中明确给出了基于信号延迟/强度(位置相关参数)更新天线集合的启示。

2.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无效请求切入点)

在请求专利无效时,技术特征D 是本专利试图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创新点”,但也是最薄弱的环:

  • 理由:在分布式天线系统(D1)或CoMP系统(D3)中,UE的移动性必然会导致信道增益的变化。为了维持通信质量,系统必须动态调整参与传输的天线集合。这种“根据移动性/位置调整天线子集”的操作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优化系统性能(避免不必要的切换开销或降低干扰)的公知常识或必然选择。

  • 法律依据: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如果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仅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是在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的技术启示,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特征D在D1中已有明确的“切换间隔更新”关联,且在D3中明确了“事件触发更新”,因此其创造性高度存疑。

总结建议

建议在无效宣告请求中,以 D1作为CPA,结合 D3 或 公知常识 来挑战权利要求1。由于D1在2010年即公开了在分布式天线中“选择子集”并“基于切换频率更新索引”的完整逻辑,本专利权利要求1被维持有效的可能性较低。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具体理由及比对部分)

涉案专利:CN103385032B “在具有分布式远程无线头端的无线网络中基于移动性和CSI反馈选择用于参考信号的天线端口”

请求宣告无效的范围:权利要求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


一、 证据使用说明

  • 证据1 (D1):US20100069122A1,公开日2010年3月18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 证据2 (D3):CN101873282A,公开日2010年10月27日。作为提供结合启示的对比文件。

  • 证据3 (D4):US20110034175A1,公开日2011年2月10日。作为补强证据。

  • 证据4 (D2):CN101784119A,公开日2010年7月21日。作为补强证据。

  • (注:以上证据均在涉案专利优先权日2011年2月14日之前公开,构成有效现有技术)


二、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及详细比对表格

为便于合议组审查,现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拆解为技术特征A至D,并与证据1、证据2进行详细特征比对: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证据1 (D1: US20100069122A1) 的公开内容 证据2 (D3: CN101873282A) 的公开内容
前序部分: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方法 公开:说明书[0003]段图8描述了分布式天线系统,其中多个RAU(Remote Antenna Units,对应RRH)通过有线线路连接到作为无线基站的CU(Control Unit,对应BS)。 公开:说明书[0013]段及[0060]段描述了多小区、多点协同传输(CoMP),基站控制多个天线端口构成的协同小区集合。
特征A: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 公开:说明书[0045]段明确移动站(对应UE)进行信道估计并与基站通信控制信息(如PMI,属于CSI);[0078]段公开接收CQI反馈。 公开:说明书[0068]段公开UE测量天线端口到UE的信道信息,并上报给网络侧。
特征B:基于所述CSI反馈,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 公开:说明书[0048]-[0049]段公开选择提供高接收功率的预定数量的天线,并分配天线索引(用于RS和数据传输的端口选择)。 公开:说明书[0067]段公开网络侧根据UE上报的信道信息(CSI),确定N个信道质量好的天线端口。
特征C: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 公开:说明书[0075]段及[0092]段说明所选天线是从CU和多个RAU构成的全体分布式天线阵列中挑选的。 公开:说明书[0089]-[0091]段(例一至例三)公开天线端口是从不同小区的公共天线端口及合并端口中选出的。
特征D: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 实质公开:说明书[0066]段公开“This processing occurs with low frequency, performed on the basis of 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 (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间隔等来执行天线选择处理)。 公开:说明书[0061]段指出根据“导频信号强度的平均值或同步信号的时延”确定集合;[0069]段公开“N个天线端口也可以按照一定周期或经事件触发进行更新... 实时确定和更新”。

三、 创造性评述(基于“三步法”)

无效理由: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者相对于证据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证据1(D1)公开了分布式天线系统(DAS)下的传输控制方法,其系统架构(CU控制多个RAU)与涉案专利的逻辑小区架构(BS控制RRH)完全一致。证据1说明书[0045]-[0049]段公开了移动站测量接收功率,选择提供高接收功率的预定数量的天线作为通信候选,基站据此分配天线索引。这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A、B和C。

第二步:确定区别技术特征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涉案专利的最薄弱特征在于特征D,即“基于UE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确定是否更新天线端口的选择”。

尽管证据1在[0066]段明确指出天线选择/更新处理是“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间隔(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来进行的,而“切换(handover)”在通信领域中本质上是由UE的移动性和位置变化所触发的客观事实,应当认定证据1已实质公开了特征D。

退一步而言,假定合议组认为证据1的“基于切换间隔”没有字面公开“基于位置变化或移动性”,则特征D为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随时间动态调整参与传输的天线端口集合,以适应无线信道环境的变化,确保通信质量。

第三步:结合启示论述

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有强烈的动机将证据2(D3)的教导结合到证据1中。

证据2同样涉及多点协同传输环境下的天线端口选择。证据2在说明书[0061]段明确公开了通过测量导频信号强度或同步信号时延(两者直接表征UE与天线间的物理距离/位置)来确定协同集合。更为关键的是,证据2在[0069]段明确指出:“N个天线端口也可以按照一定周期或经事件触发进行更新...从而可以在确定的协同小区集合中,实时确定和更新合适的N个天线端口集合。”

在无线通信领域,UE的移动性导致信道状态劣化是常识。为了维持最优的波束或天线组合,系统必须基于UE的移动(表现为信号强度/时延变化,或触发测量事件)来更新天线选择。将证据2中基于事件/时延(位置表征)更新天线端口的机制,应用于证据1的分布式天线系统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运用“CPA(最接近现有技术)+ 结合启示”逻辑的必然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四、 其他对比文件对无效请求的补强作用

为了进一步印证特征D(基于移动性更新端口选择)在涉案专利优先权日之前属于本领域解决信道变化的常规技术手段,特引入证据3(D4)和证据4(D2)进行补强论述:

  1. 证据3 (D4: US20110034175A1) 的补强:

    证据3在说明书[0069]-[0070]段公开了服务节点根据UE的测量报告决定合适的CoMP集合(即天线/载波集合),并明确指出:"The serving node/cell may also update the candidate carrier set and the active carrier set of the UA... the monitoring set described above is also an RRM measurement set used for handover operation." 证据3清晰地揭示了用于切换操作(Handover operation,即UE移动性管理)的测量集被用于触发候选集合的更新。这与涉案专利特征D的逻辑如出一辙,进一步印证了将移动性/切换指标用于更新传输节点的选择是行业公知手段。

  2. 证据4 (D2: CN101784119A) 的补强:

    证据4在说明书[0093]段公开了在分布式天线系统(DAS)中,系统会根据“用户密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虚拟小区,并通过迭代过程(动态调整)关闭信道状态较差的天线端口(“信道状态较差的天线端口也会被注水算法所关闭”)。虽然其未直白使用“移动性”一词,但其揭示的“根据信道状态动态关闭/更新天线端口”的本质,证明了在DAS架构下动态更新天线选择属于常规技术演进。


五、 结论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方案,其网络架构(BS+RRH)及核心逻辑(基于CSI反馈选择天线端口)已被证据1完整公开。其所谓的技术创新点(特征D,基于移动性或位置变化更新天线选择)不仅被证据1中的“基于切换间隔处理”实质公开,且在证据2及补强证据3中均给出了明确、清晰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证据2或本领域公知常识,即可显而易见地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综上所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依法应予全部宣告无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专利权人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

涉案专利:CN103385032B “在具有分布式远程无线头端的无线网络中基于移动性和CSI反馈选择用于参考信号的天线端口”

陈述范围:针对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的无效理由及比对意见

核心主张: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请求合议组依法维持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全部有效。


一、 总体意见摘要

请求人试图通过将证据1(D1)的“低频定时器处理”曲解为“基于移动性”,并将处理多小区协同(CoMP)的证据2(D3)强行拼凑到分布式单小区架构中,存在严重的**“事后诸葛亮”(Hindsight)的拼凑逻辑**。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核心发明点在于:在一个特定的网络架构下(包含BS和RRH的同一个逻辑小区),由于UE在该逻辑小区内部移动,系统并非盲目依赖信道衰落,而是明确基于UE在逻辑小区内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动态更新对CSI-RS(信道状态信息参考信号)天线端口的选择。这解决的是宏基站与RRH共享同一逻辑小区ID时,由于移动性导致的小区内导频资源分配优化问题。现有技术均未给出解决此问题的技术启示。


二、 针对证据及特征比对的详细反驳

1. 证据1(D1)绝未公开或实质公开“技术特征D”

请求人声称,证据1中说明书[0066]段的“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间隔(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实质公开了特征D(基于UE在逻辑小区内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选择)。这是对通信技术概念的严重混淆。

  • 概念本质不同(跨小区切换 vs. 小区内移动):

    证据1[0066]段的原文为:“This processing occurs with low frequency, performed on the basis of 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 i.e., every second or longer.”(这种处理以低频发生,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时间间隔进行,即每秒或更长)。

    显然,证据1描述的是一个系统级的低频时间参数(Timer/Interval)。它仅仅是设定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来刷新测量,并未针对特定UE的“实时位置变化或移动轨迹”进行动态触发。此外,“切换(Handover)”在LTE架构中特指UE从一个小区移动到另一个不同ID的小区。而涉案专利特征D明确限定的是“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即Intra-cell mobility)。UE在同一个包含BS和RRH的逻辑小区内移动,根本不会触发标准的Handover。因此,证据1的“切换间隔”不仅未公开特征D,反而给出了相反的技术教导(即将更新频率绑定于跨小区切换的统计时间,而非小区内的实时移动状态)。

2. 证据1与证据2(D3)的结合不存在技术启示,属于事后拼凑

请求人主张利用证据2(D3)来提供结合启示,认为D3公开了基于信号强度/时延(位置表征)更新天线端口的机制。该主张不能成立:

  • 应用场景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多小区协同 vs. 单逻辑小区):

    证据2(D3)通篇解决的是多点协同传输(CoMP)问题。如D3的[0013]、[0061]等段落明确记载,其确定的是“协同小区集合(Coordinating Cell Set)”,涉及的是多个地理上分离、具有独立小区ID的不同基站(小区)之间的协作。

    相反,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明确限定在**“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控制下的RRH的逻辑小区”中。在这个架构下,BS和RRH属于同一个逻辑小区(共享Cell ID)**,面临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同一个小区的内部署不同的CSI-RS端口以避免同小区间干扰和优化反馈机制。

  • 缺乏结合动机: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如何优化单一逻辑小区内部(BS+RRH)的天线端口选择”这一技术问题时,根本没有动机去寻找一份专门解决“多个独立小区间协同传输(跨小区调度)”的文献(D3)。即便强行结合,D3教导的也是更新“协同小区集合”,这并不能引导出涉案专利“基于UE在特定逻辑小区内部的移动性,动态切换BS端口与RRH端口的组合”的技术方案。

3. 针对所谓“公知常识”及补强证据3(D4)、证据4(D2)的反驳

请求人试图将“信道状态变差导致端口更新”等同于“基于移动性更新”,并称其为公知常识。这在技术上是荒谬的。

  • 信道变化 $\neq$ 移动性: 在无线通信中,导致信道(CSI、CQI)变化的因素很多,包括多径衰落、障碍物遮挡、同频干扰等。UE完全可以静止不动,但由于环境变化导致信道变差。涉案专利明确强调**直接将“移动性或位置变化”**作为判断是否更新的输入条件(例如通过多普勒频偏、GPS或SRS位置估计等),这是为了提前预判而非被动响应信道衰落。

  • 证据3(D4)的教导指向“切换(Handover)”: 证据3(D4)再次明确其测量集更新是“used for handover operation”(用于切换操作)。如前文分析,“切换”属于跨小区移动,无法教导逻辑小区内部的天线端口动态更新机制。

  • 证据4(D2)未公开位置追踪机制: 证据4(D2)公开的是基于瞬时信道增益通过注水算法分配功率。其完全属于被动的信道质量反馈机制,没有任何文字或隐含意图表明其利用了UE的“移动性/位置变化(如速度、方向、轨迹)”来预先或触发天线端口的更新。


三、 结论

  1. 证据1(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既未公开也未隐含“基于UE在单一逻辑小区内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来更新天线选择(特征D)”。证据1仅仅是采用了一个固定的低频定时器(参考典型切换间隔)来刷新数据。

  2. 证据2(D3)涉及的是完全不同的多小区CoMP架构。将多小区的协同集合更新机制,生搬硬套到单逻辑小区内的BS/RRH端口选择上,缺乏技术上的结合动机,属于典型的“事后分析法”。

  3. 涉案专利针对具有分布式RRH的单一逻辑小区架构,敏锐地捕捉到了小区内移动性对CSI-RS端口分配的影响,提出了主动基于移动性进行更新的创新方案,避免了被动依赖信道衰落带来的延迟,具有显著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综上所述,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不能成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依法驳回请求人的无效请求,维持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有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无效请求人,针对专利权人上述辩称理由,我方认为其论述存在严重的概念偷换与技术割裂。专利权人试图通过强调“逻辑小区内(Intra-cell)”与“跨小区(Inter-cell)”的微小差别来构建创造性“护城河”,但在实质技术逻辑面前,这些理由均站不住脚。

以下是我方针对专利权人陈述的反向反驳意见:


一、 针对“切换间隔不等同于移动性”的反驳

专利权人主张:证据1(D1)的“切换间隔(Handover intervals)”是固定周期定时器,且属于跨小区行为,不属于特征D。

我方反驳意见:

  1. 技术本质的统一性:无线通信领域中,“切换间隔”的设定绝非拍脑门得出的固定数值,而是由移动台的平均移动速度(移动性)和小区覆盖半径(位置变化范围)共同决定的统计结果。D1明确记载基于该间隔执行天线索引的更新,其实质就是基于移动性对系统反馈频率的自适应调整。

  2. 逻辑包含关系:切换(Handover)本身就是移动性(Mobility)最极端、最典型的表现形式。如果系统能够基于“跨小区移动”的频率来调整天线选择周期,那么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眼中,基于同样的逻辑在“逻辑小区内部”根据UE的位置移动来更新端口选择,仅仅是空间尺度上的缩小,不涉及任何动力学或通信协议逻辑上的创新。专利权人试图将两者对立,纯属文字游戏。


二、 针对“逻辑小区架构与CoMP存在鸿沟”的反驳

专利权人主张:证据2(D3)解决的是多小区协同,而本专利是单逻辑小区,两者架构不同,无结合动机。

我方反驳意见:

  1. 物理架构的同一性:专利权人强调的“逻辑小区”由一个BS和多个RRH组成,在物理层面上,这与D3所描述的“多个地理上分离的发射点(TxP)”完全相同。无论这些发射点共享一个Cell ID(本专利逻辑小区)还是拥有独立ID(D3协同小区),对于UE而言,其接收到的导频信号和数据流均来自空间上分散的多个天线端口。

  2. 技术问题的同一性:两者共同面临的问题都是:由于UE移动导致其相对于各发射点的空间距离发生变化,进而引起路径损耗和干扰环境的改变。

  3. 结合启示的必然性:D3在[0069]段明确教导了“根据时延(位置表征)实时更新N个天线端口”。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BS+RRH架构时,为了解决UE在各RRH之间穿梭带来的干扰问题,自然会借鉴D3中成熟的“基于位置/时延动态更新端口”的教导。所谓“Cell ID相同或不同”只是高层信令的软件配置差异,并不构成物理层天线选择逻辑的屏障。


三、 针对“特征D具备预判性”的反驳

专利权人主张:特征D是主动基于位置预判,而非被动依赖信道衰落,具有显著进步。

我方反驳意见:

  1. 实现手段的公知性:证据2(D3)[0061]段公开的“基于同步信号时延确定集合”以及证据3(D4)[0068]-[0069]段公开的“监控信号强度更新活跃集”,均属于基于位置/移动状态的主动管理。

  2. 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在移动通信中,“位置变化”是因,“信道状态变化”是果。任何一个合格的工程师在设计分布式系统时,都会通过追踪“因”(位置/移动性)来优化“果”(端口选择)。涉案专利将这种本领域基础的控制回路逻辑(追踪物理位移以调整发射点组合)作为发明点,显然高估了其技术贡献。


四、 详细比对补充论证(证据结合图示逻辑)

为了更直观地说明证据结合的显而易见性,请参看以下技术逻辑演进图:

由图可见:

  • 现有技术(D1+D3)已公开:中心单元(CU/BS)控制多个分布式节点,且通过监控UE信号的时延或强度(反映位置),定期或由事件触发更新服务天线组。

  • 本专利仅仅是:将上述逻辑应用在了一个被冠以“逻辑小区”名称的同ID网络环境下。


五、 总结

专利权人的陈述回避了**“物理位置变化必然导致天线端口增益变化”这一客观规律,也回避了“现有技术中早已存在基于位置参数更新节点集合”的教导。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仅仅是将现有CoMP技术中成熟的“基于移动性的动态集合更新”机制,平移到了BS+RRH的单小区架构中,属于典型的技术领域的转用**,且未产生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应予宣告无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站在绝对中立、客观的立场,模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的审查逻辑,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案的核心争议点进行深度剖析,并对裁判抉择路径及成功概率进行评估。

合议组的审理将严格遵循《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评判的“三步法”,并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具有申请日前的公知常识,能获知该领域所有现有技术,但不具备创造力)的视角进行裁决。


一、 核心争议点一:证据1(D1)是否实质公开了特征D?

争议焦点:D1中的“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间隔(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是否等同于或实质公开了涉案专利的“基于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文义与技术内涵的界定:合议组会认同专利权人的部分观点。D1中的“切换间隔”从语境上看,更倾向于一个系统级的统计时间参数(Timer/Interval),即每隔固定或半固定的时间(如1秒或更长)执行一次处理。而涉案专利特征D强调的是针对特定UE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进行动态触发。两者在触发机制上存在被动周期与主动追踪的差异。

    2. 空间维度的界定:D1的“Handover”在通信语境下通常指跨小区切换;涉案专利明确界定为“在所述逻辑小区中(Intra-cell)”的移动性。

    3. 结论倾向: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证据1没有公开特征D。无效请求人认为“切换间隔本质上是由移动性决定的”属于对底层因果关系的倒推,在专利对比的严密性上,不能将“基于参数A(时间)”直接等同于“基于决定参数A的参数B(移动速度/位置)”。

    4. 确立区别技术特征:特征D将被认定为区别技术特征,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随UE在逻辑小区内的移动,动态更新用于传输的参考信号天线端口集合,以维持通信质量并优化资源分配。

二、 核心争议点二:证据2(D3)是否给出了结合启示?

争议焦点:D3解决的是多小区协同(CoMP,不同小区ID),涉案专利是单逻辑小区(BS+RRH,同小区ID),两者是否存在技术领域的鸿沟?是否存在结合动机?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物理实质 vs. 逻辑配置:专利权人极力主张的“逻辑小区同ID”与“CoMP不同ID”的差异,在协议高层信令上确实不同,但在物理层天线选择逻辑上存在高度重合。合议组会审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认知:分布式RRH架构与CoMP架构,本质上都是解决“空间上地理分离的多个天线节点向同一个UE传输数据”的问题。

    2. 解决技术问题的一致性:D3([0061]、[0069]段)公开了基于导频强度/时延(位置的表征参数),按周期或事件触发动态更新协同天线端口。这与涉案专利要解决的“随UE移动动态更新天线端口”的技术问题实质相同。

    3. 结论倾向:合议组大概率会支持无效请求人的主张,认定存在结合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D1分布式天线架构中如何动态调整端口时,完全有动机参考同样处理分布式节点的D3,将D3中“基于信号强度/时延等位置表征参数动态更新天线集合”的机制,平移应用到D1的BS+RRH架构中。逻辑小区ID是否相同,不足以阻断这种物理层优化机制的借鉴。

三、 核心争议点三:“基于移动性更新端口”是否属于常规技术手段?

争议焦点:将移动性作为天线选择的触发条件,是否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规演进?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无线通信的基础逻辑是应对信道的时变性与空间衰落。在包含多个空间分离节点的系统(无论是DAS、RRH还是CoMP)中,UE靠近哪个节点,就使用哪个节点的端口进行传输(或测算CSI-RS),这是为了获取最佳SINR的基础逻辑。

    2. 随着UE的移动,最优节点必然发生变化。系统利用测量报告(基于移动或位置变化触发的事件,如D3和D4所述)来更新活跃的天线集,属于LTE-A标准制定阶段(2010-2011年)业界普遍探讨并采用的常规手段。

    3. 结论倾向:合议组会认为,涉案专利并没有提出一种全新的、非显而易见的移动性追踪算法或特殊的端口映射规则,而仅仅是声明了“基于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这一宏观的功能性动作。在一个已知空间分离天线系统(D1)中,采用本领域已知的基于位置/移动状态更新天线集合的机制(D3/D4),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并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四、 总体评估与成功概率预测

综合上述模拟审理路径,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案做出如下评估:

  1. 专利权人的困境:专利权人的答辩高度依赖于概念的字面切割(如“Timer”不等于“Mobility”,“Intra-cell”不等于“Inter-cell”)。但在专利审查中,如果区别技术特征仅仅是将已知技术(D3的动态天线更新)应用到一个物理实质极其相似、仅有逻辑名称差异的相似场景(D1的BS+RRH)中,且解决的是相同的基础通信问题(衰落与干扰),这种防御防线是非常脆弱的。

  2. 无效请求人的优势:无效请求人的证据链较为扎实。D1锚定了BS+RRH的网络架构和CSI反馈选端口的核心机制;D3和D4补足了“基于移动性/位置/事件触发动态更新集合”的技术特征。证据之间的拼图关系明确,符合“CPA+结合启示”的标准范式。

最终成功概率评估:高(75% - 85% 左右)

预测裁决结果: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者相对于证据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

站在绝对中立、客观的立场,模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的审查逻辑,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案的核心争议点进行深度剖析,并对裁判抉择路径及成功概率进行评估。

合议组的审理将严格遵循《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评判的“三步法”,并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具有申请日前的公知常识,能获知该领域所有现有技术,但不具备创造力)的视角进行裁决。


一、 核心争议点一:证据1(D1)是否实质公开了特征D?

争议焦点:D1中的“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间隔(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是否等同于或实质公开了涉案专利的“基于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文义与技术内涵的界定:合议组会认同专利权人的部分观点。D1中的“切换间隔”从语境上看,更倾向于一个系统级的统计时间参数(Timer/Interval),即每隔固定或半固定的时间(如1秒或更长)执行一次处理。而涉案专利特征D强调的是针对特定UE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进行动态触发。两者在触发机制上存在被动周期与主动追踪的差异。

    2. 空间维度的界定:D1的“Handover”在通信语境下通常指跨小区切换;涉案专利明确界定为“在所述逻辑小区中(Intra-cell)”的移动性。

    3. 结论倾向: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证据1没有公开特征D。无效请求人认为“切换间隔本质上是由移动性决定的”属于对底层因果关系的倒推,在专利对比的严密性上,不能将“基于参数A(时间)”直接等同于“基于决定参数A的参数B(移动速度/位置)”。

    4. 确立区别技术特征:特征D将被认定为区别技术特征,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随UE在逻辑小区内的移动,动态更新用于传输的参考信号天线端口集合,以维持通信质量并优化资源分配。

二、 核心争议点二:证据2(D3)是否给出了结合启示?

争议焦点:D3解决的是多小区协同(CoMP,不同小区ID),涉案专利是单逻辑小区(BS+RRH,同小区ID),两者是否存在技术领域的鸿沟?是否存在结合动机?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物理实质 vs. 逻辑配置:专利权人极力主张的“逻辑小区同ID”与“CoMP不同ID”的差异,在协议高层信令上确实不同,但在物理层天线选择逻辑上存在高度重合。合议组会审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认知:分布式RRH架构与CoMP架构,本质上都是解决“空间上地理分离的多个天线节点向同一个UE传输数据”的问题。

    2. 解决技术问题的一致性:D3([0061]、[0069]段)公开了基于导频强度/时延(位置的表征参数),按周期或事件触发动态更新协同天线端口。这与涉案专利要解决的“随UE移动动态更新天线端口”的技术问题实质相同。

    3. 结论倾向:合议组大概率会支持无效请求人的主张,认定存在结合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D1分布式天线架构中如何动态调整端口时,完全有动机参考同样处理分布式节点的D3,将D3中“基于信号强度/时延等位置表征参数动态更新天线集合”的机制,平移应用到D1的BS+RRH架构中。逻辑小区ID是否相同,不足以阻断这种物理层优化机制的借鉴。

三、 核心争议点三:“基于移动性更新端口”是否属于常规技术手段?

争议焦点:将移动性作为天线选择的触发条件,是否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规演进?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无线通信的基础逻辑是应对信道的时变性与空间衰落。在包含多个空间分离节点的系统(无论是DAS、RRH还是CoMP)中,UE靠近哪个节点,就使用哪个节点的端口进行传输(或测算CSI-RS),这是为了获取最佳SINR的基础逻辑。

    2. 随着UE的移动,最优节点必然发生变化。系统利用测量报告(基于移动或位置变化触发的事件,如D3和D4所述)来更新活跃的天线集,属于LTE-A标准制定阶段(2010-2011年)业界普遍探讨并采用的常规手段。

    3. 结论倾向:合议组会认为,涉案专利并没有提出一种全新的、非显而易见的移动性追踪算法或特殊的端口映射规则,而仅仅是声明了“基于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这一宏观的功能性动作。在一个已知空间分离天线系统(D1)中,采用本领域已知的基于位置/移动状态更新天线集合的机制(D3/D4),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并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四、 总体评估与成功概率预测

综合上述模拟审理路径,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案做出如下评估:

  1. 专利权人的困境:专利权人的答辩高度依赖于概念的字面切割(如“Timer”不等于“Mobility”,“Intra-cell”不等于“Inter-cell”)。但在专利审查中,如果区别技术特征仅仅是将已知技术(D3的动态天线更新)应用到一个物理实质极其相似、仅有逻辑名称差异的相似场景(D1的BS+RRH)中,且解决的是相同的基础通信问题(衰落与干扰),这种防御防线是非常脆弱的。

  2. 无效请求人的优势:无效请求人的证据链较为扎实。D1锚定了BS+RRH的网络架构和CSI反馈选端口的核心机制;D3和D4补足了“基于移动性/位置/事件触发动态更新集合”的技术特征。证据之间的拼图关系明确,符合“CPA+结合启示”的标准范式。

最终成功概率评估:高(75% - 85% 左右)

预测裁决结果: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者相对于证据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

站在绝对中立、客观的立场,模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的审查逻辑,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案的核心争议点进行深度剖析,并对裁判抉择路径及成功概率进行评估。

合议组的审理将严格遵循《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评判的“三步法”,并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具有申请日前的公知常识,能获知该领域所有现有技术,但不具备创造力)的视角进行裁决。


一、 核心争议点一:证据1(D1)是否实质公开了特征D?

争议焦点:D1中的“基于典型切换发生的间隔(intervals of typical occurrences of handover)”是否等同于或实质公开了涉案专利的“基于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文义与技术内涵的界定:合议组会认同专利权人的部分观点。D1中的“切换间隔”从语境上看,更倾向于一个系统级的统计时间参数(Timer/Interval),即每隔固定或半固定的时间(如1秒或更长)执行一次处理。而涉案专利特征D强调的是针对特定UE的“位置变化或移动性”进行动态触发。两者在触发机制上存在被动周期与主动追踪的差异。

    2. 空间维度的界定:D1的“Handover”在通信语境下通常指跨小区切换;涉案专利明确界定为“在所述逻辑小区中(Intra-cell)”的移动性。

    3. 结论倾向: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证据1没有公开特征D。无效请求人认为“切换间隔本质上是由移动性决定的”属于对底层因果关系的倒推,在专利对比的严密性上,不能将“基于参数A(时间)”直接等同于“基于决定参数A的参数B(移动速度/位置)”。

    4. 确立区别技术特征:特征D将被认定为区别技术特征,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随UE在逻辑小区内的移动,动态更新用于传输的参考信号天线端口集合,以维持通信质量并优化资源分配。

二、 核心争议点二:证据2(D3)是否给出了结合启示?

争议焦点:D3解决的是多小区协同(CoMP,不同小区ID),涉案专利是单逻辑小区(BS+RRH,同小区ID),两者是否存在技术领域的鸿沟?是否存在结合动机?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物理实质 vs. 逻辑配置:专利权人极力主张的“逻辑小区同ID”与“CoMP不同ID”的差异,在协议高层信令上确实不同,但在物理层天线选择逻辑上存在高度重合。合议组会审视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认知:分布式RRH架构与CoMP架构,本质上都是解决“空间上地理分离的多个天线节点向同一个UE传输数据”的问题。

    2. 解决技术问题的一致性:D3([0061]、[0069]段)公开了基于导频强度/时延(位置的表征参数),按周期或事件触发动态更新协同天线端口。这与涉案专利要解决的“随UE移动动态更新天线端口”的技术问题实质相同。

    3. 结论倾向:合议组大概率会支持无效请求人的主张,认定存在结合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D1分布式天线架构中如何动态调整端口时,完全有动机参考同样处理分布式节点的D3,将D3中“基于信号强度/时延等位置表征参数动态更新天线集合”的机制,平移应用到D1的BS+RRH架构中。逻辑小区ID是否相同,不足以阻断这种物理层优化机制的借鉴。

三、 核心争议点三:“基于移动性更新端口”是否属于常规技术手段?

争议焦点:将移动性作为天线选择的触发条件,是否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规演进?

  • 合议组裁判抉择路径:

    1. 无线通信的基础逻辑是应对信道的时变性与空间衰落。在包含多个空间分离节点的系统(无论是DAS、RRH还是CoMP)中,UE靠近哪个节点,就使用哪个节点的端口进行传输(或测算CSI-RS),这是为了获取最佳SINR的基础逻辑。

    2. 随着UE的移动,最优节点必然发生变化。系统利用测量报告(基于移动或位置变化触发的事件,如D3和D4所述)来更新活跃的天线集,属于LTE-A标准制定阶段(2010-2011年)业界普遍探讨并采用的常规手段。

    3. 结论倾向:合议组会认为,涉案专利并没有提出一种全新的、非显而易见的移动性追踪算法或特殊的端口映射规则,而仅仅是声明了“基于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这一宏观的功能性动作。在一个已知空间分离天线系统(D1)中,采用本领域已知的基于位置/移动状态更新天线集合的机制(D3/D4),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并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四、 总体评估与成功概率预测

综合上述模拟审理路径,对本次无效宣告请求案做出如下评估:

  1. 专利权人的困境:专利权人的答辩高度依赖于概念的字面切割(如“Timer”不等于“Mobility”,“Intra-cell”不等于“Inter-cell”)。但在专利审查中,如果区别技术特征仅仅是将已知技术(D3的动态天线更新)应用到一个物理实质极其相似、仅有逻辑名称差异的相似场景(D1的BS+RRH)中,且解决的是相同的基础通信问题(衰落与干扰),这种防御防线是非常脆弱的。

  2. 无效请求人的优势:无效请求人的证据链较为扎实。D1锚定了BS+RRH的网络架构和CSI反馈选端口的核心机制;D3和D4补足了“基于移动性/位置/事件触发动态更新集合”的技术特征。证据之间的拼图关系明确,符合“CPA+结合启示”的标准范式。

最终成功概率评估:高(75% - 85% 左右)

预测裁决结果: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者相对于证据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

 


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确定是基于所述UE到所述BS和所述RRH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接近程度来做出的。


权利要求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从所述UE发射的探测参考信号(SRS)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权利要求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确定是至少部分地基于在不同RRH处接收的CSI反馈或SRS的质量来做出的。


权利要求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UE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权利要求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确定是基于从所述发射的RS中接收的测量来做出的。


权利要求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SI反馈包括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反馈。


权利要求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S至少是特定于小区的RS(CRS)或CSI-RS。


权利要求9

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用于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的逻辑单元; 用于基于所述CSI反馈来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的逻辑单元,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以及用于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逻辑单元。


权利要求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逻辑单元是基于所述UE到所述BS和所述RRH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接近程度来进行的。


权利要求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从所述UE发射的探测参考信号(SRS)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权利要求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逻辑单元是至少部分地基于在不同RRH处接收的CSI反馈或SRS的质量来进行的。


权利要求13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所述UE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权利要求14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逻辑单元是基于从所述发射的RS中接收的测量来进行的。


权利要求15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CSI反馈包括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反馈。


权利要求16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RS至少是特定于小区的RS(CRS)或CSI-RS。


权利要求17

一种用于包括基站BS和一个或多个在所述BS的控制下的远程无线头端RRH的逻辑小区中的无线通信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用于从用户设备UE接收信道状态信息CSI反馈的模块; 用于基于所述CSI反馈来选择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以用于发射参考信号RS的模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是从所述BS的天线端口和所述RRH的天线端口中选择的;以及用于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位置变化或所述UE在所述逻辑小区中的移动性来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模块。


权利要求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模块是基于所述UE到所述BS和所述RRH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接近程度来进行的。


权利要求19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从所述UE发射的探测参考信号(SRS)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权利要求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模块是至少部分地基于在不同RRH处接收的CSI反馈或SRS的质量来进行的。


权利要求21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基于所述UE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坐标来确定所述UE的位置。


权利要求22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用于确定是否更新对所述一个或多个天线端口的所述选择的所述模块是基于从所述发射的RS中接收的测量来进行的。


权利要求23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CSI反馈包括信道质量指示符(CQI)反馈。


权利要求24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RS至少是特定于小区的RS(CRS)或CS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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