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3-04-11_US2013090403A_发明申请_US20130090403A1 ANTI-GLARE COATING COMPOSITION AND ANTI-GLARE COATING FILM HAVING SUPERIOR ABRASION RESISTANCE AND CONTAMINATION RESISTANCE
**目标专利名称**:1606抗反射膜、偏光板和显示装置 CN111133348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语言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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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含段落标号)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硬涂层** <br>《隐含公开》 | [0006] “本发明致力于提供一种防眩光涂层组合物和防眩光涂层膜,其能够通过单次涂覆方法同时提供耐磨性和防污性……”;[0055] “防眩光涂层膜可包含a)粘合剂树脂;b)含氟UV可固化功能基团化合物;c)光引发剂;d)表面可固化光引发剂;e)表面具有凹凸图案的颗粒。” | 尽管对比文件未使用“硬涂层”这一术语,但其公开的防眩光涂层组合物固化后形成具有优异耐磨性的涂层,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功能(耐磨、防刮擦)能够合理推断该涂层即为硬涂层。对比文件涂层在显示装置中用作表面保护层,其组成和作用与目标专利的硬涂层实质相同,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和低折射率层**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低折射率层”或类似的单独层结构;其涂层为单层防眩光涂层,未公开相对于硬涂层的单独低折射率层。 | 对比文件的涂层为单层结构,同时包含粘合剂树脂、含氟化合物和颗粒,未区分硬涂层和低折射率层。目标专利明确要求抗反射膜包括单独的硬涂层和低折射率层,对比文件未公开这种多层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毫无疑义或合理推断出存在与硬涂层分离的低折射率层。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低折射率层包含含有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的共聚物的粘合剂树脂**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14]-[0018]公开了UV可固化功能基团结合的粘合剂树脂,包含多官能丙烯酸酯单体(如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等),固化后形成共聚物;但该粘合剂树脂用于单层防眩光涂层,并非专门用于低折射率层。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低折射率层本身,且其粘合剂树脂所在的涂层并非被明确限定为低折射率层,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粘合剂树脂用于低折射率层的技术方案。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和分散在所述粘合剂树脂中的无机颗粒**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33]-[0048]公开了e)表面具有凹凸图案的颗粒,其实例均为有机聚合物(如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未提及无机颗粒。 | 对比文件中的颗粒是有机细颗粒,用于形成表面凹凸以实现防眩光效果;目标专利的低折射率层中分散的是无机颗粒(如中空二氧化硅),以降低折射率。对比文件既未公开无机颗粒,也未暗示该颗粒用于低折射率层。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包含重量比为9:1至8:2的二官能至四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18]列举了多种多官能丙烯酸酯单体,但未给出二官能至四官能与五官能至六官能单体之间的具体重量比;实施例中使用DPHA(六官能)和氨基甲酸酯丙烯酸酯低聚物,其比例并非9:1至8:2。 | 对比文件既未明确区分二官能至四官能和五官能至六官能两类单体,更未公开两者之间特定的重量比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合理推断出该比例关系。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和五官能至六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18]公开了五官能至六官能单体,如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PHA),但未将其与二官能至四官能单体以特定重量比组合作为必要技术方案。 | 虽然对比文件单独公开了五官能至六官能单体(如DPHA),但该特征与E特征紧密关联,要求与二官能至四官能单体以9:1至8:2的重量比配合使用。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组合及比例,故F特征作为组合的一部分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粘合剂树脂还包含所述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和含有光反应性官能团的基于氟的化合物的共聚物** <br>《直接公开》 | [0022] “b)所述含氟UV可固化功能基团化合物是提供防污性的组分,应含有氟,并且只要该化合物具有UV可固化官能团就没有特别限制。”;[0023] “具体地,可使用包含全氟基团的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和乙烯基类。”;[0026] “基于100重量份的a)粘合剂树脂,b)含氟化合物的含量优选为1至50重量份。”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粘合剂树脂(含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与含有光反应性官能团(UV可固化)的基于氟的化合物共同使用,固化后形成共聚物。这与特征G完全对应,且其作用(提供防污性及低表面能)与目标专利中低折射率层中该共聚物的作用一致。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二官能至四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为季戊四醇二(甲基)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甲基)丙烯酸酯、或其混合物** <br>《直接公开》 | [0018] 作为丙烯酸酯的实例,列举了“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等。 | 对比文件明确列出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四官能)、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三官能),这些属于二官能至四官能单体。虽然未列出季戊四醇二丙烯酸酯,但“或其混合物”涵盖了所列化合物。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这些单体是二官能至四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的具体实例。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五官能至六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为二季戊四醇五(甲基)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六(甲基)丙烯酸酯、或其混合物** <br>《直接公开》 | [0018] 明确记载了“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作为多官能丙烯酸酯单体;实施例1中使用20g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PHA)。 |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该单体为六官能(甲基)丙烯酸酯,属于五官能至六官能类。二季戊四醇五丙烯酸酯虽未直接列出,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DPHA常包含五丙烯酸酯作为副产物,且“或其混合物”涵盖此情况。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的共聚物**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26]等公开了基于100重量份的粘合剂树脂(即多官能单体等)计算其他组分含量,但未涉及“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的共聚物”作为基准。 | 特征J是特征K的前序限定,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以“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类单体的共聚物”为基准的表述,也没有公开与之相关的无机颗粒含量。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所述无机颗粒的含量为30重量份至500重量份。**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无机颗粒,仅公开有机颗粒的含量([0048]:“基于100重量份的UV可固化功能基团结合粘合剂树脂,e)颗粒的含量优选0.5至50重量份”)。 | 对比文件未涉及无机颗粒,更未公开其含量范围。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低折射率层的折射率为1.2至1.55。**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测量或公开折射率值,也未提及低折射率层的折射率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提供关于折射率的任何数值限定。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低折射率层的交联度为85%或更大。**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交联度的具体数值,也未提及低折射率层的交联度要求。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交联度的测定或范围。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硬涂层包含:含有可光固化树脂的粘合剂树脂** <br>《直接公开》 | [0014] “作为a)粘合剂树脂,可以使用UV可固化功能基团结合的粘合剂树脂。”;[0015] “UV可固化功能基团结合的粘合剂树脂是有利于减少和去除指纹等油污的组分。”;[0016] “UV可固化功能基团结合的粘合剂树脂包含多官能或单官能单体或低聚物。” | 对比文件公开的涂层组合物中包含UV可固化(即光固化)的粘合剂树脂,该涂层在显示装置中用作硬涂层,提供耐磨性。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直接确定该粘合剂树脂属于“含有可光固化树脂的粘合剂树脂”。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O:和分散在所述粘合剂树脂中的有机细颗粒或无机细颗粒。** <br>《直接公开》 | [0033] “e)颗粒是提供防眩光功能的组分,其表面形成凹凸图案。”;[0046] “e)表面具有凹凸图案的颗粒可以由选自聚苯乙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有机聚合物的单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共聚物形成。”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有机细颗粒(聚合物颗粒)分散在粘合剂树脂中,且这些颗粒的粒径为1-10μm([0034]),属于细颗粒。这些颗粒与目标专利硬涂层中的有机细颗粒功能类似(提供防眩光性)。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至少公开了有机细颗粒的方案)。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硬涂层的厚度为1μm至100μm。** <br>《直接公开》 | [0054] “防眩光涂层组合物的涂覆厚度优选为0.5至300μm,更优选为10至300μm。” | 对比文件公开了涂层的厚度范围(0.5-300μm),该范围完全覆盖了1-100μm。由于该涂层在显示装置中作为硬涂层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确定硬涂层厚度可以落在1-100μm内。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抗反射膜在380nm至780nm的波长范围内的平均反射率小于3%。**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测量或公开反射率,其实验例中测量了透射率、雾度、光泽度等,但未涉及平均反射率。 | 对比文件没有提供关于380-780nm平均反射率的任何数据或要求。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还包括具有3000nm或更大的根据在400nm至800nm的波长下测量的在厚度方向的延迟Rth的透光基底。** <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51]提及基底可以为塑料膜(如聚酯、三乙酰纤维素等),但未公开Rth值或厚度方向延迟。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基底的延迟特性,更没有公开Rth≥3000nm的具体数值。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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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性代码输出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公开情况如下:
- 直接公开:技术特征G、H、I、N、O、P
- 隐含公开:技术特征A
- 其余技术特征(B、C、D、E、F、J、K、L、M、Q、R)未公开
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以下代码(按字母顺序排列):
<<<A>>><<<G>>><<<H>>><<<I>>><<<N>>><<<O>>><<<P>>>
注意:根据要求,直接公开使用大写代码,隐含公开使用小写代码。技术特征A为隐含公开,故使用小写`<<<a>>>`;其余直接公开的使用大写。更正:用户要求“若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A请在回答的结尾插入小写英文代码<<<a>>>”,所以A应该用小写a。而直接公开的用大写。因此最终代码为:
<<<a>>><<<G>>><<<H>>><<<I>>><<<N>>><<<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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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插入的代码:**
<<<a>>><<<G>>><<<H>>><<<I>>><<<N>>><<<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