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10-06-22_KR1020100068178A_发明公开_KR1020100068178A 편광판 및 이것이 구비된 액정표시장치
目标专利的名称:1740水性组合物、包含其的光学膜、使用该光学膜的偏光板和使用该偏光板的液晶显示器件CN103890113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 Chat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包含位于丙烯酸系膜的至少一个表面上的底漆层。未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14]记载:“本发明的偏光板其特征在于,在偏光片与聚酯系偏光片保护膜之间形成有包含聚酯系聚氨酯树脂和热反应型水溶性聚氨酯树脂的底漆层。”其中聚酯系偏光片保护膜为聚酯系膜(如PET),而非丙烯酸系膜。 | 对比文件公开的底漆层形成于聚酯系膜上,而非丙烯酸系膜上,目标专利明确限定为丙烯酸系膜,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A。 |
| 技术特征B:形成在所述底漆层上的取向层。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取向层。对比文件公开的偏光板结构包括偏光片、底漆层、聚酯系保护膜等,无取向层。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取向层,因此未公开技术特征B。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底漆层通过使用一种水性底漆组合物形成。《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1]记载:“上述聚酯系聚氨酯树脂和热反应型水溶性聚氨酯树脂可以分散在水或水与醇的共溶剂中调节到适当的固体含量后使用。”即底漆层形成用组合物为水性分散体。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底漆层由水性组合物形成,与目标专利一致,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述水性底漆组合物包含100重量份的聚氨酯树脂。未公开 | 对比文件记载了底漆层包含聚酯系聚氨酯树脂和热反应型水溶性聚氨酯树脂,但未以“100重量份”为基准限定其含量,也未公开具体的重量份数。例如段落[32]记载了两种树脂的重量比,但未给出相对于其他组分的份数。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聚氨酯树脂的存在,但未公开其具体含量为100重量份,也未以100重量份为基准,因此未公开技术特征D。 |
| 技术特征E:1-100重量份的聚乙烯醇。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聚乙烯醇。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包含的树脂为聚酯系聚氨酯树脂和热反应型水溶性聚氨酯树脂,还可包含其他树脂如丙烯酸系、三聚氰胺等,但无聚乙烯醇。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聚乙烯醇,因此未公开技术特征E。 |
| 技术特征F:0.1-10重量份的水分散性颗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3]记载:“底漆层形成用组合物可以根据要求的物性、用途等包含通常使用的树脂成分、微粒子或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等。微粒子可以是平均粒径小于2μm,优选10-300nm的惰性颗粒,例如硅石系胶体、氧化铝系胶体等。”但未公开微粒子的具体含量范围。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可包含水分散性颗粒,但未公开其含量为0.1-10重量份,因此未公开技术特征F。 |
| 技术特征G:余量的水。《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1]记载:“上述树脂可以分散在水或水与醇的共溶剂中”。即组合物中包含水作为溶剂。 | 对比文件公开了底漆组合物为水性分散体,水作为溶剂,虽然未明确“余量”,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水性组合物的常规理解,可以知道水为余量,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取向层通过包含光反应聚合物、多官能单体、引发剂和溶剂的组合物形成。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取向层及其形成组合物。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取向层,更没有公开其形成组合物,因此未公开技术特征H。 |
| 技术特征I: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水性底漆组合物,固体含量的量为1-50重量份。未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1]仅提到“调节到适当的固体含量”,未公开具体的固体含量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固体含量为1-50重量份,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所述聚氨酯树脂的重均分子量为10,000-200,000的范围内。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聚氨酯树脂的分子量信息。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聚氨酯树脂的重均分子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所述聚氨酯树脂包含羧基。《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23]记载:“聚酯系聚氨酯树脂由2-羟甲基-2-甲基-5-羟基丙酸、2-羟乙基-2-乙基-5-羟基丙酸或它们的混合物与二异氰酸酯化合物聚合而制得。”这些羟基酸含有羧基(-COOH)。 | 对比文件公开的聚酯系聚氨酯树脂由含羧基的多元醇与二异氰酸酯反应得到,因此包含羧基,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L:所述聚氨酯树脂是通过多元醇与异氰酸酯的反应获得的。《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23]明确记载了聚酯系聚氨酯树脂由羟基酸(多元醇)与二异氰酸酯化合物聚合制得。段落[26]等也涉及二异氰酸酯化合物。 | 对比文件公开了聚氨酯树脂由多元醇与异氰酸酯反应获得,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所述聚乙烯醇的重均分子量为2,000-40,000。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聚乙烯醇。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聚乙烯醇,更无其分子量,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所述水分散性颗粒为选自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铝、氧化锆和氧化锑的至少一种材料的无机颗粒。《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3]记载:“微粒子可以列举硅石系胶体、氧化铝系胶体等。”硅石系胶体即氧化硅,氧化铝系胶体即氧化铝。 | 对比文件公开了氧化硅和氧化铝作为无机颗粒,属于特征N所列材料中的至少一种,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O:所述水分散性颗粒为选自基于硅的树脂、基于氟的树脂、(甲基)丙烯酸系树脂、交联聚乙烯醇和三聚氰胺树脂的至少一种材料的有机颗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仅在段落[33]提及无机颗粒,未涉及有机颗粒。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有机颗粒,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P:所述水分散性颗粒的平均直径为10nm至200nm。《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3]记载:“微粒子平均粒径小于2μm,优选10-300nm”。 | 对比文件公开的优选范围10-300nm包含了10-200nm,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Q:所述底漆层的厚度为50nm至1,000nm。《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段落[34]记载:“底漆层干燥后厚度优选为50-1000nm”。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底漆层厚度为50-1000nm,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进一步包含形成在所述取向层上的液晶层。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液晶层。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液晶层,因此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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