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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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划分成分区的一个区域中确定基站位置的方法,其中每个分区的一个分区参数是已知的,计算分区值;它们各自是与一个分区相联系的分区参数以及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分区参数的函数;在所有分区值中确定一个分区极值;为与该分区极值相联系的分区分配一个具有调节函数的基站;与分区极值相联系的分区的有关分区参数根据调节函数来调节;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分区参数根据调节函数来调节;计算后续的分区值;它们各自是与一个分区相联系的分区参数以及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分区参数的函数;在所有分区值中确定后续的分区极值;为与后续分区极值相联系的分区分配一个具有后续调节函数的后续基站;与后续分区极值相联系的分区的有关分区参数根据后续调节函数来调节;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分区参数根据后续调节函数来调节;其中:分区参数是指一种待处理的业务量;分区值是指业务量函数;而分区极值是一个最大分区值;用调节函数根据待处理的业务量推导出至少一部分业务处理容量。
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对已知又一个分区参数的每个分区而言;只要满足第一终止判据;就依次执行以下步骤;所述第一终止判据是指所有分区值的第一百分数小于第一预定门限值;所述第一百分数在95%至100%的范围内;计算又一分区值;它们各自是与一个分区相联系的又一个分区参数以及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又一个分区参数的函数;在所有又一分区值中确定又一个分区极值;为与该又一分区极值相联系的分区分配又一个具有又一调节函数的基站;与又一分区值相联系的分区的有关又一分区参数根据又一调节函数来调节;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又一分区参数根据又一调节函数来调节;计算后续的又一分区值;它们各自是与一个分区相联系的又一分区参数以及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又一分区参数的函数;在所有又一分区值中确定后续的又一分区极值;为与后续的又一分区极值相联系的分区分配又一个具有后续的又一调节函数的后续基站;与后续的又一极值相联系的分区的有关的又一分区参数根据后续的又一调节函数来调节;与毗邻上述分区的至少一个其他分区相联系的又一分区参数根据后续的又一调节函数来调节;直至满足第二终止判据;所述第二终止判据是指所有又一分区值的第二百分数小于第二预定门限值;所述第二百分数在95%至100%的范围内;其中:又一分区参数是指测量的场强;又一分区值是指场强函数;而又一分区极值是最小的又一分区值;用又一调节函数确定基站需要产生的与位置相关的场强的最大值以及现有的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