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8_US2013050432A_发明申请_US20130050432A1 ENHANCING AN OBJECT OF INTEREST IN A SEE-THROUGH, MIXED REALITY DISPLAY DEVICE_+++Q_r+++.docx

对比文件的名称:2013-02-28_US2013050432A_发明申请_US20130050432A1 ENHANCING AN OBJECT OF INTEREST IN A SEE-THROUGH, MIXED REALITY DISPLAY DEVICE

目标专利的名称:1012用于虚拟现实内容控制的方法及装置CN107111364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Kimi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确定在第一时间的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至少第一感兴趣区域(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明确,该特征是指在虚拟现实内容消费之前或之时,于内容时间轴上的“第一时间”预先确定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数据中的感兴趣区域(例如由导演在内容创建阶段设定,参见说明书第[0056]-[0058]段、图9)。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基于用户当前焦区实时识别感兴趣对象(object of interest,参见段落[0158]),但其对象是依据用户当前注视在真实或混合现实场景中实时识别的,并非在虚拟现实内容时间轴上的“第一时间”预先确定的“感兴趣区域”。两者技术手段及作用均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B: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被配置为当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延伸到观看者的视野之外(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指出,该特征是指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为立体和/或全景内容,可360°体验,且当被观看时延伸到观看者的视野之外(参见说明书第[0039]段)。对比文件涉及的是透视式混合现实(see-through mixed reality)显示设备,用户通过该设备直接观察真实世界物理环境,虚拟对象仅被选择性地叠加在用户当前真实世界视场上(参见段落[0052]、[0053]),并未公开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本身被配置为延伸到观看者视野之外的全景或360°内容。
技术特征C:当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监控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一致(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中的该特征是指持续监控用户视野的定义部分(如总视野或其中心部分)是否与虚拟现实内容中预先确定的第一感兴趣区域在时空上重合(参见说明书第[0062]-[0069]段、图6之框602)。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注视检测确定用户当前焦区,并识别该焦区中的对象(参见段落[0152]、[0158]、[0207]),但这是在用户当前焦区内实时识别对象,而非监控用户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内容中预定义的感兴趣区域一致。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D:基于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一致,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中的该特征是指基于监控结果控制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例如使视频播放继续、暂停或停止(参见说明书第[0068]段、图6之框603)。对比文件控制的是虚拟对象在透视式显示中的焦距、显示增强、图像优化或额外信息投影(参见段落[0002]、[0053]、[0161]、[0222]),完全未涉及基于用户视野与感兴趣区域是否一致来控制虚拟现实内容(如电影、视频游戏)的进展。
技术特征E:确定在第二时间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在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播放的第二时间(如球在空中时)确定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图10)。对比文件未公开在虚拟现实内容时间轴上的不同时间点依次确定新的感兴趣区域的机制。
技术特征F: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位于当所述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所述观看者的视野以外(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可能位于用户当前视野之外,从而需要用户移动视野才能使其一致(参见说明书第[0076]-[0078]段、图11及图14)。对比文件中的感兴趣对象被识别于用户当前焦区/视场之内(参见段落[0158]),未公开感兴趣区域位于用户视野以外的情形。
技术特征G:当所述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基于上述特征F未被公开,该技术特征亦缺乏基础,对比文件未公开。
技术特征H:基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停止包括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当不一致时,停止包括感兴趣区域的虚拟现实内容至少一部分的进展(如暂停视频),直到用户视野移动至一致(参见说明书第[0069]段、图6之框603及图14-15)。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不一致而停止虚拟现实内容进展的控制机制。
技术特征I:其中,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一致,使能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一致而使能虚拟现实内容进展(如重新使能播放)的控制机制。
技术特征J:其中,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停止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不一致而停止虚拟现实内容至少一部分进展的控制机制。
技术特征K:其中,包括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被停止(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基于上述特征H、J未被公开,该技术特征亦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L:进一步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不一致,使得至少一个音频轨道的播放暂停(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基于不一致暂停一个或多个音频轨道(参见说明书第[0070]段)。对比文件仅在段落[0231]中提到可向用户播放与对象相关的音频信息,未公开基于视野不一致而暂停特定音频轨道的机制。
技术特征M:进一步包括:当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轨道的播放已暂停时,使能与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轨道不同的至少一个其它音频轨道的播放(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在暂停某些音频轨道时,使能环境音乐或环境声音等其他音频轨道继续或重新开始播放(参见说明书第[0071]段)。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种多音频轨道差异化控制机制。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虚拟现实视频内容,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控制所述虚拟现实视频内容的播放(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明确该特征涉及虚拟现实视频内容(如电影)的播放控制(参见说明书第[0038]、[0068]段)。对比文件涉及的是混合现实显示设备中的虚实融合显示与交互,并非虚拟现实视频内容,也未公开控制虚拟现实视频播放。
技术特征O:进一步包括:确定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不再是感兴趣区域(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随着内容播放,原先的第一感兴趣区域(如第一演员)不再是感兴趣区域,由新的感兴趣区域取代(参见说明书第[0076]-[0077]段、图11)。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种基于内容时间轴解除感兴趣区域状态的机制。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由在存储器中存储的虚拟现实内容数据提供,并且所述虚拟现实内容数据包括多个标识符,所述多个标识符标识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感兴趣区域(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虚拟现实内容数据包括标识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数据中预定义感兴趣区域的多个标识符(参见说明书第[0041]-[0042]段、图5之框502)。对比文件未公开在内容数据中嵌入标识符以标识感兴趣区域的机制。
技术特征Q:其中,监控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一致包括:跟踪观看者的头部运动和/或观看者的注视《直接公开》[0072]:"惯性传感器132包括三轴磁力仪132A、三轴陀螺仪132B和三轴加速度计132C(参见图4)。所述惯性传感器用于感测头戴式显示设备2的位置、定向和突然加速。根据这些运动,也可以确定头部位置。";[0152]:"在步骤554中,基于一个或多个注视检测元件的几何关系为每只用户眼睛确定注视向量。";[0157]:"所述附图的处理步骤在系统操作期间连续执行,使得随着用户移动其头部,用户的视场和焦区被连续更新。"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利用惯性传感器(磁力仪、陀螺仪、加速度计)跟踪头部运动以确定头部位置和视场(参见段落[0072]、[0157]),并公开了基于注视检测元件的几何关系确定每只眼睛的注视向量(gaze vector)以持续更新用户视场和焦区(参见段落[0152]、[0157])。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为了监控用户视野与特定区域/对象是否一致,需要跟踪头部运动和/或注视。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是当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所述观看者的总视野或小于所述观看者的总视野《隐含公开》[0151]:"在步骤552中,系统确定当前用户视场。也就是说,系统确定用户视野内的环境或空间的一部分……";[0152]:"在步骤556中,基于当前用户视场内的注视向量确定当前用户焦区。";[0156]:"在其他实施例中,为了节省计算时间……当前用户焦区可以被建模为以注视点为中心的特定尺寸的更简单的体积形状,如矩形。"对比文件公开了系统确定当前用户总视野(current user field of view,参见段落[0151]),并在该总视野内基于注视向量确定当前用户焦区(current user focal region,参见段落[0152]),该焦区是总视野内的一个子区域,其尺寸小于总视野(例如以注视点为中心的矩形体积,参见段落[0156])。目标专利说明书指出,所述“定义部分”既可以是观看者的总视野,也可以是小于总视野的任何部分(如中心20°,参见说明书第[0064]-[0066]段、图12A及图12B)。尽管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视野的定义部分”这一术语,且其焦区为三维体积而非单纯的视野角度范围,但基于隐含公开宽松的判断标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推断出:在基于用户视野进行一致性监控时,所监控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既可以是用户的总视野本身,也可以是总视野内的一个子区域(如焦区)。因此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360°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无对应引用内容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可以是360°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9]段)。对比文件涉及透视式混合现实显示,未公开360°可视虚拟现实内容。
技术特征T: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被执行(未公开)[0123]:"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也是处理器可读存储介质。此类介质可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可移除和不可移除介质,其以用于存储诸如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或其他数据之类的信息的任何方法或技术实现。"对比文件虽然一般性地公开了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其上可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参见段落[0123]),但其并未公开用于执行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虚拟现实内容控制方法(特别是基于预定义感兴趣区域控制内容进展、停止/使能播放等)的特定计算机程序代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Q>>>

<<<r>>>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Powered by Django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882号


重庆市非显而易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 Anti NPE N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