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1-10-27_WO2011131666A_发明申请_WO2011131666A1 D2D COMMUNICATIONS CONSIDERING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
目标专利名称:2104用于连接建立的方法、存储介质、节点、设备和系统CN107006052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br>《直接公开》 | 标题为“D2D COMMUNICATIONS CONSIDERING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考虑不同网络运营商的D2D通信)。[0005]:“问题在于,希望直接通信的D2D设备可能附着到不同网络运营商的基站。” | 对比文件标题直接表明其涉及不同网络运营商间的D2D通信,背景部分明确设备可附着于不同运营商,且图1及说明书示例(如UE 112与UE 122在不同运营商网络下直接通信)均公开了在不同运营商网络设备间建立连接的能力,因此技术特征A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br>《直接公开》 | [0035]:“第一UE发送D2D请求(更具体地,D2D寻呼)到第一小区。该寻呼识别/寻址接收方第二UE,并标识自身作为发送方。”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从第一设备(第一UE)接收标识第二设备(第二UE)的连接请求(D2D寻呼),该请求包含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即UE标识),因此技术特征B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br>《直接公开》 | [0038]:“DRSF从注册信息知道第二UE附着到第二小区,然后使用该第二小区ID信息作为收件人转发增强的寻呼。” | 对比文件公开了DRSF基于第二UE的标识(第一标识符)通过数据库查询获得其附着的第二小区ID(第二标识符),这一过程相当于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因此技术特征C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br>《直接公开》 | [0038]:“第二小区ID信息”作为收件人转发增强的寻呼;第二小区由第二网络运营商控制。 | 对比文件中的第二小区ID(第二标识符)明确识别由第二网络运营商控制的小区实体,该实体可作为路由实体(接收并处理D2D寻呼),因此技术特征D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br>《直接公开》 | [0038]:“DRSF将增强的寻呼转发到第二小区。” | 对比文件公开DRSF向第二小区(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增强的D2D寻呼),即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对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连接的请求,因此技术特征E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br>《直接公开》 | [0038]:增强的寻呼包含第二UE的标识(第一标识符)以及第二小区ID(第二标识符)。 | 对比文件公开增强的寻呼消息中既包含第二设备的原始标识(第一标识符)又包含第二小区ID(第二标识符),因此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br>《直接公开》 | [0038]:“DRSF向寻呼添加关于发起UE所连接的发起RAN的特定信息,例如第一网络运营商的标识符(第一小区ID)。” | 对比文件公开DRSF向第二路由实体(第二小区)提供第一小区的ID,该信息属于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网络位置信息),因此技术特征G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描述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的步骤。尽管在D2D建立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交换,但对比文件未明确记载,且无合理推断,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防火墙配置的步骤或概念,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防火墙及其功能,因此技术特征J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仅涉及移动网络运营商和设备标识(如IMSI等网络层标识),未提及OTT服务提供商、应用级别标识符或OTT应用,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OTT服务提供商或其网络连接方式,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br>《直接公开》 | [0038]:“第二小区ID”是网络级别的标识符,由第二网络运营商使用。 | 对比文件中的第二小区ID是网络层次标识符,属于第二网络运营商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因此技术特征M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N:进一步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402)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描述从第一设备接收终止连接的命令,因此技术特征N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指示(404)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防火墙或指示防火墙终止连接,因此技术特征O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进一步包括向第二路由实体(220)提供所述连接将被终止的指示(406)<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描述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终止指示,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进一步包括步骤从第二路由实体(220)接收(506)第二设备(212)发出了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的指示<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描述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发出的终止命令指示,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指示(508)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和/或向第一设备(202)提供所述连接要被终止的指示(510)<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防火墙终止或向第一设备提供终止指示,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一设备的IP地址<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仅提及第一小区的ID作为联系信息,未涉及IP地址。虽然D2D通信可能使用IP,但对比文件未公开或暗示IP地址,因此技术特征S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二设备的IP地址<br>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仅提及第二设备附着的小区ID,未涉及IP地址,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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