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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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对视频数据进行解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确定所述视频数据的当前块是以调色板模式进行译码的;在单树划分或双树划分之间确定所述当前块是在启用单树划分的情况下进行译码的;确定所述当前块是以单色格式进行译码的;当所述当前块是在启用单树划分的情况下进行译码的时并且当所述当前块是以单色格式进行译码的时;确定用于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的颜色分量的数量等于一;以及基于所确定的用于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的颜色分量的数量等于一;来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当前块是以单色格式进行译码的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当前块是在启用单树划分的情况下进行译码的;确定所述当前块是以单色格式进行译码的。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执行在调色板模式译码语法结构中定义的操作;其中;确定用于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的颜色分量的所述数量等于一包括;作为执行在所述调色板模式译码语法结构中定义的操作的一部分;确定用于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的颜色分量的所述数量等于一。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当前块是第一块;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第二块是以调色板模式进行译码的;在单树划分或双树划分之间确定所述第二块是在启用单树划分的情况下进行译码的;确定所述第二块不是以单色格式进行译码的;当所述第二块是在启用单树划分的情况下进行译码的时并且当所述第二块不是以单色格式进行译码的时;确定用于对所述第二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的颜色分量的数量等于三;以及基于所确定的用于对所述第二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的颜色分量的数量等于三;来对所述第二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包括;基于仅用于亮度分量的调色板模式表格来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调色板模式表格来对所述当前块进行调色板模式解码包括;接收关于所述调色板模式表格的针对在所述当前块中的样本的索引;以及基于关于所述调色板模式表格的所述索引来向在所述当前块中的所述样本分配亮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