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8-05-02_WO2008051933A_发明申请_WO2008051933A2 SYSTEM AND METHOD FOR AUTHORIZING ACCESS TO AN IP-BASED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
目标专利名称:2085管理网络中不期望的服务请求CN10241511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AI 专利评估助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直接公开》<br>所述网络包括用于存储可信服务信息的网络节点 | 对比文件[0021]‑[0022]:<br>“The network controller 238 may query the data store 242 to determine if the mobile device 206 is authorized for accessing the IP network 204. … the data store 242 includes identifiers of "rejected" or "blacklisted" access points as well as "authorized" or "whitelisted" access points.”<br>(网络控制器238可查询数据存储242以确定移动设备206是否被授权访问IP网络204。……数据存储242包括“被拒绝”或“黑名单”接入点标识以及“授权”或“白名单”接入点标识。)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网络节点(网络控制器238/数据存储242)用于存储可信服务信息(黑名单/白名单形式的接入点标识列表)。该信息用于控制对IP无线电信服务的访问,与目标专利中可信服务信息用于管理服务请求的作用相似,均是作为授权依据。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直接公开》<br>所述网络从终端接收服务请求 | 对比文件[0030]:<br>“when the mobile device 302 attempts to set up service via one of the network servers 306‑308, … the mobile device 302 may communicate an IP address … in a URR discovery request 312.”<br>(当移动设备302尝试通过网络服务器306‑308之一建立服务时,……移动设备302可在URR发现请求312中通信IP地址……) | 对比文件描述了移动设备向网络控制器发送请求(如URR发现请求、URR注册请求)以建立服务的过程。这些请求属于服务请求,网络侧接收该请求。因此,技术特征B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直接公开》<br>所述请求包括服务请求信息 | 对比文件[0030]:<br>“the mobile device 302 may communicate an IP address (or other identifier such as a MAC address) of the access point in a URR discovery request 312.”<br>(移动设备302可在URR发现请求312中通信接入点的IP地址或其他标识符如MAC地址。) | 请求中明确包含了IP地址、MAC地址等标识信息,这些信息构成服务请求信息(用于识别接入点)。因此,技术特征C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直接公开》<br>如果所述服务请求信息的至少一部分未被列入所述可信服务信息中 | 对比文件[0022]‑[0030]:<br>“the network controller 238 may authorize access … by using an authorized session table … associates IP, MAC, or other identifiers with accepted/rejected access points. … service may be rejected based on a blacklisted status of the access point at the data store 242.”<br>(网络控制器238可通过使用授权会话表……将IP、MAC或其他标识符与接受/拒绝的接入点关联来授权访问。……可基于数据存储242中接入点的黑名单状态拒绝服务。) | 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数据存储中的名单(黑名单/白名单)对请求中的标识进行检查,即判断该标识是否被列入可信服务信息(黑名单或白名单)。虽然具体判断逻辑不同(黑名单判断为“被列入”则拒绝,白名单判断为“未列入”则可能拒绝/触发其他动作),但“判断服务请求信息是否被列入名单”这一条件判断步骤是相同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条件判断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未公开》<br>则发送用户验证请求以便请求用户验证由所述终端请求的服务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向用户发送验证请求以确认服务是否允许的步骤。在对比文件中,网络控制器直接基于黑名单/白名单决定接受或拒绝服务,不涉及请求用户进行验证。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未公开》<br>接收用户验证响应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接收来自用户的验证响应。 |
| 技术特征G:《未公开》<br>所述响应包括由所述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 |
| 技术特征H:《未公开》<br>所述验证信息指示所述用户是接受还是拒绝所述服务请求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指示接受或拒绝服务请求的信息。 |
| 技术特征I:《未公开》<br>如果所述验证信息提供了允许所请求的服务的指示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用户“允许”指示进行后续动作。 |
| 技术特征J:《未公开》<br>则向所述可信服务信息添加所述服务请求信息的至少一部分 | 对比文件[0028]:<br>“the network‑based solution may also include actively whitelisting access points when they satisfy one or more metrics.”<br>(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案还可包括当接入点满足一个或多个度量时主动将其列入白名单。)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向可信服务信息(白名单)添加信息(即更新名单),但该添加动作是基于网络侧自行判断的度量(如服务质量),而非基于用户验证信息的指示。特征J要求添加动作由“用户验证信息允许”触发,对比文件未公开该触发条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合理推断出该条件。因此,特征J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未公开》<br>其中所述可信服务信息包含所请求的服务的服务类型和目的地中的至少一个 | 对比文件[0021]‑[0022]:<br>可信服务信息为接入点的IP地址、MAC地址、FQDN等标识符,不涉及服务类型或目的地(如电话号码)。 | 对比文件中的可信服务信息(黑名单/白名单)仅包含接入点标识,用于控制接入点级别的访问,而非服务请求级别的服务类型或目的地。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未公开》(无实质内容) | 无对应内容 | 技术特征L仅为“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不涉及具体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无对应内容。 |
| 技术特征M:《未公开》<br>如果所述验证信息提供不允许所请求的服务的指示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用户“不允许”指示进行后续动作。 |
| 技术特征N:《未公开》<br>则向所述可信服务信息添加所述服务请求信息的至少一部分 | 对比文件[0028]:<br>“actively blacklisting access points when they fail to meet one or more metrics.”<br>(当接入点不满足一个或多个度量时主动将其列入黑名单。) | 对比文件公开了向黑名单添加信息,但该添加基于网络侧度量,而非用户“不允许”指示。特征N的触发条件未公开,故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未公开》<br>其中,所述用户验证请求是经由安全通信信道被发送的 | 无对应内容(用户验证请求本身未被公开,故其发送信道无从谈起)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验证请求,因此更未公开其发送信道是否安全。 |
| 技术特征P:《未公开》<br>/或者所述用户验证响应是经由安全通信信道被接收的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验证响应,因此未公开其接收信道。 |
| 技术特征Q:《未公开》<br>其中,所述用户验证请求是经由安全通信信道被发送的 | 同技术特征O | 同技术特征O。 |
| 技术特征R:《未公开》<br>所述用户验证响应是经由相同的所述安全通信信道被接收的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验证请求/响应,因此未公开通过相同安全信道接收。 |
| 技术特征S:《未公开》(无实质内容) | 无对应内容 | 技术特征S仅为“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无实质技术内容。 |
| 技术特征T:《直接公开》<br>在所述终端与所述网络之间建立加密的通信信道 | 对比文件[0030]:<br>“after setting up a secure tunnel with the provisioning server 306, the mobile device 302 may communicate an IP address…”<br>(在与提供服务器306建立安全隧道之后,移动设备302可通信IP地址……)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终端与网络之间建立安全隧道,该隧道即为加密的通信信道。该信道用于后续的请求/响应通信,与目标专利中建立加密信道用于安全通信的作用相同。因此,技术特征T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U:《未公开》<br>经由所述加密的通信信道向所述终端发送用户验证请求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验证请求,因此未公开通过加密信道发送该请求。 |
| 技术特征V:《未公开》<br>经由所述加密的通信信道来接收用户验证响应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验证响应,因此未公开通过加密信道接收该响应。 |
| 技术特征W:《未公开》<br>所述响应包括由所述用户提供的、所述用户是接受还是拒绝所述服务请求的验证信息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 |
| 技术特征X:《未公开》<br>其中所述加密的通信信道是使用所述终端的标识模块中存储的私有密钥被建立的 | 对比文件[0030]提及“secure tunnel”,但未说明密钥来源。 | 对比文件虽建立了安全隧道,但未公开该隧道使用终端的标识模块(如SIM卡)中存储的私有密钥来建立。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合理推断出该具体密钥来源,故特征X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Y:《未公开》<br>其中,所述安全通信信道由消息发送服务提供 | 对比文件未提及消息发送服务(如SMS、USSD)。 | 对比文件中的安全通信信道为基于IP网络的安全隧道,并非由消息发送服务提供。因此,技术特征Y未被公开。 |
### 公开性代码输出
根据对比文件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的判断,仅对直接公开的技术特征输出对应的大写代码。隐含公开的技术特征本次无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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