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1603包含作为有效成分的中药材提取物的化妆料组合物

专利公开号:CN110072516B

专利权人:LG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上一项目 下一项目

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2010-05-04_KR1020100045691A_发明公开_KR1020100045691A 용안 추출물을 유효성분으로 포함하는 피부 염증 완화용 화장료 조성물_+++B_H_J_L_a_i_k+++.docx
0 2016-11-23_KR1020160134068A_发明公开_KR1020160134068A 구형 폴리머 내장형 삼차원 입체형 발전기 및 그 제조방법.docx
0 2016-10-19_KR1020160121074A_发明公开_KR1020160121074A 만형자 추출물을 유효성분으로 함유하는 피부미백 및 피부노화 방지용 조성물_+++B_D_E_F_H_J_K_L_M_N_O_a_c_g_i_p+++.docx
0 2016-07-13_CN105748823A_发明公开_CN105748823A 一种美容养颜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_+++A_B_C_E_G_J_K_L_P_i+++.docx
0 2015-09-03_US2015245991A_发明申请_US20150245991A1 Anti-aging dermal composition comprising herbal extracts_+++A_B_C_E_G_H_I_J_L_P_k+++.docx
0 2015-06-18_KR1020150067487A_发明公开_KR1020150067487A 두피트러블 개선용 화장료 조성물 및 그 제조방법_+++A_H_J_L_i_k+++.docx
0 2014-11-06_KR1020140128826A_发明公开_KR1020140128826A 휴대용 단말기 및 그 동작 방법.docx
0 2014-09-18_KR1020140111167A_发明公开_KR1020140111167A 순비기나무, 도꼬마리, 소리쟁이, 호호바오일과 티트리오일을 이용한 아토피 피부용 조성물 및 이를 이용한 화장품_+++A_B_G_H_I_J_L_P_k+++.docx
0 2014-04-03_US2014093597A_发明申请_US20140093597A1 USE OF ALCOHOL EXTRACT OF LONGAN SEEDS_+++A_B_I_J_K_L+++.docx
0 2013-06-20_KR1020130066323A_发明公开_KR1020130066323A 비만 예방 및 치료용 조성물과 기능성 식품_+++H_M_a_b_c_e_i_j_k_l+++.docx
0 2013-05-09_KR1020130047778A_发明公开_KR1020130047778A 약용 꽃을 활용한 쌈 발효법 및 이를 활용한 피부 외용제 조성물_+++G_H_L_M_P_a_b_c_e_i_j_k+++.docx
0 2012-11-28_KR1020120129576A_发明公开_KR1020120129576A 용안육 추출물을 포함하는 백반증 치료 또는 예방용 조성물_+++B_H+++.docx
0 2011-11-22_KR1020110126011A_发明公开_KR1020110126011A DNA 중합효소 T7 및 이의 유전자들.docx
0 2000-04-06_KR1020000018467A_发明公开_KR1020000018467A 콜라겐합성촉진제를함유한피부용조성물_+++A_B_C_D_E_F_H_I_J_K_L_M_O_g_p+++.docx
0 2010-03-11_KR100947221B_发明授权_KR100947221B1 모니터의 자동 색상 조정장치 및 방법.docx
0 2010-01-06_KR1020100001998A_发明公开_KR1020100001998A 쇼트코일이 설치된 증폭기.docx
0 2009-12-16_KR1020090129106A_发明公开_KR1020090129106A 모자.docx
0 2009-01-16_KR100879188B_发明授权_KR100879188B1 너트리스 방식의 태핑 플레이트 및 그 제조방법.docx
0 2008-07-03_KR1020080062137A_发明公开_KR1020080062137A 용안 추출물을 유효성분으로 함유하는 보습용 화장료조성물_+++A_B_G_H_I_J_K_L_P+++.docx
0 2008-06-19_KR1020080055205A_发明公开_KR1020080055205A 독활 및 만형자의 혼합 생약 추출물을 유효성분으로함유하는 관절염의 예방 및 치료용 조성물.docx
0 2008-05-28_KR1020080046793A_发明公开_KR1020080046793A 용안 추출물을 유효성분으로 함유하는 피부 주름 개선용 화장료 조성물_+++B_E_H_L_M_a_c_i_j_k+++.docx
0 2007-07-04_KR1020070070659A_发明公开_KR1020070070659A 피부노화 방지 효능을 갖는 화장료 조성물_+++A_B_H_I_J_K_L_c_e+++.docx
0 2004-01-31_KR1020040009896A_发明公开_KR1020040009896A 모니터의 자동 색상 조정장치 및 방법.docx
0 2002-06-15_KR1020020044266A_发明公开_KR1020020044266A 복합생약 추출물을 포함하는 피부 보호용 화장료 조성물_+++B_E_H_I_a_c_j_l+++.docx
0 2001-10-22_KR1020010090946A_发明公开_KR1020010090946A 플라즈마 디스플레이 패널.docx
0 2000-10-16_KR2020000018467U_实用新型_KR2020000018467U 신발압착기.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龙眼肉提取物或其馏分在制备用于增强皮肤弹性或改善皱纹或保湿皮肤的化妆料组合物中的应用,在制备;用于;增强皮肤弹性;或;改善皱纹;或;保湿皮肤;的化妆料组合物;中;的应用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依据目标专利(CN110072516B)的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进行法律与技术层面的双重解析,并深度结合三份对比文件(以下分别以其公开号/申请号指代为D1、D2、D3)的原文进行特征比对、创造性评述及无效请求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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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释义与技术特征拆解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属于**医药/化妆品领域的用途权利要求**(以“在制备……中的应用”为撰写格式,实际保护的是中药材提取物的特定新用途)。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第`[0001]`、`[0025]`、`[0040]`、`[0046]`及各实验例的记载,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如下:

* **技术特征A~B,H~J(应用与组合物架构特征):** “一种龙眼肉提取物或其馏分在制备……的化妆料组合物中的应用”。根据说明书第`[0029]`-[0032]段,这里的“提取物”涵盖了热水、低级醇、多元醇等溶剂提取及进一步分馏获得的馏分。

* **技术特征C(功能特征1):** “增强皮肤弹性”。说明书第`[0003]`、`[0040]`段指出,其技术实质在于通过**抑制弹性蛋白酶(Elastase)活性**,减少弹性纤维的分解,从而缓解皮肤下垂。

* **技术特征E(功能特征2):** “改善皱纹”。说明书第`[0002]`、`[0040]`段指出,其技术实质在于**促进第1型胶原蛋白(type I collagen)的合成**,并同时抑制胶原酶和弹性蛋白酶的活性。

* **技术特征G(功能特征3):** “保湿皮肤”。说明书第`[0004]`、`[0046]`段指出,胶原蛋白和弹性蛋白具有吸收水分保持真皮层内部水分的功能,且提取物本身具有独立的水分保持协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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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的详细特征比对

为了客观评估该权利要求的稳定度,特选取以下三份对比文件进行原文比对:

* **D1:** KR1020130066323A(发明公开,公开日:2013-06-20)

* **D2:** US20140093597A1(发明申请,公开日:2014-04-03)

* **D3:** KR1020140111167A(发明公开,公开日:2014-09-18)

### 1. 各对比文件公开特征的原文详细出处

* **D1 (KR1020130066323A):**

* **公开的技术实质:** 明确公开了**沉香提取物**(沉香树 Aquilaria agallocha 提取物)在防肥胖及促进胶原蛋白合成化妆品中的应用。

* **原文详细出处:** 第`[0007]`段:“침향은 …… 콜라겐 합성 촉진 등의 효과가 있는 화장품(대한민국 등록 특허 제0309071호) …… 로 개발되어 왔다.”(沉香……作为具有**促进胶原蛋白合成**等效果的化妆品已开发出来)。

* **D2 (US20140093597A1):**

* **公开的技术实质:** 明确公开了**龙眼(Dimocarpus longan)种子的醇提取物**在治疗肾功能障碍及**润肤美容**中的应用。

* **原文详细出处:** 第`[0008]`段:“Longan has a variety functions such as …… moisturizing skin and beautification”(龙眼具有……**保湿皮肤和美容**等多种功能);以及第`[0035]`、`[0036]`段明确提到可补充加入常规食品或“cosmetic/pharmaceutical composition”。

* **特别说明:** D2公开的部位是“Longan seeds”(龙眼子/龙眼核),而目标专利要求的是“龙眼肉(Longanae Arillus,假种皮)”。

* **D3 (KR1020140111167A):**

* **公开的技术实质:** 明确公开了包含**单叶蔓荆(Vitex rotundifolia)**、苍耳、酸模等成分的组合物在具有**优异保湿力**的特应性皮肤化妆品中的应用。

* **原文详细出处:** 第`[0014]`段:“본 발명은 순비기나무……를 이용하여 상처 치유, 가려움증, 피부 강화, 뛰어난 보습력……좋은 조성물을 제공하고자 한다.”(本发明旨在提供利用单叶蔓荆……具有伤口愈合、止痒、皮肤强化、**优异保湿力**的组合物)。

### 2. 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表1清晰地展示了权利要求1的各项技术特征在各对比文件中的公开情况: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D1 (KR1020130066323A)D2 (US20140093597A1)D3 (KR1020140111167A)
特征A:在制备毫无疑问公开([0007])毫无疑问公开([0010])毫无疑问公开([0017])
特征B:用于毫无疑问公开毫无疑问公开毫无疑问公开
特征A+B+H+J:龙眼肉提取物在制备化妆料组合物中的应用未公开(仅公开了沉香)实质公开/极其相近([0008]公开了同植物的龙眼子醇提物用于化妆品组合物)未公开(仅公开了单叶蔓荆等)
特征C:增强皮肤弹性实质公开([0007]沉香化妆品“促进胶原蛋白合成”,对应皮肤弹性)未明确提及(仅提美容)未明确提及(提皮肤强化)
特征E:改善皱纹实质公开([0007]促进胶原蛋白合成,本质即改善皱纹)未明确提及未明确提及
特征G:保湿皮肤未明确提及(侧重抗肥胖/胶原)毫无疑问公开([0008]明确公开“moisturizing skin”)毫无疑问公开([0014]明确公开“뛰어난 보습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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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创造性最接近对比文件(D1/D2)的深度分析

在针对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进行评述时,**D2 (US20140093597A1)** 和 **D1 (KR1020130066323A)** 均有资格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Primary Prior Art)**,但其切入角度各有侧重:

### 1. 视角一:选择 D2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从“原料同源性”角度)

* **技术问题与效果重合度:** D2 同样关注无患子科龙眼属植物(*Dimocarpus longan*)在医药和美容组合物中的应用,且明确指出了“保湿皮肤(moisturizing skin)”的技术效果。这与目标专利特征G所欲解决的“皮肤干燥、需要保湿”的技术问题完全一致。

* **结构差异:** 唯一的区别在于药用部位不同。D2使用的是**龙眼子(种子)**,而目标专利使用的是**龙眼肉(假种皮)**。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当已知同一种果实中龙眼子具有美容保湿功效时,尝试对其果肉(龙眼肉)进行提取并验证其是否具有类似的保湿和护肤功效,属于常规的“同源部位替换”研发思路。

### 2. 视角二:选择 D1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从“作用机制/效果”角度)

* **技术问题与效果重合度:** 目标专利在说明书背景技术中明确指出,增强皮肤弹性与改善皱纹(特征C、E)的核心机制是“促进胶原蛋白合成”。而 D1 在第`[0007]`段中明确公开了中药材(沉香)提取物具有“促进胶原蛋白合成(콜라겐 합성 촉진)”的护肤组合物应用。两者的技术效果和底层生物学作用机制高度重合。

* **结构差异:** D1 使用的植物活性成分是沉香,与龙眼肉在物种来源上存在差异。

### 3. 特征交叉结合与技术启示(D2 + D1/D3)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完全公开的特征,在其他对比文件中均存在明确的技术启示:

* 若以 **D2** 为最接近对比文件,其未明确提及“增强皮肤弹性/改善皱纹”的确切数据。但 **D1** 已经给出了“植物提取物用于化妆品中促进胶原蛋白合成”的技术启示。

* 同时,目标专利的说明书(表1、表3~6)大篇幅论证了**龙眼肉、蔓荆子、沉香三者复配时的协同增效作用**。而在审查员或无效请求人眼中,D1公开了沉香的胶原促进作用,D3公开了单叶蔓荆(蔓荆子)的优异保湿与皮肤强化作用,D2公开了龙眼属植物的保湿美容作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如何全面提升化妆品的保湿、抗皱和弹性”这一技术问题时,极易产生将这三种已知具有相关护肤功效的天然植物提取物进行组合复配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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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请求方视角下的无效诉讼策略与检索防线

若您代表**无效请求方**尝试宣告该权利要求全部无效,根据目前的证据链,可以得出以下实战策略与结论:

### 1. 对于请求方来说最薄弱的技术特征(防守最坚固的特征)

> **最薄弱的突破口/目标专利最强的防线:** **“龙眼肉单方提取物”在同时满足“增强皮肤弹性+改善皱纹+保湿”这三效合一的特定化妆品用途。**

* **原因分析:** 1. **部位差异的实验屏障:** D2 虽公开了龙眼,但明确指明为“龙眼子(seeds)”,且古代文献(如《本草纲目》或D2引用的医书)中龙眼子常用于“创伤、止血、烫伤”,而龙眼肉常用于“滋补、失眠”。说明书通常认为种子和果肉的化学成分(如单宁、多糖、皂苷含量)差异巨大。目标专利实施例1单独验证了“龙眼肉热水提取物”在细胞层面依赖浓度的弹性蛋白酶抑制率(表4:55.8%~72.1%)和胶原生成率。

2. **文字记载的偶合性:** D2中提到的“moisturizing skin”仅属于其背景技术或概括性功能描述的一句话宣称,缺乏针对龙眼肉果肉提取物对成纤维细胞第1型胶原蛋白合成的直接直观实验数据支持。

### 2. 请求方的无效宣告主攻策略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应采取**主观创造性(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否定**为主攻方向:

基于 D2(龙眼属美容保湿) + D1(沉香促进胶原抗皱) + 常识,主张将龙眼子替换为同源的龙眼肉,或者将三种常规中草药组合,仅属于本领域常规的天然产物筛选试验,其产生的高于对照组的效果是可预期的,不具备“显著的进步”。

### 3. 进一步的强化检索策略

为了彻底打碎目标专利“龙眼肉单方抗皱弹性”的防线,建议请求人立即开展以下靶向检索:

* **策略一:植物部位与功效的精准锁定(“龙眼肉”+“抗皱/胶原/弹性蛋白酶”)**

* **检索式逻辑:** `(龙眼肉 OR 桂圆 OR "Longan arillus" OR "Dimocarpus longan fruit") AND (胶原蛋白 OR 弹性蛋白酶 OR 皱纹 OR 抗衰老 OR collagen OR elastase OR anti-wrinkle)`

* **重点挖掘:** 目标专利的优先权日之前(即2022年之前),国内外关于中药生药学、植物生化成分研究的学术论文(如CNKI、ScienceDirect、PubMed)。很多高校的植化成分内分式实验经常会测定某种常见果实(如龙眼肉)粗提物的体外抗氧化及抗弹性蛋白酶活性,这些一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击碎其新颖性/创造性最致命的“隐藏证据”。

* **策略二:传统医药典籍的“超前公开”挖掘**

* **检索库:** 中国传统中医药数据库、韩国传统医学民间方剂数据库。

* **目标:** 寻找是否有将“龙眼肉(桂圆)捣烂敷面/外用润肤、去皱”的古代民间偏方或近代化妆品配方条目。根据医药领域审查指南,若外用剂型及护肤方向被古代典籍毫无异议地公开,其用途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将直接归零。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为您对该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1进行深度法律与技术分析。

### 一、 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合理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1属于**医药/化妆品领域的功能性限定应用权利要求**。其本质是:**“龙眼肉提取物或其馏分”**作为**有效成分**在制备**具有特定皮肤功效(增强皮肤弹性/改善皱纹/保湿)的化妆料组合物**中的新用途(即医药用途权利要求中的瑞士型撰写方式)。

说明书对其技术特征的内在机理给出了明确解释:

1. **有效成分的界定**:说明书第`[0029]`至`[0037]`段明确“提取物”包括热水、超声波、回流等方法获得的提取液、浓缩液、干燥物或馏分。实验例1~4均证实,**龙眼肉单独提取物**(实施例1)即具有确切的功效。

2. **功能的科学解释**:

* **增强皮肤弹性与改善皱纹**:说明书第`[0002]`、`[0003]`、`[0041]`、`[0042]`段解释其机理在于通过**促进第1型胶原蛋白合成**(表3)和**抑制弹性蛋白酶活性**(表4)来缓解皮肤松弛和皱纹。

* **保湿皮肤**:说明书第`[0004]`、`[0006]`、`[0047]`段解释,胶原蛋白和弹性蛋白作为基质蛋白能吸收水分提高结构内部的水分保持力,从而使皮肤保持水润(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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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与公开性分析

为客观评估创造性,我们将三份对比文件分别代指为:

* **D1**:KR1020150067487A(公开日:2015-06-18)

* **D2**:US20150245991A1(公开日:2015-09-03)

* **D3**:CN105748823A(公开日:2016-07-13)

#### 1. 技术特征比对表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D1 (KR1020150067487A) 是否公开及出处D2 (US20150245991A1) 是否公开及出处D3 (CN105748823A) 是否公开及出处
特征1: 一种龙眼肉提取物或其馏分未公开<br>(仅公开了万形子/蔓荆子,未提及龙眼肉)实质公开<br>[0051] Dimocarpus longan fruit extract毫无异议公开<br>[0006]、[0012] 龙眼肉...假种皮
特征2: 在制备化妆料组合物中的应用毫无异议公开<br>[0001] 두피트러블 개선용 화장료 조성물(头皮改善用化妆料组合物)毫无异议公开<br>[0002] cosmetic products, namely, anti-aging compositions毫无异议公开<br>[0014] 可以制备成食品或药品领域可接受的任意剂型
特征3: 用于增强皮肤弹性未公开<br>(仅提及头皮弹力,未针对龙眼肉公开此功效)实质公开<br>[0006] skin firming, [0036] targets skin sagging未明示公开<br>(说明书仅在[0002]和[0022]笼统提及“弹性下降”,未做单独定量实验)
特征4: 用于改善皱纹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06] reduction of “crow's feet”, [0036] reduced wrinkles未明示公开<br>(仅在[0022]笼统提及“改善皱纹”)
特征5: 用于保湿皮肤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06] skin moisturizing, [0036] moisturize dry skin未明示公开<br>(仅在[0022]笼统提及“改善皮肤干燥”)

#### 2. 各对比文件公开性深度分析

* **D1 (KR1020150067487A) 分析:**

* **结论**:**未公开核心物质与大部分功效。**

* **详细分析**:D1公开了一种头皮问题改善用化妆料组合物,虽然在其复方提取物1中包含了“만형자(蔓荆子)”(见D1`[0001]`、`[0024]`),这与目标专利说明书中的协同成分重合,但是**D1全篇从未提及“龙眼肉(Longanae Arillus / 용안육)”**。因此,对于以“龙眼肉提取物”为唯一核心有效成分的权利要求1而言,D1未公开其物质基础。

* **D2 (US20150245991A1) 分析:**

* **结论**:**实质公开了核心物质及全部功效。**

* **详细分析**:D2在`[0051]`明确公开了“*Dimocarpus longan* fruit extract”(龙眼果提取物),并指出其含有没食子酸、鞣花酸等具有抗氧化性质的酚酸。同时,D2在`[0002]`、`[0006]`和`[0036]`段明确指出,该组合物含有多种植物提取物,可制成眼霜、精华或保湿霜,用于**减少面部细纹皱纹(reduced wrinkles、reduction of crow's feet)、紧致皮肤(skin firming/防止皮下垂)以及保湿干燥皮肤(moisturize dry skin)**。虽然D2是一个包含大麻二酚和龙眼肉等多成分的复方应用,但其对抗衰老、皱纹和保湿的终点指标与目标专利完全重合。

* **D3 (CN105748823A) 分析:**

* **结论**:**毫无异议公开了核心物质,但属于“非同领域”或“弱相关功效”公开。**

* **详细分析**:D3在`[0006]`和`[0012]`明确公开了原料中包含“龙眼肉为无患子科植物龙眼的假种皮”。然而,D3是一篇**口服“药食同源”的中药片剂专利(属于内服食品/药品领域)**,其主要技术问题是健脾胃、补肝肾、润肠通便(见`[0022]`)。虽然在`[0022]`中作为内服后的远端延伸效果捎带提及了“能改善面色枯黄、弹性下降、粗糙无光泽、皱纹等”,但其**并未公开龙眼肉作为“外用化妆料组合物”的应用**,且属于多味药(火麻仁、黑芝麻等)口服后的综合调理结果,对龙眼肉单独的外用化妆品功效没有给出直接、明确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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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最接近现有技术)的确定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D2 (US20150245991A1) 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分析过程如下:**

1. **技术领域与解决的技术问题最接近**:

* 目标专利旨在解决天然植物提取物应用于**外用化妆品**中,因视黄醇等传统成分不稳定且有刺激性,从而寻找安全、高效的**促进胶原蛋白合成、抗氧化、抗衰老、抗皱和保湿**的天然替代物(目标专利`[0005]`、`[0014]`)。

* D2同样属于**外用抗衰老皮肤组合物(anti-aging dermal composition)技术领域**(D2`[0002]`),其旨在解决皮肤由于光损伤、氧化应激导致的**皮肤下垂(sagging)、皱纹(wrinkles)和干燥(dryness)**等问题(D2`[0036]`),这与目标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应用场景完全一致。

2. **技术效果最接近**:

* D2中明确指出龙眼提取物能够抑制酪氨酸酶活性、抗氧化,从而减缓皮肤衰老,达到紧致、除皱、保湿的效果。这与目标专利通过实验例验证的皮肤弹性增强、皱纹改善及水分保持效果在最终商业产出上完全对等。

3. **为什么D3不适合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 D3虽然公开了龙眼肉,但它是**内服片剂/组合物**,其核心要解决的是肠燥便秘、气血不足的机体内部问题。外用化妆品的透皮吸收、局部皮肤细胞(如成纤维细胞)刺激机理,与内服通过消化系统吸收的机理截然不同。因此,D3与目标专利在技术领域和技术手段上相距较远,不适合作为创造性评判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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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区别技术特征及其他对比文件的公开性

以 **D2** 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其进行比对,可以找出以下**区别技术特征**:

* D2公开的是龙眼肉提取物与大麻精油(Cannabis sativa oil)、龙血树树脂(dragon's blood resin)等**多组分复方**在抗衰老化妆品中的应用。而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龙眼肉提取物单独(或其馏分)**作为有效成分的应用,或者是包含龙眼肉提取物但不限于D2特定复方的化妆料。

* 目标专利明确限制了有效成分可以是**“其馏分”**,并明确指出了特定分子水平的作用机理(促进第1型胶原蛋白合成及抑制弹性蛋白酶活性)。

**这些区别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 **关于“馏分”和“外用单方功效”**:D1和D3均**没有**公开龙眼肉提取物的“馏分”在外用化妆品中的应用。D1完全未提及龙眼肉;D3虽提及龙眼肉水煎煎煮浓缩成稠膏(D3`[0020]`),但该稠膏是与黑芝麻、山药原粉混合压片**口服**,未公开其外用改善皮肤弹性和皱纹的单方或馏分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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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无效请求方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专利权人的防守据点)

若您代表请求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这场博弈中,对您而言**最薄弱、最难攻克的攻击点(即目标专利最稳固的技术特征)**是:

> **“龙眼肉提取物‘或其馏分’在‘单独作为有效成分’时,产生显著外用‘增强皮肤弹性(促进第1型胶原蛋白合成/抑制弹性蛋白酶活性)’的显著性技术效果。”**

**原因在于:**

1. **单方与复方的技术偏离**:D2虽然公开了龙眼提取物,但它是将其淹没在包含大麻二酚(CBD)、龙血树树脂、人参、东当归、川芎、熟地黄等**十几种成分的大复方**中(参见D2 Example 1 & 2)。在现有技术中,大复方发挥抗衰老功效,通常被公认为各组分协同或主要是核心成分(如大麻二酚、人参)的作用。D2并未给出任何**龙眼肉提取物单独外用**就能取得如此高体外细胞系(成纤维细胞)胶原蛋白合成增加率(如目标专利表3所示的20.6%~46.7%)的启示。

2. **“馏分”的创造性高度**:目标专利提到了“馏分”(通过溶剂萃取分馏获得特定组分)。如果专利权人在后续无效答辩中将权利要求限缩为“龙眼肉提取物的馏分”,由于D2、D3仅提到粗提物(果实提取物或水煎膏),现有技术完全没有公开龙眼肉分馏后的特定有效成分在外用抗衰老中的惊人效果。

3. **无法预期的显著性技术效果(实验证据确凿)**:目标专利在说明书的实验例1和实验例2中,精确定量了实施例1(纯龙眼肉提取物)在1000ppm和10000ppm下对**第1型胶原蛋白生成量的具体数值(181.1 ng/ml和220.3 ng/ml)**和弹性蛋白酶抑制率。这种在细胞和分子生物学层面的确切量化数据,是D2(仅作宏观宣称和配方罗列)和D3(仅作中医理论推导)所完全不具备的。专利权人极易凭借**“产生了意料不到的显著技术效果”**成功捍卫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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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针对最薄弱特征的进一步检索策略

为了攻克上述薄弱环节,成功做掉该权利要求,建议调整检索方向,采取以下进阶检索策略:

1. **改变物质检索关键词,横向检索“龙眼肉核心提取化学成分”的外用活性**:

* 不要只检索“龙眼肉提取物(Longan extract)”,应深入检索龙眼肉提取物中明确具有抗氧化和透皮活性的单体成分,如**“没食子酸 (Gallic acid)”、“鞣花酸 (Ellagic acid)”、“柯里拉京 (Corilagin)”**结合**“成纤维细胞 (Fibroblast)”、“胶原蛋白合成 (Collagen synthesis)”或“弹性蛋白酶活性 (Elastase inhibition)”**。

* **目标**:证明龙眼肉的核心化学成分外用促进胶原蛋白合成是现有技术的公知常识,从而阻断其“意料不到的效果”这一退路。

2. **纵向检索“单方外用抗衰老”的非专利文献(NPL)与行业标准**:

* 重点检索化妆品研发领域的专业期刊(如 *Journal of Cosmetic Dermatolog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smetic Science*)以及国内外精细化工、天然产物研究报告。

* **检索式示例**:`(龙眼肉 OR 桂圆 OR Dimocarpus longan) AND (化妆品 OR 精华 OR 外用) AND (皱纹 OR 弹性 OR 胶原蛋白)`。

* **目标**:寻找在目标专利申请日(约2019年前后)之前,是否有高校或化妆品研发机构已经发表过“龙眼肉水提物对皮肤成纤维细胞光老化保护作用”等学术论文。这类学术论文往往倾向于研究**单方**,能直接打破目标专利“单方外用功效无法预期”的壁垒。

3. **针对“馏分(Fraction)”进行分馏溶剂特异性检索**:

* 针对目标专利说明书第`[0037]`段提及的分馏溶剂(极性溶剂如水、醇;非极性溶剂如己烷、乙酸乙酯、氯仿、二氯甲烷),检索在先文献中是否有对龙眼肉用上述溶剂进行萃取分馏,并测试其**皮肤屏障或抗自由基**的研究。只要证明该分馏手段和分馏后的常规活性已被公开,其“馏分”特征的创造性就无法立足。


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促进胶原蛋白合成、;抑制弹性蛋白酶活性;或;保湿的效果。


权利要求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组合物具有选自由;溶液、;外用软膏、;霜、;泡沫、;营养化妆水、;柔软化妆水、;面膜、;柔肤水、;乳液、;妆前底乳、;精华素、;香皂、;液体清洁料、;入浴剂、;防晒霜、;防晒油、;悬浊液、;乳浊液、;膏、;凝胶、;露、;粉、;皂、;含有表面活性剂的清洗剂、;油、;粉末粉底、;乳浊液粉底、;蜡粉底、;贴剂;和;喷雾;组成的组中的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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