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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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建立要提供给请求终端(T)的清单的方法,所述请求终端被配置为接收被分割成段的多媒体内容;每个段在一个或多个表示中可用;所述清单列出多媒体内容的可用表示;并指定多个适应集;每个适应集定义多媒体内容的多个空间对象中的空间对象;适应集的多个空间对象定义整个空间对象;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清单中;定义要用于呈现与空间对象相关联的多媒体内容的映射的类型;在清单中;定义多个适应集当中的参考适应集中的参考点;所述参考点定义整个空间对象的中心点和/或原点;以及;在清单中;以单个值的形式提供指示用户眼睛和多媒体内容的背景之间的至少一个空间对象(401,402,403)的位置的深度信息;由此为多个适应集中的每个相应的适应集提供所述深度信息;以用于在多媒体内容的背景前面呈现空间对象。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映射的类型属于以下映射组;球体映射;圆柱体映射;立方体映射;棱锥体映射。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参考点(404)对应于与参考适应集相关联的空间对象(401)的中心。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定义与清单中指定的一个或多个适应集相关联的坐标(θ1,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