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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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在用户装备(UE)处进行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将基于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的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以及基于在时间上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交叠的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的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进行复用;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中的至少一者用于全双工通信;基于对所述全双工通信应用复用规则来确定是使用与第一波束相关联的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还是与第二波束相关联的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其中所述复用规则指示所述UE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用于半双工通信还是全双工通信;以及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用于半双工通信还是全双工通信;来确定是使用与所述第一波束相关联的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还是与所述第二波束相关联的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以及使用基于所述复用规则确定的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来传送经复用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传送所述经复用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还包括,基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用于半双工通信并且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用于所述全双工通信;使用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相关联的所述第二波束来传送所述经复用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传送所述经复用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还包括,基于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用于半双工通信并且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用于所述全双工通信;使用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相关联的所述第一波束来传送所述经复用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独立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的内容而确定用于所述全双工通信的相应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如果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资源两者都用于所述全双工通信;基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控制信息传输的内容来确定是使用所述第一波束还是所述第二波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