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3_发明申请_US20140095460A1 Crowdsourcing Viewable Events_+++b_l+++.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14-04-03_发明申请_US20140095460A1 Crowdsourcing Viewable Events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实现对众包隐私的控制的方法和系统 CN106664528B

模型名称:DeepSeek-R1

作为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令,基于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并结合对比文件内容进行特征比对和公开性判断。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其包括:经由服务器装置向移动装置提供作为具有用于由所述移动装置获得众包观察结果的一个或多个隐私要求的与所述服务器装置不同的一个或多个特定来源的指示<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隐私要求(privacy requirements)”。其众包系统(如图2、4所示)旨在收集和共享场馆及可观看事件的信息,旨在促进信息开放共享,而非基于隐私要求对信息收集进行限制或控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毫无疑义地得出服务器向移动装置提供具有隐私要求的来源指示的技术方案。<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形式的隐私控制机制。其系统管理员(401)可以维护系统、管理信息(参见[0037]),但这属于常规的数据管理,与基于“隐私要求”主动向移动装置指定特定来源(如试验性来源)有本质区别。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B**:在所述服务器装置处从所述移动装置接收将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定来源的至少一个来源识别为用于获得所述众包观察结果的候选者的第一消息<br>**《隐含公开》**[0031]:`A user entering a particular venue may query a database for the venue (101)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venue already exists in the database (102). If the venue does not exist in the database, the user may add the venue to the database (103). ... If information about the venue is already in the database, or the user has added the venue to the database (103), the user may enter event information into the database (104).`**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公开了用户(通过移动设备)向数据库(可视为服务器的一部分)输入场馆(venue)信息。虽然“识别为候选者”这一表述未明确出现,但用户添加新场馆或为现有场馆输入事件信息,本质上就是将该场馆“识别”为可用于众包(即报告事件)的“来源”。然而,目标专利中“第一消息”是移动装置在遇到被服务器预先指定为“试验性”的来源后发出的查询消息,其目的在于请求隐私准许。对比文件中用户输入场馆信息是自主报告行为,目的和上下文不同,因此不能认定为“毫无疑义”的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在宽松的隐含公开标准下,用户向服务器数据库发送包含场馆识别信息(如名称、地址)的数据,可以合理地推断为“将至少一个来源识别为用于获得众包观察结果的候选者的消息”。尽管该消息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直接提交众包数据或更新数据库,而目标专利中是用于隐私查询,但从消息内容(识别来源)和基本通信动作(移动装置向服务器发送识别信息)来看,存在隐含公开的可能性。
**技术特征C**: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一个或多个隐私要求确定对所述至少一个来源的众包观察结果的准许等级<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隐私要求”,因此不可能公开基于隐私要求确定准许等级。<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系统管理员(401)可以“add or remove information from the system”([0037]),但这是一种主动的内容管理,而非响应移动装置的查询、并基于一套“隐私要求”规则来确定允许该移动装置收集和报告何种信息的“准许等级”。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D**:以及将指示所述准许等级的第二消息发射到所述移动装置。<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公开服务器向移动装置发送关于“准许等级”的消息。服务器向用户返回的是场馆列表(参见[0017], [0032]),而非对众包行为的授权或限制指令。<br>**隐含公开判断**:当用户查询某个事件时,服务器返回显示该事件的场馆列表([0032]:“the user may be provided with a list of venues”)。这可以视为服务器向移动装置发送信息。但该信息内容是查询结果(场馆列表),而非对移动装置后续众包观察行为的“准许等级”指示。两者作用完全不同。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第一消息使用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来识别所述至少一个来源:接入点的身份<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来源”是场馆(venue),如酒吧、餐厅,其识别信息是名称、地址等([0031], [0037]),而非“接入点(Access Point)的身份”。<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涉及无线网络接入点作为众包来源。虽然场馆内可能有Wi-Fi,但对比文件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众包观察对象进行识别。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F**:超微型小区的身份<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超微型小区(femtocell)”。<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从对比文件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G**:所述移动装置的地理位置<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明确记载用户在报告场馆或事件时发送其“移动装置的地理位置”。用户可能通过选择场馆或输入地址来关联位置,但未明确说明发送设备自身的实时地理位置。<br>**隐含公开判断**:考虑到移动应用通常具有定位功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推断用户在使用应用时可能共享其位置信息以方便找到附近场馆。然而,这仅是一种可能性,且位置信息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辅助查询和签到,而非在识别“试验性来源”的消息中作为识别来源的一部分。推理链条不充分。
**技术特征H**:所述移动装置的位置历史<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位置历史”。<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从对比文件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I**:地理区域<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场馆地址”可视为一个具体的地理位置点,而非一个“区域”。用户查询时,可能基于地图或区域筛选场馆,但“地理区域”本身并未被记载为在消息中用于识别来源的参数。<br>**隐含公开判断**:隐含可能性较低。对比文件未教导将“地理区域”作为一个独立的来源标识符。
**技术特征J**:接入点的类型<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同技术特征E,对比文件不涉及接入点。<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K**:网络运营商的身份<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网络运营商”。<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L**:场所的身份<br>**《隐含公开》**[0031]:`Adding the venue to the database may include, but not be limited to add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venue such as address...` <br>[0037]:`The information may include information about a venue (405) such as its; address...`**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用户向数据库添加或报告“场馆(venue)”的信息,包括其地址等。这相当于使用“场所的身份(venue's identity)”来识别该场所。虽然目标专利中“场所的身份”可能特指与无线网络相关的场所标识(如SSID),而对比文件中是物理场所(如酒吧),但“场所的身份”这一上位概念可以涵盖两者。然而,由于上下文和应用领域差异,不能认定为毫无疑义的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在宽松标准下,用户向服务器发送场馆信息(如名称、地址)以识别该场馆,可以合理地推断为“使用场所的身份来识别来源”。
**技术特征M**:超微型小区的类型<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同技术特征F。<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N**:或其任何组合。<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由于上述多个具体识别方式未被公开,其“任何组合”自然也未被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O**:且进一步包括: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消息之前将第三消息发射到所述移动装置,所述第三消息将所述至少一个来源指定为用于获得所述众包观察结果的试验性来源。<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这是目标专利实现隐私控制的核心前置步骤。对比文件中,服务器从未主动向移动装置发送消息,将某些来源预先“指定为试验性来源”。用户是自主决定报告哪个场馆的信息。<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包含任何形式的来源分类机制(如试验性 vs. 准许)。系统管理员(401)可以管理信息,但这不同于向移动装置广播一套需要其遵守的、关于特定来源的隐私规则。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P**:且进一步包括:将第四消息发射到数据库,所述第四消息包括对与所述至少一个来源有关的隐私信息的请求<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数据库(201, 404)存储的是场馆和事件信息,而非“隐私信息”。服务器(或众包引擎403)未记载有向其他数据库查询隐私信息的操作。<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Q**:以及从所述数据库接收包括所述隐私信息的第五消息,其中所述确定对所述至少一个来源准许的所述众包观察结果的等级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五消息中的所述隐私信息。<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同技术特征P。<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R**:且进一步包括:将包括对与所述至少一个来源有关的额外信息的请求的第六消息发射到所述移动装置<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服务器(或众包引擎)接收用户提交的信息,但未记载其会主动向用户发送消息,请求关于某个来源的“额外信息”。信息提交是由用户发起的完整动作。<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S**:以及接收包括所述额外信息的第七消息,其中所述确定对所述至少一个来源准许的所述众包观察结果的等级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第七消息中的所述额外信息,且其中所述第六消息是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消息之后发送的。<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同技术特征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来源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IEEE 802.11 Wi-Fi接入点<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的来源是物理场馆,不是无线接入点。<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U**:接入点<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同技术特征T。<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V**:蓝牙低功耗BTLE接入点<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蓝牙或BTLE。<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W**:LTE超微型小区<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LTE或超微型小区。<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X**:地理区域<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将“地理区域”本身作为一个独立的众包来源类型。来源是场馆,场馆有地理位置。<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Y**:或其任何组合。<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由于上述具体来源类型未被公开,其组合也未被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服务器装置包括安全用户平面位置SUPL定位平台SLP。<br>**《未公开》**无相关引用。**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服务器被描述为“crowdsourcing engine”(403)或数据库(201),用于管理场馆和事件信息,未提及其为SUPL定位平台(SLP)。<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理出该技术特征。

<<<b>>><<<l>>>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Powered by Django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882号


重庆市非显而易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 Anti NPE N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