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2010-07-22_None_发明专利_JPWO2008126280A1 呼接続の規制制御方法、規制制御システム、及び呼制御装置
**目标专利**:1118通信系统中的方法和设备 CN102652446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智能分析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用于控制移动设备(2)对网络(1)的接入,所述移动设备(2)被配置为属于多个接入控制类别ACC之一,还被配置为属于多个扩展接入控制类别EACC之一,所述方法包括。<br>**隐含公开** | [0003]“现在的移动电话的管制控制基本上是根据为每个移动电话用户设置的加入者类别进行的。”<br>[0027]“包括多个终端的组被定义,当从终端发起呼叫时,识别该终端所属的组。” | 对比文件背景技术中公开了移动设备具有“加入者类别”(相当于ACC),本发明的方案中终端通过注册加入“组”(相当于EACC),因此移动设备隐含具有两种类别的配置(加入者类别和组),均用于接入控制。同时,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呼连接管制控制方法,用于控制移动设备对网络的接入。故技术特征A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接收(61)系统信息消息(3),所述系统信息消息包括指示所述多个ACC之中的ACC的第一指示符和指示所述多个EACC之中的EACC的第二指示符,其中所述ACC和所述EACC是用于控制对网络的接入的不同类型的类别。<br>**未公开** | [0049]“接收发信请求的通信网800的呼控制服务器30从HLR40读取发用户的加入者信息,判别其属于哪个组。” | 对比文件中的接入控制由网络侧(呼控制服务器)通过查询HLR获取组信息进行,并未涉及基站向移动设备广播系统信息消息,更没有在系统信息中包含ACC和EACC的指示符。移动设备不接收此类消息。故技术特征B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基于所接收的第一指示符和/或所接收的第二指示符来控制(62)对网络的接入(1)。<br>**未公开** | [0049]“如果不属于组,则进行通常的管制控制;如果属于组,则根据组规模进行管制缓和。” | 对比文件中移动设备不基于接收的指示符控制接入,而是网络侧根据组信息决定是否允许呼叫。移动设备本身不执行基于指示符的接入控制。故技术特征C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控制(62)包括,<br>**隐含公开** | [0049]“如果不属于组,则进行通常的管制控制;如果属于组,则根据组规模进行管制缓和。”<br>[图18]示出了呼控制服务器判断是否属于组、根据组规模计算管制率等步骤。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控制过程包括判断终端是否属于组以及根据组规模进行不同管制等步骤,即控制包括后续操作。故技术特征D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基于第一指示符来确定(63)移动设备(2)是否被允许接入网络。<br>**未公开** | [0049]“如果不属于组,则进行通常的管制控制。” | 对比文件中的判断依据是“是否属于组”,而非目标专利中的“第一指示符(ACC指示符)”。第一指示符是广播的ACC类别指示,对比文件无此概念,且移动设备不进行该判断。故技术特征E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以及当确定移动设备被允许接入网络时,基于第二指示符来确定(64)移动设备(2)是被允许接入网络(1)还是被允许受限接入网络(1)。<br>**未公开** | [0049]“如果属于组,则根据组规模进行管制缓和:5人组50%管制,10人组20%管制,30人组0%管制。” | 对比文件虽然根据组规模(类似第二指示符)调整管制概率,但“被允许接入”和“被允许受限接入”在目标专利中是指明确的接入模式(如允许/阻止特定方向通信),而非概率性管制。且移动设备不基于第二指示符自行确定,而是网络侧决定。故技术特征F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确定(63,64)包括,<br>**隐含公开** | [图18] S502-S505:读取组ID、判断是否属于组、获取组规模等步骤。 | 对比文件的确定过程包括读取组ID、判断组是否存在、获取组规模等,即确定包括一系列步骤。故技术特征G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确定(63)第一指示符是否指示与移动设备配置的ACC相同的ACC。<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第一指示符(ACC指示符)的概念,也不涉及移动设备将接收的指示符与自身配置的ACC进行比较。故技术特征H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当确定第一指示符指示与移动设备配置的ACC相同的ACC时,确定(64)第二指示符是否指示与移动设备配置的EACC相同的EACC。<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第一指示符和第二指示符的匹配判断,移动设备不进行此类比较。故技术特征I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还包括,<br>**隐含公开** | [图20] S527-S529:进行呼叫连接处理、通话处理、呼叫切断处理。 | 对比文件在确定组属性和管制率之后还包括后续的呼叫连接、通话、切断等步骤,即还包括其他处理。故技术特征J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当第二指示符指示移动设备(2)被允许受限接入网络(1)时,配置(62)移动设备进行受限接入。<br>**未公开** | [0049]-[0052]:网络侧根据组规模进行管制缓和,但未配置移动设备本身进行受限接入。 | 对比文件中移动设备未被配置为特定的受限接入模式(如阻止发起或允许网络发起等),而是由网络侧直接控制是否允许当前呼叫。故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配置(62)包括,<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配置移动设备进行受限接入,因此该引述句“配置包括”未被公开。故技术特征L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阻止移动设备发起的通信(63A),但允许网络发起的通信(64A)。<br>**未公开** | [0050]“但组内同时能处于通话状态的仅限于1个终端。” | 对比文件仅限制组内同时通话的终端数量,未区分设备发起和网络发起通信,没有阻止设备发起但允许网络发起的模式。故技术特征M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配置(62)包括,<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同技术特征L,未公开。故技术特征N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允许移动设备发起的通信(63B),但阻止网络发起的通信(64B)。<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允许设备发起但阻止网络发起的配置。故技术特征O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配置(62)包括,<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同技术特征L,未公开。故技术特征P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阻止移动设备发起的通信(63A),且阻止网络发起的通信(64A)。<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同时阻止设备发起和网络发起的配置。故技术特征Q未被公开。 |
### 公开性代码总结
根据上述判断,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A、D、G、J,其他技术特征未被公开。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相应的小写英文代码。
<<<a>>><<<d>>><<<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