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评估之前,首先明确以下信息:
- **对比文件名称**:2013-11-07_US2013295921A_发明申请_US20130295921A1 WIRELESS COMMUNICATION METHODS, SYSTEMS,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S
- **目标专利名称**:2130移动通信网络中的多跳中继CN112690038B
- **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
以下是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比对表格(技术特征划分严格按照目标专利权利要求执行)。对于每一个技术特征,首先判断是否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若否,则进一步判断是否隐含公开。未公开的特征也予以列出并说明理由。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段落号)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接收器(3) 【直接公开】 | “无线设备103包括信号处理器201和耦接到处理器203的无线电收发器202A、202B”([0049])。无线电收发器固有地包含接收功能。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无线电收发器,该收发器必然包含用于接收无线信号的接收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无线设备包括至少一个接收器。该接收器在对比文件中用于接收来自其他设备或基站的信号,与目标专利中接收器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B:至少一个发送器(5) 【直接公开】 | “无线设备103包括信号处理器201和耦接到处理器203的无线电收发器202A、202B”([0049])。无线电收发器固有地包含发送功能。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无线电收发器,该收发器必然包含用于发送无线信号的发送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无线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发送器。该发送器在对比文件中用于向其他设备或基站发送信号,与目标专利中发送器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1) 【直接公开】 | “处理器203是微处理器,其可以是无线设备103的大脑或中央处理器”([0050])。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处理器203,该处理器控制无线设备的所有或几乎所有进程,包括响应用户输入和执行程序模块。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无线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该处理器在对比文件中用于执行多跳相关的控制逻辑(如方法300、400),与目标专利中处理器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D: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发送器(5)向中继设备(14)发送中继请求 【直接公开】 | “在步骤304,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B、103D)向附近的其他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A)发送请求,以通过跳离另一无线设备103间接与基站101通信”([0067])。该步骤由处理器执行,通过发送器发送请求。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一种由处理器控制的发送请求的过程:当第一无线设备(如103B)信号强度低于阈值时,它通过其发送器向另一无线设备(如103A)发送请求,请求后者作为中继(即“跳离”)。该请求在对比文件中正是目标专利所定义的“中继请求”,用于启动多跳通信。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所述中继请求包括标识所述客户端设备(13)的第一设备标识符 【隐含公开】 | 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说明中继请求的消息结构,但在整个说明书中多次强调设备标识符的存在和使用。例如,节点状态信号(node-state signal)包括“无线设备的标识符”([0062]、[0111]),且“无线设备通过节点状态信号广播其标识”([0062])。此外,任何无线通信请求必须包含源地址以识别发送方(本领域公知常识)。 | 对比文件虽然没有逐字写出“中继请求包含第一设备标识符”,但基于以下几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该请求必然包含标识客户端设备的第一设备标识符:(1)节点状态信号作为广播信令已包含设备标识符,专用请求消息更应包含标识;(2)对比文件中无线设备之间的交互(如方法300)需要识别请求的发送方,否则无法进行后续的接受/拒绝以及路由决策;(3)在通信协议中(如IEEE 802.11),请求帧必然包含MAC地址等标识。因此,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和标识一个或多个链路的一个或多个第一链路标识符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描述了多跳路径、跳数、链路质量等概念,但未提及任何“链路标识符”作为请求消息的一部分。例如,节点状态信号中携带“到基站的跳数”([0103])和“蜂窝信号强度”([0103]),但从未将这些信息归类为链路标识符或作为请求字段。REQ帧([0261])用于调度变更,也不包含链路标识符。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或暗示在中继请求中包含用于标识一个或多个链路的标识符。尽管对比文件涉及多跳路由,但其请求消息仅隐含包含源设备和目标基站的标识,没有专门的链路标识符。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合理推断出这一特征,即使以最宽松的标准也无法认为其被隐含公开。因此特征F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一个或多个链路中的至少一个链路经由所述客户端设备(13)将另一设备(12)与网络节点链接起来 【直接公开】 | “例如,如图1所示,无线设备103B能够经由无线设备103A与基站101通信”([0046])。该示例明确描绘了链路(103B→103A→101)经由设备103A将另一设备103B与网络节点(基站101)链接起来。 | 对比文件直接给出了一个链路经由一个无线设备将另一设备与网络节点连接的实例:在[0046]中,103A作为中间设备(对应目标专利的客户端设备13),103B作为另一设备(对应12),基站101作为网络节点。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公开。此外,[0046]还提到“无线设备103C能够经由无线设备103B、103A与基站101通信”,进一步证实了多跳链路中中间节点连接其他设备与基站的结构。 |
| 技术特征H:通过所述至少一个接收器(3)从所述中继设备(14)接收接受所述中继请求的接受消息 【直接公开】 | “步骤308: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A)发送响应给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B、103D)以接受请求”([0071]);“步骤309: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B、103D)获得许可(即接收接受消息)以通过接受请求的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A)经由非蜂窝接口与基站101通信”([0072])。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中继设备(103A)发送接受响应(即接受消息),且请求设备(103B)通过其接收器接收该接受消息。步骤308-309完整公开了这一过程。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根据接收到所述接受消息 【直接公开】 | 续[0072]:“在步骤309,无线设备103(102B、103D)获得许可...;步骤310:无线设备103经由非蜂窝接口通过接受请求的无线设备103与基站101通信”([0072]-[0073])。 | 对比文件明确说明在接收到接受消息(步骤309)后,立即执行步骤310的通信过程。因此,“根据接收到所述接受消息”这一时序逻辑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发送器(5)向所述中继设备(14)发送与所述一个或多个链路相关联的数据 【直接公开】 | “步骤310: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B、103D)经由非蜂窝接口211通过接受请求的无线设备103(例如无线设备103A)与基站101通信”([0073])。该通信过程包括通过发送器向作为中继的无线设备103A发送数据,这些数据与多跳链路相关(即最终要到达基站的数据)。 |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在完成中继协商后,请求设备通过其发送器向中继设备发送数据,且数据通过中继设备转发至基站,因此这些数据必然与所建立的链路(多跳路径)相关联。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确定该技术特征。 |
**补充说明**:技术特征F未被对比文件公开,因此不输出对应代码。其余特征均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公开性代码输出**(按A-J顺序,仅包含已公开的特征):
<<<A>>><<<B>>><<<C>>><<<D>>><<<e>>><<<G>>><<<H>>><<<I>>><<<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