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8-09-18_US2008229428A_发明申请_US20080229428A1 System and Method For a Dynamic Policies Enforced File System For a Data Storage Device
目标专利名称:2094用以保护移动网络的系统CN105027526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 系统包括电信网络<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01] “本发明涉及保护通用媒体设备中的数字材料,更具体但非排他地涉及如闪存盘之类的小型便携式数据存储媒体设备。” | 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是数据存储设备的安全策略,其系统由数字设备(如计算机)和存储设备组成,完全不涉及电信网络。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任何关于电信网络的教导,因此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 被配置为允许由移动电信装置进行通信<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01] 描述数字设备(例如计算机)与媒体设备之间通信的整体背景。未提及移动电信装置。 | 对比文件中的通信是数字设备与存储设备之间的数据交换,而不是电信网络与移动电信装置之间的无线电通信。目标专利的“通信”指移动装置通过无线协议接入网络,对比文件无任何相关披露,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 至少一个移动电信装置<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01] 提及数字设备(digital appliance)如计算机,但未提及移动电话、智能手机等移动电信装置。 | 对比文件涉及的是通用数字设备(如计算机)和存储媒体,没有描述任何移动电信装置(如手机、平板等)。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中合理推断出移动电信装置的存在,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 被布置为与电信网络通信<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49] “数字设备10例如计算机,与数据存储设备18通信。” 以及[0050] “数字设备10可以直接访问存储器。” | 对比文件中的设备通过I/O接口(如USB)与数字设备直接连接,并非通过电信网络。目标专利要求移动装置与电信网络(如基站、核心网)通信,对比文件没有这种配置,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 所述至少一个移动电信装置包括操作系统<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03] “计算机管理员利用使用设备的应用(如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可用功能来实施权限系统。” 这里操作系统指数字设备的操作系统。 | 对比文件虽然提到操作系统,但属于连接的计算机等数字设备,并非移动电信装置自身的操作系统。目标专利的移动装置(如智能电话)具有其操作系统(如Android、iOS),对比文件未公开移动装置内的操作系统。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 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包括执行器;并且所述电信网络被配置为通过向执行器发信令来独立于所述移动电信装置的所述操作系统控制所述移动电信装置<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77] “策略实施器204根据所访问的LBA、请求的操作以及用于访问的API来管理对用户物理媒体202的访问。” 以及[0079] “策略实施器304对数字设备322不可访问。” | 对比文件的策略实施器是存储设备内部的组件,用于实施文件访问权限,并非移动装置中的由网络控制的执行器。它不由电信网络发信令控制,也不具有独立于操作系统控制移动装置的功能。目标专利的执行器是移动装置内的新实体,网络直接向其发指令并超控装置行为。对比文件未公开此机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因为技术领域和功能完全不同)。 |
| **技术特征G:** 使得所述执行器能够超控所述移动电信装置的现有动作<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77] “策略实施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 这些行动涉及是否允许读取/写入特定扇区,而非超控移动装置的整体动作。 | 对比文件中策略实施器仅限制对存储区访问,不能超控移动电信装置(如阻止附着、限制业务量等)。目标专利的执行器可超控应用处理器与基带处理器之间的通信,从而控制装置行为。对比文件没有提供这种超控能力,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 其中所述执行器是移动电信装置内的硬件部件<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79] “策略实施器304在媒体设备300内部,并且数字设备322不可访问。” 以及[0026] “选定的步骤可以作为芯片或电路实现。” | 对比文件中的策略实施器可以是硬件,但它是数据存储设备(如闪存盘)内的部件,而非移动电信装置内的硬件。目标专利明确执行器是移动装置内的单独芯片或集成在基带处理器中的硬件。对比文件没有将策略实施器布置在移动电信装置中,更不能等同于目标专利的执行器。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 其中移动电信装置包括基带处理器<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基带处理器”或类似术语。其媒体设备包含控制器(controller)和存储器。 | 基带处理器是移动通信装置处理射频信号的专用组件。对比文件涉及的数据存储设备没有基带处理器,也没有任何教导暗示其存在。因此未能以任何方式公开此特征。 |
| **技术特征J:** 所述执行器耦合到所述基带处理器<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由于对比文件既无基带处理器也无执行器(如目标专利所定义),因此不存在耦合关系。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 其中所述执行器通过专用信道耦合到所述基带处理器<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专用通信信道用于执行器与基带处理器之间的通信。目标专利的专用信道确保信号不被恶意软件拦截。对比文件没有类似教导。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 其中所述移动电信装置进一步包括应用处理器;并且其中所述应用处理器通过所述执行器和所述专用信道耦合到所述基带处理器<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应用处理器、基带处理器、执行器和专用信道的组合配置。目标专利的三层架构(应用处理器→执行器→基带处理器)完全未被对比文件提及,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 其中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包括基带处理器;并且其中所述执行器被包括在所述基带处理器内<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无基带处理器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基带处理器,也没有将策略实施器集成在处理器内的教导。目标专利的执行器集成在基带处理器内部的实施例未在对比文件中以任何形式出现。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 其中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包括基带处理器;并且其中所述执行器是所述基带处理器中的软件应用<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26] “作为软件,本发明的选定步骤可以作为多个软件指令实现,这些指令由计算机使用任何合适的操作系统执行。” | 对比文件虽然提到软件实现,但其软件策略实施器位于存储设备内,并非移动装置基带处理器中的软件。目标专利的执行器作为基带处理器中的软件应用(如附图4所示),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该特定位置和功能。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O:** 其中所述电信网络进一步包括决定树和规则组<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77] “LBA数据库205包含用户媒体202中每个扇区的匹配策略条目。” 未提及“决定树”。 | 对比文件的策略实施基于LBA数据库的查找,而非基于决定树的决策。目标专利的网络使用决定树从规则组选择规则。对比文件没有决定树,也没有将其用于网络侧的决策。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P:** 并被配置为通过使用所述决定树从所述规则组中选择规则以及进一步通过将所述规则用信令通知给所述执行器来控制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并且其中所述执行器被配置为将所述规则应用于所述移动电信装置<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77] “策略实施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取决于API调用和所提出的请求。” 但该决定发生在设备内部,且不涉及电信网络发信令给移动装置中的执行器。 | 对比文件中决策完全在存储设备本地进行,没有电信网络侧的参与,也没有将规则发信令给移动装置执行器的过程。目标专利的网络通过信令发送规则给执行器实现远程控制,对比文件未公开此机制。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Q:** 其中所述执行器进一步包括决定树和规则组;并且其中所述电信网络被配置为将决定提示用信令通知给所述执行器;并且其中所述执行器被配置为将所述决定提示应用于规则组以导出合适的规则;并且其中所述执行器被配置为将所述规则应用于所述移动电信装置<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0079] 提及“内部独立用户文件系统312包括限制……” 但没有决定树。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执行器内部包含决定树和规则组,也没有网络发送决定提示由执行器自行导出规则。目标专利的这个备选实施例中,执行器具有更强的自主决策能力,但对比文件未涉及。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R:** 其中从所述电信网络到所述执行器的信号是经由基站或节点-B来传输的<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站或节点-B。通信路径为USB等有线接口。 | 目标专利的信号通过无线电信网络的基站或NodeB传输。对比文件不存在无线电信网络基础设施,所有通信均在数字设备与存储设备之间的本地连接上进行。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S:** 其中所述电信网络被布置为检测指示所述移动电信装置正在电信网络内表现反常的行为<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不涉及电信网络,也无检测移动装置反常行为的机制。它只检测对存储设备的访问是否合法。 | 目标专利的网络通过监视数据流中特定信号的出现率来识别恶意行为。对比文件关注的是文件访问权限控制,不涉及网络侧对移动装置行为的监测。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T:** 进一步被布置为当这种行为被检测到时向所述执行器发信令<br><br>**判断:未直接公开,未隐含公开** | 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网络检测到行为后主动发信令给存储设备或移动装置中某个组件的概念。因此未公开。 |
以上所有技术特征均未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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