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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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由用户设备(UE)执行的无线通信方法,包括;从网络实体接收与业务状况集合相关联的配置;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业务状况来确定针对要由所述UE执行的一系列传输的传输间时间值;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UE自身相关联的运动状态来调整所述传输间时间值;其中,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所述UE的速度低于第一门限时,将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调整为较长的时间值;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所述UE的速度高于第二门限时,将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调整为较短的时间值;并且其中,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所述UE要转弯时,将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调整为与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所述UE要直行时相比较短的时间值;以及根据经调整的传输间时间值执行所述一系列传输。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传输间时间值是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UE相关联的信道的状态的。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道的所述状态涉及下列各项中的至少一项;车辆密度门限;由一个或多个其它UE进行的传输;或者发射机密度。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运动状态涉及下列各项中的至少一项;与所述UE相关联的速度;与所述UE相关联的方向;与所述UE相关联的旋转速度;或者与所述UE相关联的加速度。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与所述UE相关联的相对较高的加速度时,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被调整为较短的时间值;并且其中,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与所述UE相关联的相对较低的加速度时,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被调整为较长的时间值。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与所述UE相关联的相对较高的旋转速率时,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被调整为较短的时间值;并且其中,当所述运动状态指示与所述UE相关联的相对较低的旋转速率时,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被调整为较长的时间值。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UE相关联的所述运动状态来调整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还包括;至少部分基于由与和所述UE相关联的车辆执行的转弯相关联的方向来调整所述传输间时间。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调整所述传输间时间值的一个或多个参数是在所述UE的板载单元上配置的。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基于与所述UE相关联的所述运动状态来调整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还包括;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运动状态满足第三门限,来将所述传输间时间值调整为等于自从所述一系列传输中的先前传输以来所经过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