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0-03-24_CN101682540A_发明公开_CN101682540A 针对具有不同协议的无线电设备的共存的架构和方法
目标专利名称:241多无线电共存CN104094624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o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直接公开》 | 第[0031]段:“共存控制器110还可以在活动链路112上发射信号。在活动链路112上发射的信号可以通知第二无线电设备106,第一无线电设备102是在发射还是在接收信号。”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一条物理链路(活动链路112)从一个无线电设备(第一无线电设备102)向另一个无线电设备(第二无线电设备106)传送关于其操作(发射或接收)的信息。这与目标专利特征A中“通过第一物理连接向第二无线电装置传送所述第一无线电装置的第一操作信息”的技术方案相同。该信息在对比文件中用于协调无线电设备活动以避免干扰,与目标专利中用于交换潜在干扰指示的作用一致。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特征,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未公开》 | 第[0045]段:“一些蓝牙无线电设备提供共存接口,以支持蓝牙无线电设备404和WiFi无线电设备406之间的分组仲裁。蓝牙无线电设备404到WiFi无线电设备406的共存接口的多种变型(例如,2线、3线或4线接口)都是可用的,这些变型可以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工作。” | 对比文件提到了蓝牙与WiFi之间可能存在用于共存的接口(辅助链路212),但这并非目标专利特征B所限定的“通过所述第一无线电装置与所述第二无线电装置之间的第二物理连接向所述第一无线电装置传送所述第二无线电装置的第二操作信息”。特征B要求信息传送方向是从第二无线电装置(如蓝牙)到第一无线电装置(如WiMAX)。而对比文件第[0045]段描述的辅助链路是用于蓝牙与WiFi之间,并未明确公开其用于从蓝牙向WiMAX(即第一无线电设备)传送蓝牙的操作信息。即使考虑隐含,该链路的存在是为了蓝牙与WiFi共存,且文中未描述其用于向WiMAX传送信息。因此,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C《未公开》 | 第[0027]段:“根据系统200是正处理TX/RX冲突模式还是TX/TX冲突模式,共存控制器214需要知道何时通过活动链路218向蓝牙无线电设备208发送WIMAX_ACT信号。” | 目标专利特征C要求基于“第一无线接入技术的无线状况的变化”来改变物理连接的协议。对比文件公开了根据系统处理的“冲突模式”(TX/RX或TX/TX)来决定何时发送活动信号,这可以视为一种协议行为的变化。然而,对比文件中的“冲突模式”是基于要避免的干扰类型(由WiMAX驱动器206指示,见第[0027]段),而非目标专利说明书所解释的“无线状况的变化”,例如“在频分双工(FDD)无线配置与时分双工(TDD)无线配置之间的切换或所使用的载波频率的变化”(对应特征E)。因此,对比文件公开的改变协议的依据(干扰场景/模式)与目标专利的依据(无线配置或载波频率)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或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目标专利特征C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D《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特征D是特征C的从属特征,限定改变协议的具体结果是配置连接以携带“第三操作信息”。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特征C所限定的“基于无线状况变化改变协议”这一前提,自然也未能公开改变后连接所携带信息内容的变化。在对比文件中,活动链路始终用于携带指示第一无线电设备活动状态的信息(第一操作信息),并未公开其协议改变后用于携带不同的“第三操作信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目标专利特征E明确限定了“无线状况的变化”具体包括“在频分双工(FDD)无线配置与时分双工(TDD)无线配置之间的切换或所使用的载波频率的变化”。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FDD、TDD配置,也未提及载波频率的变化及其对连接协议的影响。因此,该技术特征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直接公开》 | 第[0027]段:“在活动链路218上发射的信号可以通知第二无线电设备106,第一无线电设备102是在发射还是在接收信号。” 第[0031]段:“WIMAX_ACT信号通知蓝牙无线电设备208,何时WiMAX无线电设备202是“活动”的,以及蓝牙无线电设备208不应当发射信号。”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通过活动链路(物理连接)传送信号,该信号指示第一无线电设备(WiMAX)正在进行发射或接收活动。这种活动状态直接关联到可能产生干扰的通信(例如,WiMAX发射可能干扰蓝牙接收)。因此,通过该物理连接交换的信息,就是对“潜在地干扰性通信的指示”。这与目标专利特征F的技术方案和作用完全相同,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G《直接公开》 | 第[0031]段:“当在活动链路218上接收信号时,第二无线电设备将禁止进行发射。”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第二无线电设备(蓝牙)基于从活动链路接收到的指示(WIMAX_ACT信号)来调整其自身通信行为(禁止发射)。这正是目标专利特征G所述的“基于通过所述物理连接中的所述至少一个物理连接而交换的所述指示来调整所述第一无线电装置或所述第二无线电装置中的至少一个无线电装置的通信”。两者技术方案和作用一致,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直接公开》 | 第[0005]段:“蓝牙和WiMAX可以在重叠或相邻的频带中操作…” 第[0014]段:“WiMAX无线电设备202可以操作成能够使用各种传输协议在多个可能的无线网络中的一个网络上发射和接收无线信号的收发机。” | 对比文件将WiMAX作为其共存系统的主要实施例之一。WiMAX(全球微波互联接入)是一种典型的无线广域网(WWAN)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对比文件后,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其公开的第一无线接入技术(WiMAX)属于无线广域网范畴。因此,特征H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未公开》 | 第[0045]段:“WiFi无线电设备406”、“蓝牙无线电设备404”。 | 目标专利特征I限定第二无线接入技术是无线局域网(WLAN)。在对比文件公开的共存系统主要实施例(图2、系统200)中,与第一无线电设备(WiMAX,WWAN)协调共存的第二无线电设备是蓝牙无线电设备。蓝牙通常被归类为无线个域网(WPAN)技术,而非无线局域网(WLAN)。对比文件虽然在后文(图4A/B)提到了WiFi(即WLAN)无线电设备,但其是作为系统中存在的第三个无线电设备出现,并非与WiMAX(第一RAT)通过所描述的双向物理连接进行直接协调以交换操作信息的主要“第二无线电装置”。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目标专利中限定的“第二无线接入技术是无线局域网”这一特征。 |
| 技术特征J《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目标专利特征J是调整通信的一种具体方式:“在所述第一无线接入技术的通信间隙期间与所述第二无线接入技术通信”。对比文件公开的调整方式是当第一无线电设备活动时,第二无线电设备简单禁止发射(见特征G)。虽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可能从“禁止发射”推理出可以在对方不活动的“间隙”进行通信,但对比文件本身并未明确描述或教导这种“利用通信间隙”的调度通信方式。根据严格的直接公开判断标准,对比文件未直接公开该具体调整方式。隐含公开判断标准虽宽松,但需要对比文件有相关内容基础。对比文件仅提及禁止,未提及间隙或调度,因此也未达到隐含公开的程度。 |
| 技术特征K《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目标专利特征K是另一种具体调整方式:“通过不同的接入点与所述第二无线接入技术通信”。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接入点切换的概念。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目标专利特征L是调整方式:“将数据通信从所述第二无线接入技术切换到所述第一无线接入技术”。对比文件未涉及在不同无线接入技术之间进行数据通信路由切换的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目标专利特征M是调整方式:“当所述第一无线接入技术处于空闲模式时,保护所述第一无线接入技术的通信”。对比文件关注的是无线电设备在活动(发射/接收)时的干扰协调,并未提及当第一无线接入技术处于“空闲模式”时,需要对其进行通信保护的具体措施。该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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