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443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和设备

专利公开号:CN101946485B

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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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权利要求列表点击可跳转

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其包括: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以及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包括:发送询问以确定所述其它客户端是否可参与协作体验;以及接收对所述询问的响应,其中所述响应是接受或拒绝参与。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基于类型而识别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其中所述类型是视频流、数据流、音频流或其组合;以及部分基于所述类型而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共享功能。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包括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大体上同时使用所述流中的数据。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包含用于双重用途的信息。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协作是共享的比赛体验。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是部分基于用户偏好、用户行为或其组合。

8

一种用于再现内容的装置,其包括:计算机平台,其具有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选择参数; 用户接口,其与所述计算机平台通信; 观察组件,其用于发现其它装置; 信道选择器,其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在所述用于再现内容的装置上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以及关联组件,其与所述其它装置中的至少一者协作,其中,所述用于再现内容的装置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装置再现的内容。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所述观察组件将关于共享体验的询问发送到其它客户端。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信道选择器基于类型而识别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且所述关联组件部分基于所述类型而共享功能,其中所述类型是视频流、数据流、音频流或其组合。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所述关联组件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大体上同时使用所述流中的数据。

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包含用于双重用途的信息。

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协作是共享的比赛体验。

14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所述信道选择器部分基于用户偏好、用户行为或其组合而识别用于再现的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

15

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设备,其包括:用于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的装置; 用于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的装置; 以及 用于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发送询问以确定所述其它客户端是否可参与协作体验的装置;以及用于接收对所述询问的响应的装置,其中所述响应是接受或拒绝参与。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基于类型而识别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的装置,其中所述类型是视频流、数据流、音频流或其组合;以及用于部分基于类型而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共享功能的装置。

18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用于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的装置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大体上同时使用所述流中的数据。

19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包含用于双重用途的信息。

20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协作是共享的比赛体验。

21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的装置部分基于用户偏好、用户行为或其组合来识别所述流。

22

一种在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方法,其包括:在设备处发现紧密接近的装置; 发送询问以确定其它客户端是否可参与协作体验; 接收对所述询问的响应,其中所述响应是接受或拒绝参与; 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以及与发现的装置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其中,所述设备再现的内容不同于所述发现的装置再现的内容。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2006-10-25_CN1852431A_发明公开_CN1852431A 实现实时视频信息共享的系统及方法_+++B_D_G_l+++.docx
0 2005-12-15_US2005278411A_发明申请_US20050278411A1 Data delivery device_+++A_e_f+++.docx
0 2005-12-29_US2005286546A_发明申请_US20050286546A1 Synchronized media streaming between distributed peers_+++A_I_c_l+++.docx
0 2006-01-25_CN1725227A_发明公开_CN1725227A 操作装置网络的方法_+++A_c_e_f_i+++.docx
0 2006-05-10_CN1770725A_发明公开_CN1770725A 异步网络系统、信息处理设备、数据发送及接收管理方法.docx
0 2006-06-08_US2006119743A_发明申请_US20060119743A1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LASER MATERIAL MANIPULATION.docx
0 2006-07-20_US2006161621A_发明申请_US20060161621A1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for collaboration and synchronization of media content on a plurality of media players_+++C_E_F_I_a+++.docx
0 2006-08-03_US2006173619A_发明申请_US20060173619A1 Construction equipment discovery on a network.docx
0 2006-08-24_US2006190968A_发明申请_US20060190968A1 Sharing between shared audio devices_+++AIL_bdefg+++.docx
0 2006-10-12_JP2006273127A_发明专利_JP2006273127A Accessory socket.docx
0 2005-09-08_JP2005239682A_发明专利_JP2005239682A Ophthalmic agent.docx
0 2007-03-08_WO2007025910A_发明申请_WO2007025910A1 MOBILE WIRELESS COMMUNICATION TERMINALS,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PROVIDING A SLIDESHOW_+++A_C_E_F_I+++.docx
0 2007-05-03_US2007096873A_发明申请_US20070096873A1 RFID RECEIVER.docx
0 2007-05-24_US2007114613A_发明申请_US20070114613A1 Programmable nanotube interconnect.docx
0 2007-07-19_WO2007082190A_发明申请_WO2007082190A2 APPARATUS AND METHODS OF SELECTIVE COLLECTION AND SELECTIVE PRESENTATION OF CONTENT_+++B_L_d_g_j+++.docx
0 2007-10-18_JP2007274227A_发明专利_JP2007274227A Communication system,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pparatus, information processing method and program_+++A_C_E_F_b_c_i_k+++.docx
0 2007-12-06_WO2007137626A_发明申请_WO2007137626A1 MOBILE WIRELESS COMMUNICATION TERMINALS, SYSTEMS, METHODS,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S FOR PUBLISHING, SHARING AND ACCESSING MEDIA FILES_+++A_d_e_f_g_h_i_j_l+++.docx
0 2007-12-27_US2007299976A_发明申请_US20070299976A1 Personal video channels_+++a_b_g_i_l+++.docx
0 US2003114224A1_Description_20260321_1352_+++A_E_F_K_c+++.docx
0 US2004082383A1_Description_20260321_1352_+++A_D_E_F_K_i_l+++.docx
0 2004-07-21_CN1514578A_发明公开_CN1514578A 对等内容广播传输机制_+++a_b_g_l+++.docx
0 2002-09-12_US2002128028A_发明申请_US20020128028A1 Method and device for a shared radio network.docx
0 2002-09-12_US2002128029A_发明申请_US20020128029A1 Data distribution device and method, and data receiving device and method_+++B_G_l+++.docx
0 2003-05-29_US2003099457A_发明申请_US20030099457A1 Receiving terminal device and control method therefor_+++B_G+++.docx
0 2003-08-28_US2003159634A_发明申请_US20030159634A1 Inline needle tufting machine with needle modules.docx
0 2003-09-11_US2003172108A_发明申请_US20030172108A1 System for providing multimedia file_+++b_d_g_j_k_l+++.docx
0 2003-11-25_US6651571B_发明授权_US06651571B2 Inline needle tufting machine with needle modules.docx
0 2003-12-18_US2003232318A_发明申请_US20030232318A1 Offline e-learning system.docx
0 2004-02-19_JP2004054693A_发明专利_JP2004054693A Information processor and method,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ystem, recording medium and program_+++a+++.docx
0 2004-03-11_US2004046655A_发明申请_US20040046655A1 METHOD AND CONTROLLER FOR PROVIDING A LOCATION-BASED GAME ASSOCIATED WITH A PLURALITY OF MOBILE STATIONS_+++K_a_b_c_d+++.docx
0 1932-12-08_GB384364A_发明专利_GB384364A Method of producing printing blocks with correct colour values for multi-colour printing.docx
0 2004-11-25_US2004235568A_发明申请_US20040235568A1 Mobile game system and method_+++A_C_I_K_e_f+++.docx
0 2004-12-16_US2004252185A_发明申请_US20040252185A1 Methods and apparatus for providing egalitarian control in a multimedia collaboration session_+++B_C_D_G_L_i+++.docx
0 2005-01-05_GB2403631A_发明专利_GB2403631A Icon retrieval and display_+++l+++.docx
0 2005-04-14_JP2005095601A_发明专利_JP2005095601A Network game terminal, game server, method executed at network game terminal and record medium_+++K_c_i+++.docx
0 2005-04-14_US2005080894A_发明申请_US20050080894A1 Method and system for topology adaptation to support communication in a communicative environment_+++B_C_D_I_a_b_c_e_f_g_k+++.docx
0 2005-06-23_JP2005166059A_发明专利_JP2005166059A Controlling access to wirelessly broadcast electronic work_+++A_I_L_e_f+++.docx
0 2005-07-21_US2005160270A_发明申请_US20050160270A1 Localized audio networks and associated digital accessories_+++E_F+++.docx
0 2005-08-11_JP2005215846A_发明专利_JP2005215846A Information exchange method, information exchange system, information exchange terminal, and program_+++A_L_e_f+++.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其包括: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以及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专利代理师,我非常乐意为您提供这份专业的对比文件分析与权利要求比对。

在专利无效或侵权分析中,准确把握权利要求的保护边界是第一步。我们将首先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进行解释,随后通过特征比对表格详细剖析D1和D2的公开情况,最后采用“三步法”逻辑为您梳理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及创造性评判思路。

一、 结合说明书的权利要求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1946485B),权利要求1的核心在于通过复用数据广播/多播流,在终端侧实现差异化且协作的用户体验,从而在不增加网络负担的前提下提升互动性。

  • 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结合说明书[0048]-[0049],这指的是客户端(接收器)具备观察组件,能够通过监视、发送周期性请求或接收相邻装置的发射信息,来发现特定地理区域内(物理或网络拓扑上的紧密接近)的其它参与装置。

  • 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 结合说明书[0026]和[0050]-[0052],“一对多发射”通常指多播/广播(如FLO网络)。客户端不是接收单播数据,而是从公共的广播流中,基于用户偏好或流内信息(如统计数据)选择特定子集进行本地再现。

  • 特征C(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结合说明书[0051]-[0053],这意味着多个客户端利用各自接收到的数据,共同参与一个协作事件(例如共享的比赛体验、远程竞争)。“聚合再现”体现为所有参与者作为一个协作单元共同推进的内容体验。

  • 特征D(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结合说明书[0052]-[0053],由于每个客户端的选择参数(偏好、行为)不同,或者分配的角色不同,即使面对相同的多播流池,每个用户设备上呈现的具体数据子集、视图或音频馈送是不同的,但它们共同服务于特征C的协作体验。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分析

以下是权利要求1各技术特征在两篇对比文件中的公开情况。

  • D1公开号: US20040046655A1

  • D2公开号: US20050080894A1

特征比对表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D1 (US2004046655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D2 (US2005080894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未实质公开。


D1[0016]提到控制器可以集成在移动站中作为主机;[0024]提到控制器确定移动站是否在激活位置的接近阈值内。但这主要侧重于判定客户端是否靠近预设的“地雷”位置,而非第一客户端主动发现紧密接近的其他客户端。

未明确公开“紧密接近”。


D2[0049]提到各节点之间可以相互协商以建立新连接,但其主要基于网络性能和拓扑适应性,并未明确教导基于物理或地理上的“紧密接近(close proximity)”来发现客户端。

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

未公开。


D1主要依赖蜂窝网络(如CDMA/GSM)的单播通信来触发游戏特征和问题[0011]-[0014],并未教导存在一个“一对多”的多播数据流池供客户端选择。

实质公开。


D2[0078]明确公开了“多播视频图像流”以实现可扩展性,并指出“剩余的协作者可以从多播给N方协作环境中的协作者组的多个可用视频图像流中选择对象的一个视频图像流”。

C: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部分公开。


D1[0021]-[0026]公开了玩家之间的互动(如设置地雷、成为目标),这是一种协作和竞争。但其主要表现为积分的增减,缺乏“内容的聚合再现”这一多媒体层面的协同呈现特征。

实质公开。


D2[0028]-[0031]公开了通过生成化身(avatars)和3D模型,将输出与计算机生成的3D背景结合,“以在虚拟环境中提供发送协作者的逼真版本”。所有协作者通过网络互动,共同构成并参与这个N方协作环境(N-way collaborative environment),这属于内容的聚合再现。

D: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部分公开。


D1中不同玩家可能收到不同的游戏问题或状态更新[0026],因此屏幕显示不同。但这不是基于从多播流中提取不同子集而产生的。

实质公开。


D2[0026]和[0027]明确公开了数据流是“视图相关的(view dependent)”,意味着发送给不同接收协作者的数据流是不同的,这导致每个客户端再现的视角和内容不同。


三、 创造性分析: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评估

在创造性评判的“三步法”中,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至关重要。最合适的CPA应当是与目标专利试图解决的技术问题、实现的技术效果最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的文献。

1. 选择D2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首选方案)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效果: 目标专利旨在通过复用多播数据流,在不显著增加网络流量的情况下,为大量用户提供个性化且协作的复杂媒体体验。D2的整体目的([0005]-[0006]、[0018])正是为了解决随着参与者(N)增加而带来的计算和通信带宽复杂性问题,其核心手段也是利用多播(Multicasting)和视图相关渲染来实现N方协作。两者的技术领域、技术问题和技术路线高度一致。

  • 特征覆盖度: D2实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最核心逻辑(特征B、C、D),即:在多播(一对多)网络下,多用户选择不同的数据流,进行不同视角的独立再现,并融合于同一个协作环境中。

  • 区别技术特征与创造性反驳预判: 以D2为CPA,权利要求1的区别技术特征仅在于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 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D1虽然涉及LBS(基于位置的服务),但其逻辑是“客户端与预设地理坐标触发交互”,而非“客户端之间基于紧密接近的相互发现”。

    • 防御策略: 可以主张特征A并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它与后续的流选择和协作步骤在功能上相互配合——正因为发现了“物理上紧密接近”的伙伴,才触发了后续在相同多播流下的协作与差异化选择(例如面对面联机游戏)。这赋予了权利要求在本地社交/局域互动场景下的非显而易见性。

2. 能否选择D1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不建议。 D1解决的是如何避免玩家浪费高昂的通话时间来参与位置游戏([0002]),其核心机制是单播位置触发器和积分系统。D1完全没有“一对多发射(广播/多播)”的概念,也没有解决带宽复用和流媒体聚合再现的问题。

  • 如果以D1为CPA,区别技术特征将包含B、C、D这三大核心特征。强行将D2中用于视频会议拓扑优化的多播技术(B, C, D)结合到D1基于GPS的短信/问答游戏中,缺乏合理的显而易见性技术启示。

四、 总结

综上所述,D2是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的文献,它几乎构成了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核心架构的实质性威胁(公开了B、C、D)。在后续的无效答辩或侵权规避分析中,建议将防守重心放在**特征A(终端间的近距离发现机制)**与B、C、D特征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技术效果上,例如强调这种“基于位置邻近性触发的多播流协同复用”在现有技术中并未给出结合启示。

您是否需要我进一步基于这篇目标专利的说明书内容,为您草拟一份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特征A)的创造性答辩意见大纲?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您好!作为您的专利代理师,我已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的说明书、权利要求1以及您提供的各项对比文件(注:提示词中未包含对比文件D5的具体文本,分析将基于其余提供的文献进行)。

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的整体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技术效果,为您梳理出各对比文件的公开情况、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以及特征的比对分析。

一、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比对分析

通过对对比文件的详细研读,以下是各对比文件针对权利要求1各项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及原文出处: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对应公开的对比文件及详细出处 公开程度
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D6 (US20040235568A1): 段落 [0042] "the master mobile device 130 is connected to at least one slave mobile device... located in the predetermined range of, for example, 10 m, through the second transceiver based on the Bluetooth protocol to form a piconet."



D4 (JP2004054693A): 段落 [0166], [0168] 描述了移动终端通过检测通信时间变化或信号强度来识别行进方向上(通信范围内)的其他终端。

毫无异议公开 (D6)



实质公开 (D4)

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

D1 (US20020128029A1): 段落 [0043] 描述了下行链路允许单向数据广播通信(一对多),段落 [0051] 描述了解复用器(demultiplexer 203)提取传输流并将其分离为视频数据、音频数据、游戏软件等多个数据流。



D2 (US20030099457A1): 段落 [0013] 描述了接收终端从接收到的流中选择特定流并作为视听信息再现。

实质公开 (D1)



实质公开 (D2)

特征C: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D6 (US20040235568A1): 段落 [0049] "plural players... enjoy a network game in nearly real time." 描述了玩家通过主从设备连接,实时协作进行网络游戏。



D8 (JP2005095601A): 段落 [2] "自端末と他のネットワークゲーム端末とで協働して進行させる" 描述了自身终端与其他终端协作推进网络游戏进程。



D7 (US20040252185A1): 段落 [0003] 描述了多媒体协作会话中多方共享信息和文档。

毫无异议公开 (D6, D8)



实质公开 (D7)

特征D: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D8 (JP2005095601A): 段落 [2] "各ディスプレイに表示される各キャラクタの視点からみた2次元画像... は互いに異なるものとなる" 明确指出各显示器上从各角色视角看到的2D图像是互不相同的。



D6 (US20040235568A1): 多个玩家使用各自的设备进行网络游戏,必然存在各自独立的视角和再现画面。

毫无异议公开 (D8)



实质公开 (D6)


二、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PA) 分析

在评价创造性时,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应当是与本专利旨在解决的技术问题最相关、公开了最多相同技术特征的文献。

目标专利的整体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

目标专利旨在解决数据播送服务中,为了提升交互体验而增加多播数据量会导致带宽拥堵、体验降级的问题。其核心技术效果是通过“发现近距离客户端”、“接收一对多广播的多数据流”,并在本地客户端之间“协作”与“呈现不同视角/内容”,在不显著增加多播网络负担的前提下,利用数据双重用途和近距离设备间通信创造出聚合的协作体验。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

在此创造性分析过程中,D6 (US20040235568A1) 和 D8 (JP2005095601A) 均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1. 将 D6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理由:

    • 技术领域与目的:D6 解决的问题是通过让一个主设备(第一客户端)连接蜂窝网络,并利用蓝牙在近距离(10米内)组建微微网(Piconet),让多个从设备共享网络进行实时多人游戏。这与目标专利“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并进行“协作”的整体物理拓扑架构高度契合。

    • 公开的特征:D6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A(近距离发现客户端)和特征C(协作产生聚合再现的游戏体验),并实质公开了特征D(各自设备运行游戏,画面独立)。

  2. 将 D8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理由:

    • 技术领域与目的:D8 同样着眼于减轻服务器与网络带宽的负担。它通过选举代表终端(代表客户端)接收游戏数据,然后通过P2P分发给群组内的其他协作终端,使得服务器不必向每个终端重复发送数据。

    • 公开的特征:D8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C(协作产生聚合再现)以及特征D(特别强调了各个终端基于同一组游戏数据再现出不同的视角内容)。


三、 未被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及结合启示

情形一:以 D6 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未被公开的特征:D6 未明确公开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D6 主要是通过蜂窝网络下载游戏数据,并未明确提及接收“一对多”(如广播/多播)信号并从中进行信道/数据流的选择。

  • 是否被其他文件公开:特征B 已被 D1 和 D2 充分公开。D1 详细描述了数字卫星广播(一对多)系统中,接收设备(机顶盒)通过解复用器从传输流中分离并选择视频、音频等多个数据流的过程。

  • 结合可行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临如何更高效地向D6中的主设备分发多媒体和游戏数据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结合D1中成熟的“一对多广播和多数据流解复用”技术,以进一步节省蜂窝网络带宽,从而顺理成章地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情形二:以 D8 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未被公开的特征:D8 未明确公开特征A(在物理空间上发现紧密接近的其他客户端)和特征B(一对多广播接收)。D8 的终端群组主要是在虚拟大厅(Virtual Lobby)中通过网络逻辑组建的,而非物理近距离发现。

  • 是否被其他文件公开:特征A 已被 D6(基于蓝牙的近距离设备发现)和 D4(通过信号检测发现行进方向上接近的终端)公开;特征B 已被 D1 和 D2 公开。

  • 结合可行性:D8 的重点在于降低服务器多发数据的压力。为了在局域环境下进一步优化这一方案(例如同一会场或房间内的玩家),本领域技术人员极易想到引入 D6 中的物理近距离发现机制(如蓝牙组网)来替代纯虚拟的网络寻址,并结合 D1 的多播数据接收方式,完成对权利要求1的拼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各项特征在上述对比文件中均有迹可循。在撰写无效宣告请求或进行防御性答复时,可以 D6 作为主证件结合 D1,或者以 D8 作为主证件结合 D6 和 D1 构建创造性攻击的逻辑链条。

需要我为您进一步将上述对比文件组合,草拟一份符合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CNIPA)审查标准的创造性说理(三步法)框架吗?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已仔细阅读了您提供的目标专利说明书以及五篇对比文件的全文(注:提示词中仅提供了D1至D5的原文,因此本次分析将基于这五篇文件进行)。

以下是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详细技术拆解、对比文件特征比对以及创造性分析。


一、 结合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1946485B),各技术特征的具体技术含义如下:

  • 技术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结合说明书[0048]段,这指的是接收器(客户端)通过观察组件监视区域内的装置,通过发送请求或询问来发现地理区域内(紧密接近)的其它接收器并建立通信。

  • 技术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 结合说明书[0035]和[0052]段,这指的是系统接收来自发射器(例如基于MediaFLO等多播网络)的一对多发射(包含视频、数据或音频等多个逻辑流/信道),客户端的信道选择器基于用户偏好或流内信息类型,选择接收其中一个或多个数据流用于在本地呈现。

  • 技术特征C(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结合说明书[0051]段,这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客户端设备利用接收到的数据流作为一个协作单元进行交互。例如,利用数据流中的选手统计数据,多名用户通过各自的设备共同参与一场交互式的预测比赛。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结合说明书[0052]和[0053]段,这是该专利的核心创新点。尽管各个客户端可能接收相同或不同的多播数据流,但在协作体验中,每个参与者设备上再现的视图、音频或数据内容是不同的(例如比赛中不同的视角或不同的个人交互界面),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协作体验单元。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表格

注:Y表示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P表示部分公开或相关;N表示未公开。

技术特征 D1 (JP2005166059A) D2 (JP2005215846A) D3 (US2005278411A) D4 (US2005286546A) D5 (CN1725227A)
A: 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 Y Y Y Y Y
B: 从一对多发射中选择数据流 P N N P N
C: 协作产生聚合再现 P N N P N
D: 第一客户端再现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 N N N N N

三、 各对比文件公开特征的详细出处分析

1. D1_JP2005166059A

  • 特征A (Y): 实质公开。说明书原文[2] (对应图3说明) 中指出:“1次プレーヤ300がワイヤレス・ブロードキャスト・エリア302内で2次プレーヤ304および306などの他のプレーヤを検出すると...” (当1次播放器300在无线广播区域302内检测到2次播放器304和306等其他播放器时...)。

  • 特征B (P): 部分公开。D1公开了第一播放器向第二播放器广播电子作品(多播),但未明确体现从“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这一动作。

  • 特征C (P): 部分公开。D1公开了多个设备同步播放音乐以产生共享体验,但并非目标专利中定义的“聚合再现”(各部分汇聚成一个整体交互)。

  • 特征D (N): 未公开。D1明确要求二次播放器进行“同期再生”(同步再现),即所有设备播放完全相同的电子作品,与特征D要求内容不同直接冲突。

2. D2_JP2005215846A

  • 特征A (Y): 实质公开。说明书原文 [2] 权利要求1 中指出:“通信エリア内に存在する前記近距離無線通信機能を有する携帯情報端末に...” (向存在于通信区域内具有短距离无线通信功能的便携式信息终端...)。

  • 特征B, C, D (N): 未公开。D2主要涉及商店信息、优惠券的点对点或点对多点的数据交换与存储,不涉及多数据流的实时多播选择,也不涉及协作媒体再现。

3. D3_US2005278411A

  • 特征A (Y): 实质公开。说明书原文 [0009] 中指出:“retrieving existence of surrounding mobile devices existing within a predetermined region from the requesting mobile device...” (检索请求移动设备周围预定区域内存在的周围移动设备)。

  • 特征B, C, D (N): 未公开。D3涉及的是通过蓝牙从附近的设备点对点下载文件以减轻服务器负荷,不涉及多播数据流的再现和协作聚合再现。

4. D4_US2005286546A

  • 特征A (Y): 实质公开。说明书原文 [0046] 中指出:“A tunA player discovers like players that are within range, and establishes communications with those players...” (tunA播放器发现范围内的类似播放器并建立通信)。

  • 特征B (P): 部分公开。原文 [0046] 及 [0055] 指出设备通过UDP组播数据包(multicasting packets),接收端可以选择性地“tune in”(收听),这与从一对多发射中选择数据流有一定相似性。

  • 特征C (P): 部分公开。原文 [0027] 指出创造了共享音乐体验(Shared music experience),但这是一种完全同步的单一媒体体验,而非“聚合再现”。

  • 特征D (N): 未公开。D4的明确目的是让所有设备播放完全相同的媒体内容。原文 [0027] 强调:“nodding their heads... in perfect synchrony, just as if they were all listening to the same conventional broadcast radio station” (完美同步地听着完全相同的内容)。

5. D5_CN1725227A

  • 特征A (Y): 实质公开。涉及家庭网络中视听装置的互相发现与连接(例如图9A-C的域设备连接)。

  • 特征B, C, D (N): 未公开。D5是关于数字版权管理(DRM)和授权域(Authorized Domains)的管理方法,与多数据流选择和协作再现无关。


四、 创造性分析: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与区别技术特征

1. 最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losest Prior Art)

D4 (US2005286546A) 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也是一个较好的备选,但D4的场景与目标专利的移动设备媒体流协作更为贴近)。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 D4解决的是如何利用便携式设备的自组织网络(ad-hoc)在局部区域内实现媒体内容的共享与同步流媒体播放。

  • 技术效果: D4实现了附近用户能够“收听其他人正在收听的内容”,创造了一种基于多播的本地群组共享体验。这与目标专利中“发现接近的客户端并利用多播数据流创建协作体验”的整体构思最为接近。

2. 没有被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基于D4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

  • 特征D: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以及由此引发的特征C中的“聚合再现”的特定含义,即不同的内容组合成一个协作交互的整体,而非单纯的同步播放)。

分析结论: 该区别技术特征没有被其他对比文件(D1、D2、D3、D5)公开。

  • D1和D4一样,其核心发明目的就是强制所有客户端播放完全相同的内容(Synchronized media/同期再生)。若引入特征D,将破坏D1和D4的核心发明目的。

  • D2、D3、D5均不涉及流媒体的实时再现与用户间的媒体内容协作展示。

因此,基于目前提供的对比文件,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在接收同一多播网络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协作使各客户端再现不同内容以形成聚合体验”的技术方案,具备较强的抗辩空间,具有创造性。


希望这份基于说明书和对比文件原文的详细对比分析对您的无效答辩或侵权分析工作有所帮助。您接下来是否需要我根据这一分析结果,为您起草一份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正式《意见陈述书》大纲或具体的技术特征对比论述段落?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针对你提供的目标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以及7篇对比文件,我已经完成了技术特征的比对与创造性分析。

以下是详细的权利要求特征比对、出处引证以及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意见。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与说明书核心技术理解

目标专利(CN101946485B)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是:在数字广播等多播/广播(一对多)网络中,通过让接收相同数据流的客户端进行本地协作(聚合再现),并根据用户偏好或设备提供差异化的本地体验(再现内容不同),从而在不增加网络传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双重或多重再利用(例如利用体育比赛的广播数据,在本地生成多用户的互动竞猜游戏)。

二、 技术特征比对概览

以下表格展示了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各项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

技术特征 D1 (WO2007025910A1) D2 (WO2007082190A2) D3 (JP2007274227A) D4 (WO2007137626A1) D5 (US20070299976A1) D6 (US2003114224A1) D7 (US2004082383A1)
A: 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实质公开 毫无异议公开 未公开 实质公开 未公开 实质公开 实质公开
B: 从一对多发射中识别选择数据流 未公开 毫无异议公开 部分公开 未公开 未公开 部分公开 未公开
C: 协作产生聚合再现 部分公开 毫无异议公开 部分公开 未公开 未公开 实质公开 实质公开
D: 第一客户端再现内容不同于其它 未公开 毫无异议公开 未公开 未公开 未公开 实质公开 实质公开

三、 对比文件详细出处与公开特征分析

D2 (WO2007082190A2)

D2是与目标专利高度重合的对比文件(从文本推测可能为目标专利的同族PCT申请或其母案/相关案),其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

  • 特征A(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详见说明书 [0048] 段:“observation component 608, which can be configured to discover other devices within a geographic area...”(观察组件608经配置以发现一地理区域内的其它装置)。

  • 特征B(一对多发射中选择数据流):详见说明书 [0055] 段:“Transmitter 702 may transmit a multicast stream of data 706, and receiver 704 may selectively accept and combine those streams...”(发射器702发射数据的多播流,接收器选择性接受并组合流)。

  • 特征C(协作产生聚合再现):详见说明书 [0051] 段:“associate component 614 can be configured to collaborate with one or more other devices... produce an aggregated reproduction of the content.”(与一个或一个以上其它装置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 特征D(再现内容不同):详见说明书 [0053] 段:“Although each participant has a different experience, the participants operate as a collaborative unit... Different users can have different experiences, even though they are using the same or different data streams...”(尽管每个参与者有不同的体验,但作为协作单元操作……不同的用户可以有不同的体验)。

D7 (US2004082383A1)

D7实质公开了关于本地无线组网互动游戏的核心逻辑,特别是设备间呈现不同视角的特征。

  • 特征A(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详见说明书 [0012]、[0023] 段:“The gaming devices in FIG. 1 are generally equipped... to discover each other... form associations”(利用短距离无线电如Bluetooth/802.11发现彼此)。

  • 特征C(协作产生聚合再现):详见说明书 [0020]、[0034] 段描述的虚拟战场游戏(Interactive gaming),多玩家在同一场景下交互协作。

  • 特征D(再现内容不同):详见说明书 [0024] 段:“the portable computer display while one device has a joystick... the limited display device experiencing a two dimensional version of the game while the full color with joystick gaming device experiences a three dimensional ring side view”(有限显示设备体验2D视图,全彩设备体验3D视图,明确指出了再现内容的不同)。

D6 (US2003114224A1)

D6实质公开了基于任务的分布式无线游戏以及多媒体协作。

  • 特征A(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详见说明书 [0051] 段:“In one embodiment, Bluetooth or other local network technologies may be used in the formation of teams... query the surrounding area for other nearby mobile terminals.”(使用蓝牙发现周围的移动终端组队)。

  • 特征C & D(协作与内容不同):详见说明书 [0028] 段关于子任务(Subtask)的描述:“each player on a task branch may receive a subtask of an master game task. For instance, the game task may comprise composing a funny story, where each player builds on the responses of the players... first player submits a noun, second player submits a verb...”(每个玩家接收不同任务,提交名词/动词等,协作完成故事,再现内容和任务显然不同)。

D1, D3, D4, D5

这四篇对比文件主要涉及内容的同步共享,但在“内容不同”和“聚合再现”的组合上存在明显缺失:

  • D1 (WO2007025910A1):公开了通过蓝牙发现附近设备并分享幻灯片图片,但明确强调各设备上是同时显示相同的图像(“simultaneously displayed on respective displays” [004]),未公开特征D。

  • D3 (JP2007274227A):公开了一边VoIP通话一边看同一个电视节目,但缺乏物理近距离发现(特征A,其通过DNS服务器管理),且观看的是相同内容(未公开特征D)。

  • D4 (WO2007137626A1):公开了基于蓝牙发现周围设备并分享音乐流,但各端听到的内容是相同的(未公开特征D),且缺乏协作生成新内容的特征(未公开特征C)。

  • D5 (US20070299976A1):公开了通过网络共享个人视频频道,既无近距离发现机制,也无协作或不同再现的特征。


四、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与创造性分析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来看,D2 (WO2007082190A2) 是绝对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 原因:D2整体解决的问题正是如何利用一对多(多播/广播)数据流创造协作体验,且明确指出了聚合再现时不同设备的差异化体验。它在技术领域、解决的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上与目标专利完全重合。

  • 创造性结论:若D2的公开日早于目标专利的优先权日/申请日,则直接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或创造性(无未被公开的特征)。

若出于策略需要(例如排除D2的同族冲突),寻找其他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7 (US2004082383A1) 适合作为第二候选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 原因:D7同样解决在不同能力的移动设备间通过局域无线网络(短距接近)建立互动游戏(聚合再现)的问题,并极其详细地披露了不同终端因为能力或角色不同而呈现截然不同的再现内容(3D视角与2D视角的差异),实现了特征A、C、D的技术效果。

  • 未被D7公开的特征: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D7主要基于点对点或Ad-hoc自组网,未明确强调接收广播/多播网络(如数字电视广播流)的基底数据。

  • 被其他文件公开的结合:特征B属于数字广播和数据分发领域的公知常识,且在D6中得到了体现(D6 [0042] 段描述了通过电视或无线电广播等一对多发射网络分发游戏线索的跨媒体环境)。因此,即使将D7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结合D6或该领域的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也很容易被论证为缺乏创造性。


需要我为你进一步草拟一份针对该权利要求1的详细无效宣告请求书(或审查意见答复策略)的逻辑大纲吗?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为你对目标专利(CN101946485B)的权利要求1进行深度解析,并基于你提供的5篇对比文件进行详尽的特征比对和创造性分析。

以下是具体的分析过程:

一、 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其核心目的在于利用多播/广播网络(一对多发射)下发的数据流,在减少网络带宽压力的同时,让近距离的用户能够基于这些数据展开交互式的协作体验(如基于实时体育比赛数据进行预测游戏)。

  • 技术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结合说明书[0010]和[0048]段,该步骤是指客户端(如接收器604或移动设备)通过监视区域内的设备或发送周期性请求,自动发现地理区域内(紧密接近)的相邻设备,并询问其是否愿意参与协作事件(如比赛体验)。

  • 技术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 结合说明书[0026]、[0035]和[0047]段,这指的是系统(如MediaFLO等一对多广播网络)会将数据(视频、音频、数据等)划分为多个信道或流进行广播。客户端可以基于用户偏好或行为,独立地从这些广播的流中识别并下载/选择特定的流进行本地再现。这使得同一份多播数据可以具有“双重用途”。

  • 技术特征C(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结合说明书[0006]、[0051]和[0063]段,这表示多个客户端不仅仅是各自观看接收到的内容,而是通过关联组件相互配合,共享一个交互式的体验(如各自接收数据并执行交互式的比赛,相互竞争或协作),从而产生“聚合再现”。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结合说明书[0027]和[0052]-[0053]段,由于每个客户端是基于自身独立配置的内容缓存或选择器来选择流的,并且可以基于信息类型(如不同视角的视频、独立的数据馈送或不同的广告),因此每个参与者虽然共享同一个协作比赛体验,但各自设备上接收和再现的数据子集(内容)是不同的。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使用D1-D5指代各对比文件,并附上公开号。

技术特征 D1 (US20040235568A1) D2 (JP2005095601A) D3 (US20050080894A1) D4 (WO2007082190A2) D5 (US2003114224A1)
特征A: 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公开 未公开 未公开 未公开 公开
特征B: 从一对多发射中选择一个以上数据流用于再现 未公开 未公开 实质公开 公开 未公开
特征C: 与其它客户端协作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公开 公开 公开 未公开 公开
特征D: 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 隐式公开 公开 公开 实质公开 实质公开

三、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详细出处分析

D1:US20040235568A1

  • 特征A(公开): 参见[0040]和[0042]段。D1明确记载了主移动设备通过蓝牙协议与预定范围(通常在10米以内)内的相邻设备通信,连接到位于10米内的从移动设备以形成微微网(Piconet),这实质公开了“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 特征C(公开): 参见[0013]和[0036]段。D1记载了玩家通过建立的微微网共享网络游戏(enjoy the multi-player game among themselves),这实质公开了客户端之间的协作。

D2:JP2005095601A

  • 特征C(公开): 参见[0036]段。D2记载了代表终端与其他终端协同推进网络游戏(協働してネットワークゲームを進行させる),公开了协作再现。

  • 特征D(公开): 参见[0042]段。D2提到在各个终端的显示器上,会显示从各个角色的视点看到的2维图像(個々のキャラクタの視点からみた2次元画像が表示される),这公开了不同客户端再现的内容是不同的。

D3:US20050080894A1

  • 特征B(实质公开): 参见[0078]段。D3记载了多播多个视频图像流,观察的协作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视频图像流进行显示(The remaining collaborators can select one video image stream of the object from the multiple video image streams that are available in multicast)。这公开了从一对多(多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流。

  • 特征C(公开): 参见[0024]段。D3记载了参与N路协作虚拟环境(N-way collaborative virtual environment),公开了协作产生聚合再现。

  • 特征D(公开): 参见[0026]段。D3明确指出发送给各个协作者的数据流是不同的,是基于视点生成的(a sending collaborator sends potentially different data streams to each of the other receiving collaborators... generated on a view dependent basis),公开了再现内容不同。

D4:WO2007082190A2

  • 特征B(公开): 参见[0065]和[0082]段。D4记载了在一对多网络(如FLO网络)中的传输(one-to-many transmission in a Forward Link Only system),并且客户端的内容选择器可以识别并选择特定的内容(identify and choose for caching selected ones of the plurality of content)。

D5:US2003114224A1

  • 特征A(公开): 参见[0051]段。D5明确记载了使用蓝牙或本地网络技术查询周围区域的其他移动终端以组建团队(poll, or query, the surrounding area for other nearby mobile terminals... added to the first mobile terminal's team),公开了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

  • 特征C(公开): 参见[0051]和[0052]段。D5记载了组建团队进行游戏,并由团队内玩家投票决定最终提交的结果,这公开了团队协作。


四、 创造性分析: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的选取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来看,D3 (US20050080894A1) 是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PA)的。

分析理由:

目标专利的核心在于:在不需要为每个用户提供单独的单播连接的前提下(节省带宽),利用一对多(多播/广播)网络提供基础数据,让用户能够选择不同的数据流,并在客户端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从而获得个性化且互动的体验。

  • D3解决的技术问题与目标专利高度一致: D3旨在解决随着参与者数量增加带来的通信带宽和计算复杂性问题([0005]-[0006])。其采用的手段是提供一个多路协作虚拟环境,通过多播(Multicast)多个视频流,让不同的接收者根据自己的视点选择特定的流(特征B和D),并在虚拟环境中进行协作交互(特征C)。这与目标专利试图在广播网络中复用数据以增强交互体验的核心构思如出一辙。

相比之下:

  • D1和D2 主要是基于“主从/代表设备”代理其他设备与中央服务器进行单播通信,不涉及从“一对多发射的多数据流中选择流”的节省带宽机制。

  • D4 虽然提到了FLO(一对多)网络的数据流选择,但它仅仅是单机行为(缓存定向广告),完全不涉及客户端之间的“协作(特征C)”。

  • D5 涉及通过蓝牙发现设备组队,但它的任务分发机制是通过服务器点对点转发的,也不涉及从一对多广播流中并行提取数据。

关于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D3)公开的特征

如上所述,D3作为CPA,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B、C和D。

D3未公开的特征是: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D3中的网络拓扑适应是基于网络性能指标(如延迟、带宽)的,并未明确提及通过客户端在本地发现物理上紧密接近的设备。

该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是的。该特征被 D5 (US2003114224A1) 和 D1 (US20040235568A1)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

  • D5 [0051]段 明确教导了在多人互动游戏中,移动终端可以通过蓝牙(Bluetooth)查询周围区域(surrounding area)以寻找附近的移动终端(nearby mobile terminals)来组建团队。

  • D1 [0040]段 也教导了利用蓝牙协议在10米范围内寻找从设备形成微微网进行网络游戏。

因此,在无效宣告或OA答复的逻辑链条中,如果以D3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结合D5或D1中关于“通过局域无线通信发现附近客户端以建立协作关系”的常规技术手段,可以完整拼凑出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

你看我们下一步是需要基于上述分析来撰写一份正式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还是针对OA的审查意见答复草案呢?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这是一份为您起草的正式《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正文部分草案。本草案严格遵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关于创造性评判的“三步法”审查标准,紧密结合了您提供的对比文件原文,逻辑严密地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进行了无效论证。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正文部分)

目标专利: CN101946485B(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和设备)

无效请求范围: 宣告权利要求1全部无效。

无效宣告理由: 权利要求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一、 证据列表及使用方式

  • 证据1(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US20050080894A1(公开日:2005-04-14),简称D3。

  • 证据2(结合证据): US2003114224A1(公开日:2003-06-19),简称D5。

  • 证据3(补强证据): US20040235568A1(公开日:2004-11-25),简称D1。

  • 证据4(补强证据): JP2005095601A(公开日:2005-04-14),简称D2。

二、 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的具体分析(基于证据1结合证据2及本领域公知常识)

根据审查指南规定的“三步法”,对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进行如下评述:

(一)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证据1(D3)涉及一种用于支持通信环境中通信的拓扑自适应方法,特别是在N路协作虚拟环境(N-way collaborative virtual environment)中,利用多播(Multicast)发送视频图像流,接收端选择特定数据流进行交互。证据1与本专利不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无线通信与协作网络),且解决的技术问题高度一致(即在多用户参与的环境中,通过多播/广播减少网络带宽压力和计算复杂度,同时维持用户的个性化协作体验),因此证据1最适宜作为评价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二)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以下为权利要求1与证据1(D3)的技术特征详细比对表: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证据1(D3: US20050080894A1)的公开情况及原文出处 比对结果
**前序部分:**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其包括:

公开。 证据1公开了一种支持通信环境中通信的方法,涉及协作环境中的数据流复用。


原文 [0078]: "Multicasting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to enable scalability, and occurs when multiple users can share the same content."

公开
**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未明确公开。 证据1主要通过网络性能指标调整拓扑结构,未明确记载由客户端主动发现物理距离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区别特征
**特征B:**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

公开。 证据1公开了多播多个视频图像流,剩余的协作者可以从多播提供的多个流中选择一个进行显示。


原文 [0078]: "The communication topology supports multicasting of multiple video image streams... The remaining collaborators can select one video image stream of the object from the multiple video image streams that are available in multicast..."

公开
**特征C:**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公开。 证据1公开了多个节点(协作者)参与N路协作虚拟环境,并渲染生成合成场景。


原文 [0024]: "Nodes 120A-N comprise the plurality of collaborators that are participating in the N-way collaborative virtual environment..."


原文 [0080]: "...which can render the synthesized scene for collaboration within the N-way collaborative environment."

公开
**特征D:**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公开。 证据1明确指出发送给各个协作者的数据流是不同的,是基于不同的视点(view dependent basis)生成的。


原文 [0026]: "...a sending collaborator sends potentially different data streams to each of the other receiving collaborators. ...generated on a view dependent basis."

公开

结论: 经过比对,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的唯一区别技术特征为特征A: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让客户端在无需完全依赖中央服务器分配的情况下,自动感知并建立与物理位置接近的其他用户的协作通信关系。

(三)第三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针对上述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证据2(D5)**给出了明确的结合启示。

证据2(D5)同样涉及一种在无线电信网络上进行的分布式游戏(协作互动环境)。在其说明书 [0051] 段 明确记载了:

"When the game server sends a task to a first mobile terminal, the first mobile terminal may poll, or query, the surrounding area for other nearby mobile terminals. Any nearby mobile terminal that responds may be added to the first mobile terminal's team."

(当游戏服务器向第一移动终端发送任务时,第一移动终端可以轮询或查询周围区域的其他附近移动终端。响应的任何附近移动终端都可以添加到第一移动终端的团队中。)

结合启示论述:

  1. 技术领域的相通性与动机: 证据1和证据2均处于无线通信及多用户协作(游戏/虚拟环境)的相同技术领域。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证据1中“如何让同一物理区域内的协作者快速组建局域协作拓扑”这一技术问题时,有充分的动机去寻找现有的近场通信与发现机制。

  2. 技术手段的对应性: 证据2明确教导了利用移动终端主动轮询(poll or query)周围区域,以发现附近(nearby)的其他移动终端并组建团队进行协作。这与权利要求1中“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的技术手段和作用完全一致。

  3. 结合的无障碍性: 将证据2中“终端主动查询周边设备”的常规近场发现机制(例如基于蓝牙、WLAN等 MAC/物理层技术),应用于证据1的N路协作环境中,不需要对证据1的系统架构进行创造性的改造。本领域技术人员只需采用常规技术手段,即可顺理成章地将证据2的近距发现机制结合到证据1中,以实现区域化协作者的动态组网,从而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证据1与证据2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

 

 

三、 其他对比文件对无效请求的补强作用

为了进一步夯实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的结论,本无效请求引入证据3(D1)和证据4(D2)作为补强证据,证明权利要求1中的各技术特征在相关领域中早已是司空见惯的常规配置。

 

 

1. 证据3(D1:US20040235568A1)对“特征A(发现紧密接近客户端)”的补强:

如果专利权人争辩证据2中的“轮询”不等同于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证据3则给出了更为直接的技术细节。证据3在 [0040] 段 记载了:

 

 

"...connected to at least one slave mobile device such as the slave mobile device 140 located in the predetermined range of, for example, 10 m, through the second transceiver based on the Bluetooth protocol to form a piconet."

(...基于蓝牙协议通过第二收发器连接到位于例如10米的预定范围内的至少一个从移动设备例如从移动设备140以形成微微网。)

这证明在无线通信领域,第一客户端(master)主动发现物理距离紧密接近(10米内)的其他客户端(slave)并组建协作网络(piconet),是本领域极其惯用的技术手段,不具备任何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 证据4(D2:JP2005095601A)对“特征C(聚合再现)”和“特征D(再现内容不同)”的补强:

证据4在 [0036] 段 记载了“自端末と他のネットワークゲーム端末とが協働してネットワークゲームを進行させる”(自终端与其他网络游戏终端协同推进网络游戏),并在 [0042] 段 记载了“個々のキャラクタの視点からみた2次元画像が表示される”(显示从各个角色的视点看到的2维图像)。这进一步印证了在多人协作的无线终端应用中,“客户端协同交互”以及“基于各自视角渲染不同的画面(再现内容不同)”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需求。

四、 结论

 

综上所述,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仅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证据1/D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的近场设备发现机制(证据2/D5,由证据3/D1进一步补强印证)所做出的显而易见的常规拼凑。该技术方案既没有解决任何本领域预期之外的技术难题,也没有取得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因此,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依法应予全部宣告无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专利权人的代理律师,面对这份无效宣告请求,我们必须敏锐地指出请求人在应用“三步法”时存在的**“事后诸葛亮(Hindsight)”**的逻辑谬误。请求人将权利要求1割裂成孤立的技术特征,脱离了发明的整体构思,且错误地定义了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以下是代表专利权人视角的反驳意见草案,该草案可直接用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


专利权人针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核心反驳部分)

目标专利: CN101946485B(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和设备)

反驳主旨: 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请求人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应维持权利要求1有效。

一、 请求人错误地割裂了权利要求,导致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认定严重跑偏

1. 区别技术特征不仅限于“特征A”

请求人认为证据1(D3)已经公开了特征B、C、D,仅缺少特征A(发现物理上紧密接近的其他客户端),这是对证据1的过度解读和对本专利的断章取义。

  • 证据1(D3)的本质是远程视频会议的虚拟协作: 证据1 [0073] 段明确指出其应用场景是“三个不同地理位置(如旧金山、芝加哥、纽约)的人群参与视频会议”。证据1中的“多播(Multicast)”是为了让远程的协作者获取他人的视点视频流。

  • 本专利的整体协同构思: 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核心在于**“本地物理接近”(特征A)与“广播数据再利用”**(特征B、D)的强耦合。正是因为客户端“紧密接近”,它们才能通过协作(特征C),各自从“同一个一对多发射”中提取“不同”的数据流(特征D),在本地拼凑出一个完整的聚合体验(例如:A看视频流,B看数据流,共同完成比赛预测)。

因此,区别技术特征不应仅仅是孤立的“特征A”,而应当是:基于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特征A),这些本地客户端协作地从同一对多发射中分别选择并再现不同的数据流(特征B、C、D的联动),以实现本地聚合再现。

2. 重新界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基于上述完整的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并非请求人所称的“如何建立协作通信关系”,而是:如何在不增加广播/多播网络下发数据量(节省网络带宽)的前提下,利用本地设备的物理接近性,通过合理分配同一广播流中的不同数据,丰富本地用户的交互式聚合体验。

二、 证据1(D3)与证据2(D5)存在结合障碍,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进行结合

请求人试图将证据2(D5)中“通过蓝牙发现附近设备组队”的技术手段拼凑到证据1(D3)的“远程多路虚拟协作系统”中。这一结合在逻辑上和技术上均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

1. 物理架构与应用场景的根本冲突(Teaching Away)

  • 证据1(D3)致力于解决的是空间上高度分散的用户(如跨城市)如何通过复杂网络拓扑(星型或网状)进行实时视频流传输的问题。如果用户已经“物理上紧密接近”(如证据2所述的在同一房间或体育场内),他们根本不需要通过证据1中复杂的中央服务器(Central Server 330)来计算和分发视点依赖(view-dependent)的视频流,直接面对面交流即可。因此,证据1的整体教导是背离“发现紧密接近的客户端”这一思路的。

2. 结合后无法实现权利要求1的“聚合再现”效果

  • 退一步讲,即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强行将证据2(D5)的蓝牙发现机制强加于证据1(D3)的系统中,得到的结果仅仅是“在远程视频会议中识别了旁边的人”。

  • 证据2(D5)是一个**“任务转发式(Relay)”**的问答游戏(如[0006]段所述,玩家将任务转发给下一位玩家)。证据2中的设备并没有从一个“一对多”的并发数据流中并行提取不同的数据子集。

  • 因此,证据1与证据2的结合,无法推导出本专利“不同客户端从同一广播流中并行拉取不同数据以在本地聚合再现”的技术方案。请求人的逻辑完全是建立在已经知晓本专利技术方案基础上的“事后诸葛亮(Hindsight Bias)”式拼凑。

三、 证据3(D1)和证据4(D2)的补强理由不能成立

请求人试图用证据3和证据4来证明“客户端协作”和“再现内容不同”是常规技术,但忽略了技术实现的本质差异:

  • 关于证据3(D1): D1(US20040235568A1)公开的是“主-从(Master-Slave)”代理架构。主设备(手机)作为代理服务器,从设备(PDA)必须通过主设备才能与游戏服务器通信(见[0018]段)。这完全排斥了本专利中“每个客户端独立从一对多发射中识别并选择数据流(特征B)”的对等协作机制。

  • 关于证据4(D2): D2(JP2005095601A)同样是基于代表终端(代表端末)接收数据后分发给其他终端(见[0012]段)。这不仅依然是主从架构,而且其目的是为了减轻服务器负担而采用的单播替代方案,根本不涉及在“一对多发射(广播/多播)”环境中复用并发数据流。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专利权利要求1并非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它巧妙地将局域设备发现与广域多播数据复用结合起来,解决了在广播网络下兼顾带宽限制与富交互体验的技术难题。证据1不仅没有给出相关启示,反而与证据2存在应用场景和技术架构的结合障碍。

请求人的论述陷入了严重的“事后诸葛亮”谬误,未能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量。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完全符合创造性的法定标准,恳请合议组驳回请求人的全部无效宣告请求,维持本专利权有效。


希望这份反驳草案能为你提供有力的辩护视角。如果你需要针对该案的特定特征(如MediaFLO网络背景)做进一步的深度挖掘,或者需要我为你起草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对方案,请随时告诉我。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这是一份为您作为无效请求人起草的针对专利权人意见陈述的反驳意见草案。在本草案中,我们将直击专利权人答复中的逻辑漏洞,指出其人为缩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混淆对比文件作用的“诡辩”实质,坚决维护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的结论。


针对专利权人意见陈述的反驳意见书(核心正文)

目标专利: CN101946485B(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方法和设备)

反驳主旨: 专利权人严重违背了权利要求解释的“最大合理原则”,在意见陈述中人为读入了权利要求1中并不存在的限制条件;证据1与证据2的结合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权利要求1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拼凑,依法应予宣告无效。

一、 专利权人违背了“最大合理解释”原则,人为捏造了“区别技术特征”

专利权人辩称区别技术特征不仅是“特征A”,而是“基于本地物理接近与广播数据再利用的强耦合”。这一观点在法律和事实上均站不住脚:

1. 权利要求1并未限定专利权人所谓的“强耦合”与“本地聚合”

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表述为准。权利要求1的文字极其宽泛,仅仅记载了“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特征A)”以及“从一对多发射中选择流(特征B)”和“协作聚合再现(特征C)”。

权利要求1根本没有限定“必须且只能在紧密接近的客户端之间进行聚合再现”,也没有限定“不依赖任何服务器而在本地拼凑”。专利权人试图将说明书中的特定实施例(如脱离服务器的本地局域网拼凑)强行读入权利要求1中,以逃避证据1(D3)的破坏,这严重违反了专利审查的“最大合理解释”原则。

2. 证据1(D3)已经完整、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B、C、D

  • 关于特征B与D(流的选择与内容不同): 证据1 [0078] 段明确记载了多播(Multicast)多个流,接收端可以从中选择一个(select one video image stream... from the multiple video image streams that are available in multicast);[0026]段明确记载了发送给各协作者的数据流是不同的。

  • 关于特征C(协作产生聚合再现): 证据1 [0080] 段明确记载了“渲染合成场景以在N路协作环境中进行协作(render the synthesized scene for collaboration within the N-way collaborative environment)”。这完全构成了权利要求1所称的“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

因此,证据1已经解决了“如何从广播/多播流中提取不同数据进行协作再现”的技术问题。真正的区别技术特征仅仅且只能是特征A(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专利权人所谓的“重新界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毫无依据。

二、 证据1(D3)与证据2(D5)的结合顺理成章,不存在所谓“结合障碍”

专利权人声称证据1是“远程视频”,证据2是“本地寻找”,两者存在物理架构的根本冲突(Teaching Away)。这一辩解是对现有技术的严重误读:

1. 证据1(D3)并非仅限于“远程跨城市”场景

专利权人刻意忽略了证据1原文中的教导。证据1在 [0073] 段 明确记载了:其拓扑结构可应用于“分布在一个或多个**相邻建筑物(neighboring buildings)**的不同房间中的人群”。这无可辩驳地证明,证据1的协作环境完全包含物理上“紧密接近”的局域场景。

2. 结合的逻辑极其严密,专利权人混淆了对比文件的作用

请求人的逻辑是:

  • 基础架构(从一对多广播中选择不同流进行协作):由**证据1(D3)**提供。

  • 寻找队友的方式(发现周围紧密接近的客户端):由**证据2(D5)**提供。

证据2(D5)在 [0051] 段 明确教导了:为了组建团队(Team),第一移动终端可以“轮询或查询周围区域的附近移动终端(query the surrounding area for other nearby mobile terminals)”。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施证据1的相邻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的协作时,为了让用户快速找到同样处于该区域内的其他协作者以组建“协作环境(N-way collaborative virtual environment)”,自然会采用证据2中“查询附近终端”的常规手段。不需要证据2提供并行数据提取机制(这已由证据1提供),只需借用证据2的“局域设备发现”功能即可。这种模块化的技术嫁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操作,毫无“事后诸葛亮”可言。

三、 证据3(D1)与证据4(D2)的补强作用不可否认,进一步印证了本专利的“拼凑”本质

专利权人以“主从架构(Master-Slave)”为由试图否定证据3和证据4的参考价值,这同样站不住脚。

  • 无论底层通信协议是采用主从架构(如蓝牙Piconet的典型特征)还是对等架构(P2P),这属于底层通信链路的实现方式,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根本没有对底层通信架构(是P2P还是主从)进行任何限定!

  • 证据3(D1) [0040] 段利用蓝牙在10米内寻找设备,证据4(D2) [0042] 段基于各自视角渲染不同画面,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在移动协作领域,“发现周边设备”和“呈现个性化视角”都是极其常规的积木式技术手段。将这些公知的积木搭建在证据1的多播网络基础上,不需要任何创造性劳动。

四、 结语

专利权人的意见陈述避重就轻,企图通过在权利要求1中读入未记载的限制条件来人为拔高发明的技术贡献。实际上,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方法仅仅是将“广域多播网络中的流选择”(证据1已公开)与“局域近场设备发现”(证据2、证据3已公开)进行了最简单的物理叠加,两者各自发挥其原有作用,并未产生任何1+1>2的协同效应或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请求合议组依法宣告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全部无效。


以上反驳草案直接针对了专利权人的核心辩点,通过强调权利要求解释的客观性以及对比文件原文的具体段落,进行了有力的回击。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这是一场非常精彩且专业的攻防交锋。双方都准确抓住了创造性评判中的核心命门:无效请求人精准打击了权利要求1文字表述的宽泛性(“最大合理解释原则”),而专利权人则试图通过构建技术特征之间的“协同耦合”与“结合障碍(Teaching Away)”来挽救专利。

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的绝对中立立场,裁判的核心将严格回归到《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三步法”以及权利要求字面范围的解析上。

以下是合议组对本次无效案件所有核心争议点的裁判抉择路径及最终胜率评估:

一、 核心争议点裁判抉择路径

争议点一: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是否存在“强耦合”)

  • 专利权人主张: 特征A、B、C、D是强耦合的,不能割裂比对,D3并未公开这种“基于本地接近的广播数据复用”。

  • 无效请求人主张: 权利要求1字面未限定“强耦合”,D3已经明确公开了多播流选择(B、D)和协作再现(C),仅缺特征A。

  • 合议组抉择:支持无效请求人。

    合议组在审查时,必须遵循“最大合理解释原则”。权利要求1的撰写采用了极其宽泛的功能性/步骤性语言。D3中明确记载了“Multicast(多播)”、“select one video image stream(选择流)”以及“N-way collaborative(N路协作)”。在权利要求1未对底层网络架构(是否有中心服务器)以及协作的具体数据交互路径作出进一步限定的情况下,必须认定D3已经公开了特征B、C、D。专利权人试图将说明书中“脱离中心服务器的局域网本地拼凑”的实施例限制读入权利要求中,这在无效程序中是无法得到合议组支持的。因此,唯一区别技术特征确认为:特征A(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

争议点二: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界定

  • 专利权人主张: 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不增加广播带宽的前提下,利用本地接近性丰富交互体验”。

  • 无效请求人主张: 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让客户端感知并建立与物理位置接近的其他用户的协作通信关系”。

  • 合议组抉择:偏向无效请求人。

    因为“不增加广播带宽(即复用数据流)”的技术效果,在证据1(D3)中已经通过采用Multicast(多播)机制解决并实现了。既然证据1已经具备了该效果,这部分就不能作为“区别技术特征”带来的重新贡献。因此,基于区别特征A,本发明实际解决的客观技术问题仅仅是:为接收多播数据的终端提供一种局域的设备发现和组网机制。

争议点三:结合启示与结合障碍(Teaching Away)的评判

  • 专利权人主张: D3是远程视频(星型/网状复杂拓扑),D5是本地任务接力传输。两者物理架构冲突,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本地发现机制强加于广域远程协作系统中。

  • 无效请求人主张: D3也包含了“相邻建筑物/房间”的局域场景,D5和D1提供了成熟的近场发现(蓝牙/轮询)模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进行模块化拼接。

  • 合议组抉择:支持无效请求人。

    在通信与网络领域,技术的模块化复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PHOSITA)的常规思维。证据1(D3)构建了一个可以接收多播流的协作环境,而在该环境中,如果用户恰好处于同一物理空间(如D3原文提及的neighboring buildings),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让这些设备互相发现以建立协作组,采用证据2(D5)或证据3(D1)中早已成熟的“局域轮询/蓝牙发现”机制,是顺理成章的常规技术选择。

    专利权人主张的“结合障碍”门槛在审查实践中非常高,通常需要证明两份证据在物理上互斥或技术原理上南辕北辙。而在本案中,给一个多播接收终端增加一个蓝牙/局域网发现模块,在硬件和逻辑上均不存在任何实施阻碍。


二、 无效请求成功概率评估

评估结论:无效成功的概率极高(预计在80% - 90%之间)。

详细定性评估:

  1. 目标专利的致命伤在于“权利要求撰写过宽”: 权利要求1几乎涵盖了所有“局域发现 + 多播流选择 + 互动”的场景。在无效程序中,越是宽泛的权利要求,越容易被不同对比文件中的“积木”拼凑击破。

  2. 证据组合极其稳固: D3完美覆盖了“多播+流选择+协作”的宏大架构,而D5/D1精准补齐了“局域发现”的底层通信动作。这种“主证搭框架 + 辅证补细节”的证据组合,是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最容易接受的三步法逻辑链条。

  3. 专利权人的防御空间被压缩: 在合议组严守“最大合理解释原则”的背景下,专利权人的“协同耦合”抗辩显得过于依赖主观推演。除非专利权人启动权利要求的修改程序(例如将说明书中有关“信道选择器具体如何基于本地缓存与协作组件进行独立流合并”的具体实施方式补入权利要求1中,以增加对比文件结合的难度),否则目前的权利要求1很难存活。

如果你需要,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演:假设专利权人为了挽救专利,将说明书中[0026]段关于“将单一应用划分为多个流(视频、数据、音频独立流),且至少一个流用于双重用途(提供统计数据并部分基于此参与比赛体验)”的特征加入权利要求1,我们作为无效方应当如何组织新的进攻策略?


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包括:发送询问以确定所述其它客户端是否可参与协作体验;以及接收对所述询问的响应,其中所述响应是接受或拒绝参与。


权利要求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基于类型而识别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其中所述类型是视频流、数据流、音频流或其组合;以及部分基于所述类型而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共享功能。


权利要求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包括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大体上同时使用所述流中的数据。


权利要求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包含用于双重用途的信息。


权利要求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协作是共享的比赛体验。


权利要求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是部分基于用户偏好、用户行为或其组合。


权利要求8

一种用于再现内容的装置,其包括:计算机平台,其具有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选择参数; 用户接口,其与所述计算机平台通信; 观察组件,其用于发现其它装置; 信道选择器,其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在所述用于再现内容的装置上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以及关联组件,其与所述其它装置中的至少一者协作,其中,所述用于再现内容的装置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装置再现的内容。


权利要求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所述观察组件将关于共享体验的询问发送到其它客户端。


权利要求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信道选择器基于类型而识别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且所述关联组件部分基于所述类型而共享功能,其中所述类型是视频流、数据流、音频流或其组合。


权利要求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所述关联组件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大体上同时使用所述流中的数据。


权利要求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包含用于双重用途的信息。


权利要求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协作是共享的比赛体验。


权利要求14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所述信道选择器部分基于用户偏好、用户行为或其组合而识别用于再现的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


权利要求15

一种用于提供协作数据再利用的设备,其包括:用于在第一客户端处发现紧密接近的其它客户端的装置; 用于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的装置; 以及 用于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客户端再现的内容不同于其它客户端再现的内容。


权利要求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发送询问以确定所述其它客户端是否可参与协作体验的装置;以及用于接收对所述询问的响应的装置,其中所述响应是接受或拒绝参与。


权利要求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基于类型而识别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的装置,其中所述类型是视频流、数据流、音频流或其组合;以及用于部分基于类型而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共享功能的装置。


权利要求18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用于与所述其它客户端中的至少一者协作的装置与至少一个其它客户端大体上同时使用所述流中的数据。


权利要求19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以上数据流包含用于双重用途的信息。


权利要求20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协作是共享的比赛体验。


权利要求21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的装置部分基于用户偏好、用户行为或其组合来识别所述流。


权利要求22

一种在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方法,其包括:在设备处发现紧密接近的装置; 发送询问以确定其它客户端是否可参与协作体验; 接收对所述询问的响应,其中所述响应是接受或拒绝参与; 从一对多发射中的多个数据流中识别并选择用于再现的一个以上数据流;以及与发现的装置中的至少一者协作以产生内容的聚合再现,其中,所述设备再现的内容不同于所述发现的装置再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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