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7-04-04_KR1020170037567A_发明公开_KR1020170037567A 유리 도광판
目标专利名称:1599光学装置CN112204462B
模型名称:DeepSeek(本模型)
以下是根据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进行的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第一外基板和第二外基板。<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与“第一外基板”和“第二外基板”相对应的部件。文中的“미들 캐비닛(400)”(中间壳体)、“백 커버(500)”(背盖)等功能和结构与目标专利的外基板不同,用途也非用于与液晶元件层合。 | 对比文件涉及玻璃导光板在背光单元和显示装置中的应用,其中虽存在外壳(如中间壳体、背盖),但这些部件并非为封装液晶元件而设置的特定外基板,且说明书中未提及任何用于夹持液晶元件的两块独立基板。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直接且毫无疑义地得到技术特征A,也不能通过合理推理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液晶元件。<br>《直接公开》 | [0005] “액정 패널(10)은, 액정층을 사이에 두고 서로 대향하여 합착된 박막 트랜지스터 기판(12)과 컬러 필터 기판(14)으로 구성된다。”<br>(液晶面板(10)由液晶层夹在彼此相对接合的薄膜晶体管基板(12)和彩色滤光片基板(14)构成。)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액정 패널”(液晶面板),其属于液晶元件的一种。虽然目标专利的液晶元件在后续特征中具有特定结构(如基础层、宾主液晶层等),但技术特征B本身未限定具体类型,因此对比文件中的液晶面板直接构成技术特征B所述的液晶元件。 |
| **技术特征C**:所述液晶元件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第二外基板之间并且具有其中第一基础层、液晶层和第二基础层顺序层合的结构。<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外基板”和“第二外基板”,也未公开液晶元件位于两者之间的位置关系。对比文件中的液晶面板位于背光单元与外壳之间,但并无类似目标专利的外基板结构。 | 尽管对比文件液晶面板的结构(第一基板-液晶层-第二基板)在顺序层合上与目标专利的基础层-液晶层-基础层类似,但由于缺少第一外基板和第二外基板这一必要组成部分,技术特征C的整体方案未被对比文件公开,也不能通过推理得到。 |
| **技术特征D**:粘合膜。<br>《直接公开》 | [0115] “미들 캐비닛(400)과 백 커버(500) 사이에는, 해당 공간으로 수분이 침투하는 것을 방지하기 위해 접착 필름(510)이 개재될 수 있다。”<br>(中间壳体(400)和背盖(500)之间可以插入粘合膜(510)以防止水分渗透到相应空间中。) | 对比文件直接记载了“접착 필름”(粘合膜),即粘合膜。虽然其具体用途(防潮)与目标专利的封装用途不完全相同,但结构上均属于粘合膜,因此技术特征D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所述粘合膜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液晶元件之间以及所述第二外基板与所述液晶元件之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中粘合膜(510)设置于中间壳体(400)与背盖(500)之间,并未设置于第一外基板与液晶元件之间或第二外基板与液晶元件之间。 | 对比文件既未公开第一外基板和第二外基板,也未公开粘合膜位于外基板与液晶元件之间的特定位置。技术特征E未被公开,也不存在合理的推理基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中的一者或更多者的如由以下方程式1表示的‑4抗弯刚度D为2.2*10 N·m或更大。<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基础层”的概念,也未提及抗弯刚度及其计算公式或数值。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与目标专利中液晶元件基础层相关的抗弯刚度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获得任何关于抗弯刚度的技术启示。 |
| **技术特征G**:[方程式1]在以上方程式1中<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出现方程式1或其等同形式。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抗弯刚度计算方程式。 |
| **技术特征H**:D为所述基础层的抗弯刚度,E为所述基础层的杨氏模量,he为所述基础层的厚度,以及υ为所述基础层的泊松比。<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基础层的抗弯刚度、杨氏模量、厚度和泊松比的具体定义。 | 对比文件完全不存在关于上述参数的定义或说明。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具有‑4 2.2*10 N·m或更大的如由方程式1表示的抗弯刚度D。<br>《未公开》 | 同特征F,对比文件未公开基础层的抗弯刚度。 | 与特征F相同,对比文件无任何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具有9 2 10 2 1*10N/m至1*10 N/m的杨氏模量。<br>《未公开》 | [0077] “탄성계수(영률)가 60 GPa 이상”<br>(弹性模量(杨氏模量)为60 GPa以上。) | 对比文件公开的玻璃杨氏模量为60 GPa以上(即6×10¹⁰Pa),远大于目标专利的1×10⁹至1×10¹⁰Pa范围,且所针对的部件是导光板而非液晶元件的基础层。因此技术特征J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具有10μm至1,000μm的厚度he。<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础层的厚度。液晶面板的玻璃基板或导光板的厚度可能落入该数值范围(如[0064]记载导光板厚度2mm以下),但并非针对液晶元件的基础层,且未明确基板厚度。 | 对比文件虽提及导光板厚度,但并非本技术特征所指的液晶元件中的基础层。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将导光板厚度等同于基础层厚度。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独立地为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膜、聚酰亚胺膜、环烯烃聚合物膜、三乙酰纤维素膜、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或聚碳酸酯膜。<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上述塑料膜材料。液晶面板的基板为玻璃,导光板为玻璃,均不属于所列塑料。 | 对比文件既未公开所列塑料材料,也未公开将其用作液晶元件基础层的技术启示。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液晶层包含二色性染料客体。<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二色性染料。液晶层为常规显示用液晶,不包含二色性染料。 | 对比文件中液晶面板的液晶层不含二色性染料,也没有任何关于GH效应或宾主型液晶层的记载。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液晶元件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中的每一者上的导电层。<br>《隐含公开》 | [0005] 公开液晶面板由薄膜晶体管基板和彩色滤光片基板构成。<br>(本领域公知:这两类基板上通常分别形成有像素电极和公共电极等导电层。) | 对比文件虽未直接描述导电层,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液晶面板的TFT基板和CF基板上必然形成有ITO等导电层以实现电压驱动,而这两类基板在对比文件可被视为液晶元件的基础层。因此,结合公知常识可以合理推断出技术特征N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液晶元件包括形成在所述导电层上的配向膜。<br>《隐含公开》 | 同上,对比文件公开了液晶面板的基本结构。(本领域公知液晶面板在电极层上通常形成有配向膜以控制液晶初始取向。) | 基于对比文件公开的液晶面板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在电极层上会设置配向膜,以使液晶分子获得预定的取向。因此技术特征O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液晶元件能够切换第一取向状态和第二取向状态。<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的液晶面板为显示装置的核心,其基本工作原理是通过施加电压改变液晶取向来实现光调制。(可参见[0005]等,但未明确陈述取向切换。) | 液晶面板通过电场使液晶分子重新排列,从而在不同取向状态间切换以实现显示功能,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既然公开了液晶面板,则隐含公开了其能够切换取向状态的特征。 |
| **技术特征Q**:还包括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第二外基板之间的偏振器。<br>《未公开》 | [0005] “액정 패널(10)의 하면과 상면으로는 편광부재(16, 18)가 부착될 수 있다。”<br>(液晶面板(10)的下表面和上表面可以附接偏光构件(16, 18)。)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偏光构件,但该偏光构件附接在液晶面板的上下表面,并非定位在第一外基板与第二外基板之间(对比文件未提供外基板)。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粘合膜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液晶元件之间、所述液晶元件与所述偏振器之间、以及所述第二外基板与所述偏振器之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粘合膜位于上述特定位置。其粘合膜(510)位于中间壳体与背盖之间,且无外基板、偏振器与液晶元件的层合结构。 | 对比文件既无外基板,也无偏振器与液晶元件的对应配置,因此无法公开粘合膜的上述位置限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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