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09-04-23_US2009104899A_发明申请_US20090104899A1 System and Method for Communication Diversion Notification
目标专利的名称:1147IMS网络中的计费ID相关CN10365047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Expert Patent Analysis Model / Large Language Model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 由第二用户从第一用户接收包括第一IMS计费标识符ICID的第一SIP消息。 **《隐含公开》** | [0025] “Node A 110a places a call to node B via the network 102.” | D1的实施例涉及IMS网络中的通信转移(CDIV)服务,使用SIP信令。在IMS网络中,所有SIP会话建立请求(INVITE)的标准流程必然包含`P-Charging-Vector`报头,其中携带有IMS计费标识符(ICID),这是本领域的基础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D1给出的IMS CDIV场景时,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第一SIP消息包含了第一ICID。 |
| **技术特征B:** 通过生成包括包含第二ICID的第二SIP消息的新呼叫分支,将所述第一SIP消息重定向到第三用户。 **《隐含公开》** | [0028] “When this is the first diversion the communication has undergon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can be set in the retargeted request…” | D1明确描述了重定向请求(retargeted request)的生成。根据IMS CDIV标准流程,重定向实体(如AS)会创建新的呼叫分支,并为该新分支生成新的ICID。D1虽未显式说明“生成新的ICID”,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IMS标准可以合理推断,重定向过程中必然生成了包含第二ICID的新呼叫分支。 |
| **技术特征C:** 将对所述第一ICID的引用插入所述第二SIP消息中。 **《未公开》** | [0028]-[0035] 详细描述了重定向请求的报头设置(如Request URI, History-Info, To报头),**未提及**任何将原ICID作为引用(如`orig-icid`参数)插入新消息的机制。 | 目标专利的背景技术([0006]-[0011]段)明确指出标准CDIV流程(即D1所描述的流程)的缺陷正是**无法**将原始ICID携带至新消息,导致计费信息关联丢失。D1描述的正是这种“无引用”的标准流程。本领域技术人员从D1中无法合理推断出“将第一ICID的引用插入第二SIP消息”这一解决其缺陷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D:** 基于所述第一ICID和所述第二SIP消息中对所述第一ICID的所述引用,将与所述第一SIP消息有关的信息和与所述第二SIP消息有关的信息相关。 **《未公开》** | -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C(缺乏引用的插入),因此无法执行基于该引用的信息关联。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 其中所述第一SIP消息的所述重定向在执行重定向操作的服务于所述第一SIP消息被引导到的所述第二用户的应用服务器或另一IMS网络实体执行。 **《直接公开》** | [0025] “… the application server 108 is instructed to forward to node C any calls that are directed to node B 110b.” | D1明确公开了应用服务器108服务于被叫用户(Node B,即第二用户),并且该应用服务器执行将呼叫转发到Node C的重定向操作。 |
| **技术特征F:** 还包括通过生成包括第三ICID的第三SIP消息将所述第二SIP消息重定向。 **《隐含公开》** | [0032] “When this is the second or greater diversion the communication has undergone, a new history-info entry can be added to the History-Info header fiel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defined in RFC 4244.” | D1明确公开了多次重定向(第二或更多次)的情况。根据IMS标准,每次重定向均产生新的ICID。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第二次重定向生成了包括第三ICID的第三SIP消息。 |
| **技术特征G:** 将对所述第二ICID的引用插入所述第三SIP消息。 **《未公开》** | [0032]-[0035] 描述了多次重定向的History-Info处理,未提及携带前序ICID引用。 | 与特征C同理,D1描述了标准多次重定向流程,该流程在目标专利中被明确指出不携带前序ICID引用(即不将第二ICID引用插入第三SIP消息)。D1未公开此特征。 |
| **技术特征H:** 基于所述第二ICID和所述第三SIP消息中对所述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将与所述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信息相关。 **《未公开》** | - | 基于特征G未公开,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 还包括基于所述第一ICID和第二ICID和所述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中对所述第一ICID和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将与所述第一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信息相关。 **《未公开》** | - | 基于特征C和G未公开,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 其中所述第一SIP消息被引导到所述第二用户,并且所述第一SIP消息的重定向在服务于所述第二用户的终止AS执行,而所述第二SIP消息的重定向在服务于所述第二用户的始发AS执行。 **《未公开》** | [0025] 仅描述单一应用服务器108。 | D1仅描述了单一的通用应用服务器执行重定向,未区分服务于同一用户(B)的终止AS和始发AS,更未描述目标专利图4中由终止AS触发CDIV后再经始发AS处理的特定链式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D1合理推断出此特定架构。 |
| **技术特征K:** 其中作为SIP邀请的所述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被引导到与所述第一SIP消息被引导到的所述第二用户不同的用户。 **《直接公开》** | [0025] “…forward to node C any calls that are directed to node B.” | D1明确公开了重定向的目标是不同于第二用户(B)的第三用户(C)。 |
| **技术特征L:** 其中所述第一SIP消息和/或第二SIP消息的所述重定向包括应用以下之一:通信转移CDIV。 **《直接公开》** | [0022] “Communication Diversion (CDIV) is a configurable service available for circuit switched calls and packet switched calls such as SIP-initiated calls.” | D1明确公开了通信转移(CDIV)服务。 |
| **技术特征M:** 免打扰服务。 **《隐含公开》** | [0022] “…similar options that allow a call to be redirected to a node different from the node to which the call was originally directed. Any such forwarding or retargeting of a call will be referred to herein as diversion of the call.” | D1虽未显式命名“免打扰服务”,但其对通信转移的定义非常宽泛,涵盖了“类似的重定向选项”。免打扰服务是IMS网络中一种常见的重定向服务,属于CDIV范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N:** 通信分发服务。 **《隐含公开》** | 同上[0022]。 | 与特征M同理,通信分发服务(如顺序寻线、同组代答等)属于CDIV范畴。从D1宽泛的“任何重定向”定义中可以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O:** 灵活提示服务。 **《隐含公开》** | 同上[0022]。 | 与特征M同理,灵活提示服务属于CDIV范畴。从D1宽泛的“任何重定向”定义中可以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P:** 会议服务或任何其它重定向服务。 **《隐含公开》** | [0022] “…similar options that allow a call to be redirected… Any such forwarding or retargeting…” | D1对“通信转移”的定义直接涵盖了“任何其它重定向服务”,会议服务等是其中的具体应用,可以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Q:** 其中与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所述信息包括计费信息。 **《未公开》** | [0060] “The body of a notification of communication diversion could contain information about the communication diversion… sent to the Diverting user.” | D1的公开内容是关于通信转移通知(CDIVN),向用户(重定向用户)发送的是重定向原因码等通知信息,而非用于关联不同分支的计费信息。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R:** 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计费信息与在所述第一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一ICID、在所述第二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二ICID和对所述第一ICID的所述引用以及在所述第三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三ICID和对所述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一起转发到计费数据功能CDF。 **《未公开》** | - | D1未公开将计费信息与ICID链转发至计费数据功能(CDF)。 |
| **技术特征S:** 其中所述CDF将所述计费信息与收到的包括对应ICID或引用的ICID的其它计费信息相关。 **《未公开》** | - | D1未公开CDF利用ICID链进行关联。 |
| **技术特征T:** 其中与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所述信息包括计费信息。 **《未公开》** | - | 与特征Q同理,D1未公开此场景下的计费信息。 |
| **技术特征U:** 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计费信息与在所述第一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一ICID、在所述第二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二ICID和对所述第一ICID的所述引用以及在所述第三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三ICID和对所述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一起转发到在线计费系统OCS。 **《未公开》** | - | D1未公开与在线计费系统(OCS)相关的内容。 |
| **技术特征V:** 其中所述OCS将所述计费信息与收到的包括对应ICID或引用的ICID的其它计费信息相关。 **《未公开》** | - | D1未公开。 |
| **技术特征W:** 其中将与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所述信息相关包括使用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中的所述ICID,执行网络跟踪。 **《未公开》** | - | D1未公开利用ICID进行网络跟踪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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