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6-01-20_EP2974512A1 TETHERING OF MOBILE WIRELESS DEVICES
目标专利名称:发送和接收中继通知的系统和方法CN109964475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本系统为专利创造性评估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接收器(3)<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图7描述:“计算设备700可以包括多个组件,一个或多个处理器704和至少一个通信芯片706。……通信芯片706可以实现与计算设备700之间的数据有线和/或无线传输。” | 对比文件中的通信芯片706必然包含用于接收数据的接收器,该接收器是计算设备(可对应于目标专利中的系统)的组成部分,用于接收通信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接收器。 |
| 技术特征B:发射器(3)<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图7描述:“计算设备700可以包括多个组件,一个或多个处理器704和至少一个通信芯片706。……通信芯片706可以实现与计算设备700之间的数据有线和/或无线传输。” | 对比文件中的通信芯片706必然包含用于发送数据的发射器,该发射器是计算设备的组成部分,用于发送通信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发射器。 |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图6过程600的描述:“在框602,移动无线设备可以接收来自另一个无线设备的系留请求。”该过程可由移动无线设备或用于管理系留合格社区的计算设备(如服务器)执行。系留请求的目的是让请求设备通过系留访问互联网,即通过中继设备作为去往无线通信网络的中继。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接收系留请求的步骤,该请求的实质是“允许另一个无线设备使用本设备作为中继以访问无线通信网络”。当该过程由服务器执行时,服务器的处理器被配置为使用接收器接收该请求。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C。 |
| 技术特征D: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从系留请求中确定唯一标识符的具体步骤。 | 对比文件仅描述了接收系留请求,但未提及基于请求确定请求设备的唯一标识符(如IMSI、GUTI等)。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毫无疑义地得出该特征,也无合理推断基础,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从系留请求中确定中继设备(接收请求的设备)的唯一标识符的具体步骤。 | 对比文件未记载基于请求确定中继设备的唯一标识符,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得出该特征,也无隐含公开的线索。 |
| 技术特征F: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资格标准(如共同位置、共同用户/所有权)形成社区,但未使用唯一标识符来确定关系。 | 对比文件虽然提到了共同所有权等关系,但该关系是通过用户输入或其他认证方式确定的,而非基于移动通信网络中的唯一标识符。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使用唯一标识符来确定关系,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并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图1描述:“系留合格社区可以基于一个或多个系留合格标准形成,例如共同位置、共同用户(所有权)等。”图6过程600框608:“移动无线设备可以确定请求的移动无线设备是否有资格进行系留,例如,移动无线设备是否满足系留合格标准。”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基于资格标准(包括共同所有权这一关系)决定是否允许系留。当请求设备与中继设备具有共同用户关系时,允许中继设备充当其中继。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关系确定是否充当中继。 |
| 技术特征H:并且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图6过程600中,在框612“批准请求”后,未明确描述通知中继设备(即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中继。 | 对比文件只描述了回应请求设备(批准或拒绝),未公开通知中继设备其将充当中继。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得出该特征,也无隐含公开的合理依据。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移动设备的永久标识符和/或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移动设备的临时标识符;并且中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永久标识符和/或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临时标识符<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永久标识符或临时标识符,也未提及IMSI、GUTI、ProSe标识符或C-RNTI等具体类型。 | 对比文件仅提到“共同标识符”(如认证信息),但未指向移动通信网络中特定的永久或临时标识符。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国际移动订户身份、全球唯一临时UE身份、接近服务标识符和/或C‑RNTI;并且中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国际移动订户身份、全球唯一临时UE身份、接近服务标识符和/或C‑RNTI<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具体的移动通信网络标识符。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IMSI、GUTI、ProSe标识符或C-RNTI等,这些是目标专利特有的标识符类型。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进一步配置为基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获得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信息;并且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基于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所述信息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通信信息(信号强度、带宽等)决定是否系留,但通信信息不是基于唯一标识符获得的,而是设备直接交换的。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基于唯一标识符获取相关信息(如社交媒体信息、联系人信息等),也没有基于这类信息决定中继。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从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数据库(31)和/或从受信任的第三方服务器(33)获得所述信息<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从数据库或第三方服务器获取信息。 | 对比文件仅描述了设备间直接交换通信信息,未涉及网络数据库或第三方服务器。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获得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信息<br>《未公开》 | 同技术特征K,对比文件未公开此步骤。 | 对比文件无基于唯一标识符获取信息的任何记载。 |
| 技术特征N: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来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br>《未公开》 | 同技术特征E,对比文件未公开从请求中确定中继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获得与所述移动设备(11)相关的信息<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获取与中继设备相关的信息。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基于标识符获取信息。 |
| 技术特征P:其被配置为基于与所述移动设备(11)相关的所述信息并基于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所述信息来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并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同时获取两个设备的信息并基于此确定关系。 | 对比文件虽然基于资格标准确定关系,但未涉及获取与移动设备相关的信息(如用户资料),也未公开基于两个设备的信息确定关系。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进一步配置为基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是否可以向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对数据使用计费;并且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依赖于是否可以向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对数据使用计费,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计费相关的任何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基于唯一标识符确定计费或基于计费决定中继。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实现3GPP接近服务功能<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3GPP接近服务(ProSe)功能。 | 对比文件描述的是通用的系留技术,未涉及3GPP ProSe功能。因此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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