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2-05-09_EP2451138A_发明公开_EP2451138A1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s
目标专利名称:381用于在对等网络上的装置当中实现协作交互的方法和设备CN104871568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A: 通过第一用户装置从第二用户装置接收第一消息《未公开》 | 说明书[0043]:“Service provider 150 advises a user of the availability of one or more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s by sending a message to mobile terminal 100...” |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服务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 150)向移动终端(mobile terminal 100)发送消息(例如,通知有可用的小型应用程序)。该消息的发送方是服务提供者,接收方是移动终端,这属于典型的客户端-服务器通信模式。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第一用户装置”和“第二用户装置”均是与对等网络相关联的用户装置,消息是在这两个对等装置之间直接传递。对比文件并未记载在两个对等的用户装置之间直接接收消息的技术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B: 其中所述第一消息包含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指示与所述第二用户装置相关联的事件的发生的信息《未公开》 | 说明书[0043]:“Service provider 150 advises a user of the availability of one or more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s by sending a message to mobile terminal 100...” | 对比文件中服务提供者发送的消息内容是告知用户有可用的“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s”(可丢弃小型应用程序)。该信息是服务提供者主动推送的广告或通知,其目的在于提示用户下载应用程序,而非指示“与第二用户装置相关联的事件”的发生。目标专利中的“事件”特指发生在用户装置上的、可能影响其他对等装置功能的活动(如接到来电)。对比文件的消息内容与此完全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C: 提示所述第一用户装置基于与所述第二用户装置相关联的所述事件的所述发生来修改所述第一用户装置的一或多个功能的信息《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中服务提供者发送的消息(如可用应用程序通知)或移动终端接收的其他消息,其目的均在于引导用户下载、激活或使用新的应用程序,而不是提示接收方基于发送方装置上发生的事件来修改自身已有的功能。目标专利的核心在于一个装置上发生的事件触发另一个装置修改其自身当前运行的功能(如暂停视频)。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这种基于对等装置事件而触发的功能修改提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D: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装置和所述第二用户装置与对等网络相关联,且其中所述事件包含可改变装置上的功能的操作模式的任何活动《未公开》 | 说明书[0013]:“Mobile terminal 100 may download a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from service provider 150 over either a short range wireless network 120... or a mobile WAN 130...” | 1. **对等网络**:对比文件中的移动终端(mobile terminal 100)通过短距离无线网络(如蓝牙、WLAN)或移动广域网与服务提供者通信。这是一种典型的客户端-服务器或终端-基础设施的通信架构,并未描述或暗示多个用户装置之间组成一个对等(P2P)网络并进行直接协作交互。<br>2. **事件定义**:对比文件中涉及“触发条件(trigger conditions)”用于激活、停用或删除应用程序,这些条件可能基于位置、时间、用户数据等(见[0016], [0038])。虽然“触发条件”的满足可以视为一种“活动”,但其目的和性质与目标专利的“事件”不同。目标专利的事件(如来电、通知)是直接影响用户体验、需要其他对等装置即时响应的即时性活动;而对比文件的触发条件更像是应用程序生命周期管理的预设规则。两者作用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E: 响应于接收所述第一消息,将所述一或多个功能中的至少一者从标准操作状态改变到经修改的操作状态《未公开》 | 说明书[0041]:“...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106a itself, rather than housekeeping means 206, may monitor for deactivation or deletion trigger data...”, [0042]:“If the trigger parameters and rules for deactivation and deletion are satisfied then, in steps 414 and 420,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106a is deactivated and deleted, respectively.” | 对比文件公开了当满足停用或删除的触发条件时,可丢弃小型应用程序会被停用或删除。这可以视为将“应用程序”这一功能从“有效(激活)”状态改变为“无效(停用/删除)”状态。然而,这种状态改变的直接原因是内部监控的“触发条件”被满足(如用户离开特定区域、计时器到期),而非“响应于接收来自另一用户装置的第一消息”。目标专利的状态改变是直接由来自对等装置的消息触发的,这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F: 其进一步包括:从所述第二用户装置接收第二消息,其中所述第二消息包含指示所述事件的所述发生已经完成的信息《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记载从一个用户装置向另一个用户装置发送消息以指示某个事件(如呼叫)已完成的内容。应用程序的删除是基于预设的触发条件(如位置离开),而非基于来自另一装置的通知。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G: 将所述一或多个功能中的所述至少一者从所述经修改的操作状态改变回到所述标准操作状态《未公开》 | 说明书[0042]:“Even upon deactivation or deletion of the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user data generated during execution... may be retained for future use.” | 对比文件提到了应用程序被停用或删除后,相关用户数据可能被保留。但并未描述将已停用或删除的应用程序重新激活或恢复运行,即从“无效”状态改变回“有效”状态。更关键的是,即使存在恢复,也不是基于接收来自另一用户装置的“事件完成”消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H: 其进一步包括:检测所述第二用户装置与所述对等网络相关联《未公开》 | 说明书[0049]:“...node 314a includes a Bluetooth module, an RF-ID tag reader and an RF-ID tag for data transfer with one or more mobile terminals 100.” | 对比文件描述了移动终端通过检测服务提供者部署的节点(如蓝牙模块、RFID标签)来进入特定区域并下载应用程序。这里检测的是固定的基础设施节点,而不是检测另一个对等用户设备是否存在于同一个对等网络中。目标专利的“检测”是为了建立对等协作关系,而对比文件的“检测”是为了获取位置相关服务。两者目的和作用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I: 发射指示所述一或多个功能中的哪一者当前在所述第一用户装置上有效的第三消息《未公开》 | 说明书[0057]:“Once the inquiry has been formulated,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106a uses Bluetooth module 212 of mobile terminal 100 to transmit the inquiry to shop 302c via data transfer node 304c.” | 对比文件中移动终端会向服务提供者(如商店)发送查询(inquiry),该查询包含了用户的特定数据(如鞋码、价格上限)。然而,这种查询消息是应用程序在特定触发条件下执行时,为了获取服务而主动发起的请求,其内容是关于用户需求的数据,而不是为了向其他对等用户设备通告“本装置当前正在运行什么功能”。目标专利中定期发射功能状态消息的目的是让对等网络中的其他装置知晓本机的活动状态,以便于协作。两者消息的目的、内容和接收方均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J: 其中在定期的基础上发射所述第三消息《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没有记载移动终端会定期地、主动地向网络中的其他实体广播或发送其当前运行的功能状态信息。消息的发送是事件驱动或查询驱动的(如到达特定位置、用户发起查询)。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K: 其中所述事件的所述发生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与所述第二用户装置相关联的一或多个功能现在当前在所述第二用户装置上有效的指示《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没有定义或描述这样一种事件:一个装置上的功能变为有效,并以此作为触发向其他装置发送消息的事件。应用程序的激活是基于触发条件(如位置匹配用户购物清单),但激活本身并不是一个需要通知其他对等装置的事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L: 由所述第二用户装置对呼叫的接收《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全文围绕可丢弃小型应用程序的管理和使用,未提及移动终端接收语音或视频呼叫,也未将呼叫接收作为一种触发条件或事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M: 由所述第二用户装置对通知的接收《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提到了服务提供者可能发送通知消息(如可用应用程序广告,[0043]),但这是移动终端从服务提供者接收的通知,而非目标专利中定义的、发生在对等装置自身上的事件(如系统通知、应用推送)。且该通知不作为触发对等协作的事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N: 由所述第二用户装置对带宽密集型活动的接收《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带宽密集型活动(如流媒体视频)的接收或处理,也未将其作为任何协作或触发的考量因素。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O: 由所述第二用户装置对所述呼叫的起始《未公开》 | 无 | 同技术特征L,对比文件未涉及呼叫的发起。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P: 由所述第二用户装置对所述通知的起始《未公开》 | 无 | 同技术特征M,对比文件未涉及用户装置主动发起通知作为事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Q: 由所述第二用户装置对所述带宽密集型活动的起始《未公开》 | 无 | 同技术特征N,对比文件未涉及带宽密集型活动的发起。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R: 其中所述一或多个功能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当前由用户正在使用的应用程序《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13]:“A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is an executable software item, such as a Java applet, a script or a software agent of limited operability for performing one or more functions on a mobile terminal 100.”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可丢弃小型应用程序(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是一种可在移动终端上执行一项或多项功能的可执行软件项。当该应用程序被激活并执行时(例如,在商店中为用户提供购物辅助查询,见[0057]),它即是由用户正在使用的应用程序。这与目标专利中“当前由用户正在使用的应用程序”这一功能性定义完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S: 当前呈现与所述应用程序相关联的信息的用户接口《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26]:“Interface 102 may be a display, preferably one with a touch screen capability... The display 102 preferably is also capable of presenting textual, graphical and/or image data... Interface 104 may be a keypad...”, [0057]:“...a response is transmitted via node 304c to mobile terminal 100 for display to the user.” | 对比文件详细描述了移动终端具有用户接口,包括显示器(102)和键盘(104)等。并且明确记载了当应用程序执行并收到查询响应时,该响应会被传输到移动终端并显示给用户([0057])。这公开了用户接口(特别是显示器)正在呈现与正在执行的应用程序(购物辅助程序)相关联的信息。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T: 当前由所述应用程序使用的听觉输出机构《隐含公开》 | 说明书[0026]:“It also preferably includes a speaker(s) and/or an earphone, for audio output (not shown), which, together with display 102, enables the presentation of all media types, such as multimedia service (MMS) messages, to the user of mobile terminal 100.” | 对比文件公开了移动终端优选地包括扬声器和/或耳机用于音频输出,并能呈现所有媒体类型。虽然未明确描述特定的“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使用了音频输出,但根据该段描述,音频输出机构是移动终端呈现多媒体内容的标准能力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理解,一个在移动终端上运行的应用程序(尤其是涉及多媒体服务的应用程序)完全有可能使用这些听觉输出机构来播放声音。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U: 其中将所述一或多个功能中的至少一者从所述标准操作状态改变到所述经修改的操作状态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停止当前在所述第一用户装置上有效的应用程序的操作《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42]:“If the trigger parameters and rules for deactivation and deletion are satisfied then, in steps 414 and 420,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106a is deactivated and deleted, respectively.”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当满足停用触发条件时,“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会被停用(deactivated)。停用一个应用程序即意味着停止其正在执行的操作,使其从“有效(运行)”状态转变为“无效(停止)”状态。这直接对应于目标专利中的“停止当前在所述第一用户装置上有效的应用程序的操作”。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V: 修改所述对等网络上的带宽使用《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根据事件或消息来动态调整对等网络带宽使用的任何内容。所有通信均基于预设的连接方式,未提及带宽管理或优先级控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W: 断开所述第一用户装置上的用户接口《隐含公开》 | 说明书[0042]:“...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106a is deactivated and deleted, respectively.” | 对比文件公开了应用程序可以被停用或删除。当一个应用程序被停用或删除后,其相关的用户界面(例如,该应用程序独占或主要使用的显示窗口、交互界面)自然会随之关闭或变得不可用,这实质上相当于“断开”了与该应用程序相关的用户接口。虽然“断开用户接口”的描述比“停用/删除应用程序”更具体,但后者必然导致前者的结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应用程序的停用/删除直接、毫无疑义地推导出其用户接口被断开。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X: 暂停所述第一用户装置上的内容的呈现《隐含公开》 | 说明书[0042]:“...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106a is deactivated and deleted, respectively.” | 对比文件公开了应用程序可以被停用或删除。当应用程序被停用时,其正在进行的任何内容呈现(如在显示屏上展示商品信息、播放音频指导)都会随之停止。这种“停止”可以理解为一种“暂停”,尽管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暂停”一词,但“停用应用程序”所导致的内容呈现中断,在效果上与“暂停内容的呈现”是相同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这一结果。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Y: 其中使用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从所述第二用户装置接收所述第一消息:直接对等通信链路《未公开》 | 说明书[0013]:“Mobile terminal 100 may download a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from service provider 150 over either a short range wireless network 120, such as a Personal Area Network (e.g., IrDA or Bluetooth PANs) or a wireless LAN... or a mobile WAN 130...” | 对比文件公开了移动终端通过短距离无线网络(如蓝牙PAN、无线LAN)或移动广域网与服务提供者通信。虽然蓝牙PAN和无线LAN技术上可以用于设备间的直接对等通信,但在对比文件公开的具体实施例中,这些链路均是用于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者(基础设施节点)之间的通信,而非在两个对等的用户装置之间建立直接链路。目标专利明确要求消息是在两个用户装置之间通过“直接对等通信链路”接收。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种应用场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Z: 基于无线局域网WLAN的链路《隐含公开》 | 说明书[0013]:“Mobile terminal 100 may download a disposable mini-application from service provider 150 over either a short range wireless network 120, such as a Personal Area Network (e.g., IrDA or Bluetooth PANs) or a wireless LAN (e.g., wireless IEEE 1394, IEEE 802.11 or HiperLAN/2)...” | 对比文件明确将“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AN)”列举为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通信(如下载应用程序、发送查询)所使用的短距离无线网络的一种具体实例,并举例了IEEE 802.11等标准。这公开了使用基于WLAN的链路进行通信。虽然对比文件中该链路用于终端-服务器通信,而目标专利中用于装置-装置通信,但就“使用基于WLAN的链路”这一通信手段本身而言,已被对比文件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WLAN链路既可以用于基础设施模式,也可以用于对等模式。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R>>><<<S>>><<<t>>><<<u>>><<<w>>><<<x>>><<<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