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3-05-23_US2013130785A_发明申请_US20130130785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SUMER REWARDS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显示背景相关信息的嵌入式条形码CN105359547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R1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包括:光学检测器,其经配置以检测嵌入到视频文件中的不可感知的条形码<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37] ...the computing device 10 may comprise or be communicably coupled to any type of indicia scanner (e.g., bar code or QR code scanner) and/or a charge-coupled device (CCD) sensor... | 对比文件公开了计算设备可以包括或耦合到条形码扫描器或CCD传感器等光学检测器。然而,对比文件中的检测器用于扫描产品上的可见条形码(如[0044]所述),以进行匹配游戏。目标专利中的光学检测器是用于检测“嵌入到视频文件中的不可感知的条形码”。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任何“嵌入到视频文件中”的条形码,也未提及条形码是“不可感知的”(即阈下或不可见)。两者检测的对象、形式和作用均不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及处理器,其经配置以:读取所述不可感知的条形码且解码与所述不可感知的条形码相关联的补充信息,<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44] ...Once the computing device 10 has scanned the product or its corresponding code, the matching game computer program may be configured to display an ad...<br>[0033] ...The memory may store... information regarding player selections and/or scanned barcodes, QR codes... | 对比文件的处理器会读取和解码扫描到的条形码,并可能显示广告或产品信息。然而,对比文件中解码出的信息是用于识别产品、进行游戏匹配或显示广告([0044], [0048]),而目标专利中解码的是与视频相关的“补充信息”,如字幕、导演评论等。两者信息的内容、用途和作用(游戏激励 vs. 视频内容增强)存在本质区别。对比文件未公开针对“不可感知的条形码”的解码,也未公开解码“补充信息”用于后续与用户偏好匹配并选择性显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接入代表用户信息偏好的数据,<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33] ...as well as user- or player-specified preferences...<br>[0041] ...The player may then enter any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administrators of the game in order to receive prizes... | 对比文件提到了可以存储用户或玩家指定的偏好(preferences),以及玩家注册时输入的信息。但这些“偏好”是在游戏注册或设置背景下,用于接收奖品或可能的游戏设置,而非目标专利中定义的用于筛选视频“补充信息”的“用户信息偏好”(如字幕语言偏好)。两者的数据内容和用途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将所述补充信息与所述用户信息偏好进行比较,<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44] ...scanning or photographing a bar code, QR code... of any product of an indicated brand may be sufficient to mark the associated one of the spaces 24. | 对比文件中的“比较”发生在扫描到的产品条形码是否与虚拟游戏卡上指示的品牌匹配,以决定是否标记该格子([0044], [0045])。这是一种用于游戏胜负判定的匹配比较。而目标专利中的比较是将解码出的视频“补充信息”与“用户信息偏好”进行比较,以决定是否向用户显示该信息。比较的双方(补充信息 vs. 用户偏好)、比较的目的(信息筛选 vs. 游戏标记)均不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及响应于确定所述补充信息匹配所述用户信息偏好,<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44] ...if the correct code for a specific brand is scanned, the corresponding space or spaces may be positively marked...<br>[0048] ...if two or more scanned images in opposing corners match the predetermined winning codes, the player has made a “bingo”... and may either win a prize... | 对比文件描述了响应于扫描到正确的条形码(匹配)而采取行动,如正面标记游戏卡格子或判定游戏获胜并授予奖品。这是对游戏事件的响应。目标专利是响应于“补充信息匹配用户信息偏好”这一条件,触发显示动作。两者响应的前提条件(游戏代码匹配 vs. 信息内容与偏好匹配)和响应的性质(游戏状态更新/授奖 vs. 信息显示)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向所述用户显示所述补充信息的至少一部分。<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44] ...the matching game computer program may be configured to display an ad (still image or video clip), a product image, and/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about the item corresponding to the product or code...<br>[0049] Various prize screens are illustrated... | 对比文件会向用户显示广告、产品图像、奖品信息等。但这些显示内容是游戏的一部分,是作为扫描产品条形码的反馈或游戏获胜的奖励。目标专利显示的是从视频中提取的“补充信息”(如字幕),且显示是基于该信息与用户偏好的匹配。两者显示的内容来源、触发条件和目的均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不可感知的条形码包括阈下条形码及不可见的条形码中的一者。<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对比文件通篇只涉及常规的、可见的产品条形码、QR码等(如[0028], [0044]所述)。未提及任何形式的“不可感知的条形码”,包括“阈下条形码”(在视频帧间短暂显示)或“不可见的条形码”(如紫外/红外光)。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区别。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不可见的条形码包括紫外及红外光中的一者。<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对比文件未涉及使用紫外(UV)或红外(IR)光来编码或显示条形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紫外或红外光叠加在所述视频文件的至少一部分上。<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将条形码叠加在视频文件上的技术,更不用说使用紫外或红外光进行叠加。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视频文件包括多个帧,且其中所述阈下条形码被拼接为所述多个帧的第一帧与后续帧之间的条形码帧。<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对比文件的应用场景是扫描实体产品上的条形码进行游戏,完全不涉及“视频文件”、“多个帧”或“拼接”条形码帧的概念。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阈下条形码物理拼接在第一帧与下一帧之间。<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同上,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视频帧物理拼接相关的技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阈下条形码数字拼接在所述第一帧与所述后续帧之间。<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同上,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视频帧数字拼接相关的技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在以24帧每秒或更高的速率显示所述视频时显示所述条形码帧。<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对比文件未涉及视频的帧率,也未提及以特定帧率显示条形码帧。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补充信息包括字幕及导演的评论中的一或多者。<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44] ...display an ad (still image or video clip), a product image, and/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about the item corresponding to the product or code... | 对比文件中条形码所关联的信息是“广告”、“产品图像”或“产品附加信息”,这些是与实体商品相关的商业或产品信息。目标专利的“补充信息”特指与视频内容相关的“字幕”或“导演的评论”。两者信息类型和用途完全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补充信息包括隐藏字幕。<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全文未提及。 | 对比文件未提及“隐藏字幕”。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用户信息偏好包括字幕语言偏好。<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33] ...user- or player-specified preferences...<br>[0041]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administrators of the game in order to receive prizes... | 对比文件提到的用户偏好或注册信息,其内容是游戏管理或接收奖品所需的信息,而非对视频辅助信息(如字幕语言)的偏好。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系统包括抬头显示器HUD或头戴式显示器HMD。<br>**判断结果**: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0030] The computing device 10 may be any computing device such as a computer, mobile phone, smartphone, laptop, tablet... | 对比文件描述的计算设备是计算机、手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常规移动计算设备,并未提及或暗示使用抬头显示器(HUD)或头戴式显示器(HMD)。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系统包括无线电话。<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 | [0030] The computing device 10 may be any computing device such as a computer, **mobile phone, smartphone**, laptop, tablet... | 对比文件明确将“mobile phone, smartphone”(移动电话、智能手机)列为计算设备10的示例。智能手机是无线电话的一种常见形式。因此,目标专利中“系统包括无线电话”这一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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