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4_JP2008096867A_发明专利_JP2008096867A Display device, and display method_+++A_B_C_D_E_J_K_O_f_g_i_m_n_p+++.docx

好的,作为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基于对目标专利说明书和对比文件的深度理解,对技术特征的公开性进行评估。评估将严格遵循您提供的标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技术特征,进行直接公开和隐含公开判断,并创建特征比对表格。

### **本次评估信息**

- **目标专利名称**:325用于显示画中画的系统、装置和方法CN105519097B

- **对比文件名称**:2008-04-24_JP2008096867A_发明专利_JP2008096867A Display device, and display method

- **模型名称**:DeepSeek最新版本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与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翻译成中文)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通过所述装置的第一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一方向中的第一视场<br>**《直接公开》**[2] “またユーザが装着した状態において、ユーザの前方方向に向けて撮像レンズ3aが配置されている。” (在用户穿戴状态下,配置有朝向用户前方方向的成像透镜3a。)<br>[2] “図1の例の場合は、この撮像部3によってユーザの前方の光景が撮像され” (在图1的示例中,通过该成像部3拍摄用户前方的景象。)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装置(头戴式显示器)具有成像传感器(撮像部3),并用于捕捉用户前方方向(第一方向)的视场(光景)。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获取图像信号源,与目标专利中通过成像传感器捕捉第一视场视频以用于显示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方案,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通过所述装置的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二方向中的第二视场,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br>**《直接公开》**[2] “また上記撮像部は、複数設けられている。” (并且,所述成像部设有多个。)<br>[2] “或いは、上記撮像部は、上記画面領域がスルー状態とされている際に使用者が上記表示手段を介して視認する方向とは異なる方向を被写体方向として撮像するようにされた撮像部である。” (或者,所述成像部被设置为,在所述画面区域处于透过状态时,以使用者通过所述显示手段可视认的方向不同的方向作为被摄体方向进行拍摄。)<br>[2] “例えば撮像部3Xは前方撮像、撮像部3Yは後方撮像を行うように配置されてもよい。” (例如,成像部3X可以被配置为进行前方拍摄,成像部3Y可以被配置为进行后方拍摄。)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可以设置多个成像传感器(撮像部),并且这些成像传感器可以被配置为捕捉与用户透过显示部看到的视场(即第一方向)不同的方向(例如,后方、上方)的视场(第二方向)。这与目标专利中通过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不同方向第二视场的技术特征完全对应。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在所述装置的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视场的视频<br>**《直接公开》**[2] “上記表示手段に対して、上記画面領域の一部を上記スルー状態としたうえで上記画像信号生成手段で生成された表示画像信号による表示を実行させる制御を行う制御手段とを備える。” (具备控制手段,该控制手段对所述显示手段进行控制,使得在使所述画面区域的一部分处于所述透过状态的基础上,执行基于由所述图像信号生成手段生成的显示图像信号的显示。)<br>[2] “例えば図10(b)のように領域AR1はスルー状態とし、領域AR2に画像表示を行うようにしている。 この場合、撮像部3がユーザの前方を撮像しているものとし...領域AR2に表示されている。” (例如,如图10(b)所示,使区域AR1为透过状态,在区域AR2进行图像显示。此时,假设成像部3正在拍摄用户的前方...显示在区域AR2中。)对比文件公开了在显示部(屏幕)上,使一部分区域(AR2)显示由图像信号生成手段(包含成像传感器)生成的图像。结合对比文件多处提及的“前方撮像”以及图10(b)的示例,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显示的图像即为由第一成像传感器捕捉的第一视场的(动态)图像,即视频。这与目标专利中在屏幕上显示第一视场视频的技术特征一致。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从所述视频中选择第一对象<br>**《直接公开》**[2] “例えば可動式の場合、特定の対象を追尾するような可動制御を行うことも考えられる。 例えば撮像画像信号についての画像解析を行い、特定対象を検出した場合、撮像画像内での特定対象の動きに合わせて撮像方向を変化させる。” (例如,在可动式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进行跟踪特定对象的可动控制。例如,对拍摄图像信号进行图像分析,在检测到特定对象的情况下,根据拍摄图像内特定对象的移动来改变拍摄方向。)<br>[2] “また、ユーザの視線方向を、操作入力として認識することも可能である。” (另外,也可以将用户的视线方向作为操作输入来识别。)<br>[2] “例えばユーザが視線を左右に動かすことを、表示装置1に要求する所定の操作入力とするなどである。” (例如,将用户左右移动视线作为对显示装置1要求的预定操作输入等。)对比文件公开了可以通过图像分析“检测特定对象”或通过用户视线方向等“操作输入”来指定对象。虽然目标专利说明书提及了通过触摸选择,但“选择”这一上位概念包含了通过图像分析自动检测选择、通过视线等非触摸方式选择。对比文件公开的“检测特定对象”或基于视线的“操作输入”即对应于从视频(拍摄图像)中选择第一对象。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方案,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E**:辨识所述第一对象的选择<br>**《直接公开》**同上(特征D引用段落)。“辨识选择”是“选择”动作的必然结果和内在步骤。当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图像分析“检测特定对象”或通过用户视线“操作输入”来选择对象时,必然意味着系统能够“辨识”这一选择。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确定追踪或显示的目标,与目标专利中相同。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F**:在所述视频中定义一个包含所述第一对象的所关注区域ROI,其中所述ROI随着所述第一对象在所述视频中移动而与所述第一对象一起移动<br>**《隐含公开》**[2] “例えば可動式の場合、特定の対象を追尾するような可動制御を行うことも考えられる。 例えば撮像画像信号についての画像解析を行い、特定対象を検出した場合、撮像画像内での特定対象の動きに合わせて撮像方向を変化させる。” (例如,在可动式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进行跟踪特定对象的可动控制。例如,对拍摄图像信号进行图像分析,在检测到特定对象的情况下,根据拍摄图像内特定对象的移动来改变拍摄方向。)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图像分析检测特定对象,并控制可动式摄像头跟随该对象移动进行追踪。为了实现这种“追尾”(追踪),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需要在图像中确定一个关注区域(ROI)来锁定和跟踪该对象,并且这个ROI会随着对象的移动而移动。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使用“ROI”一词,但该技术特征是实现所述追踪功能的常规和隐含技术手段。因此,属于**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G**:在所述屏幕上显示在所述视频中与所述ROI分离的第一PIP,<br>**《隐含公开》**[2] “図7(a)は、表示部2の画面領域で、領域AR1内で右下に子画面としての領域AR2を設定し、画像表示を行っている例である。” (图7(a)是在显示部2的画面区域中,在区域AR1内的右下角设定作为子画面的区域AR2并进行图像显示的例子。)<br>[2] “このような制御により、ユーザは、特定の対象を追尾する画像を、例えば領域AR2において見ることができる。” (通过这样的控制,用户可以在例如区域AR2中观看追踪特定对象的图像。)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屏幕(表示部2)上设定“子画面”(領域AR2)用于显示图像(例如追踪特定对象的图像),这即公开了“画中画”(PIP)。结合特征F的隐含公开(存在随对象移动的ROI),由于ROI位于主视频流(用户透过AR1看到的真实场景或其拍摄画面)中,而子画面(AR2)是屏幕上另一个独立的显示窗口,因此两者在空间上是“分离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该结构。因此,属于**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其中在具有所述屏幕上的第一位置的方位中显示所述第一PIP,使得在所述第一位置中的所述第一PIP不干扰在所述视频中的所述ROI,<br>**《未公开》**无相关描述。目标专利的核心点之一是PIP的位置管理,特别是PIP应避免干扰其自身正在显示的被追踪对象(或其ROI)。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子画面可以设定在不同位置(如图7(a)(b)),但完全没有提及子画面的位置需要避免干扰其显示内容所对应的原始视频中的对象或区域。对比文件中的子画面位置是静态设定或根据用户操作切换的,不存在基于“干扰”检测的自动位置管理逻辑。该特征在目标专利中用于解决PIP遮挡被追踪对象的问题,而对比文件未涉及此问题及解决方案。因此,**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一PIP连续地显示第一PIP视频,所述第一PIP视频包含所述第一对象的图像<br>**《隐含公开》**[2] “このような制御により、ユーザは、特定の対象を追尾する画像を、例えば領域AR2において見ることができる。” (通过这样的控制,用户可以在例如区域AR2中观看追踪特定对象的图像。)<br>结合特征C关于显示视频的论述。对比文件公开了在子画面(AR2)中显示“追尾する画像”(追踪的图像)。既然是对移动对象的追踪,且成像传感器捕捉的是连续的视频流,那么在子画面中显示的必然是包含该第一对象图像的连续视频(第一PIP视频)。这是实现追踪显示功能的必然要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该特征,属于**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J**:追踪所述第一对象并且在所述第一对象正被追踪时在所述第一PIP中显示所述第一对象<br>**《直接公开》**[2] “例えば可動式の場合、特定の対象を追尾するような可動制御を行うことも考えられる。 例えば撮像画像信号についての画像解析を行い、特定対象を検出した場合、撮像画像内での特定対象の動きに合わせて撮像方向を変化させる。 このような制御により、ユーザは、特定の対象を追尾する画像を、例えば領域AR2において見ることができる。” (例如,在可动式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进行跟踪特定对象的可动控制。例如,对拍摄图像信号进行图像分析,在检测到特定对象的情况下,根据拍摄图像内特定对象的移动来改变拍摄方向。通过这样的控制,用户可以在例如区域AR2中观看追踪特定对象的图像。)对比文件明确且直接地公开了:1. 通过图像分析检测特定对象(第一对象);2. 控制可动摄像头追随该对象的移动(追踪);3. 用户可以在子画面(領域AR2,即第一PIP)中观看该被追踪对象的图像。这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完全吻合。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K**:在所述屏幕上显示第二PIP,其中所述第二PIP从所述第二视场显示第二PIP视频,所述第二PIP视频包含第二对象的图像<br>**《直接公开》**[2] “図8(a)は、表示部2の画面領域で、領域AR1内で右下と左下に2つの子画面としての領域AR2a、AR2bを設定し、画像表示を行っている例である。” (图8(a)是在显示部2的画面区域中,在区域AR1内的右下和左下设定两个作为子画面的区域AR2a、AR2b并进行图像显示的例子。)<br>[2] “図15(d)は...領域AR2a、AR2bにそれぞれユーザの右後方と左後方を撮像した画像の表示が行われる。” (图15(d)...在区域AR2a、AR2b中分别显示拍摄用户右后方和左后方的图像。)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在屏幕上可以设置多个子画面(例如AR2a和AR2b),即多个PIP。并且明确公开了这些子画面可以显示来自不同方向(第二视场,如右后方、左后方)捕捉的图像(第二PIP视频),这些图像中自然包含该视场中的对象(第二对象)。这与技术特征K完全一致。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L**: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PIP或者所述第二PIP干扰了所定义的所述ROI而将所述第一PIP和所述第二PIP作为一个组一起移动。<br>**《未公开》**无相关描述。该特征涉及复杂的PIP组协同移动逻辑,目的是避免PIP干扰其自身显示的对象的ROI。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任何关于PIP“干扰”ROI的判断,更没有提及将多个PIP作为“一个组”进行整体移动以响应此类干扰的机制。对比文件中子画面的移动仅涉及位置切换(如图7(a)到(b)),且是单独控制的,未体现“作为一个组一起移动”的协同关系。因此,**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M**:其进一步包括当在所述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对象时检测所述第一对象。<br>**《隐含公开》**同特征D、J引用段落。<br>[2] “撮像画像信号についての画像解析を行い、特定対象を検出した場合” (在对拍摄图像信号进行图像分析,检测到特定对象的情况下)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图像分析“检测特定对象”。该检测可以发生在对象被选择用于追踪之前,也可以发生在追踪过程中以持续锁定对象。目标专利中“当在屏幕上显示第一对象时检测”涵盖了追踪过程中的持续检测。该特征是实现对象追踪功能的基础步骤,隐含在对比文件公开的追踪方案中。因此,属于**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N**:其进一步包括记录所述视频、所述第一PIP中显示的图像以及所述第二PIP中显示的图像。<br>**《隐含公开》**[2] “例えば撮像部3で撮像した画像信号を記録媒体に記録するストレージ部を設けてもよい。” (例如,也可以设置存储部,将用成像部3拍摄的图像信号记录到记录媒体中。)<br>结合多个PIP显示的特征。对比文件公开了装置可以配备存储部以记录成像传感器拍摄的图像信号(即视频)。在对比文件已公开可以同时显示来自不同成像传感器的多个子画面(PIP)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内容存档、回放等功能,很容易想到并能够将主显示内容(对应“视频”)以及各个子画面(PIP)中显示的图像信号分别或一起进行记录。这是对已公开的显示和记录功能的合理扩展和常规应用。因此,属于**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O**: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屏幕上显示第三PIP和第四PIP,其中所述第三PIP显示第三对象并且所述第四PIP显示第四对象<br>**《直接公开》**[2] “また、表示装置1が3つ以上の表示画像ソースを有する構成とされる場合、領域AR2としての領域を3つ以上設定し、それぞれの表示画像ソースからの画像が同時に表示されるようにしてもよい。” (另外,在显示装置1具有三个以上的显示图像源的结构的情况下,也可以设定三个以上作为区域AR2的区域,使得来自各显示图像源的图像同时显示。)对比文件明确且直接地公开了可以在屏幕上设定三个以上的子画面(区域AR2)区域,用于同时显示来自多个图像源的图像。这直接公开了显示第三、第四甚至更多PIP的技术方案。每个PIP显示的图像必然包含其视场中的对象(第三对象、第四对象)。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P**:在正显示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对象时追踪所述对象。<br>**《隐含公开》**同特征J(追踪特定对象)及特征O(显示多个PIP)的引用段落。对比文件公开了可以对特定对象进行追踪并在一个子画面中显示。同时,对比文件也公开了可以设置并显示多个子画面(PIP)。虽然未明确记载“同时”追踪多个对象,但在已公开“单个对象追踪”和“多个PIP显示”功能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在多画面中同时监控多个关注目标,完全有动机且能够将追踪功能应用于多个PIP,即同时追踪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对象。这是对已公开技术特征的合理组合与拓展。因此,属于**隐含公开**。

### **结论与代码输出**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大部分技术特征,但未公开涉及**PIP自动避障(避免干扰ROI)** 及**PIP组协同移动**的核心特征(H和L)。

- **直接公开**的特征:A, B, C, D, E, J, K, O

- **隐含公开**的特征:F, G, I, M, N, P

- **未公开**的特征:H, L

<<<A>>><<<B>>><<<C>>><<<D>>><<<E>>><<<J>>><<<K>>><<<O>>><<<f>>><<<g>>><<<i>>><<<m>>><<<n>>><<<p>>>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Powered by Django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882号


重庆市非显而易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 Anti NPE N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