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 0 | 2002-06-14_JP2002171198A_发明专利_JP2002171198A Transmission_reception control circuit_+++G_J_N_P+++.docx |
| 0 | 2004-01-22_JP2004018273A_发明专利_JP2004018273A Apparatus for reforming fuel and start-up method for the same.docx |
| 0 | 2004-04-13_US6721544B_发明授权_US06721544B1 Duplexer structure for coupling a transmitter and a receiver to a common antenna_+++J_K_N_R+++.docx |
| 0 | 2004-09-30_US2004192230A_发明申请_US20040192230A1 Duplexer structure for coupling a transmitter and a receiver to a common antenna_+++K_N+++.docx |
| 0 | 2006-05-18_JP2006129131A_发明专利_JP2006129131A Balanced high-frequency filter, common utility antenna, and balanced high-frequency circuit_+++A_B_C_D_E_F_K_L_M_N_O_P_g_h_i_j_q_r+++.docx |
| 0 | 2007-07-17_US7245883B_发明授权_US07245883B2 Radio communication apparatus, radio communication method, antenna apparatus and first duplexer_+++C_K_N_O_a_b_e_g_h_i_j_l_m+++.docx |
一种用于衰减非所需信号分量的装置,包括:第一电路组件,其耦合在第一节点和公共节点之间; 第二电路组件,其耦合在第二节点和所述公共节点之间; 第三电路组件,其耦合在所述公共节点和电路接地点之间,所述第一电路组件、第二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针对在所述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接收到的来自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的共模信号提供低阻抗路径。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非常乐意为你进行这项详细的专利侵权与无效风险分析。
针对你提供的目标专利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1,结合六篇对比文件(D1-D6),我们来逐一拆解技术特征,并进行严格的比对。
目标专利旨在解决差分双工器中非所需的共模信号(Common Mode Signals)泄漏问题。其核心解决方案是:在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和LNA(低噪声放大器)之间,通过三个电路组件(通常为星型/T型/Y型LC网络)构建一个“共模陷波器”,从而为共模信号提供一条到地的低阻抗路径(将其短路滤除),同时不影响差模信号的正常传输。
经过详细分析,**对比文件D5(JP2006129131A)**实质且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以下为详细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 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D5 (公开号:JP2006129131A) 的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原文出处 |
| 技术特征A: 包括:第一电路组件,其耦合在第一节点和公共节点之间 | 公开了电容器704(或电感1002)连接在输出端子OUT1和连接点707(或1005)之间。 | 【0035】“コンデンサ704、705は出力端子間に直列に接続され...” 以及【0039】关于图10的描述。 |
| 技术特征B: 第二电路组件,其耦合在第二节点和所述公共节点之间 | 公开了电容器705(或电感1003)连接在输出端子OUT2和连接点707(或1005)之间。 | 【0035】同上,及【0039】描述。 |
| 技术特征C: 第三电路组件,其耦合在所述公共节点和电路接地点之间 | 公开了连接点707(或1005)通过电感706(或电容器1004)接地。 | 【0035】“...コンデンサ704、705の接続点707はインダクタ706を介して接地される。” |
| 技术特征D: 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电路组件针对在第一和第二节点接收到的来自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的共模信号提供低阻抗路径。 | 公开了移相回路703(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组件构成)连接在天线共用器(双工器)的平衡端子(差分接收端口)之间,并使同相信号成分(共模信号)在接地面短路(低阻抗路径)。 |
【0036】“...同相信号成分は接地面に短絡される。” 【0046】“受信フィルタ1203の出力側は平衡型端子であり... 移相回路703を用いてもかまわない。” |
D1 (JP2002171198A):公开了收发控制电路中带有SAW滤波器和平衡不平衡转换器(Balun),但并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针对共模信号的特定T型/Y型陷波器电路拓扑(即节点A、B到公共点C再到地)。
D2 (JP2004018273A):这是一篇关于燃料电池(甲醇重整燃料)的专利,与射频通信及双工器电路属于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与本案毫不相关。
D3 (US6721544B1) & D4 (US20040192230A1):这两篇互为同族/申请案,公开了使用差分双工器结构,但其采用的是简单的LC串并联匹配网络(例如L1, L2以及C1, C2到地,通过MOSFET开关控制),并没有公开“两个节点连接到一个公共节点,再由公共节点接地”的特定共模抑制结构。
D6 (US7245883B2):探讨了在使用双工器时抑制发射信号泄漏和共模抑制(CMRR)的问题。它提出了几种高共模抑制的电路方案(如LNA射极退化、使用1/2波长线或Pi型滤波网络抑制同相信号),但其拓扑结构与权利要求1限定的结构不同(参见其图8、图9a、图9b,属于元器件直接在节点间并联或直接接地,而非通过一个公共节点共同接地)。
在创造性分析中,D5 (JP2006129131A) 是绝对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Closest Prior Art)。 在某些情况下,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实可以有多个,但在本案中,D5在各方面都展现出了压倒性的适配度,其他文件不适合作为主干对比文件。理由如下: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来看:权利要求1旨在解决差分双工器接收端出现的**非所需共模信号(Common Mode Signal)**问题。D5明确指出了其目的在于减小“同相信号成分”(即共模信号的日文表述)对后级低噪声放大器和混频器造成的饱和或失真。两者面临并致力于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一致。
从技术效果角度来看:权利要求1通过星型/T型的LC陷波器为共模信号提供低阻抗路径,实现衰减。D5的【0036】段明确指出该电路让“同相信号成分在接地面短路”,同时由于虚拟接地的原理,差分(差模)信号不会被短路。两者达成的技术效果如出一辙。
从应用场景来看:D5的实施例3(【0046】)直接说明了将这种由三个阻抗元件(如两个电容、一个电感)构成的“移相回路”应用于“アンテナ共用器”(天线双工器)的平衡输出端(差分接收端口)。这在应用场景上与目标专利实现了完美咬合。
没有被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特征:
如前文的表格比对所示,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A、B、C、D)已经完全被最接近的现有技术D5实质公开。
这意味着,在针对该权利要求进行无效宣告请求(或应对审查意见)时,可以直接基于D5评述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Novelty),而无需再结合其他对比文件进行创造性(Inventive Step)的论述。权利要求1由于其范围较宽,已经被D5中图7(结合图12/13)的实施例完全落入。
你好。作为一名专利代理师,我已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 1(以下简称“权利要求 1”)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1803215B)进行了深度解析,并与对比文件 D1(JP2006129131A)进行了详细的特征比对分析。
以下是具体的分析报告: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1803215B)的记载,权利要求 1 的核心在于解决差分双工器中由于 TX(发射)信号泄漏至 RX(接收)端而产生的共模(CM)干扰问题。
技术结构: 权利要求 1 描述了一个由第一、第二和第三电路组件构成的 T 型或 Y 型网络。
物理实现: 说明书 [0042]-[0044] 及图 4、图 6 指出,这种结构在物理上形成了一个“共模陷波器”。例如,第一和第二组件为电感,第三组件为接地电容;或者第一和第二组件为电容,第三组件为接地电感(见图 7)。
工作原理: 关键在于“共模低阻抗路径”。对于差模信号,公共节点 C 是虚拟接地点(说明书 [0045]),第三组件对差模信号不产生影响;而对于共模信号,第一/第二组件与第三组件共同构成串联 LC 谐振电路,通过将谐振频率设定在发射频率范围内(说明书 [0051]),从而对共模发射信号提供极低的对地阻抗路径,实现衰减。
对比文件 D1 公开了一种平衡型高周波滤波器、天线共用器及平衡型高周波回路。
| 权利要求 1 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 D1 的公开内容 | D1 原文详细出处(JP2006129131A) | 比对结果 |
| 前序部分: 一种用于衰减非所需信号分量的装置 | 公开了一种旨在减小发送频率带宽内的同相信号(共模信号)成分的平衡型高周波滤波器。 | [2] 本発明は...同相信号低減方法に関する... [12] 送信周波数帯における同相信号成分の小さい平衡型高周波フィルタ...を提供することを目的とする。 | 相同 |
| 特征 A: 第一电路组件,其耦合在第一节点和公共节点之间 | 公开了电容 704(或电感 1002)耦合在输出端子 OUT1 与连接点 707 之间。 | [56] コンデンサ 704,705 は出力端子間に直列に接続され...(见图 7、图 10) | 毫无异议公开 |
| 特征 B: 第二电路组件,其耦合在第二节点和所述公共节点之间 | 公开了电容 705(或电感 1003)耦合在输出端子 OUT2 与连接点 707 之间。 | [56] コンデンサ 704,705 は出力端子間に直列に接続され...(见图 7、图 10) | 毫无异议公开 |
| 特征 C: 第三电路组件,其耦合在所述公共节点和电路接地点之间 | 公开了连接点 707 通过电感 706(或连接点 1005 通过电容 1004)接地。 | [56] ...接続点 707 はインダクタ 706 を介して接地される。(见图 7、图 10) | 毫无异议公开 |
| 特征 D: 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电路组件针对在第一和第二节点接收到的来自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的共模信号提供低阻抗路径 | D1 实施例 3 明确将该移相回路应用于“天线共用器(双工器)”的接收滤波器输出端,利用串联共振在发送频率带宽(共模信号)实现短路接地。 | [59] ...同相信号成分に関しては...直列共振回路が形成される...この周波数帯における同相信号成分は接地面に短絡される。 [80] アンテナ共用器 1201 は、送信フィルタ 1202、受信フィルタ 1203、移相回路 1204 とにより構成される。(见图 12、图 13) | 毫无异议公开 |
D1 的段落 [59] 和 [81] 明确指出,其移相回路(相当于权利要求 1 的装置)对于差动信号(差模)而言,连接点是虚拟接地点;而对于同相信号(共模),则形成串联共振电路。当共振频率设定在发射频率(第 2 周波数帯)时,该路径对共模信号呈现极低阻抗并将其“短路至接地面”(接地面に短絡される)。这与权利要求 1 中“提供低阻抗路径”的表述在物理实质和技术效果上完全一致。
D1 (JP2006129131A) 适合作为本权利要求创造性分析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技术领域相同: 两者均涉及射频前端、双工器以及差分信号处理领域。
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 均旨在解决差分双工器中,由于发射(TX)信号在接收(RX)端产生的共模干扰,从而导致后级 LNA 或混频器饱和、失真的问题(D1 见 [12] 段,目标专利见 [0005]、[0038] 段)。
技术手段相同: 均采用了在差分路径上并联一个 T 型/Y 型的 LC 谐振网络,利用串联谐振原理在特定频率(TX 频率)下为共模信号创建对地低阻抗路径。
技术特征覆盖: 经过上述特征比对,D1 的实施例 3(结合图 13)已经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权利要求 1 的全部技术特征(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 A、B、C、D)。
技术效果分析:
D1 的效果: 能够大幅降低发射带宽内的共模分量,改善 LNA 的饱和与失真(D1 [14]、[84] 段)。
目标专利的效果: 对在 RX 端口的共模发射信号提供良好的衰减(目标专利 [0008] 段)。
结论: 两者实现的预期技术效果高度重合。
由于对比文件 D1 (JP2006129131A) 已经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 1 的所有技术特征,且两者的技术领域、解决的问题及预期的技术效果完全一致,权利要求 1 相对于 D1 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甚至是新颖性)。
由于本提示词仅包含一份对比文件 D1,且 D1 已实现对权利要求 1 全部特征的覆盖,因此不存在“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需要由其他对比文件提供启示的情况。若后续有更多对比文件(如 D2),可进一步分析 D2 是否在阻抗匹配的具体数值、元件选择(如 FBAR 应用)等方面提供了更细化的补充。
作为专利权人的代理师,我方对上述基于对比文件D1(JP2006129131A)得出的“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无效理由表示强烈反对。
上述无效理由犯了典型的“事后诸葛亮(Hindsight)”错误,即脱离了目标专利的整体发明构思,仅对权利要求进行字面上的割裂比对,并且完全忽视了D1在电路原理和设计导向上与本专利的本质差异。
以下是我方反驳的详细答辩意见:
无效请求人(前述分析)将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第二、第三电路组件”简单等同于D1中的电容和电感。然而,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权利要求应当结合说明书进行解释。
目标专利说明书[0007]、[0041]-[0045]段明确记载,本发明的核心构思是在“阻抗匹配网络”中复用组件来实现共模陷波。本发明并非在双工器后简单地“外挂”一个滤波器,而是将原本用于差模阻抗匹配的并联组件(例如说明书图3中的并联电感324)拆分为两个组件(图4中的424a和424b),并引入第三组件(电容426)接地。
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节点”并非任意连接点,而是阻抗匹配网络中的节点;这三个电路组件不仅提供共模低阻抗路径,还同时承担着差模阻抗匹配的不可或缺的功能。
即便退一步,单纯比较电路拓扑结构,D1与本发明在解决技术问题时的技术导向和电路工作机制是完全对立的:
D1 的移相回路是“附加的寄生负载”,故意避开阻抗匹配功能
请仔细研读D1的原文[62]-[64]段以及图11。D1明确强调,其移相回路(703或1001)如果电容过大或电感过小,会使差动信号(差模信号)短路,导致严重的滤波器损耗(ロス)。因此,D1明确提出其阻抗素子的规格化阻抗必须大于3(图11)。
这意味着,D1的设计逻辑是:移相回路必须对差模信号保持“透明”或呈现“高阻抗”,严防其干扰主电路的差分阻抗匹配。它是一个纯粹的“外挂”陷波器。
目标专利将“陷波”与“匹配”完美融合,这是D1根本没有给出的启示
目标专利不仅没有试图让这些组件对差模信号保持“透明”,反而主动利用第一、第二电路组件(如电感424a、424b)的差模阻抗来完成LNA的阻抗匹配(说明书[0045]段明确指出,来自RX+和RX-的差模信号在公共节点C互相抵消,C点为差模虚拟地,因此424a和424b直接作为并联匹配电感工作)。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D1时,得到的教导是“加一个高阻抗的LC网络且千万别碰差分匹配”;而目标专利的构思是“重构匹配网络,让匹配元件兼职做共模陷波”。这两者在电路设计哲学上南辕北辙。
权利要求1明确限定了装置应用于“来自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
虽然D1的图12提到了“天线共用器(1201)”,但D1的移相回路(1204)是接在“接收滤波器(1203)”的输出端的,其主要目的是解决滤波器自身的平衡度(相位/幅度平衡)劣化问题(D1段落[02]、[05])。
而目标专利解决的是差分双工器中特有的TX(发射)信号的大功率泄漏直接作为共模外扰(Jammer)冲击接收机的问题(目标专利[0037]-[0038]段)。在没有双工器TX端直接泄漏的大功率共模外扰语境下,D1并没有启示将这种融合了匹配网络结构的陷波器直接耦合在差分双工器的接收端口上。
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方深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有时可能会对极其上位的独立权利要求作字面侵权式的宽泛解释。为了彻底反驳上述无效理由并确保专利权的稳定性,如果合议组倾向于认同请求人的字面比对逻辑,我方将依法对权利要求1进行修改(引入说明书及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
我方将把权利要求1与从属权利要求(例如涉及阻抗匹配网络的特征、第一/第二无源电路的特征,如图6、图7所示的实施例)合并。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将明确限定: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是耦合在双工器和LNA之间的阻抗匹配网络的一部分,不仅构成共模低阻抗路径,还构成对LNA差分输入的并联阻抗匹配组件。
总结:
一旦明确了这三个电路组件“兼具差模阻抗匹配与共模陷波双重功能”的本质特征,D1(要求元件阻抗极大化以避免影响匹配)的对比文件不仅无法破坏本专利的新颖性,反而构成了反向教导。本专利权利要求1(及后续可能修改的权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理应维持有效。
作为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代理师,我方对专利权人的答辩意见表示坚决反对。专利权人的反驳看似有理,实则严重违背了专利审查确权阶段的权利要求解释基本原则,即“最大合理解释原则”,并且试图通过混淆“权利要求限定的范围”与“说明书实施例的具体效果”来挽救其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的缺陷。
在无线通信与射频硬件架构的专利无效实务中,抛开权利要求字面限定而空谈发明构思是站不住脚的。以下是我方针对专利权人反驳的逐一驳回意见:
专利权人主张“电路组件不能脱离说明书作宽泛解释”,并试图将“阻抗匹配网络”和“复用组件”的概念强加于权利要求1之上。这在专利无效程序中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禁止将说明书特征读入权利要求: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文字表述极为清晰、宽泛。其仅仅限定了第一、第二、第三电路组件的“拓扑连接关系”(分别耦合在第一/第二节点与公共节点、公共节点与地之间)以及“衰减共模信号”的功能。权利要求1中只字未提“阻抗匹配网络”或“复用”。
结构与功能的完全同一性: D1中的实施例(如电容704、705和电感706构成的Y型网络)在物理结构上与权利要求1完全一致。且D1明确记载了该结构通过串联谐振为共模信号提供接地的低阻抗路径。在权利要求1仅限定了该物理结构和共模衰减功能的前提下,D1已经构成了毫无异议的破坏新颖性(或至少缺乏创造性)。专利权人不能用说明书里的“理想化实施例”来保护其在权利要求中圈出的“超大保护范围”。
专利权人声称D1的“规格化阻抗大于3”是为了避免阻抗匹配,属于反向教导。这一观点是对射频电路设计常识的曲解。
D1的本质与目标专利完全相同: D1中要求差模阻抗大于3,目的是**“防止差模信号被短路到地,从而减小滤波器损耗”**(D1段落[62])。这不仅不是反向教导,反而正是目标专利同样必须遵循的物理法则。目标专利的共模陷波器同样需要保证差模信号能够无损耗地进入后续的LNA,如果陷波器对差模信号呈低阻抗,接收机同样无法工作。
“兼作阻抗匹配”非权利要求1之限定: 专利权人反复强调其组件兼作“差模阻抗匹配”,但如前所述,这一特征并未写入权利要求1。即使目标专利的某些实施例巧妙地利用了这些电感/电容去匹配LNA的输入阻抗,但在权利要求1的宽泛限定下,它涵盖了所有具有该拓扑结构并能滤除共模信号的电路。D1为了滤除发射频带的共模干扰(同相信号),采用了完全相同的LC谐振接地技术手段,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技术偏见或反向教导。
专利权人辩称D1未给出应用于“双工器接收端口”以解决“TX(发射)信号大功率泄漏”的启示。这完全无视了D1对比文件的明文记载。
明示的应用场景: D1的图12及实施例3(段落[80]-[81])明确记载了该移相回路(陷波器)应用于“アンテナ共用器 1201(天线双工器)”的接收滤波器之后。这与权利要求1中“来自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的限定分毫不差。
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一致: D1段落[12]明确指出其目的是“提供发送频带中同相信号成分小的平衡型高频滤波器、天线双工器”。为什么要压制“发送频带”的共模信号?这正是因为在频分双工(FDD)通信架构中,发射端(TX)的强信号会通过双工器泄漏到接收端(RX)引起LNA或混频器的饱和与失真(D1段落[84])。这与目标专利说明书[0037]-[0038]段所描述的技术背景和要解决的“共模外扰”问题如出一辙。
专利权人扬言若权利要求1被无效,将并入说明书或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如明确限定其为LNA的阻抗匹配网络的一部分)。我方在此提请合议组注意:
即使专利权人将“阻抗匹配”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依然不具备创造性。
在无线通信和射频前端模块(FEM)的常规设计中,LNA前端通常都必须存在阻抗匹配网络。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D1中公开的Y型/T型LC共模陷波结构时,为了节省PCB空间或芯片面积(特别是在高集成度的终端设备中),将匹配网络的元件与陷波网络的元件进行合并、复用,属于射频硬件架构设计中的常规技术手段(Routine Design Choice)。这仅仅是已知电路原理的简单叠加,无法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结论:
无论专利权人如何以说明书中的特定实施例来粉饰,权利要求1所划定的保护边界已被D1的公开内容完整覆盖。专利权人试图利用主观的发明意图来抗辩客观存在的物理电路结构相同性,于法无据。权利要求1应予宣告全部无效。
作为处于绝对中立客观立场的专利评估者,我们需要暂时抛开代理师视角的攻防策略,回归《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的法定审查标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合议组)的核心任务是厘清权利要求的保护边界,并严格运用“创造性三步法”或新颖性判定原则进行客观比对。
以下是针对双方核心争议点的裁判抉择路径深度解析,以及对本次无效请求成功概率的客观评估。
请求人主张: 权利要求1字面未限定“阻抗匹配”,必须按字面最大合理范围解释。
专利权人主张: 必须结合说明书进行解释,权利要求1隐含有“作为阻抗匹配网络的一部分且复用组件”的限定。
合议组裁判路径: 合议组将严格遵循**“最大合理宽泛解释原则”。虽然《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可以通过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但这通常适用于权利要求中存在模糊、歧义的术语。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第二、第三电路组件”表述极其清晰,不存在歧义。合议组大概率会支持请求人的观点**,拒绝将说明书中的“兼作阻抗匹配网络”这一特定实施例的特征强行读入独立的权利要求1中。
裁判倾向: 认定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具备特定拓扑结构(T型或Y型)且能衰减共模信号的电路装置,不以此前必须具备“阻抗匹配”功能为限。
请求人主张: D1在结构(LC网络)、连接关系(节点到公共节点,公共节点到地)和功能(衰减发送频带的同相/共模信号)上与权利要求1完全同一。
专利权人主张: D1应用在“接收滤波器”后,并非解决“双工器发射信号直接大功率泄漏”的问题,应用场景不同。
合议组裁判路径:
合议组会进行严谨的技术特征拆解与比对。D1段落[80]-[81]及图12明确指出了该电路应用于“天线共用器(双工器)”的接收路径中,且明确了衰减的是“发送周波数带”(即发射频段)的同相(共模)信号。这在物理结构和信号处理逻辑上,与权利要求1中“来自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的共模信号提供低阻抗路径”形成了事实上的技术特征对应。
裁判倾向: 认定D1已经公开了当前未修改的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当前权利要求1因被D1完整覆盖,大概率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
一旦专利权人被迫修改权利要求,将“兼具差模阻抗匹配”的特征加入独立权利要求,战斗将转移至此。
专利权人主张: D1明确要求移相回路对差模信号的规格化阻抗需大于3(避免影响主干路匹配),因此D1排斥了将陷波组件作为匹配组件的可能,存在反向教导。
请求人主张: D1的目的是不让差模信号对地短路,与专利权人“不能短路差模信号”的物理要求一致。复用组件属于本领域常规设计(公知常识)。
合议组裁判路径:
合议组将评估引入“阻抗匹配”特征后的技术方案是否显而易见。
首先,合议组会审视D1的“阻抗大于3”究竟是何意。客观来看,D1强调的是附加电路不能造成差分信号(差模信号)过度衰减,这确实意味着D1倾向于将该网络作为“透明的附加物”处理。
其次,合议组将评估目标专利的“组件复用(既匹配又陷波)”是否属于公知常识。射频前端空间寸土寸金,元件复用(例如利用寄生参数或电感电容组合实现双频/双功能)在微波电路设计中确实较为常见。但是,要证明这种特定的T/Y型LC结构恰好能同时满足特定的LNA阻抗匹配和特定频点的共模短路,请求人如果仅凭一句“常规设计选择”是很难说服合议组的。
裁判倾向: 如果请求人不能提供D2(其他对比文件)来证明“在差分双工器输出端,将共模陷波电路直接用作差模阻抗匹配网络”是现有技术或本领域惯用手段,合议组倾向于认为专利权人的这一主张(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单纯主张D1结合“公知常识”无效掉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难度极大。
综合上述分析,本次无效宣告请求的成功概率呈现出明显的**“双轨特征”**,具体取决于程序的演进:
评估理由: 当前权利要求1撰写过于宽泛,仅停留在了电路的拓扑连接关系和基础滤波功能层面。对比文件D1(JP2006129131A)在此层面上的公开是非常详实和致命的。在没有其他限定条件护航的情况下,合议组几乎不可能绕开新颖性或创造性的硬伤来维持原权利要求1有效。
评估理由: 专利权人在答辩中已经显露了底牌——利用说明书[0041]-[0045]段的内容进行缩限修改。一旦限定该装置“实质上由阻抗匹配网络的并联元件拆分构成,并同时参与LNA的差模阻抗匹配”,案情将发生逆转。
D1作为一篇侧重于“外加移相回路改善平衡度”的文献,并没有揭示“打破原有阻抗匹配网络,利用匹配元件的组合同时实现匹配与共模陷波”的深层构思。
在没有更强有力的对比文件(D2/D3)补位的情况下,请求人仅靠D1结合“公知常识”去论证这一精巧的射频电路复用设计毫无创造性,往往会被合议组以“事后诸葛亮(Hindsight)”为由驳回。
从绝对客观的评估角度来看,无效请求人在初期的字面攻防中占据绝对优势,大概率能够迫使专利权人修改权利要求,从而成功“缩小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在商业竞争中往往已经达到了为己方产品“扫清侵权障碍”或“规避设计”的初步目的。
然而,如果无效请求人的最终目标是“全部宣告无效”该专利,仅凭目前的证据库(单篇D1)是显得单薄的。强烈建议无效请求人继续补充检索,特别是寻找那些关于“差分射频前端中匹配网络与陷波器融合设计”的现有技术文献(如高通、博通或Skyworks的相关早期专利),形成证据组合(D1+D2),否则合议组最终大概率会在专利权人限缩修改后,作出“维持专利权部分有效”的审查决定。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包括电感,所述第三电路组件包括电容。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包括电容,所述第三电路组件包括电感。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第一无源电路,其耦合在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双工器的第一接收端口之间; 第二无源电路,其耦合在所述第二节点和所述双工器的第二接收端口之间,所述第一接收端口和第二接收端口对应于所述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包括电感,所述第三电路包括电容, 所述第一无源电路和第二无源电路包括电容。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无源电路和第二无源电路以及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针对所述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提供阻抗匹配。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低噪声放大器(LNA),其具有耦合到所述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的差分输入端。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 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具有第一谐振频率; 其中,所述第二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具有与所述第一谐振频率相匹配的第二谐振频率。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 其中,所述双工器将发射频率范围之内的发射信号从发射端口耦合到天线端口; 其中,所述第一谐振频率和第二谐振频率处于所述发射频率范围之内。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双工器在蜂窝频带或个人通信服务(PCS)频带中工作。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第二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是在射频集成电路(RFIC)外部的分立的电路组件。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第二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实现在射频集成电路(RFIC)内部。
一种无线通信设备,包括:双工器,其具有差分接收端口; 第一无源电路,其耦合在所述差分接收端口中的第一差分接收端口和第一节点之间; 第二无源电路,其耦合在所述差分接收端口中的第二差分接收端口和第二节点之间; 第一电路组件,其耦合在所述第一节点和公共节点之间; 第二电路组件,其耦合在所述第二节点和所述公共节点之间; 第三电路组件,其耦合在所述公共节点和电路接地点之间,所述第一电路组件、第二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针对在所述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接收到的来自所述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的共模信号提供低阻抗路径。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包括电感,所述第三电路组件包括电容。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路组件和第二电路组件包括电容,所述第三电路组件包括电感。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还包括:低噪声放大器(LNA),其具有耦合到所述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的差分输入端。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LNA实现在射频集成电路(RFIC)中; 其中,所述双工器、所述第一无源电路和第二无源电路以及所述第一电路组件、第二电路组件和第三电路组件位于所述RFIC外部。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阻抗匹配网络,其用于将差分接收信号从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耦合到低噪声放大器(LNA),所述差分接收信号包括差模信号和共模信号,所述阻抗匹配网络包括:共模陷波器,其用于衰减所述共模信号,其中,所述共模陷波器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双工器将发射频率范围之内的发射信号从发射端口耦合到天线端口; 其中,所述共模陷波器具有在所述发射频率范围之内的谐振频率。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LNA放大来自所述双工器的差模信号。
一种用于衰减非所需信号分量的方法,包括:通过阻抗匹配网络将差分接收信号从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耦合到低噪声放大器(LNA),所述差分接收信号包括差模信号和共模信号; 利用所述阻抗匹配电路中的共模陷波器衰减所述共模信号,其中,所述共模陷波器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共模陷波器的谐振频率设置在所述双工器的发射频率范围之内。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利用所述LNA放大所述差模信号。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用于通过阻抗匹配网络将差分接收信号从双工器的差分接收端口耦合到低噪声放大器(LNA)的模块,所述差分接收信号包括差模信号和共模信号; 用于利用所述阻抗匹配电路中的共模陷波器衰减所述共模信号的模块,其中,所述共模陷波器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装置,还包括:用于将所述共模陷波器的谐振频率设置在所述双工器的发射频率范围之内的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