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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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互联网接口设备(130),包括;通信接口(240);以及;处理器(210),;被配置为:;拦截;由局域网中的;连接到所述互联网接口设备的;设备(122、124);产生的数据分组,;所述数据分组是;通过所述通信接口(240);接收的;并以互联网域(152、154);作为目标,;其中;所述数据分组包括;标识所述局域网中的所述设备的;cookie;以及;仅响应于确定;所述局域网中的所述设备(122、124);是组中的;设备集的一部分:;通过用;标识所述互联网接口设备的;cookie;替换;标识所述局域网中的所述设备的;cookie;来修改所述数据分组;以包括;对所述局域网中的所述设备与所述互联网接口设备的关联加以指示的信息;以及;在所述互联网接口设备中;存储;对标识所述局域网中的所述设备的cookie与标识所述互联网接口设备的cookie之间的关联加以指示的信息。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接口设备,其中,;所述处理器还被配置为:;维护;互联网域列表,;并且;仅在;作为所述分组的目标的;所述互联网域;包括在所述互联网域列表中的情况下;才修改所述数据分组。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接口设备,其中,;所述组是;家庭。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接口设备,还包括:;第二通信接口(250),;用于输出;经所述处理器修改的;所述数据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