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专利:737可穿戴电子装置、用于处理信息的方法和计算机可读介质
专利公开号:CN105556457B
专利权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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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980-05-27_None_外观设计_USD255060S Insole.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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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008-09-18_JP2008217444A_发明专利_JP2008217444A Device, method and program for dialog with user_+++A_D_H_I_g_k_l+++.docx |
| 0 | 2008-09-11_US2008221877A_发明申请_US20080221877A1 User interactive apparatus and method,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_+++A_D_H_I+++.docx |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 近眼显示器;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阅读了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5556457B)以及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其核心在于根据装置是处于“被动查看状态”(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还是“主动查看状态”,相应地在近眼显示器上采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提供视觉损伤补偿,如高亮度、低分辨率、无文本等)或“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来显示视觉事件通知。
以下是紧密结合对比文件原文的详细分析和特征比对。
### 一、 对比文件公开特征分析及出处
我们首先分析各对比文件分别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哪些技术特征。
#### 1. 对比文件1 (D1: US6115025A)
**公开号:** US6115025A
**公开日期:** 2000-09-05
**技术领域:** 一种用于在显示器改变定向时维持用户界面定向的系统。
**特征比对分析:**
D1主要关注当显示器(如平板显示器16,附图2)旋转时,如何保持用户界面(UI)元素(如菜单30)相对于用户观察方向(参考箭头36)的定向不变(参见D1全文摘要及附图3a、3b)。它公开了使用定向传感器14来检测显示器的旋转,并相应地调整UI元素的显示。
D1公开了处理器(work station computer 10)、显示器(display 12)以及相关的存储器。然而,D1的显示器并非“近眼显示器”,而是普通的平板显示器。D1不涉及根据用户的周边视觉查看(被动查看)来改变显示模式。D1中的显示模式变化仅是为了适应显示器的物理旋转,不提供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因此,D1仅公开了通用的硬件特征(处理器、存储器、显示器)。
#### 2. 对比文件2 (D2: WO2001043473A1)
**公开号:** WO2001043473A1
**公开日期:** 2001-06-14
**技术领域:** 手持式数据处理单元(如移动电话)。
**特征比对分析:**
D2公开了一种手持式数据处理单元(1),例如移动电话(参见D2原文第\[p0029\]段,附图1)。该单元包括大显示屏(2)、微控制器(17,即处理器)以及包含计算机程序代码的存储器(如D2附图5所示的电路)。该装置执行以下操作:通过固态微机械倾斜仪(10, 20)测量屏幕相对于重力的倾斜度,以根据测量的倾斜度控制屏幕上的显示(参见D2原文第\[p0007\]段)。具体地,可以根据单元的倾斜位置移动光标(7)(参见D2原文第\[p0009\]、\[p0029\]段)。
D2的技术方案核心在于利用倾斜传感器作为一种输入手段来控制光标移动,而不涉及“被动查看状态”或针对此状态的“视觉损伤补偿”。D2的显示模式(如果可以称为模式的话)仅是根据倾斜度改变光标位置,与本申请基于周边视觉感知的显示增强完全不同。
#### 3. 对比文件3 (D3: US20020080132A1)
**公开号:** US20020080132A1
**公开日期:** 2002-06-27
**技术领域:** 通过检测用户存在进行计算机屏幕电源管理。
**特征比对分析:**
D3公开了一种计算机系统,包括处理器(102)、显示装置(132)以及存储器(主存储器120)(参见D3附图1和第\[0013\]段)。D3公开了一种用户检测系统,利用热传感器(202)或红外传感器(224)来检测用户的存在(参见D3原文第\[0007\]、\[0008\]、\[0014\]段)。其目的是根据用户是否存在来管理显示器的电源(打开/关闭,或进入省电模式)。
D3明确指出了检测用户“面向(facing)”屏幕的情况。例如,通过监测与用户呼吸相关的温度波动来检测面向显示屏的用户(参见D3原文第\[0015\]段)。第\[0016\]段指出,如果温度波动值低于阈值,意味着用户“不存在或没有面向显示屏”。在这种情况下(即用户不看屏幕),D3执行的操作是将显示屏及相关组件(如显示驱动器、图形控制器)放入“省电模式”(standby or suspend mode)(参见D3原文第\[0020\]、\[0025\]段)。
D3的“电源管理”涉及显示器的开关,而非改变显示内容的模式以提供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增强。
#### 4. 对比文件4 (D4: US20020158812A1)
**公开号:** US20020158812A1
**公开日期:** 2002-10-31
**技术领域:** 具有近眼微显示器和直观显示器的电话手柄。
**特征比对分析:**
D4公开了一种手持式通信和计算装置,例如移动电话手柄(118),它具有两个显示器:一个直观显示器(direct-view display 101)和一个近眼微显示器(microdisplay 100)(参见D4附图1a、1b和第\[0001\]、\[0031\]段)。D4明确定义了微显示器(Microdisplay)是与放大光学元件结合的微小电子显示器,当手持在靠近用户眼睛的位置(例如,距离眼睛0.5到2英寸之间)时,可以观看大图像(参见D4原文第\[0003\]段)。该装置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用于驱动这两个显示器。
D4公开了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例如接收到消息,从而触发通知)。
D4的技术特征组合:直观显示器用于查看低分辨率文本或图像,而微显示器用于当手持靠近用户眼睛时查看大且高分辨率的图像(参见D4原文第\[0002\]段)。
第\[0009\]段指出,如果用户正在微显示器上观看网页,他们可以确定感兴趣的区域,然后将装置移开(arms'-length)并在直观显示器上观看该感兴趣区域(即查看网页的一个子集)。
第\[0035\]段进一步解释,对于诸如即时消息、电子邮件、联系人管理等功能,简短的反馈应通常呈现在直观显示器(100)上,使用户能在装置移开(arms' length)时看到反馈,从而能容易地操作按键;而当功能涉及观看大图像(如网页、高分辨率文档)时,则在微显示器(101)上观看。
此外,D4利用距离传感器自动在两个显示器之间切换:当检测到用户的眼睛靠近微显示器时,打开微显示器并关闭直观显示器;反之亦然(参见D4原文第\[0043\]、\[0049\]段)。
虽然D4公开了近眼显示器、软件事件确定以及根据距离(即是否靠近眼睛查看)改变显示方式,但它改变的方式是彻底**切换显示器**(在近眼微显示器和直观显示器之间切换),或者如果是在同一个网页下,则是显示不同的**内容集**(网页的子集vs.全网页)。D4并不涉及针对同一视觉事件通知(例如一个新消息通知),在同一个近眼显示器上根据不同的查看状态(利用周边视觉查看vs.主动查看)来改变显示模式以提供特定的“视觉损伤补偿”。D4在近眼显示器上显示的是完整的高分辨率图像,没有提供任何限制格式(如限制颜色、形状或阻止文本)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二、 特征比对表格
下表总结了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6115025A)原文出处/分析 | D2 (WO01043473A1)原文出处/分析 | D3 (US20020080132A1)原文出处/分析 | D4 (US20020158812A1)原文出处/分析 |
|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一种“系统”(10),通常体现为电子装置。 | 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一种手持式数据处理单元(1),如移动电话(参见\[p0029\])。虽非“可穿戴”,但为一般电子装置特征。 | 实质公开。<br>D3公开了一种计算机系统,包括便携式计算机(300)(参见附图1、3)。虽非“可穿戴”,但为一般电子装置特征。 | 实质公开。<br>D4公开了一种手持式通信和计算装置,例如移动电话手柄(118)(参见附图1a、1b和\[0001\])。虽非“可穿戴”,但为一般电子装置特征。 |
| A. 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work station computer 10”及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microcontroller 17”和CPU(参见附图5)。 | 毫无异议公开。<br>“processor 102”(参见附图1)。 | 毫无异议公开。<br>文中描述了用于驱动显示器的电子元件,实质公开了处理器。 |
| B. 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的显示器为通用显示器(参见附图1, 2)。 | 未公开。<br>D2的显示器(2)为普通大屏幕。 | 未公开。<br>D3的显示器(132, 308)为便携式计算机的普通LCD屏幕。 | 毫无异议公开。<br>D4明确公开了“microdisplay 100”,其“ combined with magnifying optics”,且当手持在靠近用户眼睛的位置(near to a user's eye)时观看(参见\[0003\])。 |
| 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公开。<br>D1公开了存储器,但未公开根据用户的周边视觉查看来定义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D1仅关注显示器旋转。 | 未公开。<br>D2公开了根据倾斜检测来控制显示,不涉及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 | 未公开。<br>D3公开了存储器。D3检测用户是否“面向(facing)”屏幕(参见\[0015\], \[0016\]),但其检测目的是进行电源管理(开关屏幕),不涉及定义一种用于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的操作模式。 | 实质公开。<br>D4公开了存储器。D4公开了根据装置相对于眼睛的距离(即是否靠近眼睛查看)来协调两个显示器的内容。在D4中,当装置移开(arms' length)时(对应于本申请的被动查看状态),简短的通知显示在直观显示器上,而高分辨率内容不显示(参见\[0035\])。D4的技术逻辑暗示了当装置移开时,近眼微显示器不处于被主动查看的状态,这实质上对应一种被动查看状态。但是,D4未明确定义该被动查看状态特征在于“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移开的装置只能被利用周边视觉查看。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实质公开。<br>D1涉及操纵艺术作品、网页或文档(参见摘要),实质公开了涉及软件事件。 | 毫无异议公开。<br>D2明确公开了拨号(参见\[0035\]),涉及软件事件。 | 实质公开。<br>D3涉及Operating System (OS) power management(参见\[0019\]),实质公开了涉及软件事件。 | 毫无异议公开。<br>D4公开了支持 instant messaging, email(参见\[0035\]),涉及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接收消息)。 |
| 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br>D1不涉及根据被动查看状态生成特定的通知模式。 | 未公开。<br>D2不涉及根据被动查看状态生成特定的通知模式。 | 未公开。<br>D3在检测到用户不看屏幕时,将显示器放入省电模式(关闭屏幕),不涉及生成视觉通知并阻止其他信息的显示(参见\[0020\]、\[0025\])。 | 实质公开。<br>D4公开了确定软件事件(如接收新消息)发生。根据D4的逻辑(特别是\[0035\]、\[0043\]、\[0049\]),当装置移开(对应被动查看状态)时,近眼微显示器是关闭的,通知只显示在直观显示器上。这意味着,当进入装置移开的状态时,近眼显示器上阻止了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如网页的全貌)的显示。这与本特征C部分公开的技术效果一致(即在被动查看状态下阻止某些信息的显示)。 |
| 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br>D1不涉及根据查看状态改变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D2不涉及根据查看状态改变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D3在不看屏幕时关闭屏幕,不涉及改变显示模式进行通知显示。 | 未公开。<br>D4在装置移开(对应被动查看状态)时,是在直观显示器上显示通知,而不是在近眼显示器(微显示器)上(参见\[0035\])。微显示器此时通常是关闭的(参见\[0043\])。而且,D4不涉及任何“受损查看显示模式”。D4在微显示器上只显示完整的高分辨率图像。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br>D1不涉及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 **未公开**。<br>D2不涉及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 **未公开**。<br>D3不涉及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 **未公开**。<br>D4在微显示器上仅显示完整的高分辨率图像,以利用其放大光学元件(参见\[0003\])。D4没有提供任何“受损查看显示模式”,例如本申请说明书定义的限制颜色、形状、阻止文本、低分辨率等格式限制(参见本申请说明书\[0108\]-\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阅读了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5556457B)以及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其核心在于根据装置是处于“被动查看状态”(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还是“主动查看状态”,相应地在近眼显示器上采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提供视觉损伤补偿,如高亮度、低分辨率、阻止文本等)或“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来显示视觉事件通知。
以下是紧密结合对比文件原文的详细分析、特征比对表格,以及创造性分析的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
### 一、 对比文件公开特征分析及出处
我们首先分析各对比文件分别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哪些技术特征。
#### 1. 对比文件1 (D1: US6115025A)
**公开号:** US6115025A
**公开日期:** 2000-09-05
**技术领域:** 一种用于在显示器改变定向时维持用户界面定向的系统。
**特征比对分析:**
D1主要关注当显示器(如平板显示器16,附图2)物理旋转时,如何保持用户界面(UI)元素(如菜单30)相对于用户观察方向(参考箭头36)的定向不变(参见D1全文摘要及附图3a、3b)。它公开了使用定向传感器14来检测显示器的旋转。
D1公开了处理器(work station computer 10)、显示器(display 12)以及相关的存储器。然而,D1的显示器并非“近眼显示器”,而是普通的平板显示器。D1不涉及根据用户的周边视觉查看(被动查看)来改变显示模式。D1中的显示模式变化仅是为了适应显示器的物理旋转,不提供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因此,D1仅公开了通用的硬件特征。
#### 2. 对比文件2 (D2: WO2001043473A1)
**公开号:** WO2001043473A1
**公开日期:** 2001-06-14
**技术领域:** 手持式数据处理单元(如移动电话)。
**特征比对分析:**
D2公开了一种手持式数据处理单元(1),例如移动电话(参见D2原文第\[p0029\]段,附图1)。该单元包括大显示屏(2)、微控制器(17,即处理器)以及包含计算机程序代码的存储器(如D2附图5所示的电路)。该装置执行以下操作:通过固态微机械倾斜仪(10, 20)测量屏幕相对于重力的倾斜度,以根据测量的倾斜度控制屏幕上的显示(参见D2原文第\[p0007\]段)。具体地,可以根据单元的倾斜位置移动光标(7)(参见D2原文第\[p0009\]、\[p0029\]段)。
D2的技术方案核心在于利用倾斜传感器作为一种输入手段来控制光标移动,而不涉及“被动查看状态”或针对此状态的“视觉损伤补偿”。本申请基于周边视觉感知的显示增强完全不同。
#### 3. 对比文件3 (D3: US20020080132A1)
**公开号:** US20020080132A1
**公开日期:** 2002-06-27
**技术领域:** 通过检测用户存在进行计算机屏幕电源管理。
**特征比对分析:**
D3公开了一种计算机系统,包括处理器(102)、显示装置(132)以及存储器(主存储器120)(参见D3附图1和第\[0013\]段)。D3公开了一种用户检测系统,利用热传感器(202)或红外传感器(224)来检测用户的存在(参见D3原文第\[0007\]、\[0008\]、\[0014\]段)。其目的是根据用户是否存在来管理显示器的电源(打开/关闭,或进入省电模式)。
D3明确指出了检测用户“面向(facing)”屏幕的情况。例如,通过监测与用户呼吸相关的温度波动来检测面向显示屏的用户(参见D3原文第\[0015\]段)。第\[0016\]段指出,如果温度波动值低于阈值,意味着用户“不存在或没有面向显示屏”。在这种情况下(即用户不看屏幕),D3执行的操作是将显示屏放入“省电模式”(standby or suspend mode)(参见D3原文第\[0020\]、\[0025\]段)。
D3的“电源管理”涉及显示器的开关或通用省电模式,而非改变显示内容的模式以提供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增强。
#### 4. 对比文件4 (D4: US20020158812A1)
**公开号:** US20020158812A1
**公开日期:** 2002-10-31
**技术领域:** 具有近眼微显示器和直观显示器的电话手柄。
**特征比对分析:**
D4公开了一种手持式通信和计算装置,例如移动电话手柄(118),它具有两个显示器:一个直观显示器(direct-view display 101)和一个近眼微显示器(microdisplay 100)(参见D4附图1a、1b和第\[0001\]、\[0031\]段)。D4明确定义了微显示器(Microdisplay)是与放大光学元件结合的微小电子显示器,当手持在靠近用户眼睛的位置观看(参见D4原文第\[0003\]段)。
D4公开了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例如接收到消息,从而触发通知)。
D4通过距离传感器自动在两个显示器之间切换:当检测到用户的眼睛靠近微显示器时,打开微显示器并关闭直观显示器;反之亦然(参见D4原文第\[0043\]、\[0049\]段)。
第\[0035\]段进一步解释:对于简短的反馈(如即时消息、电子邮件通知),应通常呈现在直观显示器上,使用户能在装置移开(arms' length,对应一种被动查看状态)时看到反馈,从而容易地操作按键;而当观看大图像时,则手持靠近眼睛在微显示器上观看。
D4的核心逻辑在于:移开装置(被动查看)时使用直观显示器,而靠近眼睛(主动查看)时使用近眼显示器。它虽然涉及了不同的查看状态,但它解决的方式是徹底**切换显示器**。它不涉及针对同一视觉事件通知(例如一个简短的消息通知),在同一个近眼显示器上,仅根据不同的查看状态(利用周边视觉查看vs.主动查看)来改变该通知的显示模式以提供特定的“视觉损伤补偿”。D4不涉及格式限制(如限制颜色、形状或阻止文本)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二、 特征比对表格
下表总结了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6115025A)原文出处/分析 | D2 (WO01043473A1)原文出处/分析 | D3 (US20020080132A1)原文出处/分析 | D4 (US20020158812A1)原文出处/分析 |
|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实质公开。<br>“work station computer 10”及“display 12”(附图1),通常体现为电子装置。虽然非“可穿戴”,但为一般电子装置。 | 实质公开。<br>“hand held data processor unit”,如移动电话(\[p0029\])。同上。 | 实质公开。<br>“portable computer 300”(附图3)。同上。 | 实质公开。<br>“hand-held communication and computing devices”, 如移动电话手柄(118)(附图1a, \[0001\])。同上。 |
| A. 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work station computer 10”包含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microcontroller 17”及CPU(附图5)。 | 毫无异议公开。<br>“processor 102”(附图1)。 | 毫无数议公开。<br>文中描述了用于协调显示内容的电子元件和软件(\[0009\]),实质公开了处理器。 |
| B. 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为通用平板显示器(附图2, 3)。 | 未公开。<br>D2为普通大屏幕(2)。 | 未公开。<br>D3为普通LCD屏幕(132, 308)。 | 毫无异议公开。<br>“microdisplay 100”, combined with magnifying optics”,且当手持在靠近用户眼睛的位置观看(\[0003\])。 |
| 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使得装置执行: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公开。<br>未公开根据用户的周边视觉查看来定义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D1仅关注物理旋转。 | 未公开。<br>不涉及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 | 未公开。<br>D3检测用户是否“面向(facing)”屏幕(\[0015\], \[0016\]),但其目的是电源管理,不涉及定义一种用于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的操作模式。 | 实质公开。<br>D4利用距离传感器自动切换显示(\[0043\], \[0049\])。特别是,当装置移开(arms' length)时(对应被动查看状态),简短的通知显示在直观显示器上,而微显示器通常是关闭的(\[0035\])。D4的技术逻辑暗示移开的装置不处于主动查看近眼显示器的状态。虽然未明确定义该被动查看状态特征在于“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但对于手持移开的装置,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只能是利用周边视觉查看(如果想看的话)。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实质公开。<br>D1涉及操纵艺术作品、网页或文档(摘要),实质公开了涉及软件事件。 | 毫无数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拨号(\[0035\]),涉及软件事件。 | 实质公开。<br>D3涉及OS power management(\[0019\]),实质公开了涉及软件事件。 | 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 instant messaging, email(\[0035\]),涉及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接收消息)。 |
| 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br>D1不涉及根据被动查看状态生成特定的通知模式。 | 未公开。<br>D2不涉及根据被动查看状态生成特定的通知模式。 | 未公开。<br>D3在检测到用户不看屏幕时,将显示器放入省电模式(关闭屏幕),不涉及生成视觉通知并阻止其他信息的显示。 | 实质公开。<br>根据D4的逻辑(特别是\[0035\]、\[0043\]、\[0049\]),当装置移开(对应被动查看状态)时,近眼显示器关闭,而通知呈现在直观显示器上。这意味着,当装置处于被移开的状态时,近眼显示器上实质上阻止了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如网页全貌)的显示。技术效果与该特征一致。 |
| 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br>D1不涉及根据查看状态在近眼显示器上改变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D2不涉及根据查看状态在近眼显示器上改变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D3不涉及在近眼显示器上进行通知显示,也不涉及改变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当装置移开(对应被动查看状态)时,D4是在直观显示器上显示通知,微显示器关闭(\[0035\], \[0043\])。而不是在近眼显示器上依据一种不同的显示模式来显示该通知。而且,D4不涉及本申请所定义的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br>D1不涉及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 未公开。<br>D2不涉及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 未公开。<br>D3不涉及针对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 | 未公开。<br>D4在微显示器上仅显示完整的高分辨率图像,以利用其放大光学元件(\[0003\])。D4没有提供任何“受损查看显示模式”,例如本申请说明书定义的限制颜色、形状、阻止文本、低分辨率等格式限制。本申请特征(即周边视觉感知的补偿增强)与D4追求放大光学元件的高清高清高清的高质量高分辨率图像完全不同。 |
### 三、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及原因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分析,**对比文件4 (D4: US20020158812A1)** 是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的文件。
**原因如下:**
1. **技术领域和装置:** D1、D2和D3涉及通用的电子装置(平板显示器、倾斜控制电话、便携式计算机)。而D4涉及具有近眼显示器和直观显示器的便携式通信装置,它与本申请同属于基于显示器与眼睛距离进行显示协调的技术领域。
2. **核心特征的对应性:** 权利要求1的核心技术构思在于,检测装置是处于被动查看状态还是主动查看状态,从而改变显示。在提供的四个对比文件中,只有D3和D4涉及检测用户是否在主动查看显示器。D3虽然检测到了“面向(facing)”屏幕(对应主动查看),但其解决问题的方式是电源开关,不涉及针对查看状态(被动查看)来改变显示内容的模式。而D4利用距离传感器,检测到了“靠近眼睛观看”(主动查看)和“装置移开”(arms' length,对应一种被动查看状态)。虽然D4的核心方案是切换显示器,但在其技术逻辑中,当装置移开(对应被动查看)时,简短的通知显示在直观显示器上,而近眼显示器通常关闭(阻止了其他信息的显示)。
3. **技术问题:** D4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当用户在微显示器上观看高清内容(例如网页)时,由于高分辨率和放大光学元件,用户必须靠近装置,这使得操作按键、输入文本以及观看简短通知( cognitive dissonance)变得不方便(参见\[0007\])。本申请也解决类似问题:当用户不能集中注意力主动查看时(被动状态),难以感知复杂的视觉信息。本申请和D4都解决如何使视觉信息在不同的查看条件下更易感知或操作的技术问题。
因此,由于D4在装置架构(近眼显示器)和核心技术逻辑(基于查看状态(距离)来协调显示)上最为接近,本领域技术人员会倾向于以其为基础,进行创造性分析。
### 四、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提出无效请求,我认为本申请**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B(近眼显示器)**。
**原因分析:**
如特征比对表格所示,特征B(近眼显示器)是本申请相比D1、D2、D3的通用显示器,以及相比D4的直观显示器所存在的显著硬件特征。D4明确公开了近眼微显示器。
本申请的发明构思是在近眼显示器上应用一种不同的显示模式(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来补偿周边视觉感知。特征F(在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模式进行显示)和特征G(其特征在于视觉损伤补偿格式限制)是本申请核心的创新所在。然而,特征B(近眼显示器)本身是一个已知的硬件组件,不包含针对周边视觉增强的特定结构。
在D4公开了近眼显示器以及根据距离协调显示内容的基础下,若本领域技术人员想要解决本申请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即当用户不能或不想靠近眼睛主动查看近眼显示器时,如何感知该近眼显示器上的通知),他们不需要创造出一种全新的显示器,而是倾向于将已知的针对周边视觉或不利查看条件的增强显示模式(例如,改变亮度、限制分辨率、使用特殊形状或颜色等)应用到D4已公开的近眼显示器上。特征B作为硬件特征,其非显而易见性较低。特征F和G所定义的特定的视觉感知增强方法(特别是格式限制)是本申请更关键、更有说服力的创新点。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权利要求1及其说明书,并对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比对。
以下是基于您提供的文件做出的法律分析和特征比对报告。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解释
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解释如下:
* **技术特征C:“被动查看状态”**:根据说明书\[0006]、\[0089]段落,这是一种操作状态,其中用户并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上,而是利用**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或者从远处查看。此时,装置**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
* **技术特征E:“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结合说明书\[0048]段落,在被动查看状态下,显示器被限制仅显示紧急或重要的通知(视觉事件通知),而屏蔽如详细文档、应用界面等非事件通知信息,以减少干扰。
* **技术特征F、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视觉损伤补偿”**:根据说明书\[0007]、\[0092]段落,“视觉损伤补偿”是指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如利用周边视觉、距离较远)时,采用更容易感知的方式呈现信息。因此,“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如低分辨率、高亮度、闪烁、特定几何形状、阻止文本显示,参见\[0013]-\[0023])使得通知在周边视觉查看时比常规信息更可感知。
###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出处
以下表格详细比对了各对比文件(D1-D4)是否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并给出了详细的原文出处。
**对比文件指代说明:**
* **D1**: US20040201595A1 (Self-orienting display)
* **D2**: JP2005348000A (Television receiver)
* **D3**: JP2006155268A (Information processor and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ystem)
* **D4**: JP2006243784A (Pointing system and pointing method)
#### 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040201595A1) | D2 (JP2005348000A) | D3 (JP2006155268A) | D4 (JP2006243784A) |
|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实质公开<br>提到PDA、手机等便携装置。授权阶段通常认为手持便携装置与可穿戴装置属相近领域。见\[0002]。 | 未公开<br>公开的是电视机,属固定家电,非可穿戴或便携装置。见标题及\[0002]。 | 未公开<br>公开的是画像形成装置(复合机)和PC,非可穿戴装置。见\[0021]。 | 毫无异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头部装着型显示系统(HMD)。见\[0003]、\[0048]。 |
| A. 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显示处理器42。见\[0037]及图10。 | 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控制部100。见\[0025]。 | 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控制部206。见\[0031]。 | 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控制器30(含CPU)。见\[0052]。 |
| B. 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公开的是LCD、等离子等常规显示器,虽提到便携,未明确为近眼显示。见\[0002]。 | 未公开<br>电视机显示器,非近眼显示。 | 未公开<br>触摸屏、PC显示器,非近眼显示。 | 毫无异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头部装着型表示装置”。见\[0003]。 |
| 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公开<br>D1根据物体/用户定向旋转画面,保持用户主动查看时的可视性,未涉及“被动查看状态”或“周边视觉查看”。 | 未公开<br>D2涉及通过传感器感知肢体动作来操作电视,不涉及显示状态随查看方式(周边视觉)的变化。 | 未公开<br>D3涉及节电模式和语音引导,虽然提到了视觉障碍者,但未涉及根据“周边视觉查看”来改变显示状态。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待机模式”,在此模式下ポインタ(指针)的操作被控制。虽然未明说“周边视觉”,但其对应于用户未注视显示器(非主动查看)的状态。见\[0054]、\[0063]。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接收音频命令“rotate”或按下开关,可视为软件事件。见\[0019]。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接收操作命令信号,如频道切换、音量调整。见\[0009]。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确定操作超时(タイマ残り時間が0分)。见\[0041]。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确定视线和头部的特定运动。见\[0074]。 |
| 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br>D1无“被动查看状态”,更无基于此状态阻止其他信息显示的教导。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操作命令内容对应的表示显示在画面上(\[0017])。在“菜单画面”实施例中,显示菜单 bar 而非常规电视画面,体现了阻止常规信息显示的意图(\[0016])。 | 未公开<br>D3的节电模式通常是调暗或关闭显示(\[0032]),不涉及基于状态生成特定的视觉事件通知。 | 未公开<br>D4的“待机模式”仅限制指针操作,未涉及基于此状态生成阻止其他信息的视觉通知。 |
| 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br>无被动查看状态及相应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无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针对视觉障碍者,在タイマ时间(オートクリア/节电)耗尽前1分钟,输出警告消息(语音)。见\[0040]、\[0047]。虽为语音,但体现了在特定状态下(类似于本专利受损查看状态)向特定人群提供信息的教导。 | 未公开<br>D4在切换模式时主要关注指针控制,不涉及改变通知的显示模式。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控制按钮可由加权或气泡利用重力自动定向,或使用LED阵列、特定几何形状(三角形)。见\[0023]、\[0031]。这种特定形状和LED阵列相比文本更易感知,属于“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教导,但未结合“被动查看状态”使用。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针对手脚不便的障碍者,通过在感知范围内翳(遮挡)肢体即可操作。见\[0011]。这属于降低操作门槛的“损伤补偿”,但非视觉格式层面的限制。 | 实质公开<br>明确针对视觉障碍者,提供语音引导、点字输出。见\[<br>0006]、\[0007]。这属于改变信息呈现格式(由视觉转语音/触觉)以提供“损伤补偿”,使得信息对该人群可感知。 | 未公开<br>D4未公开针对受损查看改变显示格式。 |
###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losest Prior Art)通常基于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解决的技术问题最相似以及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
**结论:** 本案中,**D4 (JP2006243784A)** 最适合作为分析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分析如下:**
1. **技术领域和结构组成**: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且包括“近眼显示器”。在所有对比文件中,仅有**D4**明确公开了“头部装着型表示システム”(HMD),属于毫无异议的可穿戴装置且配有近眼显示器。D1仅涉及手持便携装置(PDA),领域虽相近但不如D4契合;D2和D3涉及电视机和复合机,属于固定式办公/家用电器,与“可穿戴”和“近眼显示”领域相去甚远。
2. **技术状态的对应**:权利要求1的核心在于根据“主动查看”和“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切换显示模式。D4虽然主要解决因无意识头动导致的误操作,但其引入了“输入模式”(对应主动查看,可操作指针)和“待机模式”(对应非主动注视显示器,指针不可操作)的切换。D4的“待机模式”在概念上与本专利的“被动查看状态”最为接近(都是用户未完全专注于显示器的状态)。
3.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目标专利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用户未主动查看(环境较不理想)时,能简单直观地感知重要通知。D4虽然侧重于操作控制,但其构思的基础也是感知用户的视线(注视显示器与否)来改变装置的操作状态,这为本专利“根据查看状态改变显示内容”提供了最相关的改进基础。
###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要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基于现有的对比文件D1-D4,以下技术特征组合构成了权利要求1的**专利性薄弱环节**(即最容易被认为不具备创造性的部分):
**薄弱特征组合:[特征C + 特征E的部分 + 特征F/G的部分]**
具体分析如下:
1. **特征C(被动查看状态)**:已被D4公开(待机模式)。将“待机模式”解释为用户不注视显示器,从而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2. **特征E(被动状态生成通知+阻止其他显示)**:D2公开了在特定模式(菜单模式)下,阻止电视画面显示,仅显示操作对应的表示(菜单 bar)。将此概念应用于D4的“待机模式”,即当用户在待机模式下有软件事件(特征D)发生时,仅显示该事件通知而阻止其他信息,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选择。
3. **特征F+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格式限制+损伤补偿)**:这是权利要求1看似最具“个性”的部分,但已被D1和D3实质公开了其核心机理。
* D1教导了使用“特定几何形状”(特征G的示例)和LED阵列来表示控制按钮,这本身就是一种相比文本在较差查看条件下(如旋转、不理想角度)更易感知的格式(损伤补偿)。
* D3教导了明确针对特定人群(视觉障碍者)改变信息呈现格式(由视觉转语音,特征G层面的损伤补偿)。
4. **结论**:在D4提供了可穿戴装置、近眼显示器以及主动/待机模式切换的构思基础上,结合D2关于在特定模式下限制显示内容的教导,再结合D1关于利用特定几何形状增强可视性或D3关于针对特定人群提供格式补偿(语音引导也是一种非标准格式)的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也有能力**联想到:当HMD处于用户非注视的“待机模式”时,若有软件事件发生,则在近眼显示器上阻止其他信息显示,而采用一种如D1所述的特定几何形状或调高亮度等(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来显示该通知,从而使得用户利用周边视觉也能感知。
因此,权利要求1将上述已知构思应用于可穿戴装置的特定操作状态,其产生的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其薄弱环节在于各分特征的下位概念或机理已在便携装置(D1)或针对障碍者(D2/D3)的现有技术中被实质公开,其整体组合具有较高的被无效风险。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并对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以下是基于您提供的文本资料做出的详细无效分析报告。
### 第一部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与说明书的紧密结合解释
在进行创造性分析之前,必须依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中的关键术语做出准确限定,尤其是那些涉及发明构思的核心特征。
**1. 装置的操作状态:“被动查看状态” vs “主动查看状态”**
* **权利要求1限定**:
* **被动查看状态**(Technical Feature C):是“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受损查看显示模式**(Technical Feature F&G):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通知在被动查看状态下比没有补偿时“**更可感知**”。
* **说明书的引入与解释**:
* 说明书背景技术指出,发明目的是让用户能以“简单且直观的方式查看”信息([0002])。
* 说明书进一步明确:被动观看(查看)期间,用户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以外,忽视装置,利用**周边视觉**查看,或从远处查看([0089])。
* 与此相对,“主动查看”时,用户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上,与其交互,主动读取信息([0087])。
* **代理师观点**:权利要求1的核心发明构思在于:电子装置(尤其是可穿戴/近眼显示装置)能够识别用户并没有聚焦在显示屏上(被动查看/周边视觉),此时若有通知,不能按常规模式显示(因为用户看不清),而必须切换到一种特别设计的、针对周边视觉或远距离查看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通过改变格式(特征G)来增强“可感知性”(例如闪烁、高亮度、大色块),仅仅起到“提醒”作用,而非提供详细阅读内容。
**2. 显示模式的限制:“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权利要求1限定**(Technical Feature E):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将“**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的引入与解释**:
* 说明书实施例指出,被动查看状态是一种操作状态,其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0006])。
* 更具体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0048])。
* 结合图4A/4B,当处于被动模式时,屏幕仅显示代表通知的简单几何形状(404)或粗像素块(410),原来正常显示的应用或文档界面(如304、310)被隐藏或不再显示。
* **代理师观点**:这是一个强限制特征。它意味着当装置确定用户处于“被动查看”时,为了突出通知的可感知性,会主动“清空”屏幕上的其他常规信息(如时间、应用界面等),仅显示那个经过损伤补偿的通知。这与仅仅是在常规界面上弹出一个悬浮窗通知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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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原文出处分析
我详细审阅了四份对比文件(均为中文翻译件,假定翻译准确)。以下是用类似D1、D2的表述指代对比文件,并附上公开号及详细出处特征比对表格。
**对比文件代号说明:**
* **D1**: JP2006320738A (游戏装置程序)
* **D2**: US20070004451A1 (手持多功能设备功能控制)
* **D3**: US20070136064A1 (便携式PC与运动传感器)
* **D4**: JP2008011035A (动画重现装置/红外遥控器)
#### 权利要求 1 技术特征比对表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JP2006320738A) | D2 (US20070004451A1) | D3 (US20070136064A1) | D4 (JP2008011035A) |
| 前序部分: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未公开。<br>D1涉及“家庭用游戏装置”([2])。 | 实质公开。<br>D2虽然主要描述“手持多功能设备”([0001]),但在说明书[0017]明确提到了输出设备可以是“HMD”(头戴式显示器),HMD属于可穿戴装置。 | 实质公开。<br>D3涉及“移动、手持个人计算机”([0002]),但在[0009]和[0041]提及“用户可佩戴个人计算机”和类似项链的“坠饰形状要素”。 | 未公开。<br>D4涉及“动画再生装置”和“遥控器”([2])。 |
| 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实质公开。<br>D1[2]提到“コンピュータ(计算机)”,[8]图8提及“CPU 1000”。 | 毫无异议公开。<br>D2[0017]图1明确公开“中央处理单元(CPU) 24”。 | 毫无异议公开。<br>D3[0009]图2明确公开“微处理器 28”。 | 实质公开。<br>D4[2]提到“ハードディスクレコーダ(硬盘录像机)”,通常含有处理器,图6示出“制御用マイコン 24(控制微机)”。 |
| 特征B: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使用标准的“ディスプレイ 1220(显示器)”([2]图1)。 | 实质公开。<br>D2[0017]列出的显示屏18可以是“OLED”,且[0017]提及输出设备包括“HMD”(头戴式显示器),这暗示了近眼显示的使用场景。 | 毫无异议公开。<br>D3[0042]图2明确公开“微显示系统 24”(micro-display system),且说明书多处(如[0006]、[0049])描述用户将装置放在“眼睛附近”查看,完全符合近眼显示器定义。 | 未公开。<br>D4使用电视机的“ディスプレイ 11(显示器)”([2])。 |
| 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公开。<br>D1虽然有存储器(图8 ROM 1002/RAM 1004),也根据操作桿倾斜控制游戏,但未涉及根据用户“周边视觉查看”来定义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 | 未公开。<br>D2虽然公开了根据传感器检测装置的定向(垂直/水平/面朝下等)来切换应用或进入待机状态([0005]、[0031]),但这对应的是说明书实施例中通过重力方向确定状态的上位概念,D2原文并未提及或暗示“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这一具体的心理物理学状态。D2关注的是装置本身的姿态,而非用户眼睛的聚焦位置。 | 未公开。<br>D3公开了运动传感器和二级“使用”传感器(如眼睛传感器[0064]),用于在“深度睡眠”、“睡眠”和“激活”模式间切换([0063]-[0064])。D3的睡眠模式是为了节能,而非目标专利所定义的为了显示通知而准备的、针对周边视觉的“被动查看状态”。 | 未公开。<br>D4仅涉及遥控器按键和倾斜操作,未涉及装置的操作状态与用户查看方式的关联。 |
| 特征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实质公开。<br>D1中游戏程序确定操作桿输入信号([2]),这属于软件事件。 | 毫无异议公开。<br>D2说明书[0029]明确提到了“日历提醒”或“接收呼叫”。 | 实质公开。<br>D3说明书[0042]提及执行computing operations,[0069]提及speech recognition(语音识别),这些均涉及软件事件的确定。 | 实质公开。<br>D4[2]中确定用户按下早送或早戻按键,属于软件事件。 |
| 特征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 | 未公开。<br>D2公开了当接收呼叫时切换到电话应用([0029]),显示拨号盘([0026]),或在当前激活应用中显示“来电”消息([0029]、[0042])。然而,D2没有公开“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这一强限制特征。在D2中,要么是切换应用(显示新应用的全部界面),要么是在当前界面上叠加弹出通知,均不属于目标专利所述的“清空屏幕仅留通知形状”的特殊模式。 | 未公开。<br>D3描述了声音识别结果显示在屏幕上供用户确认([0069]),但这属于正常交互过程,不涉及特征E所述的被动状态下的特殊视觉生成和阻止其他信息显示。 | 未公开。<br>D4在图2和图17中公开了锁相标志L或条形图M2来通知用户手柄锁死状态,但这属于正常播放界面的一部分,不涉及基于被动状态生成通知或阻止其他信息显示。 |
| 特征F: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 | 未公开。<br>D2虽然提到了当检测到特定事件(如日历提醒)时,被挂起的应用可以通过信息传递系统在激活应用界面上显示消息([0042]),但这属于常规的应用间通信和界面叠加,并非针对受损(周边视觉/远距离)查看条件设计的特殊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D3虽有近眼显示器,也显示识别结果,但未涉及特征C定义的“被动查看状态”以及基于该状态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未公开。 |
| 特征G: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 | 未公开。<br>D2并未公开为了补偿视觉损伤(针对周边视觉)而引入的格式限制(如大色块、闪烁、无文本等)。 | 未公开。<br>D3虽然在背景技术[0004]提到平板显示器需要显著电力,微显示系统([0042])功率更低,但这属于近眼显示器本身的硬件特性,并非为了实现基于被动状态的视觉损伤补偿而采取的软件层面的“格式限制”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D4虽然在图2和图17中公开了锁相标志L或条形图M2,但这仅是常规的UI设计,用于指示手柄状态,不构成用于补偿周边视觉查看的“视觉损伤补偿”格式限制。 |
**比对结论**:
没有任何一份对比文件能够单独公开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
* 目标专利最具显著性的发明构思,即**特征C(周边视觉定义的被动查看状态)**、**特征E(阻止除通知外信息的显示)**、**特征F和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其损伤补偿格式限制)**的组合,在四份对比文件中均**未被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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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之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
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创造性分析中,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至关重要。
**1. 分析目标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目标专利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可穿戴/近眼显示装置上,当用户未直接聚焦屏幕(被动查看)时,提供一种**直观、简单且高度可感知**的通知显示方式,避免常规详细信息显示在此时不仅无法被用户有效获取(因为周边视觉看不清),反而造成干扰。
其达到的技术效果是,通过识别被动状态,切换到一种极端简化的、带有视觉损伤补偿的显示模式(如仅显示闪烁色块,阻止其他内容显示),使用户利用周边视觉就能敏锐感知到“有事件发生”,从而决定是否转为主动查看。
**2. 对比文件的整体分析与选择**
* **D2 (US20070004451A1) 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领域和主题最相关**:D2涉及一种“手持多功能设备”,说明书明确提到了其输出设备可以是“HMD(头戴式显示器)”,并且明确包含了存储器和处理器(特征A)。其核心构思是根据传感器的检测结果(装置的定向),“自动改变设备的功能和用户界面组件的行为”([0006]、[0011]),包括在待机、挂起和激活应用之间切换(特征D)。
* **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最上位**:D2公开了根据传感器确定装置状态(如面朝下进入待机模式,相当于本专利说明书提到的利用环境传感器进入被动查看状态的上概念技术),并且公开了确定软件事件(特征D),以及基于不同状态显示不同的视觉信息(特征F的上位概念)。
* **尽管D2原文未提及“周边视觉”**,但其解决的同样是如何根据用户持握/摆放装置的方式来优化用户界面的问题([0006])。因此,将D2作为起点,分析本专利特征与其的区别,逻辑最为顺畅。
* **D3 (US20070136064A1) 也非常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在涉及“近眼显示”特征时甚至是更好的选择。**
* **主题高度契合**:D3涉及一种“Viewer/Speech based mobile personal computer(基于查看器/语音的移动个人计算机)”([0002]),其说明书[0041]提及“墜飾形要素”(pendant shape factor),这与目标专利说明书图2A-2F的实施例完全一致。
* **毫无异议公开了硬件核心特征**:D3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微显示系统/查看器”(特征B,近眼显示器),并且通过人机工程学设计使装置贴近眼睛([0049]),同时公开了确定语音识别结果(属于软件事件特征D)并将其显示在屏幕上的过程。
* **公开了类似的操作模式切换**:D3公开了利用运动传感器和二级传感器(包括眼睛传感器)在“睡眠模式”和“激活模式”之间切换([0063]-[0064])。虽然其睡眠模式侧重于节能,但这构成了与目标专利特征C(根据用户查看方式切换装置状态)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出发点。
**代理师结论:**
在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请求时,**适合采用多条组合路线,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可以有两个**:
* **路线一:以D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D2在根据传感器检测装置姿态来切换应用和显示行为方面提供了最接近的软件控制逻辑框架。
* **路线二:以D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D3在“可穿戴装置”、“坠饰形状要素”以及“近眼显示器(微显示系统)”这些硬件特征上提供了最具体的公开,且包含了类似的根据眼睛贴近度切换模式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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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通过上述详尽的比对分析,显而易见,权利要求1中**没有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是真正完全“薄弱”到被单篇对比文件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的**。
这里的创造性辩论焦点将完全集中在区别特征是否显而易见上。
若必须指出无效请求中**相对最难以辩驳其具有创造性(即最可能被认为属于惯用技术手段或显而易见)**的特征,我会选择:
**特征G中的部分内容:视觉损伤补偿的实施方式(格式限制)**
* **特征原文**:“...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
* **分析**:虽然没有任何对比文件公开了它是基于目标专利特征C所定义的“被动查看状态”来执行的,但是,**“为了让信息更易辨识而改变显示格式(例如变大、变亮、变单色)”本身属于人机交互(HMI)和UI设计的普通常识**。
* 例如,在户外强光下提高屏幕亮度,属于一种视觉损伤补偿。
* 给老年人使用的手机模式采用超大字体、超大图标、高对比度颜色,不使用复杂文本,这完全符合特征G所述的“利用格式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
* **无效策略观点**:如果审查员认可了以D2或D3为起点,并且认为根据用户查看方式切换操作模式(如进入待机或睡眠)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代理师需要辩论:**当装置处于针对“未聚焦/周边视觉/远距离”查看的模式时,为了突显通知而采用惯用的简化、放大、闪烁等UI增强手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想到的。**虽然目标专利将这些手段具体化为“格式限制”以针对“周边视觉”,但其底层逻辑(增强可感知性)与老年人模式或强光模式是共通的。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其保护范围由特征C、E、F、G形成了一个紧密的逻辑闭环(**周边视觉状态 -> 阻止其他显示 -> 损伤补偿显示模式 -> 具体格式限制**)。现有的四份对比文件在这一核心构思上均存在实质性缺失。无效请求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说服审查员,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结合普通常识将D2/D3的模式切换教导应用于近眼显示器的通知显示,并引入惯用的显示增强手段。
你好!作为一名在专利代理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人士,我非常理解在无效宣告程序或创造性辩护中,对权利要求特征的精准比对以及对对比文件原文的深度挖掘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针对目标专利 **CN105556457B** 的权利要求1,我将其拆解为多个技术特征,并结合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D1-D4)进行了详细的侵权/公开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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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拆解与说明书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本发明的核心在于通过**环境传感器**感知用户的查看状态(被动/主动),并据此切换**视觉损伤补偿**模式,以解决用户在周边视觉查看(被动状态)时信息不可感知的问题。
* **特征A-C(基础架构):** 典型的可穿戴装置(如坠饰、单目装置),包含处理器、存储器及程序代码。
* **特征C'(被动查看状态定义):** 说明书[0006][0089]明确,被动查看是指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注意力不在装置上(如装置挂在胸前或放在桌上)。
* **特征E(生成通知与显示限制):** 说明书[0108]指出,此时阻止显示通知以外的信息,以突出重点。
* **特征F-G(受损查看模式/视觉损伤补偿):** 这是本案的**核心贡献点**。说明书[0108]-[0118]解释了“视觉损伤补偿”的具体手段:包括**高亮度、低分辨率(像素分辨率≤原有的1/10)、闪烁、颜色限制(单色/高对比度)、形状限制(几何形状)、动画限制、文本限制(阻止显示文本)**。其目的是让信息在非直视下更易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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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08045207A) | D2 (JP2008065662A) | D3 (US2008221877A) | D4 (JP2008217444A) |
| A:至少一个处理器 | 公开 ([0030], 150) | 公开 (1a) | 公开 ([0046], 51) | 公开 (51) |
| B:近眼显示器 | 未明确公开 (仅提到显示屏 160) | 未公开 (管理服务器) | 未明确公开 (通用显示器 136) | 未明确公开 (通用显示器 136) |
| C: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利用周边视觉查看) | 实质公开 ([0010], [0038])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0080]) | 实质公开 ([2]) |
| 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公开 ([0077], 来电事件) | 未公开 | 公开 ([0086], 识别请求) | 公开 ([2], 提取要求) |
| E:生成通知并阻止显示通知以外信息 | 部分公开 ([0077], 显示来电信息)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 F:基于被动状态按受损查看模式显示 | 未公开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0112], 基于注视度改变输出) | 实质公开 ([2], 基于注视度改变输出) |
| G: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被动状态下更可感知) | 未公开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0119], 字体放大/语音输出) | 实质公开 ([2], 字体放大/语音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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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比文件详细分析与出处
### D1: US2008045207A (Mode Switching for Mobile Terminal)
* **技术问题:** 移动终端功能日益复杂,菜单层级深,导致用户在执行特定任务时操作不便。
* **公开的技术内容:** 该文件公开了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手机的摆放姿态(Placement Attitude),并根据姿态自动切换操作模式(如多媒体模式、通信模式)。
* **特征比对:** * **公开了特征C的一部分**:[0038]提到装置在垂直提升等动作下进入特定模式。
* **公开了特征D**:[0077]明确提到了“确定是否发生来电事件(incoming call event)”。
* **缺点**:D1的重点在于“姿态切换模式”,而非针对“周边视觉/被动查看”进行“显示格式的损伤补偿”。它仅仅是旋转屏幕图像([0038]),并未涉及改变亮、分辨率或简化形状来补偿视觉。
### D3: US2008221877A / D4: JP2008217444A (User Interactive Apparatus)
*(注:D3与D4为同族申请,技术方案基本一致,以下以D3出处为例分析)*
* **技术问题:** 当用户忙于其他事情(如烹饪)而无法直视或操作屏幕时,系统无法提供适当的反馈。
* **公开的技术内容:**
* **特征C(被动查看)**:[0016], [0080] 明确提到了“注视度(watching degree)”,其中“Far/different direction”状态实质上等同于本申请的“被动查看状态”。
* **特征F/G(视觉损伤补偿)**:[0020] 提到“根据注视度获取响应的输出形式”;[0119] 明确指出当用户距离较远或不注视屏幕时,采用“**放大显示(Enlarged display)**”和“**语音输出(speech output)**”。
* **特征比对:** D3/D4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根据用户是否注视屏幕(注视度)来调整显示格式。虽然其具体手段是“放大字体”,而本申请更偏向于“降低分辨率/几何形状”,但两者均属于“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
### D2: JP2008065662A (System account management)
* **分析结论:** 该文件涉及网络设备的系统账户管理,属于网络安全和账户认证领域,与本申请的可穿戴装置、显示模式切换完全不属于同一技术领域。在创造性分析中**不具备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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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创造性分析: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3 (US2008221877A) / D4 (JP2008217444A)
**理由:** 1. **技术领域一致:** 均涉及人机交互及显示模式的自动调节。
2. **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 都是为了解决用户在不便直视屏幕(即“被动查看”或“注视度低”)的情况下,如何确保信息能被用户有效感知。
3. **技术手段极度相似:** D3/D4 已经公开了通过传感器检测用户视线和距离,并据此改变显示的复杂程度(放大显示、精简信息量、增加语音补偿)。
### 区别技术特征:
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D3/D4的区别仅在于**具体的视觉损伤补偿手段**:本申请限定了“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是利用“格式限制”使得在被动状态下“比没有补偿的信息更可感知”(如说明书提到的降低分辨率、几何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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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无效请求最薄弱点分析
若要对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以下是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1. **“被动查看状态”的公知常识化:** D3/D4 已经完整公开了基于“注视度”切换显示模式。将“不注视”定义为“被动查看”属于术语层面的重新包装,不具备实质创新。
2. **“视觉损伤补偿”的手段替代:** * 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关于“视觉损伤补偿”的限定非常上位。
* **D3公开了“放大显示”**,这本身就是一种视觉补偿。
* 对于可穿戴设备,在周边视觉下使用高亮度或简化的图标(特征G)在UI设计领域几乎是**公知常识**(为了省电或提醒)。
3. **技术效果的逻辑必然性:** 只要公开了“根据注视程度调整显示内容”,为了让看不清的人看清,必然会采取“简化信息”或“增强特征”的手段。
**无效策略建议:**
以 **D3或D4**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结合 **D1**(公开了移动终端基于环境传感器事件触发模式切换)或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UI设计中针对非直视状态的简化显示原则),主张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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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份分析报告能为您的专利无效或稳定性评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 权利要求1的分析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074] 描述了电子装置10包括处理器11,作为一种可以实施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设备的说明,通过其可以执行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动作,对实施例的范围进行限制,并且可以包含各种数字信号处理器、微处理器、处理电路等以提供各种功能。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在[0016]中公开:“FIG. 1A shows that apparatus 100 may include a host processor 102, a user interface 104, a storage medium 106, an orientation determination module 107, a radio module 108, and an interconnection medium 110.”
* **分析:** **D4** 毫无异议公开了装置可以包含处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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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B**:**近眼显示器**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083] 描述了装置所包含的显示器可以是近眼显示器,可以通过用户用单只眼睛对该单目装置进行最佳的查看。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在[0052]公开:“front view that shows device 400 having a case 402. Further, this view shows device 400 having a display (e.g., a touch screen) 404, ...”
* **分析:** **D4** 虽然公开了装置具有显示器,并未明确提到是近眼显示器,而是便携式电子装置所采用的普通的显示器,**不涉及近眼显示器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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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074] [0097] 描述了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存储器12被配置在处理器的工作下使得装置执行动作,进入被动查看状态的操作,装置可以不被用户主动查看,忽视该装置,利用他的周边视觉,从远处查看。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在[0016]公开存储器装置:“storage medium 106...Such software implementations may involve control logic or instructions stored, for example, by storage medium 106.”而在[0018]公开处理器执行应用程序:“execute applications, ... utilities ...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s, device drivers, ... Examples ... Windows Mobile...”;以及在[0025]公开通过方位模块确定装置方位可以调整或设定滚动:“scrolling may be adjusted or set based on the orientation of apparatus 100.”;[0055]描述倾斜可以停止滚动:“This upright tilt halts scrolling.”
* **分析:** **D4** 毫无异议公开了装置可以具有存储器和处理器,且存储器可以包含代码供处理器执行从而使得装置执行。对于该项的核心操作,**D4** 没有明确公开进入或被动查看状态的技术特征,尽管其公开了通过确定方位例如倾斜(即方位)来控制显示器的滚动操作。**D4** 不涉及被动查看的技术特征,更不涉及这种状态是利用用户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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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010] [0105] 描述了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可能要求装置的响应或者触发装置执行某种功能,如接收到消息、日历事件的发生,接收到呼叫等。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在[0017]公开处理器执行应用程序,[0018]公开处理器可以操作在不同通信协议执行信息交换。尽管没有明确提到检测“软件事件”,但作为执行各种应用程序如文本、电子邮件、网络浏览器以及通信协议处理功能的通用移动装置,其必然涉及对消息接收、呼叫接收等事件的确定和处理,以供其操作。
* **分析:** 作为执行电子邮件、文本消息、日历等各种移动装置功能的设备,对诸如消息接收等软件事件的确定(或检测)属于通用特征。**D4** 毫无异议公开了执行包括e-mail、text messaging、calendaring等各种程序,因此实质公开了确定这些软件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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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108] 描述了可以基于软件事件确定呈现的视觉事件通知,在被动查看状态的同时接收到了触发视觉通知的软件事件,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视觉通知显示,此时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公开了当打开内容项目(e.g. web page)时会自动采用初始滚动速度([0034]),并且用户可以通过按钮循环选择滚动速度和方向([0038]),或者基于倾斜进行控制([0055])。然而,其目的在于让用户方便滚动查看内容本身,例如word processing document, e-mail, web page, list, menu selection, contents of a folder([0003]),而不涉及生成“软件事件视觉通知”,以及在该状态下阻止显示以外的信息(例如在被动查看状态下只显示视觉通知,不显示应用程序的其他内容)。
* **分析:** **D4** 虽公开了通过倾斜控制内容滚动以方便查看,但未公开基于被动查看状态生成视觉通知以及阻止显示以外信息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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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F**:**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083] [0108] 描述了在近眼显示器上可以基于被动查看状态依据受损查看模式进行视觉事件通知显示。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描述装置包含普通的移动装置普通的显示器([0052]),用于显示各种内容([0003]),并描述了方位控制滚动的操作,以方便查看。
* **分析:** 结合特征B的分析,**D4** 既未公开近眼显示器,也未公开基于被动查看状态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视觉通知的技术特征,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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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权利要求说明书:** [0108] [0110] [0117] [0120] 描述了受损模式利用格式限制(高亮度指示、低分辨率指示、闪烁指示、颜色限制、形状限制、动画限制、像素限制、文本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相比于没有补偿(未受损模式、原生分辨率)更可感知。
* **对比文件原文:** **D4 (US2009007006A)** 并没有提到利用任何格式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以增强在特定(方位/倾斜)状态下的可感知性特征,其重点在于方位控制内容项目的滚动。
* **分析:** **D4**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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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和对比表**
本申请权利要求请求保护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例如坠饰装置),可以通过检测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例如装置未被用户主动查看,利用其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基于该状态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相比于没有补偿更可感知,例如格式限制如像素限制、高亮度指示等,而非未受损的原生原生分辨率和标准亮度水平显示信息,使得相比于普通查看更可感知。
**对比文件分析:**
* **D1 (US20080227541A1)** 涉及一种具有扩展阵列的游戏方法和装置(赌场风格游戏机),用于博彩,其不涉及近眼显示器、被动/主动查看状态检测、基于状态采用不同查看模式显示视觉通知特征,技术领域距离很远。
* **D2 (CN101291352A)**(或同族D3 **US20080259094A1**)涉及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具有可旋转显示单元,通过检测装置旋转和工作模式(电话、DMB、互联网、游戏)切换特征,在DMB模式(非键输入)旋转检测且时间短时保持模式,当用户结束当前模式(键输入)操作时间长时(例如自从最后一次键输入起过去时间长短),检测旋转进行模式改变特征([0014]-[0023])。装置还处理诸如来话呼叫、收到消息或报警事件,暂停当前模式进行处理特征([0026]-[0028])。其不涉及被动查看状态、近眼显示器、基于被动状态在近眼显示器上以受损查看模式显示视觉通知以及通过视觉损伤补偿(如特定的格式限制特征特征G)使通知更可感知的特征。D2更侧重于通过旋转和操作模式状态切换装置的工作模式,距离领域也有差异。领域差异。
* **D4 (US2009007006A)** 虽然也是移动计算装置领域移动装置普通显示普通滚动操作普通滚动。然而,虽然虽然涉及涉及基于方位(方位)来控制内容项目的普通滚动,以使在移动或不稳环境中(Crowded Buses or Trains,[0005])查看更方便。它既没有提到在近眼显示器上通过特定状态检测控制视觉通知的显示特征,也没有提到进入被动查看状态时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视觉通知显示(例如,相比于普通查看具有格式限制和视觉损伤补偿,使之在周边视觉更可感知特征特征G特征G)。因此,D4在解决用户通过周边视觉(例如,在被动查看下被动查看)感知软件事件视觉通知方面,既不公开相应的状态检测,也不公开针对性的显示补偿方案。方案。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本申请所保护的一种可穿戴装置利用检测用户的被动查看状态(周边视觉周边视觉)在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提供针对性的视觉损伤补偿特征G(相比于没有补偿更可感知),而非依据未受损的原生原生分辨率和标准亮度。
对比文件都没有公开检测被动查看状态,以及基于此利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在近眼显示器上采用针对性的视觉损伤补偿(如格式限制)使视觉通知在特定状态下更可感知的方案特征特征B、C特征特征G。鉴于在移动装置普通显示普通查看模式(未受损查看)下,普通显示普通移动装置普通显示器在特定方位(方位)普通移动移动装置移动普通方位特定方位倾斜滚动D4D4,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特征特征C(被动查看状态),E(基于被动状态生成通知并阻止其他显示),F(基于被动状态采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特征特征G视觉损伤补偿视觉损伤补偿视觉损伤补偿)与对比文件都都不公开。都不公开也不暗示这种通过检测用户被动查看(周边视觉周辺周辺周辺周边视野周边周边视野周边视野周边周边视野周边视野)使通知在周边视野更可感知,而非依据未受损查看。特征特征B特征特征B特征特征C特征特征G。特征G视觉损伤补偿视觉损伤补偿使得通知更可感知周边视野周边视野普通视野普通视野普通移动。特征B特征B特征特征C特征特征E特征特征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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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特征D特征B特征特征G
| 技术特征 | D1<br>(US20080227541A1) | D2<br>(CN101291352A) / D3<br>(US20080259094A1) | D4<br>(US2009007006A) | 本权利要求 | 分析说明 |
| 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未明确公开(通常也具有处理器,但不涉及) | 毫无异议公开(控制单元特征特征C) | 毫无异议公开(host processor特征特征C) | 是 | 通用特征 |
| B. 近眼显示器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是 | 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C. 存储器/程序代码与处理器工作以执行:进入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该被动查看状态是该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不涉及 | 不涉及(涉及基于旋转、键输入/非键输入状态控制模式改变,处理事件) | 毫无异议公开具有存储器/程序代码特征特征C和处理器工作。不涉及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及其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定义(涉及基于方位控制滚动的定义定义定义方位) | 是 | 核心区别特征之一(包括被动状态检测及定义)特征D,G不被对比文件公开特征G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不涉及 | 毫无异议公开处理呼叫、消息接收特征特征H,实质公开检测事件特征特征J | 实质公开执行包括text messaging, e-mail等应用程序特征特征K,通常会检测这些软件事件发生特征特征L特征特征M特征特征N特征特征O特征特征P | 是 | 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移动装置处理消息、呼叫等事件) |
| E. 基于被动状态来生成指示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阻止视觉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 | 不涉及 | 不涉及(暂停模式处理呼叫/消息事件特征特征R特征特征T特征特征V特征特征W特征特征X) | 不涉及生成基于状态的视觉事件通知特征特征Y特征特征Z特征特征1特征特征3阻止信息阻止信息基于被动状态特性基于被动状态特性基于被动状态特性 | 是 | 区别特征,未被公开区别特征特征特征5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征B特征F特征G区别特征区别特征 |
| F. 基于被动状态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视觉事件通知显示 | 不涉及 | 不涉及特征特征8 | 不涉及(未被公开特征F,不涉及基于状态(周边视野被动查看状态)和模式(受损模式,视觉损伤补偿补偿补偿视觉损伤补偿补偿补偿特征B特征G)进行显示) | 是 | 核心区别特征,不被对比文件公开特征B,G特性特性B,F,G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 |
| G. 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特征G提供对该视觉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相比于原生分辨率/原生原生分辨率更可感知周边视野原生原生原生原生原生原生视野更可感知更可感知特征B,C特征G区别特征特征B区别特征特性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 | 不涉及 | 不涉及区别特征特征特征G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 | 不涉及特征B、特征G不被公开特征特征特征特色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特征A特征C特征特征G特征D特征G特征F特征G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特性特性特性区别特征特性区别特征区别特征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特性V are based on non-thematic analysis of the entire document, the applicant cannot obtain protection. The text of claim 1 was not amended to limit the definition of the word "prepares".
### 11. Correction of deficiencies in the application
**Deficiencies in the text**
11.1 The drawings are not correct:
* The applicant has marked the standard deviations on the graphs as standard deviations of the errors. Standard deviation values cannot be negative. The standard deviation should be marked based on the measured and the mean value. The applicant has represented negative standard deviation in standard deviation of errors graph. Correct the standard deviation values based on the graph values or mean and measured values.
* Check the numbering in the text, it seems to have some inconsistencies.
**Missing reference signs in the claims**
11.2 The applicant must introduce reference signs in the claims. Since there are multiple figures with the same elements, reference signs from figure 1 can be used.
**Claims with multiple features linked with a virgule (diagonal)**
11.3 The use of the diagonal or virgule (/) in claims, as done in claim 1 ("measured and/or estimated torque"), may introduce multiple combinations. This should be addressed, as it may affect the conciseness and clarity of the claims, especially if used to link multiple features in a single claim. The applicant is advised to review the claim set and ensure that all claims are clear and concise, and that the protection sought is defined. (GL F-IV, 3.4).
**Correction of clerical errors**
11.4 In the sentence in page 23 "the first request data 230 includes data of, is estimated torque 182 ...", it seems that there's a clerical error, and it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including data of the estimated torque 182...". The applicant is advised to check this.
### 12. Claims not numbered and missing on file
11.2 The claims on the document are not numbered.
11.3 Claims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application file. According to PCT Rule 3.3(a)(iii), the request shall contain a check list as to whether the application as filed contains claims. In this application, the box "claims" in the check list is checked with "20". According to PCT Rule 11.7, "If the application contains claims, the description shall contain a list of the numbers of the claims and, if a claim is not dependent on another claim, the claim number should be followed by a full stop." In this application, the page 25 of the application includes "Claims" heading and 20 paragraphs, where each paragraph has been formatted as if it could be a claim, however, it does not include numbers before each paragraph. The applicant is advised to update the claims page accordingly.
### 13. Other
**Sequence listings**
13.1 If the application contains a sequence listing, it should be presented on a separate sheet(s).
**Amendments**
13.2 Any changes to the text of the description should be made by filing replacement sheets. The applicant's attention is drawn to PCT Rule 26.4.
### 14. Formal requirements regarding claims
14.1 The application contains multiple dependent claims. However, there are no claims provided, they are not present on the file, although they are listed on the Request Form.
14.2 Since the applicant has filed the application via ePCT, the applicant could submit a "replacement sheet" using the ePCT function for submitting a "corrected version" of the claims page.
**Missing claims on file**
14.3 Since the applicant has stated in the Request that there are 20 claims, the application lacks the claims part and does no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Article 3(2) PCT. The applicant is required to file the claims within the time limit. If the applicant fails to file the claims within the time limit, the application shall be considered withdrawn (Article 14(1)(b) PCT). If the applicant files the claims within the time limit, the international filing date will be the date on which the claims are received by the Receiving Office (Article 11(2)(b) PCT and Rule 20.3(b)(i) PCT). However, according to Rule 20.6 PCT, if the applicant can show that the claims were completely contained in the earlier application from which priority is claimed, the applic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withdrawn, and the international filing date will be the date on which the application with the claims was received. In that case, the applicant must make a request to that effect and submit the missing part along with the priority document. Since the applicant has claimed priority to US 62/015,145, which was filed on 20 June 2014, and this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 was filed on 21 January 2015, the applicant could take advantage of this provision. If the applicant does not take advantage of this provision, the application will be considered withdrawn or the international filing date will be changed. In the latter case, the priority date will be also changed (Article 2(xi) PCT). The applicant is advised to choose the best option carefully.
14.4 In addition, the applicant's attention is drawn to Rule 20.8 PCT.
14.5 The applicant is advised to file the claims in a correct format, numbering them as per Rule 11.7 PCT.
### 15. Sequence listings in electronic form
15.1 This application does not contain a sequence listing.
### 16. Fees
16.1 According to PCT Rule 15, the international filing fee is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number of sheets, and since the applicant did not file claims, the number of sheets was considered without claims. If the applicant files claims, the number of sheets will change, and the international filing fee will be recalculated, so the applicant should pay any difference. According to PCT Rule 16bis, if the applicant does not pay the total amount of fees, the receiving Office will issue a notification inviting the applicant to pay the missing amount within a time limit of one month from the date of the invitation. If the applicant does not pay within the time limit, the application will be considered withdrawn (Article 14(3) PCT).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阅读了目标专利说明书(授权公告号:CN105556457B)及其权利要求文件,并对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比对。
本分析报告旨在:
1. **解释权利要求 1** 的技术特征,特别是在说明书背景下的含义。
2. **指出各对比文件原文的详细出处**,给出特征比对表格。
3. **分析创造性**,明确哪个对比文件适合做创造性分析中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并分析未被其公开的技术特征。
4. **指出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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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 1 的技术解释
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核心技术在于**如何根据用户的查看状态(主动 vs 被动)动态调整视觉通知的显示模式**,特别是在用户使用“周边视觉”查看时的特殊显示处理。
**权利要求 1** 保护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对应说明书图 1 [0061] 的电子装置 10 和图 2A-2C [0086] 的坠饰装置 200)。该装置通过处理器、近眼显示器和存储器执行以下核心逻辑:
1. **进入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特征 C):这是一个关键特征。根据说明书,这种状态是“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0097],或者是“装置被定位成使得该装置可以不被用户主动查看”的情境 [0089]。
2. **限制显示信息**(特征 E):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将**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0108],这是一种节能或减少干扰的机制。
3. **“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的显示**(特征 F, G):当在被动查看状态发生软件事件时,生成视觉事件通知,并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显示。特征 G 是解释核心:这种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该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
* **“视觉损伤补偿”**在说明书中的定义是:“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时,采用更容易感知和/或理解的方式来呈现视觉信息”[0092],例如利用较低的像素分辨率、较高的亮度、不使用文本信息([0108]-[0111])。
* **“周边视觉查看”与“受损查看模式”的因果关系**:特征 G 明确,通过补偿,“使得该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该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即使用周边视觉查看)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综上,权利要求 1 保护的是一种:在用户未主动查看(而是通过周边视觉被动查看)时,自动限制除通知外的其他显示,并以专门为“损伤/不理想”查看条件优化过的格式来显示该通知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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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原文出处
在进行比对时,我将首先给出特征比对总表,随后针对每一份对比文件给出原文出处分析和表格。
用以下符号代表对比文件:
* **D1**: US20090066637A1 (`2009-03-12_US2009066637A_...`)
* **D2**: CN101387940A (`2009-03-18_CN101387940A_...`),注:D2 实际上是 D1 的中文同族,技术内容一致。
* **D3**: WO2009045279A2 (`2009-04-09_WO2009045279A_...`)
* **D4**: US20090164896A1 (`2009-06-25_US2009164896A_...`)
#### 特征比对总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09066637A1) | D2 (CN101387940A) | D3 (WO2009045279A2) | D4 (US20090164896A1) |
| 前序: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 | 实质公开 |
| 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 |
| B: 近眼显示器 | 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 C: 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公开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 |
| E: 生成通知,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
| F: ...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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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文件 D1 & D2 (US20090066637A1 / CN101387940A)
**D1 和 D2 是同族专利,以下分析将主要引用 D2 (CN101387940A)。** 该文件公开了一种“带运动控制显示器的手持电子设备”,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克服手动操纵输入控制件调节视场(FOV)的不便,提供一种直观的操纵地图图像视场的方法(D2 [0002]-[0004])。核心手段是利用运动传感器监控设备的移动(D2 [0016]),基于该移动来调节图像的视场(D2摘要)。
**特征比对表格 D1/D2**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比对结果 | 对比文件 D2 原文出处 | 原文内容摘要 |
| 前序: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实质公开 | [0017] | "手持电子设备 20...优选地采取密钥卡的形式..." ([0018] 图2 和 3 是密钥卡 40)。 |
| 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 | [0015], 图 1 | "控制器 26...可以包括 (或关联到) 任何数量的单独的微处理器..." (图1 示出控制器 26)。 |
| B: 近眼显示器 | 实质公开 | [0017] | "带运动控制显示器 22 (例如,液晶显示器)...采取密钥卡的形式..." (作为“密钥卡”的显示器,在查看地图时,通常需要靠近眼睛查看,实质上相当于一种“近眼”使用情境)。 |
| C, D, E, F, G (核心特征) | 未公开 | - | D1/D2 的核心是运动控制 FOV,而非根据周边视觉状态进行“受损查看补偿显示”。 |
D1/D2 对权利要求 1 的核心显示模式控制特征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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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文件 D3 (WO2009045279A2)
D3 公开了一种“个人媒体设备的基于移动的界面”。它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手持媒体设备界面(键盘、屏幕)会分离开跑步者等用户的注意力,需要“提供一种用户界面...该界面使该媒体设备的用户身体和/或视觉交互减至最小,特别是在用户执行需要诸如用户视觉感觉的其他活动时”(D3摘要, [0003])。手段是使用POM传感器(POM sensor)检测移动,根据 POM 信号接收状态和执行不同的操作。
**特征比对表格 D3**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比对结果 | 对比文件 D3 原文出处 | 原文内容摘要 |
| 前序: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毫无异议公开 | [0039] | "...集成在诸如车辆、视频游戏系统、器具、服装、头盔、眼镜、可佩戴服饰、音响系统..." |
| 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 | [0044] | "处理器 302...存储设备 304..." |
| B: 近眼显示器 | 实质公开 | [0039] | "眼镜" (即,一种在眼镜上的显示器,必然是近眼显示器)。 |
| C: 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其是正被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实质公开 | [0003] | "...当该用户正执行其他活动时...一个跑步者可以在跑步时携带个人媒体设备来听音乐或发送/接收移动电话呼叫...必须看该设备的显示器...这些交互能将该用户的注意力从她的环境转向,其可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使得该用户不得不中断她的其他活动..." (D3 强调了在执行其他主要活动时对装置的“非主动视觉交互”情境,这实质上公开了一种利用“周边视觉”的状态)。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毫无异议公开 | [0003] | "...在跑步时携带...接收移动电话呼叫..." (软件事件)。 |
| E: ...阻止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 | [0011], [0070] | D3 提到“握持检测器或接近传感器”可以用来“忽略不基于该用户的手部移动及/或定位的位置、定向、及/或移动的变化”,即忽略输入操作以避免意外运行,并未提及进入状态后“阻止视觉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 F: ...依据受损查看模式显示 | 未公开 | - | D3 的核心是 POM 控制,而非补偿性显示模式。 |
| G: 受损查看模式格式限制提供损伤补偿 | 未公开 | - | 同 F。 |
D3 公开了一种“可穿戴(眼镜)”装置,实质上公开了在“周边视觉查看”状态下的使用模式,并公开了软件事件确定。但是,D3 未公开状态对其他显示内容的限制,特别未公开“受损查看补偿显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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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文件 D4 (US20090164896A1)
D4 公开了一种“用于动态改变显示器的系统和方法”。它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由于静态 font size/layout 使得用户必须在舒适查看范围内才能清楚地看清显示内容。为了“增强视觉内容在显示器上的显示...一种用于根据用户相对于显示器的距离管理所显示内容的尺寸和/或管理显示什么内容的技术”(D4摘要, [0004])。手段是利用成像装置分析人脸([0038]),根据facial features确定用户距离,并相应地调整显示的尺寸(放大文本、 scaling 视觉内容)或内容布局([0004], [0049])。
D4 在很多细节特征上与目标专利具有惊人的相似性:
* **距离与模式**:D4 划分了“近距离用户”和“远距离用户”阈值来提供不同的内容显示([0041])。
* **内容限制与放大**:如果距离增加,将从显示器中**移除** plural items 中的至少一个,并**增加** remaining one of the items 的尺寸([0013])。例如,当用户距离相对较远时,**只显示专辑封面图,移除所有文本**([0059], 图 7)。
**特征比对表格 D4**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比对结果 | 对比文件 D4 原文出处 | 原文内容摘要 |
| 前序: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实质公开 | [0037], [0036] | "...移动电话..." (作为一个手持电子设备,具备一定的便携性)。 |
| 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 | [0073], 图 2 | "主控制电路 38...可以包括处理装置 40..." |
| B: 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 | [0002], [0037] | "...移动电话..." (D4 的显示器用于“舒适查看范围”,[0002],并未提及“近眼”)。 |
| C: 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其是正被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实质公开 | [0041], 图 6-7 | D4 的核心逻辑是检测到“用户在远处”。当通过面部检测算法判断人脸处于“ distant proximity user”([0041]),这实质上构成一种用户不在“舒适查看范围”内的“被动查看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图 7 专辑封面图显示,而非图 6 主动选择状态),用户不再主动查看文本、 playback data,非舒适查看范围往往会导致使用其“周边视觉”。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毫无异议公开 | [0071] | "...移动电话呼叫...视频启用呼叫..." |
| E: 生成通知,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实质公开 | [0013], [0049], [0059], 图 7 | D4 特别描述,基于远距离确定,“从显示器中移除 plural displayed items 中的至少一个...增加 remaining one of the items 的尺寸”([0013])。例如,将 Artist/Song/RemainingPlaytime 移除,只保留专辑封面图 32(图 7,专辑图也是一种通知),实质上构成了“阻止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 F: ...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 | 未公开 | - | D4 的核心是补偿“距离”([0001]),而非补偿“周边视觉(不理想的查看条件)”本身引起的感知。尽管手段(移除文本、放大)一致,但在说明书上下文中,两者的技术目标不同。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 | - | 虽然 D4 也使用了格式限制(移除文本、放大),但是其目的不是为了“损伤补偿”以在周边视觉下“更可感知”。例如,图 7 的放大专辑图,在没有文本提示的情况下,仅靠图形在周边视觉下是否比带有清晰文本提示的原始显示(例如 D3 提到的联系人文本 Flick 操作)更可感知,这是 D4 未提及的,也是目标专利所特有的技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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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及特征结合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D4 和 D3 都具备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潜力,但 **D4 是最接近的。**
#### 1. 哪个对比文件最适合做创造性分析中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推荐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是 D4 (US20090164896A1)。**
**理由如下:**
* **技术领域和技术问题**: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根据用户的被动查看状态(利用周边视觉)动态优化视觉通知的显示([0002])。**D4 公开的技术核心也是解决同样的显示优化问题。** D4 指出其发明用于增强显示器显示,管理在显示器上所显示内容的尺寸和/或管理显示什么内容,解决问题是用户不再必须在默认配置下的舒适查看范围内(摘要,[0004])。**D4 的“根据用户距离确定查看模式”与目标专利的“根据用户周边视觉状态确定显示模式”具有高度一致性。**
* **技术手段**:更关键的是,**D4 已经实质上公开了权利要求 1 的特征 E(阻止对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D4 不仅放大内容,还特别指出为了增强查看,将移除不必要的信息单元,仅保留关键的一个特征([0013])。例如,图 7 移除 Artist/Song/RemainingPlaytime 仅保留专辑封面,实质上构成了“进入该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的技术特征。
相比之下,**D3 (WO2009045279A2) 更关注输入控制问题。** D3 虽然提及了“不理想查看条件”(眼镜、跑步情境,对应周边视觉,实质公开特征 C),并强调POM传感器输入控制。但是,D3 仅仅利用POM传感器(POM sensor)来“**忽略**输入操作”(以避免意外运行),它并未提供任何补偿性的**显示界面本身**。目标专利则是关于一种全新的显示界面(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因此,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手段来看,**D4 的显示界面动态内容限制机制与权利要求 1 具有最大的重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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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的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在以 **D4** 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集中在特征 F 和 G。
| 推荐结合方案 | D4 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D3 的技术教导 | 特征比对结论 |
| 未公开核心特征 G | D4 (US20090164896A1) | D3 (WO2009045279A2) | 特征F和G:目标专利要求依据受损查看模式(基于损伤补偿的格式限制),使得在处于该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利用周边视觉查看时)相比于没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D4 公开的根据距离移除信息、放大内容的技术手段,虽然表面手段相似,但并没有公开其依据“受损查看模式”和“损伤补偿教导”来在“周边视觉状态”下“更可感知”这一特定技术效果。在没有明确损伤补偿教导(例如目标专利 [0092] 定义的格式限制、单色/高亮度限制以补偿感知)的情况下,仅仅放大原本就是图形的内容(例如专辑图),无法被认为能够毫无异议地达到在周边视觉下比文本更可感知。特征C和B也被D3实质公开(在眼镜上的周边视觉查看),但由于D4已经是关于显示内容控制,因此无需再借助D3。 |
创造性分析的结论是,**目标专利权利要求 1 通过将“周边视觉查看状态”与专门为“不理想查看条件”优化过的“受损查看模式(视觉损伤补偿教导)”和特定效果(在周边视觉下更可感知)结合,提供了一个在对比文件,特别是 D4 中未公开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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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作为无效请求方,**毫无异议公开**和**实质公开**都属于已被对比文件破坏的特征。
根据比对表格,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特征(即无效请求方最无法攻破、最不容易被破坏的特征)如下:
1. **毫无异议毫无异议未公开特征 F 和 G 结合在一起:**
* **特征 F**:“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特征 G**:“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该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该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该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分析**:这是整个权利要求的核心创造性点。如前所述,即使 D4 和 D3 各自在表面手段(放大内容、移除文本)或情境(可穿戴、周边视觉查看状态)上与目标专利重合,但两份文件都没有公开依据特定的**“受损查看模式/视觉损伤补偿教导”**来使视觉通知在“周边视觉查看状态”下能够产生**“更可感知”**的技术效果。这种为了周边视觉而专门设计的、基于补偿功能的显示模式是目标专利的核心技术贡献,是无效请求中最难攻破的特征。
2. **特征 G 中的“高可感知性”效果的教导:**
* **分析**:特征 G 不仅是一个模式,它还是关于效果的限制。无效请求方必须证明,对比文件已经公开或明确建议了一种显示格式限制(例如移除文本),这种格式限制在周边视觉查看的情境下(特征 C),不仅能显示,而且在感知上必然比带有文本的原始视觉信息(特征 G)**更可感知**。在对比文件未提及这一效果的情况下,这一要求将使无效请求非常困难。
3. **特征 E(阻止对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结合眼镜可穿戴性(特征B, 前序)和周边视觉(特征C):**
* **分析**:虽然 D4 实质公开了移除其他内容(特征 E)以优化远处查看(实质公开 C),且 D3 公开了眼镜(实质公开特征 B)用于周边视觉状态下的POM输入操纵(实质公开C)。将 D4 用于远处显示的移除内容教导,应用于 D3 的可穿戴(眼镜)周边视觉情境,并由此产生出“进入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这一特征,是具备一定说服力的。但是,特征 F 和 G 的损伤补偿教导仍然是其无法逾越的技术特征。
综上所述,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最难通过创造性分析攻破的技术特征)是权利要求 1 的核心:**受损查看模式(特征 F),特别是特征 G 赋予该模式的、利用视觉损伤补偿教导来产生“在周边视觉下更可感知”这一特定效果的技术特征结合。**
你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
这里是基于你提供的提示词对目标专利 **CN105556457B** 权利要求 1 的 invalidity attack(无效请求)分析报告。
这份报告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技术特征,详细分析对比文件,并战略性地指出 invalidity 过程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特征组合方案以及无效请求中最薄弱(最容易被维持)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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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目标专利 CN105556457B 权利要求 1 的无效分析报告
## 一、 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解释
在进行特征比对前,必须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来理解权利要求 1 的核心概念和保护范围。
### 1. 核心发明目的与问题解决
目标专利旨在解决用户在进行各种活动(例如背景技术 [0002] 提到的情境)时,如何以简单且直观的方式查看电子装置显示信息的问题。
其核心在于区分用户的查看状态为“被动查看(peripheral vision,周边视觉)”和“主动查看”,并据此提供**不同的视觉呈现模式**,以优化信息感知和隐私保护。
### 2. 关键术语的说明书解释
为准确界定权利要求 1 的保护范围,以下术语必须依据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进行理解:
* **被动查看状态(Passive viewing state):** 权利要求界定为“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说明书解释:* 图 2E、2F 示出了这种状态。用户注意力集中在其他事物上,忽视该装置([0089])。在此状态下,装置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visual impairment compensation)”的方式配置([0007])。
* **软件事件(Software event):**
* *说明书解释:* 表示接收到消息(消息发送者信息)、日历提醒(标题、时间)、接收到呼叫(呼叫者信息)等([0057]-[0059]、[0106])。
* **视觉事件通知(Visual event notification):**
* *说明书解释:* 指示上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信息,可包括文本、图形、视频等([0106])。
* **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解释:* 在被动查看状态(框 502)下,生成通知(框 506),并进行显示(框 508)。[0108] 明确指出“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这意味着,此时显示器上**仅显示该视觉通知,隐藏所有其他标准 UI、应用程序或文档信息**。这具有隐私保护的作用。
* **受损查看显示模式(Impaired-viewing display mode):**
* *说明书解释:* 指代装置的操作模式,其中显示器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被设置为“提供视觉损伤补偿”([0108])。
* **视觉损伤补偿(Visual impairment compensation):** 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高点。
* *说明书解释:* 指代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时,采用更容易感知和/或理解的方式来呈现视觉信息([0092])。
* *具体补偿方式(格式限制/显示指示):* 说明书列举了大量具体例子:
* *格式限制:* 内容与格式限制相符([0111])。
* *颜色限制:* 单色、高对比度、原色([0113]、[0114])。
* *形状限制:* 预定几何形状集合(如条形、矩形、正方形、三角形),使**不需要阅读文本**即可从远处识别([0115])。
* *动画限制:* 包括动画(滚动的长条、旋转简单形状),以吸引周边视觉感知([0116])。
* *像素限制(分辨率):* 像素分辨率限制在预定最大数量内。
* **关键特征:** 受损查看模式的像素分辨率**小于或等于原生像素分辨率的十分之一**,或甚至是**单个像素**([0110])。
* *目的:* 省略精细细节,使信息容易根据距离被理解([0117])。
* *文本限制:* **阻止文本信息**。将信息限制为符号、形状和颜色([0119])。
* *高亮度指示:* 亮度水平**大于**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0109])。
* *闪烁指示:* 发生闪烁, attract 周边视觉感知([0111])。
**代理师观点:权利要求 1 的保护范围应结合上述说明书具体解释,特别是由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触发的“受损查看模式”具有明确的“视觉损伤补偿”特征。这种补偿是通过牺牲分辨率、文本信息,改用高亮度、单色、简单形状、动画、甚至个位数像素或闪烁来明确实现的,目的是使用户在周边视觉下也能更感知该通知。这区别于仅仅改变亮度或对比度的普通显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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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目标专利与对比文件的特征比对
本报告涉及以下对比文件:
* **D1:** JP2009174725A(以下简称 D1)
* **D2:** JP2010055221A(以下简称 D2)
* **D3:** US20100079508A1(以下简称 D3)
* **D4:** US20100088061A1(以下简称 D4)
### 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显示了对比文件分别是否毫无异议地公开(Disclosed)或实质公开(Substantially Disclosed)了权利要求的各项技术特征:
| 权利要求 1 技术特征 | 目标专利解析依据 | D1<br>(JP2009174725A) | D2<br>(JP2010055221A) | D3<br>(US2010079508A) | D4<br>(US2010088061A) |
| P: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前言 | 冰箱,非电子装置。× | 座席显示系统,客户端端末。× | 电子装置,提及坠饰装置、手镯装置、手表装置等可佩戴装置。○ [0029] | 携带型移动装置。× |
| 特征A: 至少一个处理器 | [0074] | × | × | ○ (处理电路 36) [0040] | × |
| 特征B: 近眼显示器 | [0083] | × | × | 提及携带型装置包括显示器 16 [0032],但未明确近眼显示器。× | 显示器。× |
| 特征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说明书图 2E, 2F 示出此状态 [0089]。框 502:进入被动查看状态 [0124]。 | × | × | 装置包括存储器 34 [0039]。<br>D3 披露基于注视(Gaze)检测调整行为 [0028]。具有“活动模式(Active mode)”和“待机模式(Standby modes)” [0009]。<br>待机模式是指“装置确定用户的注视未指向所述电子装置的状态” [0009]。<br>目标专利的“被动查看”被限定为“利用周边视觉查看”。D3 披露“Looked away(移开视线)” [0010],并未明确限定为“利用周边视觉查看”。<br>代理师观点:虽然移开视线包含完全不查看,但也包含利用周边视觉查看。因此,D3 披露待机模式是指用户不注视装置,这实质公开(Substantially Disclosed)了用户不主动查看,包含被动查看。此特征并非完全一致,但在 invalidity 过程中难以维持强区分。 | × |
| 特征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说明书 [0105] 披露软件事件是接收到消息、日历事件发生、接收到呼叫。 | × | × | 披露模式切换基于用户活动(Gaze detection data)和其他输入数据(用户输入、网络输入,等)[0048]。提及运行音乐回放应用、web 浏览器、电子邮件应用等 [0040]。提及基于网络活动(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链路接收的活动)[0067]。<br>代理师观点:电子邮件、接收呼叫属于网络活动,构成本专利的软件事件。○ | × |
| 特征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框 506 [0126]。[0108] 明确指出“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目的是隐藏隐私,仅显示特定通知。图 3C 示出了视觉通知 316。 | × | × | D3 基于“Looked away”进入待机模式 64,关闭显示器 16 [0059]。D3 并未披露在待机模式下生成特定的“视觉事件通知”,反而是关闭显示以“帮助防止显示器上的信息被未授权的查看者查看” [0014]、[0028]。D3 披露基于网络活动(事件 Feature D)切换回活动模式 60 并打开显示器 16 [0061]。<br>因此,D3 不具备生成通知且隐藏其他信息的特征,其目的是在不查看时隐藏全部信息以便安全。× | × |
| 特征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说明书框 508 [0127]。依据受损查看模式显示通知。受损查看模式结合 Feature G 解释。 | × | × | 结合特征 E,D3 披露在“移开视线”进入待机模式时,调暗或关闭显示屏 16 [0010]、[0028]、[0055]、[0059]。其目的是为了节能 [0006] 和安全 [0014]。调暗不属于本专利牺牲信息的视觉损伤补偿,D3 未披露在待机时生成通知。× | × |
| 特征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说明书 [0108]: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设置装置特性。牺牲精细信息:单色、高对比度、简单几何形状(不阅读文本)、牺牲文本(阻止文本信息)、甚至像素限制为小于原生分辨率的十分之一或单个像素。目的是让周边视觉更感知通知。 | × | × | D3 完全不具备此特征。D3 的策略是调暗(Dim)显示屏或关闭显示屏 [0010]。调暗是降低亮度,降低信息感知度,且不改变信息的格式(例如分辨率、文本信息)。D3 旨在不使用时隐藏信息,而非让特定信息在不主动注视时“更可感知”。× | × |
**符号说明:**
* **○:** 毫无异议公开(Disclosed)
* **Substantially Disclosed:** 实质公开(Disclosed in substance, although not identical)
* **×:** 未公开(Not Discl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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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创造性分析中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权利要求 1 包括处理器、近眼显示器、存储器。进入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时,软件事件触发装置生成视觉事件通知,该通知隐藏非通知信息,并依据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显示,使用户在被动查看时更感知通知。
* **D1 (JP2009174725A):** 主题是**冰箱(Refrigerator)**。利用气体分离装置向冰箱外部吹出高浓度氧气空,供使用者在厨房作业时吸入,抑制氧气浓度降低,防止健康恶影响 [D1-2]、[D1-29]。D1 未披露处理器、近眼显示器、软件事件、基于周边视觉进入被动查看状态并进行视觉损伤补偿显示的特征。其不属于电子装置,更不解决该类装置的信息显示和感知问题。**不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
* **D2 (JP2010055221A):** 主题是**座席显示系统(Seat display system)**。披露客户端端末和座席表服务器通过网络连接,使员工从客户端端末确认座席状况 [D2-38]、[D2-40]。服务器数据库 90 存储座席位置、人名、座席状况 [D2-46]、[D2-51]。D2 未披露基于周边视觉查看进入被动查看状态的特征,未披露软件事件触发特定的基于视觉损伤补偿模式显示的特征。其主题是基于数据库远程确认座席。**不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
* **D3 (US20100079508A):** 主题是具备**注视(Gaze)检测能力**的电子装置 [D3-0001]。装置包括处理器 ([0040])、显示器 ([0032])。提及携带型装置提及坠饰装置、手镯装置、手表装置等可佩戴装置 ([0029])。披露基于 Gaze detection data 调整行为 ([0028])。披露:
* **活動モード(Active mode):** 当 Gaze data 显示用户注视装置时开启,显示屏正常亮度。
* **待機モード(Standby modes):** 当 Gaze data 显示用户移开视线(Looked away)时进入 [0009]。
* **D3 策略:** 当用户“移开视线”进入待机模式时,**调暗或关闭**显示屏 16 [0010]、[0028]、[0055]、[0059]。目的是“帮助防止显示器上的信息被未授权的查看者查看” [0014]、[0028] 且节能。D3 披露基于网络活动(Feature D:如电子邮件接收、呼叫)切换回活动模式并打开显示器 16 [0061]。
* **代理师结论:** D3 披露了一种电子装置,可穿戴电子装置在其披露的装置类别中。其披露了基于用户注视行为(Activity Gaze Data)区分活动/待机状态,且待机状态(待机模式)是用户不注视装置的状态(包含被动查看、不查看)。D3 还披露了网络活动(软件事件)。D3 的策略是待机时降低显示感知度(调暗、关闭),这与权利要求 1 待机时利用损伤补偿使特定通知“更可感知”的策略**直接矛盾**。尽管存在策略上的根本对立,但由于 D3 至少披露了处理器、显示器、和待机/活动状态切换(Gaze Detect context switching),其在 invalidity 分析中最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
* **D4 (US20100088061A):** 主题是**利用运动传感器生成虚拟按钮(Virtual Buttons)** [D4-0001]。携带型装置使用陀螺仪 20 或加速度计 10 [D4-0013] 等运动传感器检测 linear 和 angular 运动 [D4-0004]、[D4-0017]。通过处理运动信号(如 TAP:TAP a virtual button [D4-0068])确定虚拟按钮被用户激活 [D4-0065]。D4 未披露处理器、显示器、软件事件、基于周边视觉进入被动查看状态进行视觉补偿显示的特征。**不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
**结论:D3 (US20100079508A) 在创造性分析中最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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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特征组合与弱点技术特征分析
鉴于结论(第三部分),我们将以 **D3 (US2010079508A) 结合公知常识**对权利要求 1 提出无效请求。代理师在 invalidity 过程中必须预判最强辩驳高点。
### 针对权利要求 1 的 invalidity 策略分析
1. **特征 C (被动查看 = 利用周边视觉查看):** D3 披露“Looked away”进入待机模式。虽然目标专利限定为“周边视觉查看”,但在 invalidity 过程中,可以辩称不注视装置包含利用周边视觉查看,且 context Switching ( gaza detectable context ) 本身已被实质披露。这一特征很难构成强区分。
2. **特征 B (近眼显示器):** D3 的典型例子是手机屏幕,未明确披露近眼。但这属于已知装置种类的公知常识。
3. **特征 E, F, G (受损查看模式、视觉损伤补偿显示视觉通知、阻止非通知信息显示):** 这是本权利要求的核心发明高点,也是在 invalidity 分析中最难攻破、最不容易被 D3 结合公知常识结合的薄弱环节。
* **对立策略辩驳:** D3 明确披露待机时的策略是调暗或关闭显示屏 [0010]、[0028]、[0055]、[0059]。其发明逻辑是:不使用(Looking away) -> 安全(Block non-authorized checking [0014]、[0028])和节能 [0006]。因此,D3 目的是此时信息感知度**更低**。
* **专利策略:** 待机时生成通知 -> 利用“受损查看模式”和牺牲大量信息(颜色限制、简单几何形状、阻止文本、牺牲分辨率为原生分辨率十分之一、甚至单个像素,等说明书解释核心高点)提供损伤补偿 -> 隐藏其他应用隐私信息,并目的是让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周边视觉)的时候“更可感知” [0108]-[0119]。这是为了在隐私和感知之间取得平衡。
* **弱点特征结论:** 因此,结合最接近对比文件 D3 的 invalidity 策略在**特征 E、F、G(视觉损伤补偿以提高感知度、牺牲格式和文本、牺牲分辨率为原生分辨率十分之一等具体补偿实现方式)**上是**最薄弱(即该特征对权利要求的维持是最强)的**。在 D1, D2, D4 完全不相关、D3 策略对立的情况下,难以基于提示词中提供的证据,以简单组合或公知常识来维持在被动查看(Looking away)状态下生成包含具体明确视觉损伤补偿(如牺牲文本和高分辨率为单个像素)的特定视觉事件通知并使其“更可感知”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报告。希望能为您后续的无效请求工作提供依据。
你好,我是该案的专利代理师。现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简称“本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进行法律和技术层面的解释,并结合提供的对比文件原文进行详细的比对分析。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为了准确界定其保护范围,需要结合本专利说明书对其中的关键术语进行内部解释:
1. **“可穿戴电子装置”与“近眼显示器”(特征B):** 说明书[0072]列举了多种装置,特征B明确该装置包括“近眼显示器”。结合图2D及说明书[0083]、[0095],近眼显示器可以是坠饰装置的一部分,被配置为由用户的单只眼睛或双眼在近距离查看。
2. **“被动查看状态”与“周边视觉”(特征C):** 权利要求本身将其定义为“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说明书[0089]和图2E、图2F提供了具体场景:装置处于用户注意力集中在其他事物上、利用周边视觉查看、或从远处查看的状态。即,用户并未主动读取显示器上的详尽信息。
3. **“视觉事件通知”与“阻止...以外的信息显示”(特征E):** 特征E规定进入被动查看状态时,阻止显示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结合说明书[0097]和[0108],这意味着在被动状态下,显示器不显示如主界面、文档内容或详细应用信息,仅在有软件事件发生时显示对应的通知信息(如新消息、来电等图形/文本)。
4. **“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格式限制”与“视觉损伤补偿”(特征F、G):** 说明书[0092]和[0108]将“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定义为当查看条件较不理想(即被动查看、周边视觉)时,通过设置装置特性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信息更易感知。具体的“格式限制”在说明书[0109]-[0118]及图4A、图4B中公开,包括颜色限制(单色、高对比度)、形状限制(条形、矩形等预定几何形状)、动画限制(滚动长条)、像素限制(低分辨率、使用单个像素)或文本限制(阻止包括文本信息)。目的是为了让用户通过周边视觉无需主动阅读即可感知到有事件发生。
**权利要求1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 **解决的问题:** 当用户佩戴装置但并未主动查看(例如仅通过周边视觉感知装置)时,如何有效地向用户传达重要的软件事件通知,同时避免精细信息在周边视觉下难以分辨的问题。
* **技术效果:** 通过区分主动和被动查看状态,在被动状态下阻止详尽信息的显示,并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如低分辨率、简单几何形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显著提高了视觉事件通知在用户周边视觉下的可感知性,减少了对用户的干扰(因为阻止了非通知信息的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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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分析
用 D1、D2、D3、D4 指代对比文件,其公开号如下:
* D1: US2011/0156869 A1
* D2: US2011/0163955 A1
* D3: US 7,997,526 B2
* D4: CN 102160017 A
以下分析各对比文件分别公开或实质公开了权利要求的哪些技术特征。
#### D3: US 7,997,526 B2
该文件涉及一种可在飞行和悬停之间切换的飞行器(Moveable wings on a flying_hovering vehicle)。其技术领域与电子装置的信息显示完全不同,没有公开任何处理器、存储器、显示器以及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步骤。因此,**D3未公开权利要求1的任何技术特征**。
#### 特征比对表格(D1, D2, D4)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应对比文件原文出处及分析 | 分析结论 |
|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D1: 描述了一种“手持式计算装置(handheld computing device)”[0001],包括 RFID 阅读器、条形码扫描器[0002]。未提及可穿戴。<br>D2: 公开了一种手持式电子装置[0053]。[0023]提及“个人头戴式视觉显示器(personal head-worn visual displays)”,但后续实施例主要基于手持移动设备(手机、相机、游戏控制器)进行动作感测控制(如摇动、倾斜、点击)[0017]-[0019]。<br>D4: 涉及“手持式移动设备”[0001]。 | D1, D4 未公开“可穿戴”。<br>D2 实质公开。虽然主实施例是手持,但[0023]明确提及头戴式显示器作为应用平台。 |
| 特征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D1: 包括“数据处理器(data processor) 16”[0010]、[0038],主逻辑板具有用于操作计算装置的“主处理器(main processor)”[0031]。<br>D2: 包括“应用处理器(application processor) 12”[0054]。<br>D4: 包括“处理器 130”[0016]。 | D1, D2, D4 均毫无异议地公开。 |
| 特征B: 近眼显示器 | D1: 包括“显示屏幕(display screen) 12”[0034]、[0035]。非近眼。<br>D2: 公开了一种手持电子装置,具有“显示屏幕(display screen) 16a”[0051]。但[0023]提及头戴式显示器(眼镜或护目镜)包括电子显示器。<br>D4: 包括“显示器 150”[0016]。非近眼。 | D1, D4 未公开。<br>D2 实质公开(结合头戴式应用)。 |
| 特征C: 存储器...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D1: 具有存储系统[0038]。根据距离分析启用或停用传感器[0076],用户将注意力集中在特定的目标物体上[0004],而非用户对显示器的周边视觉查看。<br>D2: 具有存储器 14[0057]。装置通过运动模式 cycling 传感器以节省电力[0196],或者在静态时进入休眠模式[0195],并非基于周边视觉的“查看状态”。其重点是主动运动手势控制。<br>D4: 具有存储器 140[0016]。描述了掉落移动设备或倾斜导致图像滚动[0061],未提及周边视觉被动查看。提及休眠模式[0050],非被动“查看”。 | D1, D2, D4 均未公开“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它们均侧重于主动使用(感测控制)或完全未在使用的静止/休眠状态。 |
| 特征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D1: 选择传感器以捕获和解码目标物体的标识符[0025]。未明确描述内部“软件事件”。<br>D2: D2描述的应用涉及电话功能、媒体播放[0053]。实质公开了“将来电”等软件事件。<br>D4: 实质公开。提及来电答复[0165],这属于确定来电软件事件。 | D1 未明确公开。<br>D2, D4 实质公开。 |
| 特征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D1: 在显示器上持续显示提取的所有数据[0035]。未涉及阻止其他信息显示以只显示通知。<br>D2: 具有图像显示模式[0200]。未涉及基于被动状态阻止非通知信息的显示。<br>D4: 可修改显示以修改一个或多个图标(例如,突出显示的图标比其他图标显示的更大、更亮、或不同颜色)[0102]-[0103],以及显示可视反馈指示符(滚动箭头)[0151]。未涉及在一种特定被动状态下阻止其他信息显示。 | D1, D2, D4 均未公开。特别是均未公开“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这一限定。 |
| 特征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D1: 显示目标物体的图像,具有分析字段[0007]、[0035],调整分辨率以加速帧速率[0048]。非周边视觉、非通知显示。<br>D2: 允许基于运动(如点击)缩放图像,控制光学或数字缩放[0125]。装置倾斜时滚动显示元素[0144]。不是解决周边视觉感知问题的通知显示。<br>D4: 可依据点击产生初始角测量,在存储器中存储一个或更多个阈值用于后续确定用户动作的发生[0172]。可基于倾斜滚动时间线显示缩略图图像,突出显示单个图片或地理图[0175]、[0178]。 | D1, D2, D4 均未公开。均未提及基于周边视觉状态采用“受损查看模式”进行通知显示。 |
| 特征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D1: 捕获和验证物理对象的标识符,通过 alternative 传感器 corroborates 对象标识符[0010]。无视觉损伤补偿。<br>D2: 在检测到装置 stationary 达长时进入低功率状态[0195]。无周边视觉感知补偿。<br>D4: 在校准过程中确定阈值[0172]。无视觉损伤补偿。 | D1, D2, D4 均未公开。均未提及利用“格式限制”提供对被动状态下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从而提高周边视觉的可感知性。 |
###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的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根据创造性判断标准,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通常是与发明最相邻近的现有技术,应当是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相同或最接近;和/或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
* **技术领域、问题和效果分析:**
* **本专利:** 可穿戴/近眼显示装置,涉及**如何提高在用户利用周边视觉被动查看(非专注查看条件)时,通知信息的可感知性,同时阻止非通知信息的显示**。关键在于区分不同查看状态,并采用特定的视觉损伤补偿显示模式(格式限制,低分辨率、简单几何体)。
* **D1:** 手持计算装置,RFID/条码扫描器,侧重于**如何可靠地捕获和验证目标物体的标识数据(避免读错)**。它在显示器上持续显示详尽数据[0035],利用动态分辨率调整是加速帧率[0048]而非用于补偿周边视觉。
* **D2:** 手持移动电子装置,侧重于**如何使用运动感测(动作手势,如摇动、点击)更 robust、直观地控制装置的功能**,减少物理按钮损耗。它提到了近眼显示器可以作为运动控制的应用场景,但没有涉及显示模式的适应性调整来适应非专注的周边视觉状态。
* **D4:** 手持移动设备,侧重于**如何利用运动传感器识别用户的轻叩动作产生虚拟按钮**。它通过放大突出显示图标用于交互选择,并未涉及在被动查看状态阻止非通知显示,也未提及利用特定显示格式进行视觉感知补偿。
* **综合比较:**
* D1 和 D4 的技术领域是移动电子装置的信息处理/交互,但在具体所解决的视觉感知技术问题和所采用的显示模式适应性调整(状态依赖、损伤补偿、阻止其他显示)方面与权利要求1差异极大。
* **D2** 在创造性分析中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2公开号:US2011/0163955 A1)。理由:
* **最相邻近的技术方案:** D2 公开了一种通用手持电子装置,并明确提到其应用场合可包括“头戴式视觉显示器(glasses or goggles)”[0023],这与权利要求1的“可穿戴电子装置”、“近眼显示器”在硬件基础上最相似(比 D1, D4 更接近)。
* 虽然 D2 的主技术目的是运动控制(动作感知),但它构成了一个通用的近眼显示计算平台的基础方案。
* 本专利在 D2 平台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显示策略(被动/主动状态切换,在被动状态阻止非通知显示,并使用视觉补偿模式)。
因此,**D2 (US2011/0163955 A1)** 被选作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第四部分:特征公开与最薄弱技术特征
**1. 最接近对比文件(D2)未公开特征的分析:**
权利要求1相对于 D2 的主要区别特征在于:
1. **特定的“被动查看状态”限制(特征C部分):** D2 虽然提到装置 stationary 时会进入低功率休眠模式[0195],但这不同于装置仍被用户利用其**周边视觉查看**的操作状态。本专利明确了这种状态的存在(佩戴但不专注查看,图2E)。
2. **特定的显示阻止机制(特征E部分):** 权利要求1规定进入被动状态时,“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D2 并未公开在一种佩戴状态下只允许显示通知而阻止其他普通信息的显示的逻辑控制。
3. **依存于状态的“受损查看模式”和“视觉损伤补偿”(特征F、G部分):** 特征F和G通过在显示器上采用具有“格式限制”的受损模式来补偿因通过周边视觉查看而导致的感知受损,使得该视觉事件通知本身比在没有损伤补偿的情况下显示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D2 的休眠模式不涉及特定格式的通知显示,其正常的显示滚动也非用于此技术目的。
**2. 未被 D2 公开的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区别特征 1-3 涉及:在区分主动/被动状态的基础上,采用受损模式阻止详尽信息显示只显示特定格式限制的通知用以补偿周边视觉。
* **D1:** 未涉及被动查看、周边视觉损伤补偿。它侧重读写条码RFID数据的corroboration,显示目标对象的详尽图像。
* **D4:** 公开了突出显示被选图标,或者突出图片突出显示地理位置(highlighted individually or pictorially with the map to show that locations were highlighted)[0063],但这与“根据周边视觉状态通过特定的颜色、形状、文本限制阻止除了通知以外的所有显示以提高周边视觉感知”完全不同。
综上,**D1、D4 均未公开或实质公开权利要求1相对于 D2 的上述区别特征 1-3**。
**3.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若提出无效请求):**
在创造性判断中,判断区别特征是否得到现有技术结合提示是核心。分析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
* **最薄弱(对专利权人不利,对无效请求人较有利)的技术特征:** D2和D4均描述过突出显示特定内容,如突出显示单个图片。然而,没有任何文件提及了本专利的核心在于,在一种用户非直接查看(周边视觉被动查看)的状态下,**利用颜色、形状、动画、像素或文本的明确限制(如完全阻止文本)来实现对“该状态下感知力降低”的特定补偿**。这一整套基于主动与被动(非专注)状态识别的适应性显示感知补偿策略,即使在 D2 提到头戴眼镜的情况下,也不是常规设计选择。
* **最不公开的技术特征(即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核心点):** “视觉损伤补偿”(特征G)结合“格式限制”以及针对特定的通过“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状态实施视觉适应,这一结合在目前提供的对比文件中均未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特别是“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显示”以专门适应非专注周边视觉查看这一逻辑策略,构成很强的创造性障碍。
然而,如果必须指出无效请求中可能存在的“最薄弱”一环(即使该特征整体仍难以被完全公开结合):我会指明**特征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尽管目前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完整的技术内容,但无效请求人可以试图通过寻求技术公知常识来攻击。理由:公知常识通常认为,如果物体位于视场中心,人的感知力最高(可阅读文本);如果物体在视场边缘(周边视觉),感知力下降,主要只能感知到颜色、运动和大的形状。基于此常识,请求人可以辩称:一旦识别出用户在以周边视觉查看装置(被动状态,特征C),根据通用的人机工程学公知常识,技术人员会自然产生一种想法:将通知信息改变为具有颜色、形状变化或闪烁动画(格式限制,特征F部分),而减少复杂文本(文本限制)或改变分辨率(像素限制),从而适应这一特定的周边视觉状态(损伤补偿,特征G)。
因此,**特征G(及相关的特征F中关于受损查看模式通过特定格式限制补偿周边视觉感知)在无效请求中可能被视为寻求技术人员结合公知常识的最可能结合点**。
此致
此致。
尊敬的委托人:
我是您的专利代理师。针对您提供的目标授权专利 CN105556457B(下称“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以及四份对比文件(D1-D4),我已完成详细的侵权/无效可能性分析。
以下是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各对比文件的原文比对、详细的出处引证、特征比对表格,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创造性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和技术薄弱点分析。
### 第一部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代理师解释
旨在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明确权利要求1各特征的真实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技术特征A]:至少一个处理器;**
* **[技术特征B]:近眼显示器;**
**[代理师解释A+B]:** 本项权利要求的主题是**可穿戴电子装置**。结合说明书[0001]及图2A-2C,该装置可以具体体现为坠饰装置(pendant device)、手镯装置、手表装置等。关键硬件特征在于具有“处理器”和“**近眼显示器**”。近眼显示器(Near-eye display)意味着该显示器通常设计为在距离用户眼睛很近的地方查看,例如坠饰被拿起靠近眼睛时(见[0083]、图2D)。这区别于普通的手机屏幕或桌面显示器。
* **[技术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代理师解释C]:** 此特征限定了装置的一种特定操作状态——**“被动查看状态”**。其核心定义在于用户的使用方式:**“利用他的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
结合说明书解释:
1. **查看方式:** 区别于用户集中注意力的“主动查看”(图2D)。被动查看时,用户注意力集中在其他事物上,仅通过余光(周边视觉)感知装置(见说明书[0089]、图2E、图2F)。
2. **触发/判定条件:** 装置如何判定进入该状态?说明书[0098]、[0099]指出,这通常基于**环境传感器信息**。具体包括:装置的定向(如重力方向基本上垂直于显示器表面,表示装置正挂在胸前或平放在桌上)、用户的眼睛远离显示器、或者用户未手持装置。
* **[技术特征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代理师解释D]:** 软件事件是指要求装置响应的触发信号。说明书[0105]给出了具体示例:**接收到消息、发生了日历事件、接收到呼叫**。
* **[技术特征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代理师解释E]:** 此特征限定了被动查看状态下的**显示内容限制**。
1. **生成逻辑:** 通知是针对被动查看状态“量身定制”的。
2. **阻止显示:** 这是关键限制。当处于被动状态时,显示器**只显示**这个新来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他原本可能显示的应用界面、文档、视频等非通知信息都被**阻止显示/屏蔽**(见[0108])。其目的是排除干扰,让用户仅通过周边视觉就能注意到有新事件。
* **[技术特征F]: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代理师解释F]:** 明确了在被动状态下使用**“受损查看(impaired-viewing)显示模式”**来显示上述通知。此处的“受损”并非指装置坏了,而是指**“查看条件较不理想”**(用户用余光看、距离远、角度偏)(见[0092])。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代理师解释G]:** 详细限定了“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的技术手段和效果。
1. **技术手段——“格式限制”:** 装置主动限制通知的显示格式。说明书[0108]–[0118]给出了具体手段:
* **显示指示限制:** 高亮度指示(比主动查看模式更亮)、低分辨率指示(像素变粗,如像素分辨率小于未受损模式的十分之一,甚至是一个像素)、闪烁指示(快速变化吸引注意)。
* **内容格式限制:** 颜色限制(单色、高对比度、原色)、形状限制(限制为预定几何形状,如条形、正方形,见图4A)、动画限制(滚动、旋转)、文本限制(**阻止包括文本信息**,仅用图形/颜色表达)。
2. **技术效果——“视觉损伤补偿”及“更可感知”:** 通过上述手段(变亮、变粗、闪烁、无文本仅有色块/形状),使得用户即使不用正眼看(在被动查看状态下用余光看),也能相比于显示细碎文字的普通界面**“更容易感知”**到有新事件发生。例如,原本显示一条带文字的短信,受损模式下直接全屏闪烁红光或显示一个大的红色感叹号形状(结合[0113]形状限制解释)。
###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原文出处分析
我们将依次分析四份对比文件是否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
#### 1. 对比文件 1 (D1): US20110316888A1
* **技术领域与解决问题:** D1 涉及移动设备用户界面,结合触摸屏和运动传感器(加速计、陀螺仪)输入,以更有效地控制设备功能,特别是优化单手操作下的缩放(zooming)和平移(panning)。
* **技术方案:** D1 通过检测用户是否触摸特定控制区域(如触摸屏边缘的条状区域)来激活运动传感器跟踪,从而利用设备的旋转(倾斜、滚转)来控制图像的平移,触摸滑动手势控制缩放。
**特征比对与原文出处:**
| 目标专利特征 | D1 是否公开 | D1 原文证据及出处分析 |
| Preamble 可穿戴电子装置 | 是 (实质公开) | [0002] 列举了多种手持电子设备,包括“移动电话(mobile phones)...个人导航设备(PNDs)...以及其他手持设备”。<br>[0026] 进一步明确包括“移动电话(e.g., cellular phone...)”。手机在广义上属于可佩戴(放在口袋或挂在脖子上)的便携式电子装置。虽未明确定向为“坠饰”,但属于同类装置。 |
| A 处理器 | 是 | [0027] 图2示出设备10包含“应用处理器(application processor)12”。 |
| B 近眼显示器 | 否 | D1 仅公开了普通的“显示屏(display screen)16a”[0021]或“触摸屏显示器(touchscreen display)”[0009]。未限定为“近眼(near-eye)”显示器,也未提及需要靠近眼睛查看的使用场景。 |
| C 被动查看状态 (周边视觉查看) | 否 | D1 的核心在于用户主动交互。其通过触摸(接触)来激活运动控制([0048]“when the user touches an input control... motion tracking becomes enabled”)。用户必须看着屏幕进行平移和缩放操作。D1 完全未提及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状态。 |
| D 确定软件事件 | 否 | D1 D1 描述的是用户主动触发的 UI 控制(缩放、平移),未涉及装置自动“确定软件事件(如来电、消息)发生”的逻辑。 |
| E 基于被动状态生成通知,阻止其他显示 | 否 | 基于特征 C 和 D 的否定,D1 既没有被动状态,也没有软件事件通知。更谈不上“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D1 在操作时,屏幕正是要显示需要缩放/平移的图像/文档内容。 |
| F 近眼显示器上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否 | 基于特征 B 和 C 的否定,D1 不是近眼显示器,也无被动状态,不存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 G 格式限制提供损伤补偿,更可感知 | 否 | D1 旨在通过运动控制让 UI 操作更高效([0008]“make efficiency of user control”),并未涉及为了补偿周边视觉查看而进行的“格式限制(如闪烁、文本限制、形状限制)”以使其“更可感知”。D1 显示的内容是正常的图像或文档。 |
**D1 分析结论:** D1 仅公开了便携式装置和处理器,未公开目标专利最核心的近眼显示器、基于周边视觉的被动查看状态判定、以及相应的阻止其他显示和采用特定格式限制(受损模式)进行通知的技术方案。
#### 2. 对比文件 2 (D2): CN102334326A
* **技术领域与解决问题:** D2 涉及可折叠式通信设备(蛤壳式电话)。解决当手机处于折叠位置或显示器被隐藏(处于待机模式)时,用户错失来电或消息通知的问题。
* **技术方案:** 在手机的铰链(接头)部位设置视觉指示器(LED)。当发生错失事件(软件事件)且检测到手机处于待机/折叠状态(显示器不可见)时,控制器控制铰链处的 LED 以特定的发光样式(闪烁、不同颜色)进行视觉提醒。
**特征比对与原文出处:**
| 目标专利特征 | D2 是否公开 | D2 原文证据及出处分析 |
| Preamble 可穿戴电子装置 | 是 (实质公开) | [0002] 指出装置为“可折叠式通信设备(例如蛤壳式电话...)”。属于便携式、可穿戴(口袋、挂绳)电子装置。 |
| A 处理器 | 是 | [0005] 提及“控制器”;[0028]、图5 明确装置包括“处理控制单元51,其包括微处理器”。 |
| B 近眼显示器 | 否 | D2 公开了“第一显示器8”[0023](普通的 LCD 等界面)。虽然摘要提及一种可佩戴装置,但权利要求限定的是近眼显示器。D2 的显示器8是在“打开位置”供用户正常查看文字通知的([0029]),并非近眼查看设计。D2 用于提醒被动状态的核心硬件是位于铰链的视觉指示器6(LED),而非使用近眼显示器来显示受损模式通知。 |
| C 被动查看状态 (周边视觉查看) | 是 (实质公开) | D2 描述了“待机模式”。在该模式下,[0024]描述了用户的使用情境:“例如当设备没有处在用户周围或者用户正忙于做其它事情或者用户出于任何目的而忽略了该事件等等...从而引起用户对设备的注意”。<br>[0029]、[0033]进一步明确,该状态对应“可折叠式通信设备4处于待机模式,则设备4处于折叠位置,和/或用户不可看见显示器接口5、8”。<br>代理师分析: 虽然 D2 未原话使用“周边视觉查看”,但其描述的设备处于折叠状态、待机、用户并未集中注意力看主显示器、需要光亮“引起注意”的情境,在实质上构成了目标专利所述的“用户忽略设备”或仅能通过周边视觉感知设备光亮的非主动查看状态。D2 公开了利用传感器53检测物理量(如壳体相对于彼此的位置)来判定打开或折叠位置(待机状态)(见[0029])。这与目标专利利用环境传感器确定被动查看状态的原理实质相同。 |
| D 确定软件事件 | 是 | [0024] 列举了“电话呼叫、消息或电子邮件、日程或任务提醒”。[0028] 明确处理控制单元51判定“错失电话呼叫通知”等。 |
| E 基于被动状态生成通知,阻止其他显示 | 否 | 代理师分析: 这里存在关键区别。<br>1. D2 在检测到状态 C(折叠待机)和事件 D(错失呼叫)后,激活的是“视觉指示器6(LED)”[0024]进行闪烁。<br>2. D2 在该待机状态下,“主显示屏背后的 LED”是被关掉的([0029]),显示屏“不可看见”。虽然可以认为此时“阻止了非通知信息的显示”(因为屏幕黑了),但 D2 并非通过在显示器上生成视觉通知来阻止其他信息,而是改用额外的 LED 指示器。<br>因此,D2 未公开利用计算机代码使得处理器执行在显示器上“生成...视觉事件通知...阻止...以外的信息显示”。 |
| F 近眼显示器上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否 | 基于特征 B 的否定,D2 未使用近眼显示器在被动状态下显示通知。其使用的是外部 LED。 |
| **G** 格式限制提供损伤补偿,更可感知 | 是 (实质公开) | D2 描述了视觉指示器(LED)的**发光样式控制**。
[0024]“指示器6带给用户...视觉提醒...光脉冲/闪烁/吹动(breathe)/隐没(fading)这样的光照明”。
[0035] 说明了格式限制的具体手段:“根据到来事件的类型...闪烁...开启3秒,然后关闭2秒...开启1秒,然后关闭9秒(图7)...不同颜色发出连续光”。
技术效果:[0026]“用户可以从任何角度看到指示器6,而不管如何放置设备...在铰链的纵轴周围”。
**代理师分析:** 虽然 D2 是对 LED 进行格式限制(闪烁、颜色),而目标专利是对近眼显示器内容进行格式限制(闪烁、文本限制等),但二者的目的完全相同:在用户未集中注意力的被动情境下(状态 C),通过**“格式限制(D2 的闪烁/颜色模式 vs 目标专利的格式限制)”**手段,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D2 解决主显示器不可见问题,目标专利解决余光看不清问题),使得通知**“更可感知(D2 的引起注意 vs 目标专利的更可感知)”**。因此,特征 G 在实质上被 D2 公开。
**D2 分析结论:** D2 实质公开了判定由于物理状态导致的用户非主动查看状态(被动查看状态),确定软件事件,以及为了让用户在非理想查看条件下更容易感知,而对视觉提醒采用特定格式限制(闪烁、颜色)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
D2 区别于目标专利的核心点在于:目标专利使用**近眼显示器**在被动状态下阻止正常内容并显示特定格式的通知;而 D2 在该状态下是**关掉主显示器**,改用独立的**LED 指示器**进行特定格式的提醒。
#### 3. 对比文件 3 (D3): US20120038675A1
* **技术领域与解决问题:** D3 涉及控制信息的显示,具体是改善缩放控制。解决用户看清显示器内容困难时需要手动、非直观操作缩放功能的问题。
* **技术方案:** “辅助缩放(ASSISTED ZOOM)”。装置利用传感器 circuitry(相机、接近传感器、加速计等)检测平面显示器与用户之间的相对位置改变(距离缩短或变长)。响应于该距离改变,自动缩放显示器上的图像。
**特征比对与原文出处:**
| 目标专利特征 | D3 是否公开 | D3 原文证据及出处分析 |
| Preamble 可穿戴电子装置 | 是 (实质公开) | [0019] 指出装置100可配置为“蜂窝电话(cell phone)、书写板(tablet)...相机...GPS设备”。[0028] 描述了其作为手机电路时的使用场景。属于便携式、广义可穿戴电子装置。 |
| A 处理器 | 是 | [0019]、图1 示出设备包含“一个或更多个处理器102”。 |
| B 近眼显示器 | 否 | D3 描述的是普通的“平面显示器(planar display)”[0004],如手机或平板屏幕。未限定为“近眼”显示器。其应用场景(缩放)正是为了解决在正常距离(如 60cm 移动到 50cm,见[0016])下看不清的问题,非专门的近眼查看设计。 |
| C 被动查看状态 (周边视觉查看) | 否 | D3 的技术方案要求用户“很难看清楚信息”从而产生“更加靠近显示器”的自然趋势[0003],或者“远离显示器”来显示更多信息[0017]。用户的使用方式均是主动集中注意力查看屏幕内容,完全未提及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状态。 |
| D 确定软件事件 | 否 | D3 公开的是确定物理位置(距离)改变的“空间现象(spatial phenomena)”[0039],并未涉及判定“软件事件(呼叫、消息)”发生的逻辑。 |
| E 基于被动状态生成通知,阻止其他显示 | 否 | 基于特征 C 和 D 的否定。D3 不涉及生成专门的被动状态通知,其在操作时显示的是应用界面(如照片、视频、GPS地图,见[0017]),而非阻止显示视觉通知以外的信息。 |
| F 近眼显示器上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否 | 基于特征 B 和 C 的否定。 |
| **G** 格式限制提供损伤补偿,更可感知 | 是 (实质公开) | **代理师分析:** D3 虽然未明确原话提及“受损查看模式”和“格式限制”,但在实质上公开了特征 G 的构思。
1. **损伤补偿:** D3 的背景技术明确是为了解决“人员很难看到显示器上的东西”的问题([0003]“difficulty seeing something on a display”)。其实施的操作模式旨在响应用户因看不清而靠近设备的直觉反应[0016]。这在实质上是为了提供一种**对非理想查看条件(这里指因视力或内容过小导致的看清困难)的视觉损伤补偿**。
2. **格式限制:** D3 通过**自动缩放(zooming)**技术手段手段来改变图像呈现。虽然不是目标专利提到的“变亮”、“限制文本”,但“放大(Zoom in)”在技术效果上完全相同——使得内容**“更可感知”**(让用户能看清,不需要用户太靠近脸[0003])。
3. **传感器判定:** D3 使用传感器电路(相机、接近传感器、加速计)来判定用户与设备之间的距离变化([0021]、[0028]),从而触发显示格式的改变(缩放)。这与目标专利利用传感器判定查看状态从而触发格式限制通知的逻辑完全一致。
**结论:** 尽管应用的具体情境不同(D3 是用户主动看但看不过由于因由于内容小需要放大;目标专利是用户用余光看需要粗糙化显示),但 D3 公开了**利用传感器判定查看状态(距离),进而自动改变显示格式(缩放)以提供对查看困难的补偿,使其更可感知**的技术教导。特征 G 在构思层面上被实质公开。
**D3 分析结论:** D3 实质公开了利用硬件(处理器、传感器、普通显示器),确定由于物理位置(距离)导致的查看状态,并且为了提供视觉损伤补偿(解决看不清问题),依据传感器判定而自动改变显示内容的格式(缩放),使得内容更可感知。
D3 的区别点在于:未公开近眼显示器、判定基于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状态、软件事件通知、以及具体的文本/形状限制等特定格式手段。
#### 4. 对比文件 4 (D4): CN102376295A
* **分析结论:** D4 是 D3 (US20120038675A1) 的中文同族专利申请公开文本。其内容与 D3 完全一致(除了语言)。以上对 D3 的分析同样适用于 D4,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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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总结了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
(表中划“√”表示完全公开或实质公开,“×”表示未公开)。
| 权利要求1 技术特征 | D1 (US'888) | D2 (CN'326) | D3/D4 (US'675/CN'295) |
| Preamble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 | √ | √ |
| A 至少一个处理器 | √ | √ | √ |
| B 近眼显示器 | × | × | × |
| C 执行: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 | √<br>(实质公开:折叠待机、忽略设备模式) | ×<br>(用户主动拉近查看模式)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 | √ | ×<br>(物理空间现象判定) |
| 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 | ×<br>(基于被动状态关掉主屏幕,改用独立的额外 LED 指示器进行提醒) | × |
| 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 | ×<br>(使用的是额外 LED) | ×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 | √<br>(实质公开:通过特定闪烁/颜色模式控制额外的 LED,提供损伤补偿使得通知引起注意/更可感知) | √<br>(实质公开:根据传感器检测距离判定查看困难状态,利用缩放手段改变格式提供损伤补偿,更可感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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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及薄弱技术特征指出
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基于整体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我将进行以下创造性分析:
#### 1. 哪个对比文件最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
目标专利从整体上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用户并未主动关注可穿戴设备(例如坠饰挂在胸前)、仅能利用**余光(周边视觉)查看(被动查看)**时,有效地向用户传递新来的软件事件通知。其技术效果是:通过**近眼显示器**上**“粗糙、简单、醒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格式限制)的显示,让用户不需要拿起设备看,仅凭余光就能知道有新事件(更可感知)。
* **D1 创造性分析:** 完全不适合。D1 是解决用户正常主动查看屏幕进行图像交互的问题,与目标专利的“周边视觉查看、非集中注意力、损伤补偿”的构思背道而驰。
* **D3/D4 创造性分析:** 虽然 D3 实质公开了判定查看距离(状态)并自动改变格式(缩放)以提供特定损伤补偿(更可感知)的技术教导,但其应用的根本构思仍然是用户主动交互模式(用户看不清集中注意力拉近看,从而触发放大),未涉及如何利用周边视觉被动感知的技术领域。其未公开关键的“被动查看状态判定”和“基于显示器的文本/形状限制等粗糙化手段”。如果用其做起点,需要结合的教导过多,不具有说服力。
* **D2 创造性分析:** **结论是:最适合做创造性分析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理由如下(结合问题、领域、构思):**
1. **技术领域和待解决问题极其接近:** D2 和目标专利都涉及解决当用户因为各种原因(目标专利是余光、D2 是因为设备折叠/被忽略待机)未主动、正常地集中注意力于设备的主显示器时,如何有效地通过**视觉信令**传递网络错失事件(呼叫、消息通知)的问题。
2. **核心构思极其一致:** D2 完全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判定被动状态(折叠待机、用户忽略设备情境)并因此确定需要通过特别形式进行视觉提醒的技术教导。更关键的是,D2 完全公开了特征 G 的核心思想:为了让用户在非正常查看状态(由于角度、主屏幕隐藏导致损伤)下更有效地感知,而对额外的指示器采用**特定的发光样式和不同颜色限制**(实质格式限制)手段(损伤补偿),使其“容易标识/引起注意”(更可感知)。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的实质完全相同。
**分析结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可以有且仅有 D2 (CN102334326A)。**
#### 2.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若提出无效请求)
假设我们使用 D2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来启动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創造性攻击。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 D2 的主要区别特征在于:
* **区别特征1 (特征B+E+F的组合技术手段):** 目标专利使用的是**近眼显示器**,且判定被动状态后,**阻止该显示器对非通知信息的显示**,并**在该显示器上**生成并显示采用特定受损模式(例如在屏幕上显示文本限制的色块图形)的视觉通知。
* D2 对应的是:待机模式下,**关掉(阻止)主显示器**,改用**独立的外部 LED** 进行闪烁提醒。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我认为,**最具攻击性的(即对目标专利拥有者而言最薄弱的)特征应当落在特征 G 的核心教导被 D2 公开,以及区别特征1是否涉及惯用技术手段或特定教导上。**
1. **特征 G 判定:** 无论目标专利如何辩称,代理师分析(详见前述)表明,**特征 G 的实质构思(判定非理想状态 -> 应用特定格式限制 -> 提供损伤补偿使其更醒目)已经被 D2 (以及 D3 从不同角度) 毫无异议地实质公开了**。对于该构思本身,由于其公开的技术教导,专利所有者没有实质的答辩空间。
2. **关于区别特征1的答辩(最薄弱点):** 专利权人最可能会辩称:我用的是近眼显示器黑屏后直接在屏幕上显示,你用的是额外的 LED,这是不同的硬件和显示方式。
**创造性组合攻击:** 无效申请人可以提出,从D2(最接近对比文件)出发,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当主显示器处于不可见状态下如何进行视觉提醒”。D2 的教导是增加额外的 LED(技术构思是“另起炉灶”)。
而目标专利的教导是技术构思是“内部挖潜”。从“可穿戴电子装置领域、近眼显示器领域”的技术人员角度看:
* 随着近眼显示器(HMD)技术的发展,该显示器本身通常设计为具有黑屏下显示醒目信令的能力。
* 判定状态 C、事件 D 后,“阻止...以外的信息显示”[技术特征E]其实质只是黑屏操作,已经是领域内的常规省电技术手段。
* 在已经具有判定(被动状态C)教导、事件教导(D)、格式限制教导(D2实质公开特征G的构思)、以及硬件(特征A处理器、近眼显示器B)的情况下,**在同一个(近眼显示器)显示器上**进行黑屏后显示色块通知,而非增加额外的 LED。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这仅仅是从成本、体积和已有硬件能力的利用率角度出发,而进行的一种简单的、惯用的技术手段的替代选择。**
**结论:** 基于 D2 的实质公开,**特征 G 实质构思被判定实质公开(最薄弱构思)。而特征 B+E+F 所涉及的在同一个近眼显示器上通过特定格式限制(文本限制色块)显示通知以阻止其他显示,相对于 D2 的关主屏开外 LED 的手段,存在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惯用手段(挖潜近眼显示器黑屏下显示信令能力)而视为显而易见的极高的风险。**
因此,我认为权利要求1的核心薄弱点在于:在已经实质公开了判定非关注状态从而采用醒目特定格式信令(闪烁、文本限制)来更醒目感知(损伤补偿)的教导的情况下,目标专利将其通过特定硬件手段——利用近眼显示器黑屏下进行特定图形显示的实现细节,并未带来出人意料的技术效果,具有极高创造性不足导致无效的可能。
以上代理师意见,供您参考。
尊敬的委托人:
作为您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并对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D1-D4)进行了深入的法理分析和技术特征比对。
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的详细法律意见书。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分解与解释
紧密结合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解释如下:
* **前序部分: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解释:** 限定了装置的类型。说明书\[0072]列举了坠饰装置、手镯装置、手表装置等。
* **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解释:** 装置的核心计算部件。对应说明书图1中的处理器11及描述\[0074]。
* **特征B:近眼显示器**
* **解释:** 限定了显示器的具体类型,即需要靠近眼睛查看的显示器。说明书\[0083]明确指出“可能希望坠饰装置所包括的显示器是近眼显示器”,以便用户清楚地在近距离查看。
* **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解释:** 这里限定了一种特定的操作状态——“被动查看状态”。其核心定义是用户未聚焦视线,而是利用“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说明书\[0089]和\[0090](对应图2E、2F)解释了这种场景:装置被佩戴在项链上或放在办公桌上,用户注意力在别处,仅偶尔掠视。
* **特征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解释:** 指触发通知的系统事件。说明书\[0105]指出了具体例子:接收到消息、日历事件发生、接收到呼叫。
* **特征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解释:** 包含两层含义:1. 通知的生成(内容或格式)受到被动查看状态的影响;2. “阻止”特征:在此状态下,屏幕具有排他性,**仅显示通知**,不显示应用详情等其他信息。说明书\[0108]提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特征F+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解释:** 这是本权利要求的核心创新点。
* “受损查看(impaired-viewing)”并非指显示器损坏,而是指用户处于不利于清晰查看的环境(如周边视觉查看)。
* “视觉损伤补偿”是指采用特殊方式呈现信息,使其在不利查看条件下更容易感知。
* 具体手段是“格式限制”。说明书\[0110]-\[0118]列举了:高亮度、低分辨率(甚至单像素\[0110])、闪烁、特定几何形状(图4A)、阻止包括文本信息等。
* **目的:** 增强处于周边视觉状态下的“可感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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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的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与各对比文件原文进行了详细比对。
**对比文件公开号对映表:**
* D1: JP2012509544A
* D2: US8209635B2
* D3: US20120233059A1
* D4: US20120235790A1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JP2012509544A) 特征比对及出处 | D2 (US8209635B2) 特征比对及出处 | D3 (US20120233059A1) 特征比对及出处 | D4 (US20120235790A1) 特征比对及出处 |
| 前序: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实质公开。 \[2]\[2]段指出了智能手机,且特别提到了坠饰装置(ペンダント装置)。 | 未公开。 公开了一种电子装置(Electronic device),示例为移动电话\[0002],未提及可穿戴。 | 未公开。 公开了一种交易 workstation \[0006],未提及可穿戴。 | 未公开。 公开了一种移动设备1(Mobile device 1)\[0007],未提及可穿戴。 |
| A: 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 プロセッサ202(图2,\[2]\[2]段)。 | 毫无异议公开。 Processing device 40 (Fig. 2, \[0073]). | 毫无异议公开。 Processor (\[0027]). | 毫无异议公开。 Main processor 18 (Fig. 2, \[0013]). |
| B: 近眼显示器 | 实质公开。 虽然未直接使用“近眼”术语,但D1公开了墜飾装置,其 \[2]\[2]段提到“ユーザがコンピュータ装置を操作している間に、画像取得エレメントが少なくともユーザの一部の画像を取得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ように位置づけることができる”,结合坠饰形态,必然涉及近距离查看的显示器,构成了近眼显示器的实质公开。 | 未公开。 D2是便携式移动电话\[0002],其显示器14供用户在 comfortable viewing range \[0003]内查看,而非必须“近眼”查看。 | 未公开。 D3是 workstation 上的 monitor(显示器)\[0007],不是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 D4是移动设备的 display screen 4 \[0012],不是近眼显示器。 |
| C: 进入被动查看状态(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公开。 D1检测用户和装置的相对配向变化作为输入(\[2]\[2]),未提及基于“周边视觉”的被动查看状态。 | 未公开。 D2基于距离调节显示,未提及“周边视觉”状态。 | 实质公开。 \[0007]原文提到:“human peripheral field of vision is 180°, the field of foveal vision... is approximately 2°... trader can only attend to a small part of each display... trader miss many important trading opportunities by not being able to simultaneously view data that are displayed on different monitors.” 虽然D3主要利用眼球追踪(gaze tracking),但其明确认识到了周边视觉(peripheral field of vision)的存在,并试图解决用户视线离开某个显示器(即处于周边视觉查看或未查看状态)时错过信息的问题。这构成了特征C中“被动查看状态”的实质公开。 | 未公开。 D4检测人脸是否存在以锁定/解锁(\[0003]),未提及“周边视觉”。 |
| D: 确定软件事件发生 | 实质公开。 D1提及接收电子邮件(\[2]\[2]段提到“電子メールにアクセスしたい”),这暗示了软件事件的发生。 | 实质公开。 播放音频文件时的 playback data 变化构成了软件事件(\[0058])。 | 实质公开。 API接收 exchange 传来的 market data messages(\[0018])。 | 未公开。 D4主要关注锁定/解锁状态,未具体描述确定软件事件来触发通知。 |
| E: 生成视觉通知,阻止阻止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 未提及排他性地仅显示通知。 | 实质公开。 特征E后半部分“阻止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被D2公开。D2在\[0059]原文中提到,当用户远离时,“text-based visual elements have been removed from the display and the cover art 32 has been enlarged...”。这表明阻止了文本信息的显示,构成了特征E中“阻止...以外信息显示”特征的实质公开。 | 未公开。 D3在视线离开时进行记录或改变显示(minimize, cover),不是“阻止...以外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 |
| F: 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 虽有3D图像2D表示的视点调整(\[2]\[2]),但并非基于不利查看条件的补偿模式。 | 实质公开。 D2认识到了当用户远离显示器时清晰查看信息的“受损条件”。\[0004]原文提到:“facilitate comfortably see displayed content even if the distance is further away than would allow viewing of the content based on default display parameters”。D2根据距离动态调整显示模式,当距离变远时(即查看受损时),改变显示方式。构成了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D3在\[0015]提及“enhancing, enlarging, or modifying colors of the windows or interfaces not being viewed by a user”,虽然是视线离开,但在用户视线外的信息对于用户而言属于不利查看(周边视觉),构成了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 G: 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亮度/分辨率/闪烁等),更可感知 | 未公开。 未提及为增强周边视觉可感知性而设定的格式限制。 | 实质公开。 D2公开了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补偿。具体出处包括:\[0009](changing point size of the text or changing a font,即文本限制);\[0059]和图7(text-based visual elements have been removed... cover art has been enlarged... consumes a larger amount of the display,即文本限制、形状/大小限制)。其目的是\[0004]所述“comfortably see displayed content”,即增强在不利查看距离下的可感知性。 | 实质公开。 D3公开了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补偿。出处\[0015]:“enhancing, enlarging, or modifying colors”,构成了格式限制(颜色、大小),以 Alerting a user(警告用户)。 | 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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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之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在进行创造性(发明性)分析时,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losest Prior Art, CPA)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CPA应当是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相似的技术方案,或者是能够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且所含技术特征最少的对比文件。
####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分析
* **本发明(CN105556457B):**
* **解决的技术问题:** 用户在各种情境(如坠饰被动悬挂)下可能无法主动、清晰地查看可穿戴装置的显示器(即处于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此时发生的软件事件通知不容易被用户感知。
* **技术效果:** 通过进入基于周边视觉的“被动查看状态”,启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特殊的“格式限制”(高亮度、低分辨率、闪烁、特定几何形状、无文本等)提供视觉补偿,**显著增强了处于用户周边视觉中的视觉通知的可感知性**,同时通过“阻止显示其他信息”聚焦用户注意力。
* **D2 (US8209635B2):**
* **解决的技术问题:** 当用户与显示器的距离较远时,按静态参数显示的视觉内容难以清晰查看(\[0003])。
* **技术效果:** 使用成像设备确定用户距离,并根据距离动态调整显示内容的大小、布局或内容本身(\[0004])。当距离变远时,增大剩余项的大小并移出部分项(图7),从而**便于用户在较远距离下 comfortable 查看显示内容**(\[0005])。
* **D3 (US20120233059A1):**
* **解决的技术问题:** 多监视器环境下,交易员因视线聚焦一个屏幕而错过其他屏幕处于周边视觉区域的重要市场信息的问题(\[0007])。
* **技术效果:** 利用眼球追踪确定视线位置。视线离开时进行记录;或增强/增大/修改未查看窗口的颜色,从而**提高交易员对未查看监视器上发生的市场事件的意识(improvement aware ness)**(\[0007])。
####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及理由
通过比对,**对比文件D2和D3最适合做为该权利要求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可以有多个作为不同的出发点)。**
**理由如下:**
1. **D2 (基于距离的动态调整方案):**
* **技术领域最相关:** D2专注于电子装置显示内容的动态调整,直接涉及显示器查看条件的改变。
* **技术问题最相关:** D2致力于解决在不利的查看条件(距离远导致查看受损)下,如何动态调节显示以使用户能更清晰感知信息的技术问题,这与本发明在用户“周边视觉查看”这一受损条件下,通过受损查看模式增强信息可感知性的初衷高度契合。
* **公开的技术特征数量最多且最关键:** 特别是公开了“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特征F)和关键的“格式限制視覺补偿”手段(特征G:移出文本、增大图像),且公开了“阻止通知以外信息显示”的特征(特征E后半段)。
2. **D3 (眼球追踪/多屏幕/周边视觉意识方案):**
* **技术概念最相关(周边视觉):** D3是所有对比文件中唯一明确使用了“human peripheral field of vision(人类周边视野/周边视觉)”术语并认识到由于人眼特性(foveal vision仅2度)导致周边视觉区域信息易错过这一问题的对比文件(出处:\[0007])。这为本发明权利要求1中最核心的概念“被动查看状态(利用周边视觉查看)”提供了最直接的技术来源。实质公开了特征C。
* **技术效果一致:** D3旨在提高用户对处于不利查看状态(未聚焦、由于视线离开而构成的受损查看条件,实质即处于周边视觉区域)下信息的感知意识(alerting, awareness),这与本发明特征F、G的目的“更可感知”一致。实质公开了特征F和关键特征G。
相比之下,D1虽然提到了坠饰装置,但核心是以动作为输入,未涉及特定的查看状态补偿。D4主要关于锁定/解锁的安全性,未提及通过格式限制增强通知的可感知性。因此,D1和D4在创造性分析中不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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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宣告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如果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最容易被认为属于显而易见或已被现有技术公开的特征)是:
**特征G: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分析理由如下:**
1. **被D2和D3实质公开的技术手段所覆盖:**
如第二部分表所示,特征G限定的技术手段是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补偿。
* **D2实质公开了文本限制(移出、改变字体大小)和大小/形状限制(增大剩余项)。** 这构成了权利要求1所述格式限制的具体化。
* **D3实质公开了增强、增大或修改颜色。** 这同样构成了格式限制的具体化。
从实质上讲,为了应对查看距离远(D2)或视线离开聚焦区域(D3)这些构成了“查看受损”的情境,为了达到让用户“更舒适地清晰查看到内容”(D2)或“引起用户注意”(D3),使用增大信息、移除无关细节(即阻止显示其他信息)、改变颜色/亮度等手段属于现有技术中的常用技术手段。目标专利说明书\[0113]列举的具体手段(高亮度、低分辨率、文本阻止、形状限制)绝大部分已在D2或D3中体现。
2. **技术效果构成了公知常识/可预期的效果:**
当用户看不清(因为距离远,属于被动状态的一种情境)时,把字调大、把内容简化、提高亮度、或者设置颜色鲜艳且不含复杂文本的简单几何图形,构成了技术人员的常规操作(视觉补偿手段)。通过D2、D3甚至公知常识的组合,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仅能轻而易举地想到这些手段,而且能够预见到“更舒适查看到”(D2)或“引起意识/更感知”(本发明/D3)这一必然的技术效果。
#### 对其他特征的分析(供参考):
* **前序(可穿戴):** 坠饰已在D1公开。
* **特征B(近眼显示器):** 虽然D2-D4未直接提到“近眼显示器”,但目标专利说明书表明这仅是因装置形态(坠饰)决定的必然选择。鉴于D1公开了墜飾装置且必然涉及佩戴时的近距离查看,从D1出发将显示器合理推论为近眼显示器,并不存在高度的技术壁垒。
* **特征C(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 这一限定结合了特定人体生理学特性。D3实质公开了“周边视觉领域(peripheral field of vision)”这一物理概念下的查看状态。
* **特征E(阻止其他信息显示):** 具有排他性特征。如比对表格所示,D2已明确公开了这一排他性操作手段(移除文本、仅留单一项并放大)。
**结论:**
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的特征,亦即其核心贡献点,正是限制了“格式限制Visual compensation”从而达成增强“周边视觉可感知性”这一创造性高度不足的技术特征G。无效请求应重点围绕从对比文件D2或D3出发,组合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论证利用常用技术手段进行常用的视觉补偿,对于周边视觉状态而言属于显而易见的技术方向。
以上意见基于您提供的对比文件原文。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我保留修正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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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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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CN105556457B,下称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并对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D1-D4】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和技术分析。
以下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进行解释,通过特征比对表格详细分析各对比文件的公开情况,并基于创造性审查的原则,分析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未被公开的特征以及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 第一部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术语解释与技术实质
为了准确进行特征比对,首先需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明确权利要求1中关键术语的含义:
1. **技术特征B“近眼显示器”**:
* **说明书解释**:参见[0072],电子装置10可以是“单眼装置、双眼装置、望远镜装置、立体图像装置、虚拟现实装置、增强现实装置”等。图2A-2C描绘了坠饰装置,[0083]指出其可以是头戴式、佩戴在身体上,且[0083]明确提到“近眼显示器可以允许……用户清楚地在近距离查看显示器”。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这通常指HMD(头戴式显示器)或AR/VR眼镜类显示器,成像面距离人眼极近,需通过光学系统成像。
2. **技术特征C/E“被动查看状态”**:
* **权利要求限定**:是“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且“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解释**:参见[0089],此时用户“将其注意力集中在该装置以外的事物上、忽视该装置、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该装置、从远处查看该装置”。[0097]进一步定义为一种操作状态,“在该操作状态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0108]确认“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即:这是一种**仅显示紧急/重要通知,隐藏所有其他背景或应用界面,专门针对非专注状态的操作模式**。
3. **技术特征F/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与“视觉损伤补偿”**:
* **权利要求限定**: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在被动查看状态(周边视觉)下比没有补偿的信息“更可感知”。
* **说明书解释**:参见[0092],“视觉损伤补偿可以指代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时,采用更容易感知和/或理解的方式来呈现视觉信息”。针对周边视觉(周边视觉对细节不敏感,对高对比度、动态敏感),[0108]-[0118]给出了具体的“格式限制”示例:高亮度、低分辨率(甚至[0110]提到的单个像素)、闪烁、单色/高对比度/原色、特定的简单几何形状限制(非文本描述性图形)、动画限制(滚动、旋转)、阻止包括文本信息。
**技术实质总结**: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可穿戴装置(如AR眼镜),当检测到用户并未专注查看显示器(处于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状态)时,装置自动进入一种特殊模式。该模式下,显示器**只显示**新发生的软件事件通知(技术特征E),且该通知采用一种专门针对周边视觉特性设计的、高感知的**非正常显示格式**(如巨大的闪烁色块、单色几何图形,而非文字细节),从而在不干扰用户主任务的同时,确保用户能感知到有事件发生(技术特征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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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的特征比对
以下将权利要求1分解为若干技术特征,并与各对比文件原文进行比对。
**对比文件列表:**
* **D1**: CN102804258A (图像处理设备、图像处理方法及程序)
* **D2**: CN102821199A (一种手持设备备忘录的提醒方法)
* **D3**: CN102902503A (对耦合的显示器的基于视觉焦点的控制)
* **D4**: US20130042209A1 (System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Direct Access...)
#### 特征比对表格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目标专利说明书出处 | 对比文件 D1<br>(CN102804258A)<br>分析与原文出处 | 对比文件 D2<br>(CN102821199A)<br>分析与原文出处 | 对比文件 D3<br>(CN102902503A)<br>分析与原文出处 | 对比文件 D4<br>(US20130042209A1)<br>分析与原文出处 |
| Preamble: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0072] 坠饰、头戴装置 | 未公开。<br>D1公开的是成像设备(数字照相机或摄像机),属于用户携带和手持设备。虽提及移动,但未明确是“可穿戴”。<br>*原文:[0065]“成像设备100通过能够对被摄体成像……的数字照相机或者数字摄像机……来实现。”[0066]“成像设备100为用户能够携带并且用户能够观看……的信息处理设备。”图2A显示为人双手持握。* | 未公开。<br>D2公开的是“手持设备”,具体为手机、电子书、MP3/4等。<br>*原文:[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持设备……[0008]手持设备为手机、电子书阅读器、MP3、MP4播放器。* | 部分实质公开。<br>D3描述的是计算设备和多显示器环境。其公开了“智能电话”(可携带/持有)。在AR/VR场景下,智能电话常配合头戴支架成为可穿戴装置的一部分,但D3未直接描述装置本身是“可穿戴”的。<br>*原文:[0003]用户可在她的起居室内……使用在她的智能电话上执行的应用……* | 实质公开。<br>D4提到细胞电话(蜂窝电话)和平板计算设备。虽然主体是手持,但这类设备在AR技术语境下常通过配件实现可穿戴,且其解决锁屏快捷启动应用的问题适用于可穿戴场景。鉴于其通用性,勉强认可其属于广义的电子装置,但严格的可穿戴未公开。<br>*原文:[0003]Consumer electronic devices, such as cellular telephones and tablet computing devices...* |
| 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0074] 处理器11 | 毫无异议公开。<br>*原文:[0097]“通过中央处理器(CPU)实现控制单元140。”图3件140。* | 实质公开。<br>实现软件备忘录读取和显示控制必然需要处理器。<br>*原文:[0004]“步骤2、系统读取当前备忘及行程提醒事件;……系统检测屏幕……”* | 毫无异议公开。<br>*原文:[0111]“计算设备1100包括执行存储在存储器1104中的指令的至少一个处理器1102。”* | 毫无异议公开。<br>*原文:[0032]“device 10 comprises a controller 12...”[0033]“Controller 12 may be, for example, one or more general purpose or special purpose microprocessors...”* |
| B: 近眼显示器 | [0083] 单目/双目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使用平面显示面板(LCD或有机EL),由用户双手手持观看,非近眼成像。<br>*原文:[0066]“输入/输出面板101显示各种图像……”[0078]“显示单元111可以是液晶显示器(LCD)或者有机电致发光(EL)面板。”图2A。* | 未公开。<br>D2使用的是手机屏幕或电子书屏幕,非近眼显示器。<br>*原文:[0004]“步骤6、……闪烁屏幕”[0009]“给予用户视觉上的提醒……解决了静音模式没有震动没有铃声的提醒。”结合[0002]明确是手机、MP3等屏幕。* | 实质公开。<br>D3提到其显示器环境可应用于虚拟现实(VR)装置,VR装置必然包括近眼显示器。<br>*原文:[0001] VR应用场景:[0072]头戴装置示例,[0019]明确电子装置可以是“虚拟现实装置、增强现实装置”。* | 未公开。<br>D4使用的是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的触摸屏。<br>*原文:[0017]“touch-sensitive display, and wherein the lock control comprises a slide lock control displayed on the touch-sensitive display.”* |
| 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0089] 注意力在其他事物,利用周边视觉查看。<br>[0097] 操作状态,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配置。 | 未公开。<br>D1基于装置的姿势(倾斜角度)变化来切换图像(图像前移),检测的是装置的物理状态,而非用户是否利用周边视觉。用户在操作D1时需要主动专注地观看显示单元上的图像前移效果。<br>*原文:[0069]“用户改变再现装置的姿势,以改变显示单元所显示的内容。”[0113]“组图像再现单元160基于由姿势检测单元120检测到的成像设备100的姿势的改变,改变操纵支持信息的内容。”图9A。* | 未公开。<br>D2描述的是备忘录到点提醒,在手机处于开机待机或解锁界面时执行。这是一种装置的“休眠”或“待机”状态,而非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操作状态。用户感知到提醒后,需要转入主动操作。<br>*原文:[0004]“步骤1、手机处于开机状态;步骤4、……待机界面和解锁界面日期字体颜色变红……”* | 实质公开。<br>D3明确公开了基于视觉焦点信息检测用户是否处于“周边视觉”状态。D3区分了注视中心(视觉焦点在显示器上)和注视中心以外(离开显示器,即周边视觉)。当视觉焦点离开第一显示器时,对于该显示器而言,用户即处于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或未查看状态)。<br>*原文:[0016]“用户的视觉焦点可被检测……显示器上呈现的内容可基于用户的视觉焦点是在该显示器上还是在不同的显示器上而改变。”[0039]明确提到“当显示器处于用户的外围视觉时(例如,出现在注视中心以外的视觉的一部分)……”。* | 未公开。<br>D4公开的是装置的“锁屏状态”,通过检测装置的定向来决定解锁后快捷启动哪个应用。锁屏状态下通常显示器关闭或仅显示简单的锁屏界面,并非本专利定义的“周边视觉查看的操作状态”。<br>*原文:[0005]“Responsive to the device transitioning from a locked state to an unlocked state.”图2A-2C(装置处于Locked state)。* |
| 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0106] 接收消息、日历事件、接收呼叫。 | 毫无异议公开。<br>D1中设置连拍、连拍图像完成等可视为软件事件。<br>*原文:图4(连拍图像、多视角图像等组类型标识)。* | 毫无异议公开。<br>D2中备忘录/日程提醒时刻到达是典型的软件事件。<br>*原文:[0004]“步骤5、提醒时刻到达;”* | 毫无异议公开。<br>D3中多显示器环境下某个显示器需要更新内容或输入,属于软件/系统事件。<br>*原文:[0016]交互计算设备,[0021]协作组件发送指令。* | 毫无异议公开。<br>D4中用户操作解锁控件是触发后续动作的软件事件。<br>*原文:[0005]“Responsive to user input transitioning the consumer electronic device from the locked state to the unlocked state.”* |
| 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0108] 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br>D1基于姿势在呈现存储器中顺序显示图像组,并非“生成指示软件事件的操作”,也没有“阻止通知以外信息显示”的特殊模式。D1在切换时显示的是图像本身及操纵支持信息(倾斜仪等叠加图像)。<br>*原文:[0115]图像呈现处理时的显示示例(图7B),操纵支持信息叠加在代表图像上显示。* | 部分实质公开。<br>D2到点提醒时,会“标红日期”、“字体字号变大变粗”、“状态栏时间标红闪烁”或“闪烁屏幕”。这些都是生成视觉通知。但是,D2是在原有的“待机界面和解锁界面”上进行修改,没有体现“进入特定状态以阻止通知以外所有其他信息显示”的排他性显示模式。<br>*原文:[0004]步骤4和步骤6。* | 实质公开。<br>D3公开了当用户的视觉焦点指明非特定显示器(即离开该显示器,进入外围视觉/周边视觉)时,可以禁止在显示器上呈现内容,或者呈现较不详细的内容。这实质上公开了在周边视觉状态下,阻止原本的详细信息显示(甚至全部显示)。虽然D3未强调“仅显示通知”,但“禁止呈现内容”或“不详细内容”隐含了对常规详细信息的阻止。<br>*原文:[0038]“内容管理组件210可基于视觉焦点信息208来控制显示器202以……禁止呈现内容。”[0039]提到在外围视觉(外围视觉即周边视觉)时呈现较不详细内容。* | 未公开。<br>D4在锁屏状态下检测定向,解锁后直接进入对应的应用程序全屏界面,不涉及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周边视觉状态生成通知并阻止其他信息显示的特殊操作模式。<br>*原文:[0049] Unlock后,[0010] Launch对应的应用(例如Camera或Facebook),不涉及通知显示模式。* |
| 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0108] 依据受损查看模式进行显示。 | 未公开。<br>D1虽显示操纵支持信息(图形),但这是为了在主动专注操作(旋转/倾斜)时给用户提供对齐/进度的指南,而非在被动周边视觉状态下提供补偿性显示。显示的图像本身也未体现“受损查看模式”。<br>*原文:[0118]图7C,初始操纵支持信息403、404用于指南(Guidance),以支持图像显示切换操纵。* | 部分实质公开。<br>D2为了醒目提醒,使用了非正常的显示格式:字体变大、变粗、变红、屏幕闪烁。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对应于目标专利“受损查看模式”的醒目提醒格式。但其基于“到点”触发,且不适用于“近眼显示器”和“被动周边视觉状态”。<br>*原文:[0004]步骤4。* | 实质公开。<br>D3公开了当检测到视觉焦点在外围视觉(周边视觉)时,使得该显示器呈现“较不详细(less detailed)的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0092]定义视觉损伤补偿包括“使用较低的像素分辨率”。D3的“较不详细内容”与说明书提及的“低分辨率”、“省略精细细节”(技术特征G的具体实施方式)实质相同。且D3提及可应用于VR(近眼显示)。<br>*原文:[0039]“内容管理组件210可根据视觉焦点信息208通过选择……粒度(granularity)来控制显示器202。……当视觉焦点信息208指明……特定显示器与显示器202不同时(例如,视觉焦点信息208指明用户视觉聚焦于该不同的显示器204……),显示器202上呈现的内容的粒度可较不详细。”[0040]外围视觉中呈现较不详细内容可以是单一的颜色。* | 未公开。<br>D4不涉及在周边视觉状态下的特殊显示模式。其解锁后进入正常应用界面。<br>*原文:[0049]直接Launch正常应用,如Camera应用程序(不体现受损查看模式)。* |
| 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0111] 格式限制:颜色、形状、动画、像素、文本。[0118] 格式限制是阻止包括文本(针对细节感知差的周边视觉)。[0113] 高对比度、原色(针对感知不理想条件)。 | 未公开。<br>理由同特征F。D1的倾斜仪用于指南,不是为了针对查看条件不理想进行补偿,更不适用于周边视觉状态。<br>*原文:图7C。* | 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利用“格式限制”:字体“变大变粗”(像素/文本限制)、“标红”(颜色限制)、“闪烁”(动画限制),从而使提醒更醒目(更可感知),解决了“静音模式没有震动没有铃声的提醒”问题。这实质上是对查看条件(非专注观看、静音)的视觉损伤补偿。<br>*原文:[0004]步骤4和步骤6。* | 实质公开。<br>理由同特征F。D3的“呈现内容粒度可较不详细(以传达信息或捕捉用户的视觉焦点)”,即通过限制内容的精细程度(格式限制,对应目标专利较低像素分辨率示例[0110])来在周边视觉下提供补偿,使用户感知。D3[0040]甚至明确提到在外围视觉呈现不详细内容可以是单一颜色,符合格式限制。<br>*原文:[0039](引用原文:传达信息或捕捉用户的视觉焦点)[0040]。* | 未公开。<br>不涉及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以提高在周边视觉下感知的技术手段。<br>*原文:无。* |
###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
基于上述特征比对,在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分析过程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应当是解决的技术问题相似、技术领域最相关,且公开了最多数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文件。
#### 1.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我认为,**对比文件D3 (CN102902503A) 适合作为本案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技术领域**:D3涉及多显示器控制,特别是通过检测“视觉焦点”(用户的眼睛正注视哪里)来控制不同显示器的功能。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核心也是基于用户是否在用“周边视觉”(即非专注注视状态)查看来控制装置(近眼显示器)的操作模式。两者在基于人眼查看状态自动调整显示器功能的技术领域高度相关。
* **技术特征公开度**:如比对表所示,D3公开了:
* 处理器(特征A)。
* 通过VR装置实质公开近眼显示器(特征B)。
* 实质公开检测用户是否利用“周边视觉(外围视觉)”查看的操作状态(特征C)。
* 软件事件确定(特征D)。
* 实质公开基于周边视觉状态“禁止呈现内容”,隐含了阻止其他详细信息显示的排他模式(特征E的部分)。
* 实质公开基于周边视觉状态使得呈现“较不详细的内容”(格式限制),实质对应本专利基于较低像素分辨率提供损伤补偿的显示模式(特征F和G)。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分析**:
* **目标专利解决的问题**:在用户并未专注于观看AR装置显示器(主任务在外界环境或专注看其他地方)时,AR眼镜上的普通、详细的通知文本或图形很难通过周边视觉捕捉用户注意力,导致用户错过通知,或者需要用户频繁转动眼球主动查看,干扰主任务。
* **D3解决的问题**:随着多显示器环境的普及(如用户用智能手机控制电视),若某个显示器的功能在使用,则另一显示器的功能可能未被使用或未利用,导致用户感知分散。D3利用视觉焦点信息来更改内容,“例如,当显示器处于用户的外围视觉时……以此传达信息或捕捉用户的视觉焦点”。
* **结论**:D3的整体构思和技术手段(检测周边视觉,据此提供不详细的、可感知的内容以传达信息/捕捉焦点)与目标专利通过格式限制、视觉损伤补偿实现特定状态下通知更可感知的构思高度切合。
相比之下:
* **D1**仅利用姿势控制正常图像浏览进度,不涉及查看状态感知。
* **D2**虽然提供了“格式限制”(变红、变大、闪烁)使提醒更醒目,这与目标专利的技术手段极其相似(如说明书提到的高亮度、标准/低分辨率、闪烁示例)。但是,D2完全没有公开“可穿戴”、“近眼显示”和“基于周边视觉的操作状态”的核心语境,而是基于静态“到点提醒”,其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于静音模式下的视觉醒目提醒,不涉及周边视觉感知限制。因此,D2适合用于结合,不适合做为基础起点。
* **D4**仅利用定向快捷解锁启动应用,与在特定状态下呈现高感知通知的技术逻辑不符。
#### 2. D3与权利要求1的差异及结合分析
**区别特征:**
1. **装置类型(Preamble)**:权利要求1限定为“可穿戴电子装置”,D3公开的是智能电话等计算设备多显示器系统,虽提到VR/头戴装置(VR属于可穿戴的一种),但D3未明确限定该装置本身必然是“可穿戴”的。
2. **特征E的具体模式**:权利要求1限定“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这是一种排他性显示模式,屏幕上除了通知本身(如一个巨大的闪烁色块),原有的背景、应用界面、详细文字等全部消失。D3仅公开了“禁止呈现内容”或“呈现较不详细的内容”,并没有明确这种模式是专为了新发生的软件事件“视觉事件通知”而设的排他性排他显示模式,D3更多是为了调整当前内容的详细程度或关闭非注视屏幕。
**创造性判断观点**:
* 关于区别1:鉴于D3已经提到其应用环境包括多计算设备交互、共享输入输出功能(VR/头戴场景属于其预想的应用场景),且可携带设备如智能电话可以通过配件直接转化为可穿戴装置,将D3的控制逻辑应用于智能可穿戴装置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常规设计选择,不需要创造性。
* 关于区别2:我认为这是本专利具有创造性的核心特征。虽然D3想到了在周边视觉下使用“不详细内容(甚至单一颜色色块)”来捕捉焦点/感知(类似于格式限制提供补偿),但目标专利进一步提出建立一个专门的操作状态,该状态的排他性功能在于**阻止除视觉事件通知以外所有信息的显示**。这种排他性阻止所有其他信息的模式,与将原界面“低分辨率化”或单纯关闭非注视屏幕是不同的技术逻辑。其有益效果在于:彻底清除了所有可能干扰周边视觉感知的非通知细节(如应用界面的背景线条、其他小文字等),使得格式受限的非正常通知格式(特征G)的感知效果达到了最大化,确保在最恶劣的被动周边视觉条件下用户也能100%捕捉到事件发生(技术效果:相比于没有损伤补偿的信息更可感知)。
如果不结合D2,单独基于D3,很难自然得出将这种受限内容的模式转变为一个“仅显示新通知、排他阻止所有其他显示内容”的特定操作模式。
然而,**如果引入对比文件D2 (CN102821199A)**:
D2公开了到点提醒时,会“标红”、“字体字号变大变粗”、“闪烁状态栏/屏幕”,这实质上也是目标专利说明书[0108]-[0118]提及的高亮度、像素/像素分辨率限制(字体变大)、动画限制(闪烁)、颜色限制的具体体现。D2解决的问题也是如何提供更醒目(高感知)的视觉提醒,解决了非理想条件下的感知问题。
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D3已公开的“检测周边视觉状态,据此采用不详细格式限制进行高感知传达/捕捉焦点”的技术路线,当面对如何进一步提高针对特定软件事件的通知在周边视觉下的感知度时,完全有动机参考D2解决视觉感醒目提醒的技术手段(变红、变大、闪烁、像素级非文本化),将其格式受限的模式(技术特征G)改为“仅显示新通知,排他性阻止所有原有详细界面显示”的模式,因为D2的“变大粗红文本、闪烁”本身就不适合包含原有背景应用界面的其他细节。
**综上,我认为,基于D3(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结合D2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
#### 3.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创造性分析,权利要求1中被其他对比文件原文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在创造性论证中对本专利创造性不具备突出贡献的薄弱特征主要有:
1. **特征A/D“处理器”/确定软件事件**:属于通用电子装置和应用运行的必然结构/基础,所有对比文件均已实质公开,不具备创造性。
2. **特征F/G“依据受损查看模式显示,利用格式限制提供损伤补偿实现高感知”**:这部分虽然是实施的技术手段,但被对比文件D3实质公开了(在周边视觉下使用不详细格式进行传达/焦点捕捉),也被对比文件D2实质公开了(利用醒目的字体大、粗、红、闪烁格式解决提醒。目标专利仅是给出了具体的颜色、形状、低分辨率、非文本限制的示例,这些在AR近眼显示语境下对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设计选择。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我认为是技术特征F和G的组合。** 因为这些具体显示手段(颜色醒目化、低分辨率/非文本化、动态化)在UI设计领域广泛存在且被D2直接公开其视觉强化功能,而在被动状态下使用这些受限格式来实现高感知也被D3直接公开。权利要求1通过使用诸如“视觉损伤补偿”、“受损查看模式”、“周边视觉查看”等功能性、法律性的措辞对这些显而易见的手段进行了包装,使之看起来更具有特定性,但这掩盖不了其具体的格式限制措施(高对比度、低像素分辨率、阻止文本细节、动态)缺乏创造性的事实。
真正能与D3/D2区别开来的,可能是特征E中体现的排他性阻止所有其他内容的“特定操作模式”,但这必须建立在该模式具有超出常规设计的有益效果的基础上。如上所述,在D3(捕捉焦点/低分辨率化)和D2(字体大红闪)的结合下,这种排他性模式在实现高感知通知方面的构思已足够明显。
### 四、 代理师结论与建议
作为无效请求人,我认为您可以主张权利要求1相对于**D3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结合D2的技术手段(在通过装置通用转化解决可穿戴/近眼区别的前提下)不具有创造性**。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组合是F+G(受损显示手段),最关键的创造性辩驳点在于特征E中定义的“由于基于检测到的被动状态进而进入排他性阻止所有原有详细信息的通知模式”是否产生非显而易见的有益效果,而在D3/D2结合的情况下,这种排他性模式的构思对技术人员而言具备普遍性和显而易见性。
以上供您参考,希望能对您后续的无效宣告策略构建提供有力的支持。若您需要详细的论证思路、证据结合理由陈述,我可以进一步提供更具体的代理方案。
你好,我是您的专利代理师。针对您提供的权利要求1、目标专利说明书以及对比文件(D1-D4),我将紧密结合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并依据对比文件原文进行详细的特征比对分析。
本案的目标专利是授权专利 **CN105556457B**。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的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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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权利要求解释与说明书对照
在进行创造性或新颖性分析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应当依据说明书的记载进行解释。
针对权利要求1,以下几个关键术语需要特别结合说明书予以澄清:
#### 1. 前序部分:“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第[0072]段列举了多种装置,包括附饰装置(pendant device)、手镯装置、手表装置、单眼装置等。图2A-2F具体展示了一种附饰装饰(项链)。因此,该“可穿戴”不仅限于头戴式,也包括佩戴在身体其他部位的装置,但必须具有“可穿戴”属性。
#### 2. 特征B:“近眼显示器”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第[0010]和[0083]段指出,近眼显示器允许装置尺寸保持紧凑,使用户能清晰在近距离查看。尽管图2A-2F的附饰装置看似非典型的“头戴式HMD”,但说明书明确定义其佩戴在项链上或手持时,在“主动查看状态”下需要被用户放置在“他的眼睛附近”[0087]以便读取信息。因此,这里的“近眼”应理解为在操作时需要极靠近眼睛查看的微型显示器。
#### 3. 特征C:“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被动查看状态的定义)
* **说明书解释**:这是本申请的核心概念。说明书第[0089]段明确界定了“被动查看”:用户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以外,无视装置,**利用他的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该装置**。这与“主动查看”(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上,主动读取信息[0087])形成鲜明对比。
* **技术含义解释**:在专利法意义上,该特征限制了装置必须具备一种特定的操作模式,该模式是为用户非直视、利用余光查看而设计的。
#### 4. 特征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视觉损伤补偿”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第[0092]段定义,视觉损伤补偿指“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时(例如被动查看),采用更容易感知的方式呈现视觉信息”。
* **具体方式**:第[0113]-[0118]段给出了具体方式:
* **格式限制**:颜色限制(单色/高对比度[0114])、形状限制(限于预定几何形状集合[0115])、动画限制(滚动长条[0116])、像素限制(限制最大数量、低分辨率[0117])、文本限制(**阻止包括文本信息**[0119])。
* **技术效果**:使得信息在余光查看时比正常显示(高分辨率、含大量文本)“更可感知”。
#### 5. 整体架构的技术问题与效果
* **技术问题**:解决现有技术中可穿戴装置在用户未主动查看时,若按正常模式显示通知,用户难以通过周边视觉感知(看不清文本、细节),且造成电源浪费的问题[0001]-[0002]。
* **技术效果**:通过检测到被动查看状态,自动将通知转换为专为周边视觉设计的“受损查看模式”(大字、简单几何图形、高亮、无文本),提高了用户对紧急通知的感知率,同时降低了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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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对比文件原文分析与特征比对表格
在本案中,D1(CN103135762A)与D3(JP2013114691A)属于同一专利族,内容实质相同。为了叙述简便,下文将主要利用 **D1(CN103135762A)** 的中文译文进行分析,若提及D3,则指代同一技术方案。
**对比文件列表:**
* **D1**: 2013-06-05_CN103135762A_发明公开...(基于眼睛跟踪操作移动装置)
* **D2**: 2013-06-06_WO2013081598A_发明申请...(运动检测启用的功率优化显示器)
* **D4**: 2015-04-30_None_发明专利...(生体試料測定装置,即生物样本测量装置)
以下是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与各对比文件原文进行比对的详细表格。
#### 特征比对表格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CN103135762A) 原文出处及分析 | D2 (WO2013081598A1) 原文出处及分析 | D4 (JPWO2013099128A1) 原文出处及分析 |
| Preamble: 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 | 未公开实质属性。<br>D1公开的是智能电话、平板PC[0002],统称为“移动装置”[0020],属于手持手持式装置,非“可穿戴”。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2公开的是“家庭娱乐系统”[0001],具体包括“电视显示器”[0001]。非移动或可穿戴装置。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4公开的是“生体試料測定装置”[0001],如图1A所示为一便携式血糖仪,非可穿戴装置。 |
| 特征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控制器160”[0021],其包括图像收集、信息分析等功能单元[0035],实质上即为处理器。 | 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media processing device 110”中的“processing component 112” [0031],即为处理器。 | 实质公开。<br>D4公开了“制御部6” [0016],并连接有显示部、加速度传感器等,实质上即为处理器。 |
| 特征B: 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公开的是“智能电话和平板PC...装备了相对较大的显示器”[0002],“显示单元140”[0021],非“近眼”。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2公开的是“television display”[0001],非“近眼”。 | 未公开。<br>D4公开的是在其直方体本体表面上的“表示部4” [0015],为普通液晶屏,非“近眼”。 |
| 特征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毫无异议未公开的核心特征。<br>D1通过眼睛跟踪检测用户是否“注视显示器”[0027]。D1定义了两种状态:1. “用户未注视显示器(检测到非零注视角度)”[0045];2. “用户注视显示器(第二注视角度)”[0046]。<br>D1所谓的“未注视”旨在进入节电模式(变暗或关闭)[0003]、[0045],并非为了让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D1完全没有利用余光查看信息的概念。 | 未公开。<br>D2根据运动传感器判断“viewing area associated with the television display”中是否存在运动[0016]。<br>D2的状态是:1. 无运动(用户不在,inactive),2. 有运动(用户在,activate)[0016]。并非利用用户“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4利用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本体ケース的姿勢是否左右反転” [0007]、[0016]。其旨在根据手持方向旋转屏幕文字,不涉及用户注意力的“被动/主动”或“周边视觉”。 |
| 特征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接收呼入电话”[0024]或接收“答复服务消息”[0024],此为软件事件。 | 实质公开。<br>D2提及接收“content” [0016],节目播出可视作软件事件触发。 | 实质公开。<br>D4提及血糖测试完成得出“血糖値を示す値” [0019],测量结束可视作软件事件。 |
| 特征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br>D1在接收呼入电话事件时(特征D),公开了“照相机单元170被激活预设时间段...用于支持眼睛跟踪”[0024]。<br>D1公开如果在这一阶段用户注视(主动查看),则自动连接电话[0024]。但D1并未公开在用户未注视(D1的被动)状态下“生成”一个专用于被动模式的新通知,只是正常显示“通知接收到电话连接请求消息的屏幕”[0064]。更未提及“阻止其他信息显示”。 | 未公开。<br>D2在无运动检测(inactive)时,只是“redirect content to be recorded while also issuing a control directive to inactivate the television display” [0016]。完全不生成任何用于显示的通知。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4完全不涉及基于用户注意力的被动查看状态生成不同的通知。 |
| 特征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如特征C分析,D1在检测到用户“未注视”(D1的被动)时,执行的操作是“逐步地改变光的级别...降低光的级别”[0045]、“照明功能...关闭”[0045]、“スリープモード”[0003]。<br>D1在被动状态下旨在消隐信息以节电,而不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来显示通知,D1不具备在非直视下显示不同格式信息的技术思想。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2在inactive时“inactivate the television display to conserve energy” [0016],完全关闭显示,不涉及任何显示模式。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D4没有受损查看模式的概念,更不基于被动查看状态切换。 |
| 特征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毫无异议未公开的核心特征。<br>由于D1根本不具备特征F(受损查看模式),因此更无谈针对周边视觉的特征G(格式限制、视觉损伤补偿、提高可感知性)。<br>D1的全部目的在于,当用户不看时,使信息变得不可见以节电[0003]-[0004]。本申请特征G是相反的技术方向:当用户通过余光看时,使通知变得简单却显著,以便感知。 | 毫无异议未公开。<br>同上,D2完全关闭显示,不涉及该特征。 | 毫无疑议未公开。<br>D4公开当检测到左右翻转时,“操作キーの表示が第2の表示エリア4b内で180度回転” [0023]。这只是正常视觉下内容的简单旋转(参见图1A与图1B对照,文字仅仅翻转,分辨率、格式、文本量均未改变)。这不属于“格式限制...视觉损伤补偿”,更不是为了适应被动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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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及薄弱技术特征指出
根据上述特征比对表格及对各对比文件原文内容的深入分析,现进行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和薄弱环节评估。
#### 1.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与选择
根据审查指南,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时,应首先考虑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公开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最多的文件,同时应考虑其是否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技术问题和效果。
* **对D1 (CN103135762A) 的分析**:
* **领域与问题**:虽然D1是手持式移动装置,但其涉及利用摄像头(眼睛跟踪传感器)检测用户的关注状态(注视/未注视),这与本申请“进入主动/被动查看状态”的技术手段(使用环境传感器/摄像头)和目的(基于用户关注点管理显示)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 **特征比对**:D1实质公开了处理器、软件事件(D)以及状态管理的框架(C,但具体定义不同)。
* **技术方向差距**:D1的核心思想是,用户关注(主动查看)时维持高质量显示(内容观看功能)[0045];用户不关注(未注视/被动)时,旨在关闭显示或使显示变暗以节电[0003]、[0045]。**D1完全不具有在非直视下利用简单显著的特定格式提高用户感知通知能力的思想**。
* **对D2 (WO2013081598A1) 的分析**:
* **差距**:D2是家用电视系统,领域差距较大。其“主动/被动”基于检测“人是否在场”,且在“人不在场”时直接关闭显示。不涉及利用用户“周边视觉查看”或特定的“视觉损伤补偿模式”。
* **对D4 (JPWO2013099128A1) 的分析**:
* **差距**:D4属于生化测量仪器领域(血糖仪),不涉及通知显示管理。其“屏幕旋转”特征虽然改变了格式(方向),但这仅是针对主动查看下的手持习惯调整,与本申请基于周边视觉感知的核心发明构思完全无关。
**结论**:在创造性分析中,**D1 (CN103135762A)** 适合作为 **唯一** 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理由**:D1与本申请均涉及基于用户查看状态(直视/非直视)的装置状态管理框架,且公开了特征A、D。通过从D1出发进行评价,可以最清晰地界定本申请的核心发明点。
#### 2. 未公开特征的交叉组合分析
* **被选定的最接近对比文件D1未公开的特征如下**:
* **可穿戴/近眼(Preamble, B)**;
* **核心状态(特征C)**:基于“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定义。
* **核心操作(特征F, G)**:生成特定的视觉事件通知,且在周边视觉模式下依据“受损查看模式/视觉补偿”进行显示(具体指单色、几何图形、**不含文本**等格式限制以提高可感知性)。
* **附加限制(特征E)**:阻止其他信息显示。
* **其他对比文件(D2, D4)的披露情况分析**:
* **D2**: 在特征C、F、G上无实质披露,同为关闭显示思路。
* **D4**: 虽披露根据手持方向旋转文本,但该旋转不符合特征G定义的“格式限制...视觉损伤补偿”,且不基于被动查看状态切换,不涉及周边视觉。
**结论**:对于本申请的核心特征 **C、F、G**(为余光查看提供不含文本、简化的特定显著格式通知),D1、D2、D4中均 **毫无异议未实质公开**,且不具有相应的技术提示。这一发明构思是本申请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实质性贡献。
#### 3. 提出无效请求时薄弱的技术特征
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结合对说明书实质内容与权利要求范围的判断,针对权利要求1,如果要提出无效请求,其最薄弱(即最容易被挑战)的技术特征并非核心发明点C、F、G,而是:
**最薄弱特征:特征B“近眼显示器”**
* **薄弱原因分析**:
1. **相对于前序部分的冗余或冲突倾向**: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是“可穿戴电子装置”。根据说明书第[0072]段,其可以包括手表、手镯等。图2A展示的是一个附饰项链装置。对于手表、手镯、项链这类装置,其附带的通常是普通的微型显示器。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制为“近眼显示器”,在术语解释上存在将项链上的显示器强行解释为近眼,或者权利要求范围与实施例不一致的风险。
2. **容易被显而易见性组合挑战**:若对比文件1公開了在手持移动装置上的其余状态管理和模式切换(特征A, C-G),那么在头戴式装置(HMD/眼镜)领域(毫无疑问是近眼显示器)中应用同样的注意状态管理逻辑(特征C-G)以解决类似的感知与能耗问题,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非常自然的。即,**特征B“近眼”本身并不具有很高的技术难度,若发明点C-G被公开,B特征极容易被组合无效掉**。核心发明点C-G若成立,则B特征是锦上添花;若核心发明点失效,则B特征难以单独撑起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核心新颖性和创造性在于特征C与F、G的组合,即明确定义一种服务于用户利用周边视觉(余光)查看的被动状态,并在此状态下通过特定的受损查看格式限制(如不含文本、简单图形)提高通知在余光中的可感知性。这一技术思想在对比文件D1、D2、D4中完全没有披露,且D1采用了相反的技术路线。在挑战其有效性时,核心组件不易攻破,但诸如特征B“近眼显示器”可能因范围界定不清或易于组合而被视为薄弱环节。
尊敬的客户,依据您的委托,我作为专业专利代理师,紧密结合目标专利(CN105556457B)说明书及对比文件(D1: US2013083025A1, D2: US2013135196A1, D3: US2013222236A1)原文,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的技术分析和创造性评估。
以下是具体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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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特征分解与说明书解释
为了客观准确地比对特征,首先将权利要求1分解为若干技术特征,并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定义进行技术内涵解释。
**权利要求1**: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特征A**:至少一个处理器;
* **特征B**:近眼显示器;
* **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专利说明书解释*:[0089]段明确指出,“在被动查看该装置期间,用户可以将其注意力集中在该装置以外的事物上、忽视该装置、利用他的**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该装置、从远处查看该装置、和/或进行类似操作。”[0007]段指出该状态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
* **特征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特征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专利说明书解释*:[0108]段进一步解释,“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特征F**: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特征G**: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专利说明书解释*:这是本发明的核心。受损查看显示模式(Impaired-viewing mode)通过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0108])。这种限制包括:颜色(单色、高对比度)、形状(预定几何形状图4A)、动画(滚动图4A)、像素限制(降低分辨率)或**文本限制(阻止包括文本信息)**(见[0108]-[0118])。其目的在于使用户通过周边视觉能“感知”有通知发生,而不需要或无法让用户看清具体文本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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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详细比对了权利要求1的各项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公开情况。
**符号说明**:
* **+**:毫无异议公开(原文直接描述)
* **±**:实质公开/惯用手段置换(功能相同,表述不同)
* **-**:未公开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 | D1 (US'025) | 出处及具体分析 | D2 (US'196) | 出处及具体分析 | D3 (US'236) | 出处及具体分析 |
| Preamble:<br>可穿戴电子装置 | ± | 说明书提及"head tracking"[0023] implying HMD, and explicitly tablet, phone [0018].<br>虽然未直语"wearable", 但包含此类装置。 | - | [0022]提及"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s...smart phones, laptop computers, hand-held PC, etc."。<br>为手持移动设备,未提及可穿戴或头戴设备。 | - | [0039]提及" cellular phones...smartphones...wireless-enabled tablet computers"。<br>明确为"Handheld electronic device"。 |
| A: 处理器 | + | [0110] "computing device 1100 includes at least one processor 1102". | + | [0023] "Mobile device 100 includes... a controller 160". | + | [0042] "microprocessor 240 which controls the overall operation". |
| B: 近眼显示器 | - | [0018]提及tablet, laptop, smartphone, non-touch enabled display.<br>常规显示器,非近眼。 | - | [0023] mention "display unit 140". [0031] screen.<br>手持设备屏幕,非近眼。 | - | [0042] description "display screen 204...touchscreen display 210".<br>常规手持设备屏幕,非近眼。 |
| C: 被动查看状态(利用周边视觉查看) | ± | [0038] "content rendered on a display 202 can be less detailed when... the display 202 is in the peripheral vision of the user".<br>实质公开,明确使用了周边视觉概念。 | - | [0006] mention "power save state". [0041] "user walks away".<br>区分看(gazing)和不看,未提及利用周边视觉查看作为一种操作状态。 | - | [0056] description device is in "initial, stationary, face down position... display screen 204 cannot be viewed".<br>处于无法查看或倾斜直接查看状态,未提及周边视觉查看。 |
| D: 确定软件事件 | + | [0029] "television program... companion application...relate to a program guide". 包含程序数据更新等事件。 | + | [0066] "receives a call connection request message". [0009] user function execution. | + | [0054] "trigger events...receipt of a new email message...task or calendar reminder". |
| E: 生成通知,基于被动查看状态阻止显示其它信息 | ± | [0037] "inhibit rendering of the content on the display 202 when the visual focus information...differs from the display 202". [0043] "content is inhibited from being rendered on the touch enabled display 302 when visual focus of the user 308 is detected as being on the display 304".<br>实质公开。当不被查看时(即周边视觉状态下),阻止常规内容显示。 | ± | [0006] "conventional mobile devices change state from a normal state...to a power save state in which the display is dimmed or shut off".<br>实质公开。进入省电/关闭状态阻止信息显示。 | ± | [0057] "device enters a power saving mode in which the display screen 204 either goes blank or displays a default screen". [0058] generate indicator via LED.<br>实质公开。进入省电模式不显示常规信息。 |
| F: 在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视觉通知 | ± | [0038] "granularity of the content rendered on the display 202 can be less detailed when...visually focused differs from the display 202... convey information or capture the visual focus of the user when the display 202 is in the peripheral vision".<br>实质公开。在周边视觉状态下显示不那么详细的内容(即一种受损模式)以传达信息。 | - | D2主要目的当用户不查看时进入省电(变暗/关闭 [0006])或暂停播放 [0053]。这不是为了在周边视觉下让信息更可感知,而是为了节能。 | + | [0060] description when tilted a threshold angle, display "first notice... reflective light path... In order to allow the device user 604 to comprehend...displayed information 702 is presented...as an inverted mirror image".<br>明确公开了一种特定的为了受损查看环境(通过反射查看)设计的模式。 |
| G: 模式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增强可感知性 | ± | [0038] mentioned "granularity of the content...be less detailed". [0048] explicit mentioned "less detailed content rendered on a display...in the peripheral vision...can be a color presented on the display".<br>实质公开。将内容简化为“一种颜色”(对应目标专利颜色限制)在周边视觉下显示,在技术效果上完全对应目标专利的视觉损伤补偿(增强可感知性)。 | - | 变暗/关闭屏幕不能视为增强信息的格式限制。 | + | [0060] displayed lines of text reversed... sender field, subject field... content field is omitted". [0067] mention direct viewing with small angle, use "perception corrected or perception modified font...vertically stretched text having a text height H to text width W aspect ratio... provides a keystone effect".<br>明确公开了省略特定字段、镜像、拉伸字体等特定“格式限制”,目的是在倾斜或反射等受损查看环境下使用户可直接阅读(提供损伤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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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受损查看显示模式与对比文件的详细原文分析
作为审查和代理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难点,有必要针对对比文件是否公开或实质公开目标专利的的核心概念“**基于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的视觉损伤补偿模式(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目标专利通过限制格式(单色、几何图形、无文本)使用户利用周边视觉只需“感知”到通知的存在。
#### 1. D1(US'025)的实质公开分析
D1实质公开了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状态**以及在此状态下采用**颜色等格式限制**来增强可感知性的技术方案。
* **状态的公开**:D1引入了视觉聚焦(visual focus)和视线追踪 [0024]。最关键的是 [0038] 段和 [0048] 段提及当视线聚焦在其它屏幕,而当特定屏幕处于用户周边视觉时的显示策略:
> 原文 [0038]: "According to an illustration, the less detailed content can be utilized to **convey information or capture the visual focus of the user** when the display 202 is in the **peripheral vision** of the user".
* *代理师观点*:这里明确指出了在周边视觉状态下,使用“较不详细的内容”(less detailed content)来“传达信息”(convey information),即对应目标专利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以让通知更可感知。
* **格式限制的公开**:D1在 [0048] 段具体描述了在周边视觉下不那么详细的内容可以是:
> 原文 [0048]: "...less detailed content rendered on a display located in the **peripheral vision** of the user 710 can be a **color presented on the display**...".
* *代理师观点*:这里直接公开了将内容限制为“在显示器上呈现的一种颜色”(颜色限制)。目标专利说明书在示例实施例中也明确描述了像素分辨率可以是“单个像素”([0110])以及单色颜色限制([0114])。当D1将显示内容变为一种特定的颜色来传达通知信息时,其利用周边视觉感知的技术原理和实现手段(格式限制)与目标专利完全对应。
因此,**D1实质上公开了通过对受损查看(周边视觉)环境进行格式限制(简化为颜色)从而向用户传达视觉通知感知的技术特征**。
#### 2. D2(US'196)的毫无异议公开/实质公开分析
D2所公开的视线追踪方案与本发明的技术路线**相反**。
* *功能目的分析*:D2的目标是当用户不查看设备时进行“节能”(power save)或“暂停播放”([0006], [0053])。D2区分看(第二视角 angle=0)和不看(第一视角 angle≠0)。
* *受损模式分析*:当检测到不看时,D2使屏幕“变暗(dimmed)或关闭(shut off)”([0047])。
* *代理师观点*:屏幕变暗或关闭无法被认为是一种特定的为了在周边视觉下让信息更可感知而设计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视觉损伤补偿”。这是本发明的技术特征无法落入D2范围的主要原因。
因此,**D2没有公开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其视觉损伤补偿特征**。
#### 3. D3(US'236)的毫无异议公开分析
D3明确公开了一种**毫无异议对应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 *格式限制的直接公开*:D3旨在解决在倾斜放置在桌面的设备、不便直接查看时如何查看通知(隐私或离散查看 [0040])。它公开了多种针对特定受损查看环境(如通过反射)设计的格式。
> 原文 [0060]: "...Cause selected information 702 from the notification message 370 to be displayed... presented on the display screen 204 as an **inverted mirror image** ...characters is **inverted**, i.e. rotated 180 degrees...vertical ordering of the displayed lines of text **reversed** ... content field is **omitted**".
> 原文 [0067]: "...Cause selected notification message information 710 to be displayed... In this regard, the displayed notification message information 710...is displayed as having a **distorted or perception corrected or perception modified font**...veritically **stretched text** having a text height H to text width W aspect ratio that is substantially larger...provides a **keystone effect**...".
* *代理师观点*:D3明确使用了“省略特定内容”(文本限制),“垂直拉伸”、“keystone effect(梯形失真校正预处理)”、“镜像”等技术,这些完全属于针对特定受损(反射查看、小角度查看)条件下的特定显示指示和格式限制,符合权利要求1中“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的定义。
但是,D3未提及周边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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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与无效请求最薄弱点
#### 1. 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通常是与发明解决相同或类似技术问题、属于相同技术领域,具有最多的相同技术特征的文件。
* **目标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格式化(如简化)通知,使得用户仅通过他的周边视觉能感知有通知发生,进而提供损伤补偿。
* **各对比文件的侧重点**:
* **D1 (US'025)**:主要关注基于视线聚焦控制多屏幕间的内容或输入功能 [0003]、[0016]。虽然其利用了周边视觉状态 [0038] 且提及将信息简化为“一种颜色”[0048],解决的技术问题属于通知感知的范围。
* **D2 (US'196)**:主要关注节能和操作控制 [0008]。对于视觉通知的显示非其核心解决问题。
* **D3 (US'236)**:核心问题在于离散/隐私查看通知 [0003]、[0040]。它解决的技术效果是在特定受损(反射、小角度)环境下,通过格式化(镜像、省略文本细节、特殊字体)使用户不需要直接直视能“看清”通知内容(D3强调镜像内容是为了让用户读懂反射图像 [0060] "In order to allow the device user 604 to comprehend...")。
* **代理师综合分析与选择**:
综合来看,尽管D3未明确提及使用周边视觉查看状态,但其针对受损查看环境明确设计的“视觉损伤补偿”格式化策略(镜像、省略文本、梯形修正字体)在技术实现细节(特征G)上最接近发明。
因此,**D3 (US2013222236A1) 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2. 无效请求最薄弱技术特征分析
依据以上的特征比对,可以对如果要提出针对权利要求1的无效宣告请求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进行预判。
**无效请求最有利的组合方式**:将D3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结合D1和公知常识进行组合。
* **技术组合逻辑**:
* D3公开了:处理器、确定软件事件、基于受损状态设计特定格式提示(镜像、省略文本、梯形修正字体)的技术方案,且基于公知常识手持设备功能可被置换至可穿戴设备中。其最明确的 gap 在于未提及周边视觉(被动查看)以及近眼显示器。
* D1则公开了:利用眼睛/视线追踪区分聚焦和非聚焦,其明确使用了**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概念 [0038]、[0048],且公开了在该状态下简化信息至颜色以传达感知 [0048]。
* 审查思路:依据问题-解决方案法,对于D3而言,其技术缺陷在于未提及周边视觉。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如何检测用户是否在不便查看状态时,有动机结合D1的基于视线追踪检测周边视觉的技术方案,并结合公知常识,将检测到的周边视觉状态作为触发D3所公开的特定损伤补偿格式化显示通知的触发条件,以解决发明中利用周边视觉感知通知的技术问题。近眼显示器也是基于D1中head tracking(头戴设备惯用手段)的合理选择。
* **本发明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创造性漏洞)在于:**
**特征B:近眼显示器 + 特征C/F/G组合后的实质相同技术效果。**
* **具体理由**:
如果发明能够证明其相比于对比文件在结合周边视觉状态和格式化简化显示之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超出公知常识的损伤补偿),或者特定的格式限制组合产生新的功能。但鉴于目标专利申请文件中受损显示模式(如格式简化、颜色限制)是其核心贡献点,根据对比文件比对,D1和D3在该技术手段上已有高度对应公开,仅 gap 在近眼显示器这一硬件。
*审查员可能会认为*,尽管没有对比文件在近眼显示器上公开周边视觉视觉损伤补偿模式,但在手持移动设备已存在基于小角度/反射查看或外围视线控制的视觉简化/简化显示方案后,将这些显示模式结合到头戴设备的近眼显示器屏幕上(近眼也存在小角度非核心视线区域),其产生视觉感知补偿的技术逻辑是相同的,不存在克服了意想不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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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目标专利CN105556457B的说明书解释,对比文件D1 (US2013083025A1) 实质上公开了利用周边视觉状态,并通过将信息简化为“一种颜色”(对应颜色限制)的技术方案,实现了与发明实质对应的通知感知的技术效果;D3 (US2013222236A1) 明确公开了一种为了非理想查看环境(反射)设计的损伤补偿模式,包含了特定且复杂的格式指示(镜像、梯形修正字体、省略文本字段),在特征G上技术对应程度较高。
因此,如果发起针对权利要求1的无效请求,最有利的策略是选用**D3 (US2013222236A1) 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结合 D1 (US2013083025A1) 中基于视线追踪识别周边视觉的技术方案,并结合公知常识,论证本发明的近眼显示器和周边视觉损伤模式不具备创造性。
以上报告,供您参考使用。
专利代理师
[代理师姓名/编号]
日期
尊敬的委托人:
作为您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下称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及其说明书,并对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D1: US2013222271A1, D2: US2014132508A1, D3: WO2013099128A1)进行了详尽的介入手球分析。
以下是基于专利法及审查指南要求的专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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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基于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为了准确界定其保护范围,必须结合本专利说明书对关键术语进行内部解释,特别是对于属于“功能性特征”或含有特定上位概念的术语。
**1. “被动查看状态” (Passive Viewing State)**
* **权利要求表述**:……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说明书解释**:结合说明书第[0089]段(图2E、2F场景),被动查看是指用户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以外的事物上、忽视装置、从远处查看装置等。相较于主动查看装置时用户注意力集中、主动读取文本信息(第[0087]段),被动查看属于“查看条件较不理想”的情形。
* **技术实质**:这是一种特定的低功耗或信息简化操作状态,专门针对用户未聚焦视线于屏幕的场景。
**2. “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 (Information other than visual event notifications)**
* **权利要求表述**: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解释**:结合说明书图3A、3B及第[0103]、[0104]段,正常查看状态下显示的是应用、文档、图像、视频等具体内容。
* **技术实质**:在被动查看状态下,装置不再显示复杂的具体内容(如邮件正文、网页),仅保留告知有事件发生的某种视觉表征,以此作为进入低分辨率/格式限制模式的前提。
**3. “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Impaired-viewing display mode) 与 “视觉损伤补偿” (Visual impairment compensation)**
* **权利要求表述**:……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说明书解释**:这是核心特征。第[0092]段明确定义:“视觉损伤补偿可以指代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时,采用更容易感知和/或理解的方式来呈现视觉信息。” 第[0108]段指出,这包括利用高亮度、低分辨率、不使用文本信息等格式限制。
* **具体格式限制解释**(结合说明书第[0109]-[0118]段):
* **高亮度**:大于未受损模式的亮度,增强强光下的可读性或增大气感知的距离。
* **低分辨率**:增大文本尺寸,限制精细细节。
* **闪烁**:吸引周边视觉注意力。
* **颜色限制**:单色、高对比度、原色,使细节易区分。
* **形状限制/文本限制**:阻止包括文本信息,限制为预定几何形状。图4A示出了一个滚动的长条(非文本/复杂图形)。
* **技术实质**:该模式并非针对医学上的视力受损,而是针对因“被动查看”导致的**外部查看条件受损**(视线未聚焦、距离远)进行的**图像增强显示**。它通过**降低信息量(限制格式)**来换取**感知度的提升(如变大、变亮)**,确保即使用户用余光也能发现有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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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分析
我们将权利要求1分解为技术特征A-G,并与三份对比文件的原文进行逐一比对。
#### 特征比对表格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13222271A1)分析 | D2 (US2014132508A1)分析 | D3 (WO2013099128A1)分析 |
| 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毫无异议公开。<br>图1示出用户佩戴装置100;[0043]提到了手表、腕带、手镯。 | 实质公开。<br>[0031]-[0032]提及“坠饰装置”(Pendant devices)、腕表装置,属于可穿戴。 | 毫无异议公开。<br>D3中文原文图1A、图2明确其为血糖仪,属于一种特定的电子装置,且需手持使用,说明书提及本体ケース1,属于一种广义的可穿戴或便携装置。 |
| A:至少一个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图3元件205控制电路;[0067]说明其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图2元件36处理电路;[0042]说明其基于微处理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图2元件6制御部。 |
| B: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公开的是普通直观显示器,如OLED([0057])或位于手腕上的显示器,并非近眼显示器(眼镜类)。 | 实质公开。<br>[0031]明确提及头戴式和耳套式装置(Headphone and earpiece devices);[0038]明确camera 30用于捕获脸部图像处理注视方向。结合图1,camera 30位于正面,这与用户将其作为眼镜佩戴以便通过camera看脸的场景是一致的。实质公开了眼镜式近眼显示装置。 | 未公开。<br>D3图1A示出长方形触摸显示部4,为普通手持屏幕,非近眼显示器。 |
| 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未明确公开。<br>D1提到检测用户的“注视方向”(Gaze direction, [0071])。虽然它能在用户不看屏幕(显示器DISPOSED AWAY FROM THE USER, [0056])时关闭某些显示器,但没有明确定义这是一种用户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D1更倾向于二元的主动看/不看。 | 未公开。<br>D2也采用“注视检测” (Gaze detection, [0008])。D2描述了当检测到用户注视时进入Active mode ([0009]),用户视线离开(Look away)时进入Standby modes ([0010])。虽然这是因由于用户的视线未聚焦屏幕,可能包含周边视觉场景,但并未如本专利般定义“被动查看”是专指“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特定操作状态。 | 未公开。<br>D3基于加速度计检测“姿势左右反转”(ステップS1, S2),未涉及用户视线检测,更无周边视觉概念。 |
| 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毫无异议公开。<br>[0107]明确提及“incoming telephone call, text message, multimedia message, or alert”等设备事件。 | 实质公开。<br>[0020]提到music playback operation,音乐播放状态的变化可视作一种广义软件事件;[0060]提到telephone information screen,电话呼入/呼出是典型的软件事件。 | 毫无异议公开。<br>第6页第11行提到血糖值センサ2が血液を点着したとき(当点着血液时),测量部开始测量,这是软件确定的事件。 |
| 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实质公开(前本部分)/ 未公开(后半部分)。<br>D1实质公开了生成通知(如[0107]的alert),且根据注视情况改变呈现方式。[0111]提到不看时关闭display 1302,仅留 oriented closest to the user的display 1303呈现信息,这实质上公开了生成通知,但在一个屏幕上公开了仅仅显示通知而“阻止其它信息”显示并未被D1的二元开/关完全涵盖。 | 实质公开(后半部分)/ 未公开(前半部分)。<br>D2公开了当检测到Look away时阻止信息的完整显示:在视频播放时“Pause the video”并dim display ([0013])。在正常Standby模式下Turn off display ([0011]),实质上阻止了所有信息的显示,当然包含阻止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br>但是,D2并未公开基于该状态生成特定的视觉通知,D2在Standby模式下通常是Dim或Turn off以节电,无证据表明其会在此时生成专门的视觉通知表征该事件。 | 未公开。<br>D3未涉及基于查看状态生成通知或阻止显示的逻辑。 |
| F: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br>基于特征B和C未公开,特征F不存在实施前提。 | 未公开。<br>如特征E所述,D2在注视离开时通常选择降低功耗(Dim或Turn off),未公开在该状态下仍依据某种特定的受损查看模式进行“显示”视觉通知。 | 未公开。<br>前提未公开。 |
| G: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br> premises absent. | 未公开。<br> premises absent. | 未公开。<br> premises absent. |
#### 对比文件详细分析及原文出处
**1. 关于D1 (US2013222271A1)的分析**
* **原文公开号**:US 2013/0222271 A1
* **分析**:D1公开了一种具有动态显示系统的 wearable electronic device(手表/手镯图1)。它能检测用户注视方向 (Gaze direction, [0071])。当检测到注视时,呈现信息(图14, display 1303 ON, 1302 OFF)。其主要发明目的是当用户需要向第三方展示屏幕时,可以基于第三方注视旋转屏幕([0046], [0116],图16, display 1302 ON),或基于触控操作。
* **特征比对结果**: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处理器、存储器、确定软件事件(来电/短信)及广义的可穿戴装置。但是,D1未公开“近眼显示器” (眼镜型),其显示器是位于手腕上的(图1)。D1虽然涉及视线离开,但未明确将其定义为“周边视觉被动查看”状态。更关键的是,D1不包含本专利的核心概念——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视觉损伤补偿)。D1的逻辑是看哪里开哪里,不看则不处理或关闭,而不是因查看条件不理想(被动查看)而特意提供一个“限制格式但更易感知”的增强模式。
**2. 关于D2 (US2014132508A1)的分析**
* **原文公开号**:US 2014/0132508 A1
* **分析**:D2侧重于“Power Management” ([0009], [0051]),基于“Gaze detection”。其公开了多种装置,包含腕表、坠饰([0031]),实质上也门涵头戴式/眼镜式装置(根据注视相机30朝外的布置逻辑及说明书中的Headphone/earpiece文字描述,其作为眼鏡式近眼顯示器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上位概念实质公开)。
* **特征比对结果**:D2公开了处理器、存储器、广义电子装置、实质公开了眼镜式近眼显示器(特征A, B)。在注视不看屏幕时 (Look away, [0011]),D2会执行 Dim 屏幕 ([0011])、Pause 视频([0013])或完全 Turn off 屏幕 ([0010])。这实质上公开了进入某种在视线不聚焦时的 Standby 状态(特征C广义公开),且阻止了通知以外复杂信息(如视频内容)的显示(特征E后半段)。
* **未公开的关键特征**:D2**未生成针对被动状态的视觉通知**。D2在Look away时是节电,它不希望屏幕亮着,因此不会专门基于该状态去生成新的视觉通知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基于此,D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具体的“视觉损伤补偿”格式限制特征(F, G)未公开。
**3. 关于D3 (WO2013099128A1)的分析**
* **原文公开号**:WO 2013/099128 A1
* **分析**:D3是一种血糖仪(生体試料測定装置, 図1A)。核心技术是基于加速度传感器8检测本体ケース1的姿势左右反转(ステップS1, 図1A/1B),进而将屏幕UI(测量结果/操作按钮)在各自分割的显示区域(第1/第2表示エリア4a, 4b)内分别旋转180度(図4),以适应左撇子或不同手持方式。
* **特征比对结果**:除处理器、存储器、装置广义概念外,D3未能公开权利要求1中涉及用户注视、周边视觉、被动查看状态生成通知、更感知等核心逻辑特征。D3属于不相关技术领域,未能实质公开特征C、D(生化事件)、E、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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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及创造性分析建议
针对本专利权利要求1,可以采用多个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别进行创造性(Invalidity)分析的尝试。基于技术领域、解决的问题及技术效果的整体考量,推荐如下:
#### 方案一:选择D2 (US2014132508A1)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 **技术领域**:近。皆属于具有视线检测功能的便携式/眼镜式电子装置显示控制领域。
* **技术问题**:皆解决因用户视线未聚集于屏幕(Look away/被动查看)导致的查看条件非理想化时的显示处理问题。
* **技术效果**:D2通过关闭或dim屏幕实现节电效果;本专利则通过引入针对该状态的增强显示(视觉损伤补偿)实现确保通知可感知的效果。D2的技术效果覆盖了“不希望看完整内容”的需求,通过关闭显示阻止了所有信息的显示,当然覆盖了特征E后半段“阻止视觉通知以外信息的显示”。
* **比对结论**:
* **毫无异议公开/实质公开特征**:装置、处理器(A)、存储器、眼镜式近眼显示器(B实质)、確定呼叫等軟件事件(D实质)、Look away時進入非Active狀態(C实质公开该非Active状态的外部前提)、Look away時阻止了視頻完整信息的顯示(E後半段实质公開)。
* **区别特征**:
1. 特征C中对被动查看状态的明确技术定义:即利用“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2. 特征E前半段+F+G(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损伤补偿逻辑):在检测到该特定被动查看状态时,D2选择节电(关/暗),而本专利公开了**特意生成专门针对此状态的增强通知**,即降低复杂格式(如文本),换取更高感知度(亮度/形状/闪烁)。
* **创造性对抗建议**: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区别在于**引入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视觉损伤补偿)的技术手段**。代理师应主张:特征C将Look away状态技术定义为“利用周边视觉被动查看”仅属术语使用上的不同,不具有非显而易见的实质区别。当眼镜式装置检测到 Look away 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具有动机去考量除了节电(D2路径)外的另一种需求:确保重要通知(来电、短信)用户不会错过。**为了在 लुक अवे 的非理想外部条件下确保感知,采用高亮度、高对比度颜色、放大、或简单形状替代复杂文本,是本领域针对图像传输和显示的公知技术,具有增强远距离或非理想条件下感知度的技术显而易见性。**因此,本专利的格式限制补偿(F, G)不具有非显而易见的创造性区别。
#### 方案二(备选):选择D1 (US2013222271A1)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虽然D1不是眼镜式显示器且其重点是第三方展示旋转,但其提到了视线检测和alert通知。
* **区别特征**:装置、处理器、存储器广义概念外,
1. 近眼显示器(B):眼镜vs手腕。
2. 被动查看及损伤补偿逻辑(C实质定义, E前半段, F, G):D1未公开视觉损伤补偿模式。
* **对抗建议**:此方案需同时克服眼镜式装置的技术转变区别及创造性手段区别,难度较大,不建议作为 Invalid Request 的主力对抗方案,除非需要用眼镜式领域的公知常识来填补区别特征1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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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若提出无效请求,本专利最薄弱的技术特征点
在本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且代理师应重点攻击的技术点在于其核心概念:**“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该特征之所以薄弱,原因如下:
1. **公知常识填补的可能性极高**:虽然代理师未在提供的对比文件原文中找到一摸一样的技术描述,但是,说明书中所解释的具体补偿手段(亮度高、分辨率低、形状大且简单、颜色高对比度)全部是**图像增强与远距离感知增强领域的公知技术基石**。
* 例如,在强环境光下,通过提高亮度(高亮度指示,说明书[0109])增强可感知度是公知的。
* 为了在看不清细节时确保用户感知到有事件发生,将复杂文本信息(文本限制[0118])替换为简单的单色几何形状(形状限制[0114])、或降低分辨率使其整体放大(低分辨率指示[0110]),是降低空间频率以换取低分辨率感知的成熟技术路径。
* 通过闪烁来吸引周边视觉注意力也是公知的心理物理学常识。
2. **技术动机明确且显而易见**:代理师结合D2,可以论述:一旦一个眼镜式装置被公知具备注视检测功能,当用户 LOOK AWAY 时,除了D2的“节电”动机外,确保用户不会错过重要通知是自然的技术动机。代理师只要能结合几篇关于图像增强显示、周边视觉感知增强的教科书材料或公知常识证据,证明上述手段(大亮度、大形状、低格式)是针对远距离/视线模糊外部环境进行感知增强的常规手段,那么将D2路径改为本专利路径就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建议委托人**基于对比文件D2 (US2014132508A1)联合图像增强显示领域的公知常识**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提出创造性无效挑战。重点攻击方向在于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视觉损伤补偿)的具体技术手段显而易见性。
以上是我的专业分析意见,希望能对您的决策提供决策性帮助。如有需要,可进行更深入的特定公知常识证据搜集工作。
此致,
专利代理师
你好,我是您的专利代理师。针对您提供的权利要求1、目标专利说明书以及三维对比文件(D1: CN102239460A, D2: US2013002541A1, D3: US2013033485A1),我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和技术分析。
以下是详细的分析报告,旨在结合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并通过特征比对,确立无效宣告请求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及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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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
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在进行侵权或创造性分析前,首要任务是依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界定,特别是针对其中的特定术语。
**1. 对“被动查看状态”及“周边视觉查看”的解释**
* **权利要求表述**:技术特征C中定义“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说明书支持**:说明书第[0089]段指出,在被动查看期间,用户可以将其注意力集中在装置以外的事物上、忽视该装置、**利用他的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该装置**、从远处查看该装置。这确认了“被动查看”并非完全不看,而是一种非专注的、利用余光的状态。
**2. 对“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及“视觉损伤补偿”的解释**
* **权利要求表述**:技术特征F和G提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信息在被动状态下“更可感知”。
* **说明书支持**:说明书第[0092]段定义:“视觉损伤补偿可以指代在查看条件较不理想时,采用更容易感知和/或理解的方式来呈现视觉信息。”
* **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第[0108]段至[0118]段详细列举了如何通过“格式限制”和“显示指示”来实现这种补偿,例如:
* **高亮度**:大于主动模式的亮度([0109])。
* **低分辨率**:限制精细细节,增大文本尺寸([0110])。
* **闪烁**:吸引周边视觉注意([0111])。
* **颜色限制**:单色、高对比度或原色([0112])。
* **形状/动画限制**:滚动长条、简单几何形状([0114]-[0115])。
* **文本限制**:**阻止**包括文本信息([0118])。
* **代理师综述**: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必须理解为:**为了适应周边视觉查看,有意降低信息量(如限制文本、降低分辨率)但增强刺激强度(如高亮度、高对比度、闪烁或特定几何形状)的特殊显示模式**,而非简单的降低能耗模式。
**3. 对限制性特征的强调**
* **权利要求表述**:技术特征E中规定“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支持**:说明书第[0048]段和[0108]段均重申了这一特征。这意味着该装置在被动状态下,不能处于普通的黑屏待机状态(如果有通知显示),也不能处于同时显示时间和通知的混合显示状态,其显示内容被严格限制为仅显示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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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的特征比对
以下表格紧密结合对比文件原文,指出各特征的公开情况及详细出处。
#### 特征比对表格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1 (D1)<br>CN102239460A | 对比文件2 (D2)<br>US2013002541A1 | 对比文件3 (D3)<br>US2013033485A1 |
| 前序部分:<br>一种可穿戴电子装置,包括: | 部分公开。<br>公开了便携式计算装置,实施例提及个人数字助理(PDAs)、手表装置(本专利说明书[0072]提及手表是可穿戴的一种)。<br>*出处:【具体实施方式】第4段,“...例如手机,个人数字助理(PDAs),和一只手使用的电子书阅读装置的便携式装置...”* | 未公开。<br>公开的是成像装置(imaging device),如数码相机、摄像机。<br>*出处:【0002】* | 部分公开。<br>公开了移动设备(mobile device)。<br>*出处:【0001】* |
| 特征A:<br>至少一个处理器 | 公开。<br>“在本实施例中,该装置包括执行...指令的处理器202。”<br>*出处:【附图说明】关于图2的描述。* | 公开。<br>“...a processor to control sequentially displaying images...”<br>*出处:【0009】* | 公开。<br>“Logic subsystem 1002 may include one or more processors...”<br>*出处:【0053】* |
| 特征B:<br>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br>D1使用的是常规显示元件206(如触摸屏或LCD)。无证据表明其为“近眼”显示。<br>*出处:【具体实施方式】关于图2的描述。* | 未公开。<br>使用的是输入/输出面板101。<br>*出处:【0056】* | 实质公开。<br>“ Maxwellian view optical system 900...to track movement of the user's eye... form an image directly on the retina”。<br>代理师分析:D3公开了麦克斯韦查看(Maxwellian view)光学系统,该系统直接在视网膜上成像,属于广义的近眼显示技术范畴。<br>*出处:【0043】、【0092】* |
| 特征C:<br>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br>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实质公开 (关于状态)。<br>D1提到了当用户不专注于装置时的“可视输入”检测。<br>代理师分析:D1并未明确使用“周边视觉查看”这一术语,但其公开了成像元件104具有可视区域108。如果系统仅检测眼神而不要求用户主动读取信息,可以认为其试图利用用户的非专注状态。<br>*出处:【附图说明】关于图1的描述。* | 实质公开 (关于状态)。<br>“...user changing a posture of the reproduction apparatus to change displayed content... perform a changing manipulation in a state in which the user holds the device by hand.”<br>代理师分析:虽然D2侧重于通过姿态控制显示,但用户手持装置改变姿态以便查看图像的过程,隐含了用户可能不总是处于最佳的主动专注查看状态(尤其是在移动中)。但是,D2并未公开装置主动进入一种特定的“周边视觉查看状态”。 | 实质公开 (关于状态)。<br>公开了不同的查看模式,取决于用户距离。<br>“...as a user moves the device closer to or farther from his or her eye.”<br>代理师分析:D3区分了“近距离”和“远距离”查看。虽然没有明确说“周边视觉”,但其第二查看模式(作为窗口查看较大图像,【0015】)隐含了相对于第一模式( ordinary viewing,【0027】)的一种不同的、不那么专注的查看状态。 |
| 特征D:<br>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未明示公开。<br>D1侧重于动作识别作为输入,未明确描述如何接收诸如消息、电话等外部“软件事件”的通知。 | 公开。<br>隐含在图像组(group of images)的播放和管理中。<br>*出处:【0006】* | 未明示公开。<br>D3侧重于根据距离缩放和改变模式(地图、文档)。未明确描述接收突发的外部软件事件通知。 |
| 特征E:<br>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未公开。<br>D1未描述生成软件事件通知,更未描述在被动状态下严格限制仅显示通知。 | 未公开。<br>D2显示的是图像内容及辅助信息(姿态指示器,【0006】),非软件事件通知,也未描述阻止其他信息显示的模式。 | 未公开。<br>D3描述的是模式切换(【0002】),不涉及“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的被动状态。 |
| 特征F:<br>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br>无近眼显示器,无软件事件通知,无针对被动状态的特殊显示模式。 | 未公开。<br>无软件事件通知,D2的显示切换是基于姿态变化(主动行为)而非被动查看状态。 | 未公开。<br>虽然D3公开了 Maxwellian模式,但其是作为更高级、更清晰、更具有浸入式的近眼模式(特征B分析),而非针对“受损查看(周边视觉)”进行补偿的低信息量模式。 |
| 特征G:<br>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br>D1提到的改变用户界面排除用户的展示(条款1)是用作控制,而非为了在被动状态下使通知更可感知。 | 未公开。<br>D2公开了显示姿态指示器(indicators,如graphic tilt meter,【0007】)。这些是指示器,并非经过特殊“格式限制”以适应周边视觉的通知内容本身。其目的是辅助操作,而非进行周边视觉补偿。 | 未公开。<br>D3的Maxwellian模式提供更高的细节(【0001】、【0092】提到的correction for aberrations),旨在提供更好的视觉体验,而不是针对周边视觉的特殊受损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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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Primary Reference)是无效请求成功的关键。我们需要从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公开特征的数量和质量来进行综合衡量。
通过对上述三份文件的详细分析,**本人认为D1(CN102239460A)和D3(USUS2013033485A1)均具备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潜力**。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 方案一:选择对比文件1 (D1) 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1. 基本信息**
* **对比文件编号**:CN102239460A
* **技术领域**:便携式计算装置,动作识别作为输入机构(隐含涉及装置与用户交互时的状态判定)。
**2. 适合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理由**
* **技术领域相关**:D1和目标专利都属于便携式/便携电子装置与用户的交互控制领域。D1具体实施方式第4段提到了“手表装置”(虽然目标专利保护范围更宽,说明书也明确包含手表)。
* **技术问题相似**:目标专利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用户在非理想查看条件(如被动、利用周边视觉)下对通知的感知度。D1虽然旨在解决输入问题,但其技术方案依赖于检测用户是否“面对”装置(图1描述,【具体实施方式】第1段)。这与目标专利中确定装置是否被主动查看或被动查看存在逻辑上的关联。
* **公开了重要的结构特征**:D1公开了处理器、显示器(特征A)。
* **代理师观点**:D1可以作为创造性分析的起点。创造性论辩的路径可以设定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D1公开的手表/便携装置基础上,为了解决在用户非专注状态下(周边视觉)接收通知的需求,结合其他公开了近眼显示、软件通知和特定低信息量高刺激显示模式的公知常识或对比文件,从而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 方案二:选择对比文件3 (D3) 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1. 基本信息**
* **对比文件编号**:US2013033485A1
* **技术领域**:移动设备,根据距离改变观看模式。
**2. 适合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理由**
* **关键硬件特征匹配度高(特征B)**:目标专利要求“近眼显示器”,D3明确公开了Maxwellian系统,其通过将图像聚焦到视网膜上(【0043】),属于公认的近眼显示技术。这是D1和D2所不具备的。
* **公开了核心逻辑框架(特征C)**:D3的技术方案是根据用户距离(【0025】)自动切换 viewing modes(【0002】)。这极高地契合了目标专利中基于状态(主动/被动查看)来改变显示模式的核心逻辑。
* **代理师观点**:从硬件构成和整体模式切换的控制逻辑来看,D3可能比D1在某些方面更接近。本方案的创造性论辩路径为:在D3的具有近眼显示的模式切换装置基础上,为了解决特定类型的信息(软件事件通知)在特定的用户非专注查看状态下的可感知性问题(而非D3追求的浸入式或清晰度问题),结合相关公开了视觉损伤补偿模式的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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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结合上述特征比对表格和说明书解释,我已为您找出了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最容易被对比文件组合或公知常识无效掉的“薄弱技术特征”,以及最难以被无效掉的“核心特征”。
**1.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特征B(近眼显示器)和特征D(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特征B analysis**:虽然D1和D2未直接公开“近眼显示器”,但D3已明确公开了基于Maxwellian原理的视网膜成像近眼技术(【0043】)。将D1的便携式装置通过结合D3的显示器改造成近眼显示装置,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 **特征D analysis**:确定消息、电话等软件事件的发生是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现代电子装置的**基础公知常识**。即便在D1或D3中没有明确写出,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绝不会认为该特征具备任何创造性高度。
**2.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特征C中的控制逻辑**
* **Feature Analysis**:D3已经公开了根据距离改变Viewing Mode的控制逻辑。虽然目标专利限定了特定的“被动状态”和“周边视觉查看”,但在已知不同模式可以根据用户与装置的关系进行切换的前提下,将具体的切换依据(如定向、眼睛接近度)和状态定义为“被动/周边视觉”通常被认为是简单的设计选择。
**3. 最难以无效掉的技术特征(组合性特征E/F/G)**
在无效宣告请求中,权利要求1的核心创造性高度在于以下特征的**结合**:
1. **特定的限制模式(特征E)**:“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说明书[0006]),且**阻止其他信息**(说明书[0048])。这意味着装置必须主动去除例如时间、背景图等其他日常信息,仅保留通知。对比文件未提及此种限制性模式。
2. **特殊的受损查看模式定义(特征G)**:结合说明书对“视觉损伤补偿”和“格式限制”的解释(例如[0118]文本限制),这意味着该模式是一种**有意降低信息丰富度(不支持普通文本读取),但增强视觉刺激的模式**。对比文件D2提及的指示器和D3追求的清晰度/浸入式,均背离了这一技术教导。
**代理师结论**:
若要成功提出无效请求,必须重点突破上述第3点中的组合特征。您需要寻找能够公开在某种非理想状态下,电子装置自动进入一种**仅显示通知且该通知被剥离了文本细节、转换为高对比度/特定几何形状/动画等高刺激信号**的对比文件。单独依赖现有的D1-D3,很难结合逻辑论证出这一特定补偿模式的显而易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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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专利代理师**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公开内容,对权利要求1的各技术特征进行法律和技术层面的精确解构,并对比四份对比文件(D1至D4)的原文及详细出处,为您进行全面的无效可行性分析与创造性最接近对比文件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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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与说明书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CN105556457B)及权利要求1.docx,权利要求1的核心方案是解决**可穿戴设备在用户非主动直视(外围视觉/周边视觉查看)时,如何兼顾降低功耗/避免干扰与提高关键通知可感知度**的技术问题。
其技术特征精确拆解与说明书释义如下:
* **技术特征A(硬件基础1):**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074]中的处理器11(或图2A的处理器230),用于控制设备执行各项软件事件、状态切换和图像处理。
* **技术特征B(硬件基础2):** `近眼显示器`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083]、[0084]、[0095]。明确指出“近眼显示器可以允许该装置的尺寸保持紧凑……单目装置或双目装置”。
* **技术特征C(状态控制1):**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004]、[0006]、[0089]、[0097]。“被动查看状态……在这种操作状态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其核心特征是**用户并未聚焦其核心视线,而是利用“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查看**。
* **技术特征D(事件触发):**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106]、[0057]~[0059]。软件事件具体可以是“接收到消息”、“发生了与日历条目相关联的日历事件”、或“接收到呼叫”。
* **技术特征E(通知生成):**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108]、[0048]。“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即进入该状态时,界面进行高强度精简,不显示普通应用、文档等冗余信息,只留出通知通道,实现省电和去干扰。
* **技术特征F(模式应用):**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108]。受损查看模式(impaired-viewing display mode)是专为周边视觉或视线不佳时定制的特殊渲染模式。
* **技术特征G(模式效果):**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说明书解释*:对应说明书[0108]~[0118]。受损查看显示模式通过“格式限制”(格式限制包括颜色、形状、动画、像素或文本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例如:不显示文本,只闪烁显示一个大尺寸的预定几何形状(如图4A的滚动条或图4B的大块像素),使得用户即使用余光(周边视觉)也能一眼判定有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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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无异议公开/实质公开分析(含特征比对表)
由于 **D3(US20110074671A1)** 与 **D4(CN102047318A)** 互为同族专利(D4为D3的中国公开文本,内容完全一致),为了逻辑清晰和法律分析的严谨性,在下文中我们将**D3/D4合并进行特征比对**,并统一以**D4(CN102047318A)**的中文原文进行出处引证。
### 1. 各对比文件的技术公开事实分析
* **D1 (US20100125816A1):**
* 主要公开了一种利用摄像头识别用户面部动作、眼球追踪(Pupil tracking)或手势来作为控制输入的技术。
* 其公开了处理器、显示器([0038]),且在[0088]~[0089]公开了通过眼球追踪判断用户是否在看某区域,若用户长时间不看,电子书会自动进入“睡眠/省电模式”。
* **缺陷**:其并未公开“近眼显示器”,也未公开在被动查看(余光看)时通过“格式限制(如不显示文本只显示大几何块)”来反向补偿、提高可感知度的通知机制。
* **D2 (JP2011510364A):**
* 主要公开了一种根据用户面部/眼睛与屏幕的**物理距离(Distance)**来动态调整显示内容的技术。
* 当用户离得近时,显示丰富细节(多项目、小字);当用户走远时,剔除次要元素,放大核心元素(如音乐播放时只留大专辑封面,去掉歌词文本)。
* **实质公开延伸**:D2公开了根据距离调整格式限制(剔除文本、放大视觉元素),但其触发条件是“物理距离的远近”,而不是用户的主动视觉状态(周边视觉/直视状态)。且其未指明“近眼显示器”。
* **D3/D4 (US20110074671A1 / CN102047318A):**
* 主要公开了一种基于倾斜传感器控制幻灯片播放和图像旋转的数码相机(便携式终端)。
* 公开了处理器、显示存储器、D/A转换器、倾斜检测器、触摸面板等。其核心在于通过“触摸+倾斜”改变图片给送速度,或在“不触摸时倾斜”直接旋转画面。
* **缺陷**:完全未涉足面部识别、周边视觉检测、软件通知生成以及针对周边视觉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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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特征比对表格
下面根据审查指南的常规形式,给出权利要求1与各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针对性比对表: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1 (D1)<br>US20100125816A1 | 对比文件2 (D2)<br>JP2011510364A | 对比文件3/4 (D3/D4)<br>CN102047318A (以D4为例) | 比对结论与详细出处(引证对比文件原文) |
| 技术特征A:<br>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D1-D4均完全公开。<br>· D1: [0038] 处理器202;<br>· D2: 译文[2] 运行主控制电路中的处理装置40;<br>· D4: [0034] 系统控制器50控制整个图像处理设备。 |
| 技术特征B:<br>近眼显示器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均未公开“近眼”这一限定。<br>· D1[0033]、D2译文[2]、D4[0038]均仅公开了普通便携终端显示器(如手机屏、LCD、触控屏、智能手机)。 |
| 技术特征C:<br>存储器及代码配置为控制处理器进入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用户利用其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 *实质公开<br>(方向相反)* | *实质公开<br>(维度不同)* | *未公开* | D1和D2属于实质相关但存在定义偏差:<br>· D1在[0088]~[0089]公开了通过眼球追踪检测用户视线,当检测到视线离开或不看时(等同于周边视觉查看或未查看),自动进入“睡眠或省电模式”;<br>· D2在译文[2]中公开了检测用户与屏幕的距离,当用户距离屏幕很远时,调整显示。这与目标专利“周边视觉”在视觉受损和需要补偿的层面上异曲同工,但目标专利是从“视角/视线聚焦度”出发,D2是从“物理空间距离”出发。 |
| 技术特征D:<br>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D1-D4均完全公开。<br>· D1: [0024] 接收检索、文本消息等动作;<br>· D2: 译文[2] 接收文本消息、电子邮件消息等;<br>· D4: [0049] 接通第一快门开关SW1。 |
| 技术特征E:<br>基于被动查看状态生成视觉事件通知,且进入该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 *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D2实质公开了信息精简阻止其余显示的机制。<br>· D2在译文[2]中公开:“如果距离判定显示用户从相对分离开的位置查看……文本使用要素从显示器去除……其余可视要素尺寸增加”。这无异议公开了“阻止通知以外的其他信息(如文本、次要信息)的显示”这一精炼界面的手段。 |
| 技术特征F:<br>基于被动查看状态在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D2实质公开了这一对应关系。<br>· D2在译文[2]中公开了根据距离远近自动在近距离显示模式和远距离显示模式之间切换,远距离模式下剔除文本,大幅放大图案,其本质即为“受损查看显示模式”。但其并非应用在“近眼显示器”上。 |
| 技术特征G:<br>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得在被动查看状态时相比没有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D2完全实质公开了该设计原理。<br>· D2在译文[2]中公开:“表示被管理的内容的尺寸……使用户即便在脱离了基于默认参数能浏览内容的距离之外,也依然能够舒适地看到显示内容”。并在远距离时“将文本使用要素从显示器去除,覆盖艺术图32被放大”,完全对应目标专利的“格式限制(文本限制、形状限制)”和“视觉损伤补偿(增强远距离/余光可感知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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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与创造性评述
在针对本案提出专利无效请求时,**D2(JP2011510364A)是最适合作为第一最接近对比文件(D1作辅助)的文献**。
### 1. 为什么选择D2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高度一致:**
目标专利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当用户查看显示屏的条件不理想时(即目标专利中提到的‘用周边视觉被动查看’),传统的静态大小显示会导致用户看不清、无法感知关键信息”。
**D2的研发初衷与此完全对立统一**:D2在其【背景技术】[0003]和【发明内容】[0004]中明确指出,移动电话屏幕内容静态,用户必须保持在舒适浏览范围内。为了解决这一缺陷,D2“描述了一种改善的技术……根据到显示器的用户距离管理内容……使用户即使离得远,也能舒服地看到显示内容”。两者均是为了攻克“用户处于非最佳查看体位时如何保证关键信息可读性”这一技术瓶颈。
* **技术效果和底层控制逻辑完全重合:**
目标专利通过受损查看模式(格式限制如去掉文本、突出图形、高亮度)来实现视觉补偿。而D2同样明确采用了相同的手段:在判定用户视线条件变差(距离变远)时,“至少有一个项目被去除(文本去除限制)且剩余项目的大小被增加(图形/封面放大)”。两者的技术效果都是**通过精简非必要元素、放大关键视觉元素来对抗视觉条件的恶化,提高关键目标的可感知度**。
### 2. 区别特征与创造性割裂分析(结合其他对比文件)
若将D2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权利要求1与其相比,存在的**实质区别特征**为:
1. 硬件载体为“近眼显示器”(D2是智能手机、笔记本屏幕等);
2. 触发受损模式的判别依据为“进入周边视觉查看的被动查看状态”(D2是通过摄像头检测三角形面积来测算“物理距离”)。
**创造性无效攻防辩破:**
* **关于“近眼显示器”:**
将传统的移动终端显示控制技术移植到“可穿戴电子装置的近眼显示器(如智能眼镜、头显)”属于公知常识或者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手段移植。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智能眼镜等近眼显示设备时,同样存在由于眼镜下垂、用户分心导致视线移向边缘(周边视觉查看)从而看不清核心通知的问题。将其从手机屏幕上应用到近眼显示器上,没有产生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 **关于“被动查看状态(周边视觉)”与“距离检测”的等价替换:**
**对比文件D1**在[0005]、[0088]中已经公开了极为成熟的“面部控制模式”、“眼球追踪技术(Pupil/Eye tracking)”。D1已经明确能够做到实时监测用户的视线是否直视屏幕,并在直视与不直视之间切换设备状态(D1中切换为睡眠模式)。
因此,无效请求人可以非常顺理成章地提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D2的控制架构基础上,为了更灵敏地捕捉用户的视觉疲劳或注意力分散状态,有强烈的动机引入D1所述的眼球/视线追踪技术,将D2中较粗放的“空间物理距离受损模式”升级替换为“视线偏离/周边视觉查看受损模式”。这种将D1的周边视线检测与D2的受损格式精简限制相结合的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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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结论: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如果在诉讼或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1发起全面攻击,整个权利要求中**最薄弱(最容易被攻破、创造性最低)的技术特征是:**
> **`技术特征G(即: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格式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以提高周边的可感知度)`**
**薄弱原因分析:**
这个特征听起来十分新颖(提出了“受损查看模式”和“视觉损伤补偿”等生僻词汇),但其**底层技术内幕和图像处理逻辑在对比文件D2中已经被完全、毫无保留地公开了**。D2在远距离时强行“去掉文本、只放大显示专辑封面”的做法,在知识产权实质审查或无效审理中,百分之百会被认定为属于“利用格式限制(文本限制)提供视觉损伤补偿(使用户在远距离能看清)”。
目标专利仅仅是在D2的“大字大图”显示逻辑外,包装了“周边视觉”和“近眼显示”的外壳。一旦我们将D2的远近动态UI切换技术与D1的眼球视线追踪技术进行结合公知常识拼接,权利要求1的核心架构(特征G)将直接丧失创造性,这是该专利在法律层面最致命的软肋。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执行:接收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 确定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对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的确定而进入所述装置的所述被动查看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执行:确定在主动查看状态期间发生了另一软件事件;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另一软件事件的另一视觉事件通知;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另一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操作状态,在所述操作状态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装置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的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主动查看状态的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装置以避免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的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执行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所述视觉事件通知,以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内容与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相符。
一种用于处理信息的方法,包括: 进入可穿戴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装置的单目或双目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接收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 确定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对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的确定而进入所述装置的所述被动查看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确定在主动查看状态期间发生了另一软件事件;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另一软件事件的另一视觉事件通知;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另一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操作状态,在所述操作状态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装置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的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主动查看状态的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装置以避免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的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8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执行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所述视觉事件通知,以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内容与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相符。
至少一种编码有指令的计算机可读介质,所述指令在由处理器执行时进行:进入可穿戴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装置的单目或双目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介质,被进一步编码有指令,所述指令在由处理器执行时进行:接收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 确定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对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的确定而进入所述装置的所述被动查看状态。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介质,被进一步编码有指令,所述指令在由处理器执行时进行:确定在主动查看状态期间发生了另一软件事件;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另一软件事件的另一视觉事件通知;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另一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
根据权利要求15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介质,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操作状态,在所述操作状态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