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939利用非实时传输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和系统

专利公开号:CN101444089B

专利权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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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权利要求列表点击可跳转

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选择电视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106)处记录; 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和在用户设备(106)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从服务器(104)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其特征在于: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以及 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特率对应于实时比特率。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比特率是小于用于实时观看所述电视节目所要求的比特率的比特率。

4

如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调整已经设定的时间段。

5

如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设定用于接收所述第二比特率比特流的完成时间,并且选择所述第二比特率,使得向所述用户设备(106)的记录不迟于所述完成时间完成。

6

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系统,包括:前端编码器(102),其被配置用以以第一比特率向操作耦合到该前端编码器(102)的中间服务器(104)流式传送电视节目;和操作耦合到所述中间服务器(104)的用户设备(106); 其中中间服务器(104)被配置用以可选择地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比特率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电视节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设备(106)被配置用以选择从所述中间服务器(104)接收所述电视节目的时间段,以及所述中间服务器(104)适合于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特率是实时的,所述第二比特率是小于实时的并且对应于所选择的时间段。

8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设备(106)包括互联网协议电视(IPTV)机顶盒。

9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段是从中间服务器(104)接收所述电视节目的持续时间。

10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段包括所述电视节目从中间服务器(104)被接收的完成时间。

11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段一旦设定则是用户可调整的。

12

一种用于利用多个机顶盒中的至少一个记录电视节目的系统,包括:电视源(102),其被配置用以以第一比特率流式传送电视节目; 服务器(104),其被配置用以以所述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来自所述电视源(102)的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第一流;和耦合到所述服务器(104)的多个机顶盒,其中所述多个机顶盒中的至少一个被配置用以以第二比特率在指定的时间段从所述服务器(104)接收第二流,所述第二比特率小于所述第一比特率,其中,所述服务器(104)适合于不及实时地向所述多个机顶盒中的至少一个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述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比特率是实时比特率。

14

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比特率是小于实时观看所述电视节目所要求的比特率的比特率。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2001-09-26_CN1315112A_发明公开_CN1315112A 控制电视广播节目预约录像的信息处理装置、方法及记录节目的记录媒体_+++A+++.docx
0 2003-12-25_US2003236906A_发明申请_US20030236906A1 Client-side caching of streaming media content_+++A_E_F_T_U_j_q+++.docx
0 2004-01-02_EP1376299A_发明公开_EP1376299A2 Client-side caching of streaming media content_+++A_F_U_b_e_q_r_t+++.docx
0 2004-02-19_JP2004054930A_发明专利_JP2004054930A Computer readable medium, system, and method for client-side caching of streaming media content_+++A_E_F_T_U_b_q+++.docx
0 2005-06-02_US2005119557A_发明申请_US20050119557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magnetic resonance arteriography using contrast agents.docx
0 2005-09-07_EP1571820A_发明公开_EP1571820A2 Image processing device and method, image projection apparatus, and program.docx
0 2005-10-06_JP2005278160A_发明专利_JP2005278160A Image processing device, image projection apparatus, image processing method, and program.docx
0 2006-01-10_US6986018B_发明授权_US06986018B2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cache and proxy policy_+++J+++.docx
0 US2004003101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651.docx
0 US2004111748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651_+++M+++.docx
0 US2005119557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652.docx
0 US2006059223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652_+++A_F_U+++.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选择电视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106)处记录; 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和在用户设备(106)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从服务器(104)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其特征在于: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以及 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我是负责本次案件的专利代理师。针对您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分析需求,我紧密结合目标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深入解析,并对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进行了详细的特征比对、出处指明以及创造性分析。

以下是详细的分析报告: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为了准确界定其保护范围,需结合本专利说明书对其中的关键术语和步骤进行解释,特别是涉及“比特率”和“非实时传输”的部分。

* **技术特征A:选择电视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106)处记录**

* **解释**:该步骤涉及用户交互。结合说明书段落\[0024\]-\[0026\]及图2,用户可以通过图形用户界面(GUI 200),利用节目列表、排定时间和频道信息来选择将来的节目进行记录。

* **技术特征B: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

* **解释**:这里的“服务器”指中间记录服务器(IRS 104)。结合段落\[0023\],“节目在所安排的时间由前端编码器102传输到IRS 104......实时地流式传送”。因此,“第一比特率”即为节目广播时的 **实时比特率**,IRS负责将其先暂存起来。

* **技术特征C:和在用户设备(106)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从服务器(104)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其特征在于: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

* **解释**:这构成了本专利的核心改进。 IRS向用户设备(STB 106)流式传送节目的速率(第二比特率)不是实时的,而是 **小于** 实时比特率。同时,用户可以设定一个用于记录的时间段(duration)。结合段落\[0008\]和\[0024\],用户可以选择利用比当前事件持续时间长的速率来记录(例如,1小时的节目用几小时来下载),从而降低对带宽的要求。

* **技术特征D: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 **解释**:该特征进一步限定了技术特征C。IRS根据用户选择的时间段,计算出一个合适的、**不及实时**(less than real time)的比特率来传送比特流。技术效果如段落\[0007\]和图5所述,这种“非实时记录”减轻了“最后一英里”带宽的影响,允许用户在给定时间内同时记录更多数量的节目。

**总结**:权利要求1的技术实质在于,针对cPVR(客户端PVR)系统,引入一个中间服务器,该服务器先实时接收并暂存节目流,然后再以用户设定的、低于实时速率的比特率将节目流传送到用户设备进行记录。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PVR实时记录时占用过多“最后一英里”带宽,导致无法同时记录多个节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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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分析

针对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我对其原文进行了逐项核对。以下是用D1、D2、D3代指各对比文件的分析结果,并附上了公开号及详细出处。

**对比文件列表:**

* **D1**: CN1315112A (公开日: 2001-09-26)

* **D2**: US2003/0236906A1 (公开日: 2003-12-25)

* **D3**: EP1376299A2 (公开日: 2004-01-02)

#### 1. 各对比文件公开特征分析

* **D1 (CN1315112A)**

* **分析**:D1公开了一种控制电视广播节目预约录像的信息处理装置和方法。其核心在于通过生成包含频道、开始和结束时间等文本数据的录像预约数据(如v日历模式),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络发送给图像记录装置(如个人计算机)来设定预约录像。

* **特征比对**:

* D1公开了用户通过个人计算机界面选择节目(相当于特征A)。

* 然而,D1并未涉及任何关于“服务器先暂存节目流,再向用户设备传输”的架构,更没有提及“第一比特率(实时)接收”和“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非实时)接收”的技术特征(特征B、C、D)。D1中的录像装置是直接接收天线提供的信号或通过网络由DVCR/DVDR提供的数字信号进行录像,属于传统的实时记录方式。

* **结论**:**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技术特征A。D1没有公开技术特征B、C和D。**

* **D2 (US2003/0236906A1) 与 D3 (EP1376299A2)**

* **分析**:经核对,D2与D3的内容完全一致(D3是D2在欧洲的同族专利申请,D2公开日更早)。它们公开了一种流媒体内容的客户端缓存(client-side caching)方法。其允许流媒体内容以与内容的编码比特率 **独立** 的速率进行流送(streamed)。

* **特征比对(以D2为例)**:

* **特征A**:D2公开了流媒体播放器142可以基于用户输入从源服务器选择内容文件148(D2原文\[0028\])。这实质上公开了选择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处记录。

* **特征B**:D2描述了源服务器将流媒体内容提供给客户端(\[0002\])。虽然没有显式指明源服务器内部如何接收该内容,但作为提供内容的源头,其必然拥有内容的比特流。本专利中IRS 104实质上充当了内容的源(代理服务器)。D2中的源服务器146(包含原服务器104和代理服务器)提供了待流送的内容,可以认为其实质上公开了“在服务器处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这一通用概念。

* **特征C和D**:这是比对的关键。D2原文\[0008\]及摘要中明确指出,“streaming media content can be streamed at a rate **independent of the encoded bit rate** of the content”(流媒体内容可以以独立于内容的编码比特率的速率进行流送)。原文\[0043\]进一步举例:“如果编码比特率为300 kbps,而流送速率为150 kbps......(传输速率低于编码比特率)”。这表明,D2已经毫无异议地公开了“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编码/实时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流送比特率)传输比特流”以及“不及实时地流式传送”的技术实质。

* **关于特征C中“选择时间段”的分析**:

* 本专利的特征C要求“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原文指用户设定一个持续时间,IRS据此调整比特率)。

* D2并未显式公开让用户选择一个专门用于“记录”的持续时间段。但是,D2原文\[0010\]公开了“streaming media content can be recorded for playback at a later time”(可以记录流媒体内容以便稍后播放),且\[0046\]公开了流送速率可以通过指定期望的流送比特率(例如300kbps, 500kbps等)来设定。

* **结论**:**D2/D3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技术特征A、B以及特征C和D中关于“不及实时传输/流送速率小于编码比特率”的核心技术实质。** D2没有明确公开让用户“选择记录时间段”这一具体的用户交互设定,而是倾向于直接设定流送速率。

#### 2. 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各技术特征的详细比对表格: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D1 (CN1315112A)D2 (US2003/0236906A1) / D3 (EP1376299A2)
特征A: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选择电视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106)处记录;公开 (毫无疑义)<br>出处:说明书第3页“背景技术”及第12页“图16”,公开了用户通过个人计算机界面选择节目下载录像预约数据。公开 (实质公开)<br>出处:说明书段落\[0028\]“...from which a selection can be made by media player 142 (e.g., based on user input at player 142)”,公开了基于用户输入从服务器选择内容文件。
特征B: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未公开公开 (实质公开)<br>出处:说明书段落\[0024\]-\[0025\], \[0028\]。D2描述了原服务器104提供内容,代理服务器可以充当流送介质(source device)。作为内容提供者,其必然拥有待传输的比特流。本专利 IRS 104实质上充当了D2中内容的源(或带有缓存的代理)。可以认为其通用概念已被实质公开。
特征C:和在用户设备(106)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从服务器(104)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其特征在于: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未公开公开 (部分毫无疑义 / 部分未公开)<br>出处:<br>1. 不及实时传输部分公开:段落\[0008\] explicitly states: "streaming media content can be streamed at a rate independent of the encoded bit rate";\[0043\] gives an example where encoded bit rate is 300kbps and streaming rate is 150kbps (less than encoded rate).<br>2. 选择时间段部分未公开:D2公开了可以记录内容(\[0010\], \[0074\]),并可以手动设定期望的流送比特率(\[0046\]),但并未明确提及用户界面允许设定一个记录持续时间(duration)来由服务器计算速率。
特征D: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未公开公开 (实质公开)<br>出处:段落\[0008\], \[0043\]。如上所述,D2公开了流送速率可以小于编码比特率,即“不及实时传输”。由于本专利的技术实质是利用不及实时的传输来完成记录,而D2公开了可以小于编码比特率的速率流送并可以记录(\[0010\]),可以认为D2实质公开了“不及实时地传送...使得所述记录完成”。差异仅在于,D2中记录完成的时间是由预设的流送速率和内容大小决定的,而非由用户显式设定的记录时间段倒推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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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之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

####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分析

* **本专利**:解决的是cPVR系统中,记录节目时(尤其是观看的同时记录)实时流式传输占用过多带宽,导致用户无法同时记录多个节目,即带宽限制了nPVR/cPVR服务数量的技术问题。达到的技术效果是,通过不及实时的传输,降低了单位时间内的带宽占用,从而允许同时进行多个节目的记录。

* **D1**:解决的是预约录像设定麻烦、费时间的技术问题。达到的效果是简单、迅速地设定预约录像。

* **D2/D3**:解决的是当前流媒体系统(“准时交付”)不具备传统VCR功能(快进、倒退、稍后观看)的技术问题。其通过在客户端引入缓存,并允许流媒体内容以独立于编码比特率的速率(可以大于也可以 **小于** 编码比特率)进行传输。其公开的技术效果包括:允许内容被记录以便稍后播放、允许时移播放。虽然D2的主要侧重点是引入缓存来实现VCR功能,但其明确给出了传输速率小于编码比特率(不及实时)并用于记录的技术手段和实施例。

####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及理由

根据审查指南中关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选择原则,应当选择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 **结论**:**D2 (US2003/0236906A1) 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理由**:

1. **技术领域最为贴近**:D2与本专利均属于在网络环境下(具体为IP网络)进行流媒体内容记录的技术领域。而D1更偏向于录像预约数据的生成和控制,属于VCR录像控制领域。

2. **技术实质高度关联**:D2的核心贡献在于突破了传统的“准时交付”模式,明确提出了流送速率可以独立于内容的编码比特率,并且可以以 **小于** 编码比特率的速率进行传输,同时支持将该内容记录下来。这一技术实质与本专利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不及实时传输记录”完全一致。D2实际上已经涵盖了本专利实现非实时记录所需的核心通信机制。

3. **技术问题和效果部分重合**:虽然D2没有像本专利那样明确指明是为了解决“最后一英里”带宽占用过多导致无法同时记录多个节目的具体问题,但D2描述的“传输速率小于编码比特率,并进行记录”的技术手段,客观上必然会导致本专利所述的“降低单位时间内带宽占用”的效果。本专利只是在D2公开的通信机制基础上,为这一通用机制赋予了一个更为具体的使用场景(IPTV cPVR同时录制)和具体的用户界面设定方式(设定完成时间段)。

综上,D2(或D3)在创造性分析中无疑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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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及无效策略规划

#### 1. 没有被D2(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

正如比对表格所示,D2并没有完全公开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明确未被公开的特征是:

* **“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特征C)

* **“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特征D)

**分析**:D2虽然公开了“不及实时传输用于记录”的核心通信机制,并公开了用户可以手动指定流送比特率,但并没有显式描述让用户界面提供一个设定“记录持续时间(duration)”或“完成时间段”的选项。D2的流媒体流送机制中,记录完成的时间点是由选定的流送速率和内容本身的大小自然得出的,而不是先设定完成时间,再据此调整速率。

#### 2. 若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分析,如果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权利要求1中 **最薄弱、最容易被攻破的技术特征是特征C和D中关于“小于第一比特率接收”/“不及实时流式传送”这一涉及非实时传输的核心改进点**。

虽然“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这一具体的交互设定(特征C的部分内容)没有在D2中直接找到对应描述,但这通常被认为是商业规则或常规设计(在D2公开了可以设定流送比特率的基础上,根据内容大小,速率和时间存在简单的线性数量关系,让用户从设定速率改为设定完成时间,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具体无效策略规划**:

1. **主攻方向(创造性无效)**:

* 以 **D2** 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论点**:D2已经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流送速率可以小于编码比特率”(不及实时传输)并用于记录的技术核心。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D2的区别仅在于将这一通用机制具体应用到了cPVR场景,并采用了“让用户设定记录持续时间”来倒推计算速率的具体实现方式(技术特征C和D的区别点)。然而,在D2已经提供了允许不及实时传输记录的技术平台和实施例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使该平台适应具体的cPVR服务(为了降低带宽从而允许更多节目同时记录),将该不及实时的流送速率与记录持续时间(duration)挂钩,并在用户界面提供相应设定选项,这纯粹是出于商业应用需求的考虑(商业规则和用户体验设计),属于常规设计,不具有创造性。

2. **辅助论证(结合D1)**:

* 虽然D1本身没有公开非实时传输的核心,但D1在第16页(图19)公开了用户界面输入框,其中包括“预定开始日期”、“预定开始时刻”、“预定结束日期”、“预定结束时刻”(相当于选择了节目的时间段)。可以尝试使用D1来说明特征C中“选择时间段”的用户界面设计本身在录像预约领域也是惯用手段。

**最终建议**:

在提出无效请求时,应将主要精力和证据集中在论证 **“利用非实时传输记录流媒体内容(速率小于编码比特率)”这一核心通信机制已被D2毫无疑义公开**。本专利剩余的特征(如选择记录时间段)属于常规设计,从而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

以上是我的代理意见。如果您决定提起无效请求,我们将基于上述分析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据。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尊敬的客户:

作为您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ZL200780018150.1,发明授权公告号:CN101444089B)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1,并紧密结合您提供的两份对比文件:D1(JP2004054930A)和D2(US2006059223A1,系D1的同族专利描述部分),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深入的技术特征比对和创造性分析。

现将分析报告呈报如下,主要包括技术特征比对表、详细出处指引、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分析、创造性分析中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以及若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判断。

### 一、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拆解分析

根据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1,其保护的是一种利用非实时传输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核心构思在于利用中间服务器作为缓存,实时接收高码率流,然后根据用户选择的“记录时间段”(而非节目本身的持续时间),以低码率(不及实时)向用户设备传送,确保在选定时间段内完成记录,从而在记录期间减轻“最后一英里”带宽压力。

我们将权利要求1拆解为以下4个技术特征进行比对:

* **技术特征A**: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选择电视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106)处记录

* **技术特征B**: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

* **技术特征C**:和在用户设备(106)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从服务器(104)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其特征在于: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

* **技术特征D**: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 二、 技术特征比对表格及原文详细出处

针对对比文件D1(JP2004054930A)和D2(US2006059223A1),我们制作了如下技术特征比对表。

由于D1和D2涉及相同的客户端缓存和记录技术,公开内容实质相同。除非特别说明,下表中主要以D1(JP2004054930A)的原文作为比对依据,并给出具体段落编号。对于D2,因其提供的系描述部分原文,我们在分析文字中也会提及。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表**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对比文件D1 (JP2004054930A) 的对应公开内容对比文件D1原文详细出处 (段落/图示)对比文件D2 (US2006059223A1) 的对应公开内容比对结论
特征A: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选择电视节目用以在用户设备(106)处记录;公开了为了稍后播放而记录流媒体内容。电视节目属于流媒体内容的一种。[0010]:“後の時間に再生するためにストリーミングメディアコンテンツを記録することができる。”<br>[0061]:“後の時間に再生するためにコンテンツを記録することが可能になる。”<br>图2[0011], [0024]毫无异议公开
特征B: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D1主要涉及客户端缓存,未公开中间记录服务器的概念及其以第一比特率接收。//未公开
特征C:和在用户设备(106)处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从服务器(104)接收与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比特流,其特征在于: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1. 公开了能够以依赖于独立于编码比特率的速率传输,包括低于编码比特率的速率。这对应于“小于第一比特率的第二比特率接收”。<br>2. 未公开“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 D1侧重于记录下来稍后看(记录发生的时间不受用户选择),而非在目标专利限定的特定时间段内记录。[0034]:“ストリーミングレートが符号化ビットレートと同じになる状況が生じる可能性があるが、ストリーミングレートは、符号化ビットレートよりも高く、または低くすることができる。”[0044]实质公开“不及实时接收”;未公开“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
特征D: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1. 公开了以低于编码比特率传输,即不及实时地传送。<br>2. 未公开“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的技术特征。 D1并未建立起传输速率与用户选择的完成时间之间的动态关联,也未公开确保记录在特定时间段内完成。[0034]:“例えば符号化ビットレートが300kbpsでストリーミングレートが150kbpsである場合...”(例举了低于编码速率的传输)[0044]实质公开“不及实时传送”;未公开“不迟于所选择时间段相对应时间完成”。

### 三、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详细分析

基于上述比对,我们详细分析D1和D2分别公开或实质公开了哪些技术特征:

#### 1. 对比文件D1 (JP2004054930A) 详细分析

* **毫无异议公开的技术特征**:

* **特征A(选择记录)**:D1标题即涉及流媒体内容的キャッシング(缓存),且在说明书[0010]中明确指出“本発明のさらに他の実施形態によれば、後の時間に再生するためにストリーミングメディアコンテンツを記録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根据本发明的再一实施例,可以记录流媒体内容以便在稍后的时间再生),[0061]中也提到这一功能。图2显示了客户端设备102。因此,特征A被D1完全公开。

* **实质公开的技术特征**:

* **特征C和D中关于“不及实时接收/传送”的部分**:D1说明书[0034]中公开了“ストリーミングレートは、符号化ビットレートよりも高く、または低く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流式传输速率可以高于或低于编码比特率),并举例说“例如符号化比特レート为300kbps时流式传输速率为150kbps...”([0034]原文段落中提及)。这实际上公开了客户端(用户设备)可以以小于源流编码比特率(对应目标专利第一比特率)的速率(对应目标专利第二比特率,即不及实时)接收和传送流。

* **未公开的技术特征**:

* **特征B(服务器接收)**:D1主要关注在客户端进行缓存(参见D1 [0001]、图2的缓存存储器150),虽然图2中涉及源服务器(ソースサーバデバイス146),但并没有公开目标专利中用于记录并在服务器层级先以第一比特率接收的**中间记录服务器(IRS 104)**的技术特征。

* **特征C(选择记录时间段)**:虽然D1涉及为了“稍后播放”(後の時間に再生)而记录,但并没有公开目标专利的核心构思,即用户或系统能够**“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或“设定完成时间”。D1的记录只是为了能在稍后看,并未限定记录行为本身所占用的特定时间段。

* **特征D(不及实时传送,不迟于选择时间段完成)**:如上所述,D1仅提到可以以低于编码速率传输,并未建立起这种“不及实时”传输与用户选择的“完成时间”或“记录时间段”之间的动态关联。D1并未公开目标专利通过预先设定的记录时间段约束传输码率、从而确保记录在设定时间段内完成的技术构思。

#### 2. 对比文件D2 (US2006059223A1) 详细分析

D2系D1的同族专利描述部分。经比对,D2公开的技术内容与D1实质完全一致。

* **实质公开的技术特征**:D2通过其Description部分公开了与D1相同的为了稍后播放而记录流媒体内容的技术特征(特征A,对应D2段落[0011]),以及以独立于编码速率的速率传输、包括低于编码速率的不及实时传输的技术特征(实质对应特征C和D中的部分内容,对应D2段落[0009], [0044])。

* **未公开的技术特征**:同样未公开特征B中的中间服务器层面的接收比特率特征,特征C中的“选择记录时间段”,以及特征D中建立在用户设定时间基础上的特定控制和完成约束。

### 四、 创造性分析中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

为了确定创造性分析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我们需要比较各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在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上的相似度。

#### 1. 目标专利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 **技术问题**:现有基于网络的记录系统(nPVR/cPVR)通常需要实时(at real time)传输内容进行记录,这意味着记录期间会占用全带宽,影响“最后一英里”(last mile)带宽的可用性,限制了同时记录的节目数量,尤其在观看的同时进行记录时带宽压力更大(参见目标专利说明书[0006])。

* **技术效果**:通过利用中间服务器先实时接收高码率流,然后根据用户设定的记录时间段(通常比节目本身的播放时间长,甚至可以是几小时、十几小时),不及实时地(at less than real time)向用户设备传送,目标专利确保记录在不迟于选定时间段内完成。这样在整个设定的时间段内,带宽使用被有效限制(因为不及实时传输码率较低),从而减轻了“最后一英里”带宽压力,允许同时进行更多数量记录(参见说明书[0007], [0008], [0023], [0036]),最大化了带宽利用。

#### 2. 对比文件D1/D2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 **技术问题**:D1侧重于解决当时的流媒体播放系统缺乏类似VCR(视频录像机)的随机访问功能(如快进、快退等),通常不能稍后观看的問題 ([0006])。

* **技术效果**:D1引入了客户端缓存(キャッシング),允许以独立于内容编码比特率的速率(低于或高于编码速率)进行传输,从而使用户即便在各种穿梭控制(停、暂、快进、寻道、倒带等)下也能持续接收内容,并支持记录内容以便在以后的时间播放,支持时移 ([0014], [0034], [0061])。D1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灵活的流媒体播放和控制功能,并非旨在规划带宽或减轻“最后一英里”带宽压力。

#### 3. 创造性分析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建议

* **比对分析**:

* 目标专利与对比文件D1/D2虽然都涉及网络传输多媒体内容供用户记录稍后播放的技术领域,但两者核心解决的技术构思和达到的技术效果存在明显差异。

* 目标专利的核心构思是:设定或选择非节目持续时间的“记录时间段”,以此设定一个明确的**完成时间约束**,并建立不及实时传输的码率与该时间约束的动态规划关系,旨在解决在IPTV系统中记录内容时对“最后一英里”网络带宽过度占用的带宽节省技术。

* 而对比文件D1/D2的核心构思是:在客户端进行缓存,以此支持各种类似VCR的随机播放控制,包括不及实时传输,以满足播放控制的需求。其并没有引入“用户设定时间完成”或动态比特率规划的概念来节省带宽,也没有在服务器层级设定比特率接收差异的技术特征。

* **结论**:在您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关键核心特征,即:基于非节目播放时间的“选择可以进行记录的时间段”(特征C),并确保记录由于“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而“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特征D)的核心构思,在D1和D2中均未得到明确公开,因此D1和D2在整体技术问题和效果上差异较大。

尽管目标专利说明书本身就提到了nPVR/cPVR作为现有技术背景([0004]-[0006]),但权利要求1中将这种普通的流媒体记录行为具体限定为利用不及实时传输、基于用户设定时间完成,形成了一个不同于简单记录的新技术构思。

因此,可以认为在您提供的现有技术文件中,**D1和D2作为创造性分析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均较为勉强**。为了判断特征B、C(选择时间段)、D的创造性,需要引入其他对比文件配合。在现有的D1/D2两份文件中,由于它们在判断权利要求1的核心特征(尤其是设定或选择非节目持续时间的“时间完成约束”对不及实时传输码率的作用)方面并没有更“接近”,两者作为判断创造性的基础都面临较大的困难。如果必须选,鉴于本案的核心是“记录”这一行为,D1/D2公开的流媒体记录特征是一个切入点,但我必须明确指出其核心构思上的缺失。

### 五、 若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如果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1提出创造性无效挑战,鉴于D1和D2已经明确公开了利用非实时传送(包括小于源流比特率的传输)记录流媒体内容(包括电视节目)以供稍后播放的技术(特征A和部分特征C、D),我们分析认为,其创造性判断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或者说最具挑战空间的特征结合点)**应当是:

**特征C和D结合限定的“根据用户选择的记录完成时间,自动进行不及实时传送以确保不迟于该完成时间完成记录”的技术构思。**

其理由如下:

1. **用户设定时间本身可能不具有创造性**:虽然目标专利限定了非节目持续时间、由用户设定的非实时完成时间限制(如回家前完成),但这可以被认为属于用户界面设计、人机交互或常规的软件业务逻辑范畴(即由用户选择完成时间的偏好设定)。在本领域中,允许用户设定下载完成时间(即设定一个时间作为约束条件)并不少见。

2. **通过不及实时传输确保在设定时间完成的技术手段是常规的**:一旦有了设定的记录(下载)完成时间(作为时间约束条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要实现“确保在该时间不迟于完成”,常规的技术手段通常包括:由于记录发生时间(通常由现在到设定完成时间)比节目时长(比如几小时甚至十几小时)要长得多,那么很自然地就可以选择不及实时地(at less than real time)传输,传输比特率(即特征C/D中的第二比特率)可以计算为需要传输的数据量除以设定的记录剩余时间长度。这种计算码率的程序实现方法本身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常规技能。

3. **节省带宽的技术构思可能被视为结合的显而易见性**:在普通的下载软件技术领域(例如常规文件下载),往往会提供一种低带宽(例如慢速下载)模式,以减少对其他程序占用带宽的影响,并相应地延长完成时间。如果将这种在非流媒体分发中通过设定完成时间限制带宽占用的构思,迁移应用到目标专利所述的IPTV流媒体记录场景(例如基于D1的流媒体缓存技术基础,并结合常规下载软件中对完成时间和带宽限制的设定特征),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能就是显而易见的。目标专利虽然强调了IPTV系统和中间记录服务器,但这种基于时间约束规划不及实时传输带宽利用的基本构思,是容易被现有技术结合所启示的。

相较而言,特征B“在服务器(104)处以第一比特率接收”在流媒体分发和缓存领域也属于常规的CDN节点从源站获取内容的做法,关键不在于服务器如何接收,而在于在用户设备设定时间对不及实时传输的约束作用。

### 六、 总结建议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D1和D2虽然涉及记录和不及实时传输,但均未公开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中根据用户偏好的记录时间段规划不及实时传输码率的核心构思。若要对此权利要求提出有力的创造性无效请求,我建议深入检索以下领域的现有技术:

* **通用文件下载技术**:寻找允许用户设定下载完成时间(完成约束),并由系统自动调整下载比特率(码率、传输速率)以在设定时间内完成且同时节省当前带宽利用的特征。

* **网络资源调度和带宽节省技术**:寻找根据设定的时间完成限制(Deadline Constraint)来动态调度或规划不及实时资源利用的特征。

将此类特征与D1公开的通用流媒体记录结合,将是对此权利要求1创造性挑战的最佳路径。特征C和D结合限定的建立在用户设定时间基础上的不及实时传输控制,是目前最薄弱环节所在,因为它可能被认为仅利用了非流媒体领域的成熟带宽节省技术。特征B在CDN领域常规。我们将紧密结合这些分析,为您下一步的专利无效战略提供有力支持。


权利要求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特率对应于实时比特率。


权利要求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比特率是小于用于实时观看所述电视节目所要求的比特率的比特率。


权利要求4

如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调整已经设定的时间段。


权利要求5

如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设定用于接收所述第二比特率比特流的完成时间,并且选择所述第二比特率,使得向所述用户设备(106)的记录不迟于所述完成时间完成。


权利要求6

一种用于利用用户设备(106)记录电视节目的系统,包括:前端编码器(102),其被配置用以以第一比特率向操作耦合到该前端编码器(102)的中间服务器(104)流式传送电视节目;和操作耦合到所述中间服务器(104)的用户设备(106); 其中中间服务器(104)被配置用以可选择地以小于第一比特率的比特率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电视节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设备(106)被配置用以选择从所述中间服务器(104)接收所述电视节目的时间段,以及所述中间服务器(104)适合于不及实时地向所述用户设备(106)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选择的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权利要求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特率是实时的,所述第二比特率是小于实时的并且对应于所选择的时间段。


权利要求8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设备(106)包括互联网协议电视(IPTV)机顶盒。


权利要求9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段是从中间服务器(104)接收所述电视节目的持续时间。


权利要求10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段包括所述电视节目从中间服务器(104)被接收的完成时间。


权利要求11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段一旦设定则是用户可调整的。


权利要求12

一种用于利用多个机顶盒中的至少一个记录电视节目的系统,包括:电视源(102),其被配置用以以第一比特率流式传送电视节目; 服务器(104),其被配置用以以所述第一比特率接收与来自所述电视源(102)的所述电视节目相对应的第一流;和耦合到所述服务器(104)的多个机顶盒,其中所述多个机顶盒中的至少一个被配置用以以第二比特率在指定的时间段从所述服务器(104)接收第二流,所述第二比特率小于所述第一比特率,其中,所述服务器(104)适合于不及实时地向所述多个机顶盒中的至少一个流式传送所述电视节目,使得所述记录不迟于与所述时间段相对应的时间完成。


权利要求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比特率是实时比特率。


权利要求14

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比特率是小于实时观看所述电视节目所要求的比特率的比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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