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948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和方法

专利公开号:CN101518025B

专利权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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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权利要求列表点击可跳转

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具有: 库存管理单元(1),用于基于属于加密内容(VN)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来管理具有至少一个功能单元(4)的终端设备(3),;该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以及用于控制该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其中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具有: 与结算端(CH)的接口,该结算端用于为加密内容(VN)提供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EMD*)。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具有: 用于提供属于加密内容(VN)的元数据(MD)的权利管理单元(DRM),该元数据包含解密元数据(EMD)的至少一个剩余部分;以及用于提供所属加密内容(VN)的内容提供单元(VS1-VSn;TVK1-TVKn)。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提供单元是VoD服务器(VS1-VSn)。

5

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提供单元是电视头端(TVK1-TVKn)。

6

根据权利要求3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具有: 内容管理单元(CMS),该内容管理单元具有至少一个接口匹配单元(SE1-SEm),所述至少一个接口匹配单元用于将加密内容(VN)和所属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以及解密元数据(EMD)的第一数据格式与第二数据格式匹配,以及数据分发单元(CD),该数据分发单元在电信网络中分发加密内容(VN)和所属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与解密元数据(EMD)。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数据分发单元(CD)至少将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分发给库存管理单元(1),至少将解 密元数据(EMD)分发给权利管理单元(DRM),并且至少将加密内容(VN)分发给内容提供单元(VS1-VSn)。

8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具有: 购买处理单元(KV),用于在终端设备(2)和内容供应商(CP)之间展开对加密内容(VN)的购买处理。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处理单元(KV)将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EMD*)引入权利管理单元(DRM),该权利管理单元利用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提供完整的解密元数据(EMD)组。

10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3)具有元数据混合器(MDM),该元数据混合器从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EMD*)以及不完整的元数据(MD-EMD*)组中产生完整的解密元数据(EMD)组。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3)还具有分布式的库存管理单元(1A)以用于管理该终端设备(3),其中该分布式的库存管理单元(1A)将功能单元库存列表与结算端(CH)额外提供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相比较,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元数据混合器(MDM)就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的未释放的功能单元(4)。

12

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功能单元(4)是符合权利管理的再现单元,该再现单元用解密元数据(EMD)对加密内容(VN)解密。

13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具有输出单元(5),用于输出解密的内容(VN),其中该输出单元(5)与终端设备(3)通过加密的接口连接。

14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基于AACS权利管理标准。

1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权利管理单元(DRM)分布在多个服务器上。

1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内容提供单元(VS1-VSn;TVK1-TVKn)分布在多个服务器上。

17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加密 内容(VN)和所属的元数据(MD)要额外被加密以用于在电信网络中传输。

1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向接口匹配单元(SE1-SEm)引入可移动数据载体,该可移动数据载体包含加密内容(VN)和元数据(MD)的一部分。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功能单元(4)是符合权利管理的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将加密内容(VN)以及所属的元数据(MD)写入可移动数据载体。

20

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方法,具有步骤: 提供(S1)加密内容(VN)和所属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以及解密元数据(EMD),该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 在电信网络中分发(S2)加密内容(VN)以及所属的元数据(MD); 对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的清除列表进行分析(S3);以及 如果确定了没有为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依据对清除列表的分析以及终端设备所包含的功能单元(4)来控制(S4)电信网络的终端设备(3)。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具有其它步骤: 将加密内容(VN)和解密元数据(EMD)输出(S5,S6)到终端设备(3); 基于解密元数据(EMD)对加密内容(VN)解密(S7);以及 输出(S8)解密的内容。

22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密元数据的一部分(EMD*)由结算端(CH)输出。

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密元数据(EMD)的至少一部分由用于管理数字使用权限的权利管理单元(DRM)输出,以及加密内容(VN)由内容提供单元输出。

24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密内容(VN)由VoD服务器输出。

25

根据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密内容(VN)由电视头端输出。

26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分发(S2)时至少将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分发给库存管理单元(1),至少将解密元数据(EMD)分发给权利管理单元(DRM),并且至少将加密内容分发给内容提供单元(VS1-VSn)。

27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其它步骤:在终端设备(3)和内容供应商(CP)之间展开对加密内容的购买处理。

28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来自结算端(CH)的所述解密元数据的一部分(EMD*)以及来自权利管理单元(DRM)的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MD-EMD*)组合出完整的解密元数据(EMD)组。

29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的分析(S3)在“总管理中间件服务器”(TM)和/或终端设备(3)中进行。

30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解密(S7)在符合权利管理的再现单元(4)中进行。

31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输出(S8)时终端设备(3)通过加密的接口将解密的内容输出到输出单元(5)。

32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基于AACS权利管理标准。

33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分发(S2)加密内容(VN)和元数据(MD)之前进行额外的加密。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2003-05-22_US2003097655A_发明申请_US20030097655A1 System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conditional access to digital content_+++F_G_H_N_P_R_X_j_o_y+++.docx
0 2003-07-10_WO2003056823A_发明申请_WO2003056823A1 PROCESS FOR UPDATING A REVOCATION LIST OF NONCOMPLIANT KEYS, APPLIANCES OR MODULES IN A SECURE SYSTEM FOR BROADCASTING CONTENT_+++B_H_I_K_R_S_X_a_c_d_e_f_g_j_n_o_p_q+++.docx
0 2005-11-17_US2005257251A_发明申请_US20050257251A1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disabling software components to protect digital media_+++B_C_D_E+++.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具有: 库存管理单元(1),用于基于属于加密内容(VN)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来管理具有至少一个功能单元(4)的终端设备(3),;该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以及用于控制该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其中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尊敬的委托人:

作为您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CN101518025B】的权利要求1及其说明书,并与您提供的对比文件D1【US20050257251A1】进行了深入的比对分析。

以下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进行解释,随后通过详细的特征比对表格,分析D1的公开情况,并最终给出关于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和无效请求最薄弱特征的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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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紧密结合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1

目标专利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是如何在电信网络(而非仅限于本地播放设备)中,根据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数字权利管理(DRM)标准(如AACS),动态地清除不安全的终端设备或功能单元,从而保证内容的安全分发。

基于发明目的,对权利要求1的关键技术特征解释如下:

#### 1. 对技术特征A、B的解释:基于NMD管理终端及清除列表

* **权利要求原文**:`库存管理单元(1),用于基于属于加密内容(VN)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来管理具有至少一个功能单元(4)的终端设备(3)`;`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

* **说明书适用性解释**:

* **终端设备(3)与功能单元(4)**:根据说明书[0044]和[0046],“终端设备3”可以是电信网络中的机顶盒STB。“功能单元”是指该设备内符合DRM管理的再现单元4(播放器)。

* **加密内容(VN)与使用权限元数据(NMD)**:说明书[0046]解释,NMD包含DRM中给出的使用权限。更重要的是,根据说明书[0048]和[0067],AACS标准下的“元数据MD”中必须包含`介质密钥块(MKB)的清除列表(CRL)`。

* **管理**:这里的“管理”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资产管理,而是特指基于内容所携带的CRL,对终端设备是否具备安全播放该特定内容的资格进行动态合规性审查。

#### 2. 对技术特征D的解释:清除列表与库存列表的比较

* **权利要求原文**:`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

* **说明书适用性解释**:

* 说明书[0067]明确记载:“库存管理单元1包括所有相关终端设备的功能单元库存列表......检查与加密内容配对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的真实性”。

* 结合[0048],这意味着库存管理单元需要从内容的元数据中提取清除列表(例如被禁止的播放器ID),并与网络端掌握的机顶盒机型、版本等库存信息进行比对。

#### 3. 对技术特征C、E的解释:选择控制终端设备

* **权利要求原文**:`用于控制该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

* **说明书适用性解释**:

* 根据说明书[0048],当比较发现终端设备包含已被内容的CRL清除的功能单元时,“选择控制”包括两种具体实现方式:

1. **禁止播放/停止设备**:[0012]提到“禁止该终端设备和/或功能单元”;[0068]提到“如果通过符合AACS的接口......则终端设备可以被唯一标识(指纹)并在稍后使用该信息”。

2. **UI界面限制(EPG/电影列表修改)**:[0048]解释选择控制包括“更改电影或EPG列表”,使用户无法选择该加密内容,从而优雅地阻止不安全的终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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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原文特征比对表格

对比文件D1(US 2005/0257251 A1)涉及一种通过禁用软件组件来保护数字媒体的系统和方法。以下是详细特征比对:

技术特征目标专利权利要求 1对比文件 D1 (US20050257251A1)D1 详细出处 (原文/附图)比对结果
Preamble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具有:用于在计算设备中禁用软件组件以保护数字媒体的系统和方法。媒体可以随附补充列表。原文摘要:"...systems and methods for disabling software components... Supplemental lists or list updates may also be provided with digital media objects..."毫无异议公开
技术特征 A库存管理单元(1),用于基于属于加密内容(VN)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来管理具有至少一个功能单元(4)的终端设备(3),策略引擎(Policy Engine)负责读取随附数字媒体对象(DMO)提供的补充列表(Supplemental lists)或列表更新,并依据这些列表禁用计算设备上的特定组件(Components)。组件可看作功能单元,计算设备可看作终端设备。原文[0015]及图2:"A process performed by these computing devices can read the list and disable the components on the list... Supplemental lists... provided with digital media objects..."<br>原文[0028]、[0035]及图2:"process 211... read the list 205 as well as any supplemental lists 220... process 211 can ensure that all components 106..."实质公开
技术特征 B该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媒体对象提供补充列表或列表更新,规定了内容的撤销策略。列表内容包含需要禁用的组件的唯一标识符(Revocation list)。原文[0015]、[0030]:"Revocation list... can be provided by a digital media object 206... Controls may be added to the list 205..."<br>图3示例了列出组件GUID的撤销列表。毫无异议公开
技术特征 C用于控制该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策略引擎(Policy Engine)是一个用于禁用计算设备上的黑盒组件(black boxes components)的进程。原文[0028]、[0029]及图2:"...process 211... disable the components on the lists... process 211 can ensure..."毫无异议公开
技术特征 D其中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策略引擎在启用媒体对象之前,读取列表并将列表中指定的组件与计算设备上将与媒体交互的组件进行比对。计算设备当前加载或将要使用的组件列表可视作库存列表。原文[0028]、[0053]及图5:"The policy engine 632 is responsible for reading and enforcing the component revocations specified... involves comparing any components on a list to each component that may interact with a media object."实质公开
技术特征 E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如果比对确定媒体所要求的组件被禁(撤销),策略引擎会提供不同的强制体验。如果该组件是播放所必需的,则“用户收到通知,组件被排除在流程之外,并且可以跳过媒体对象,即通过禁止再现(block from replay)来进行选择控制”。原文[0053]、[0054]、[0074]:"If the component is required, the user is notified, the component is excluded from the process and the media object can be skipped, i.e., block from replay... If the 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 matches... general policy engine 211 does not allow the component to get access..."毫无异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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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与最薄弱特征指出

#### 1. 创造性分析: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我认为**对比文件D1(US20050257251A1)适合在创造性分析中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理由如下:

* **从解决的技术问题角度**:

* **目标专利**:致力于解决当通用终端(机顶盒)中包含的播放器组件由于黑客攻击或其他原因变得不再安全时,如何避免将高价值的加密内容分发给这些不安全终端播放的问题,重点在于DRM的动态更新和清除机制。

* **D1**:旨在解决被加密和数字权利保护(DRM)技术封装的数字媒体对象,其保护机制可能被被更改或破解的黑客软件组件(rogue components)规避的技术问题。核心思想是使用“动态”的撤销列表来主动禁用不安全组件。

* **结论**:两者都属于DRM安全技术领域,旨在解决相同的动态防破解、安全分发技术问题。

* **从技术效果角度**:

* **目标专利**:实现的效果是依据内容的CRL,动态、选择性地阻止非合规设备播放该内容,提高分发安全性。

* **D1**:实现的效果是依靠媒体随附的列表,动态、准确地禁用不安全组件或阻止必需组件被撤销的终端播放媒体,实现了“更具主动性”的保护措施,同时保留了系统其他部分的灵活性([0013], [0014])。

* **结论**:两者实现了极其相似的技术效果,即动态地限制非安全终端访问加密媒体的能力。

* **从公开特征角度**:

* 通过特征比对表格可以看出,**D1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A-E**。它描述了一个策略引擎通过比较媒体随附的撤销列表(CRL)与本地组件状态(库存),来选择控制终端(跳过媒体播放/禁用组件)的完整技术方案。

综上所述,D1在技术领域、问题、效果和方案上均构成最接近的先有技术。

#### 2. 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比对和分析,若您提出专利无效请求,**我认为技术特征D是目标专利创造性最为薄弱,也是D1实质性公开最充分、目标专利辩驳空间最小的技术特征**。

* **特征原文**:`D:其中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

* **薄弱点分析**:

* 在解释该特征时,必须强调这是一种**动态的、基于具体内容的CRL比对**,而非静态的静态配置比对。

* D1对此公开得非常实质且清晰。D1在[0053]明确指出策略引擎“负责读取和强制执行......规范......**涉及将列表上的任何组件与可能与媒体对象交互的每个组件进行比较**”。

* 在D1的实施场景中,计算设备已安装或当前掌握的组件指纹(GUID)构成其“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而媒体携带的`Revocation List`或`Supplemental list`即为“清除列表”。只要计算设备准备启用媒体播放,策略引擎(IMS)就必须执行这一比对步骤。

* 目标专利说明书虽然结合了AACS标准对MKB的CRL比对进行了更具体的电信网络语境(機頂盒和IMS服務器)描述,但作为一项抽象的装置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清除列表”与“库存列表”比较的技术本质,已被D1完全实质性公开。

### 专业总结和建议

综上,技术代理师认为目标专利CN101518025B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您提供的对比文件D1【US20050257251A1】而言,缺乏新颖性或至少不具备创造性。D1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已公开了从基于CRL管理终端到选择控制(阻止播放/修改EPG)的全部核心特征。在针对此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时,应作为主要证据使用。技术特征D因D1对其核心逻辑的实质性公开,成为本案中创造性最为薄弱的一环。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致:尊敬的委托人

关于:分析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WO2003056823A1的关系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2013-05-29_CN101518025B_发明授权_CN101518025B 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和方法.docx】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1,并与提供的对比文件1【2003-07-10_WO2003056823A_发明申请_WO2003056823A1.docx】进行了解析和比对。现向您提交详细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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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紧密结合说明书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解释

目标专利(CN101518025B)公开了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旨在解决现有的VoD解决方案(如背景技术所述的HES)中,内容供应商无法以符合先进DRM标准的方式受保护地将内容引入网络,且不存在根据DRM标准“符合标准地清除或排除被证明是不安全的播放或记录功能以及VoD总体系的部件”的问题(参见说明书【0006】-【0008】)。

权利要求1限定了核心机制,通过一个或多个单元的配合实现对终端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和选择性控制。

* **技术特征A(库存管理单元1):** 该单元不只是简单的文件列表,而是负责管理终端设备(3)及其所具有的至少一个功能单元(4)(例如AACS标准下的再现单元,参见【0047】)。其管理依据是属于加密内容(VN)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这些元数据包含了DRM给出的使用权限,如持续时间、约束信息等(【0046】)。

* **技术特征B(NMD中的清除列表):** 该清除列表(或排除列表)用于标示出被排除的功能单元(【0021】,【0048】)。这是本发明的核心控制依据之一。

* **技术特征D(IMS进行的比较):** 库存管理单元(1)将上述“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0048】)。该说明书【0067】明确,库存管理单元包括在网络中存在的“所有终端设备的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这意味着 IMS具有全局或针对所有设备的库存信息,用于针对确定的内容进行集中式检查。

* **技术特征C和E(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和选择控制):** 如果在D的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针对该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这里的“选择控制”在说明书中解释为多样化的手段,不仅包括“实际地停止或禁止终端设备3或功能单元4”,还可以是“修改在例如终端设备3的电影列表或EPG列表(电子节目引导)中的选项显示”(【0048】),或者“更新软件”(【0068】),甚至是将受影响的电影从EPG列表中相应标记(【0092】)。

**总结对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基于**内容关联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中的**功能单元排除信息**(清除列表),由一个**库存管理单元 IMS** 将其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集中式或针对所有设备的比较(D特征在 IMS中进行),进而实现多样化的**选择控制**(E特征:如 stop、ban、update、EPG mod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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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紧密结合对比文件原文对D1的分析

我们将对比文件1 (D1, WO2003056823A1, 后文以“D1 [公开号]”或“D1 [D1编号]”指代) 作为创造性分析过程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1 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D1的主题是一种在内容分发系统中更新不合规密钥、设备或模块的撤销列表(revocation list)的过程(D1 [p0002])。它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广播系统中动态且高效地传播撤销信息,而不用在每次发送新内容时都传输整个撤销列表,从而节省带宽并保证撤销信息的有效性(D1 [p0011], [p0013], [p0017])。技术效果是确保compliant appliances refuse to communicate with a noncompliant appliance or with an appliance transmitting a noncompliant key(D1 [p0006])。

**目标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目标专利(CN101518025B)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电信网络中“根据相应的数字权利管理标准符合标准地清除或排除被证明是不安全的播放或记录功能以及VoD总体系的部件”的问题(【0008】),确保只有无可疑功能单元的终端才被释放用于再现内容(【0012】)。其技术效果除了 stop/ban 之外,还包括update/refurbish,以及修改电影列表或EPG列表等更精细化的“选择控制”(【0048】,【0068】)。

**结论:谁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尽管D1的实施例主要描述了一种基于撤销列表标识(Index)比较来触发撤销列表更新的机制,但其权利要求、摘要以及说明书第 [p0025]-[p0026] 段明确公开了对内容进行展示的过程,该过程涉及将功能单元与撤销列表进行比对。目标专利同样涉及在分发内容时,基于功能单元排除信息(清除列表)来比对终端设备的功能单元。因此,从技术领域、解决的问题以及核心核心技术手段(基于撤销/清除列表的比对)来看,D1(WO2003056823A1)是针对权利要求1进行创造性分析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由于未提供其他对比文件,D1是唯一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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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详细比对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与D1公开内容的原文。我们在分析过程中认定特征属于“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

权利要求1 技术特征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部分摘要)D1 [公开号] 特征比对与原文出处认定依据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具有:说明书: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和方法(【0001】)D1 [p0002], [p0006]: 公开了一种 secure system for broadcasting content (广播内容的安全系统),其中 compliant appliances refuse to communicate with noncompliant ones。D1实施例中使用 IEEE 1394 总线连接(D1 [p0030])。<br>电信网络与广播系统属于相同或最接近的技术领域。D1实质公开了安全分发内容的装置。实质公开<br>(Substantially Disclosed)
特征A: 库存管理单元(1),用于基于属于加密内容(VN)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来管理具有至少一个功能单元(4)的终端设备(3),单元1:知道网络中存在的所有终端及其功能单元(【0047】,【0067】)。依据加密内容的 NMD进行管理(【0012】)。<br>设备3:如机顶盒(【0012】)。<br>单元4:具有功能的再现单元(【0047】)。<br>NMD:包含 DRMS给出的使用权限、约束信息等(【0046】)。D1 [p0005]-[p0008]: 提到 Reception Devices 3, presentation device 4, recording device 5, Smart card 31/41, converter/terminal module 32/42,这些属于 functional units. 管理依赖于 revocation list,该列表可被视为包含限制功能的 NMD。<br>D1 [p0039]: 明确撤销列表标识(IndexiR c) preferably contained in the ECM message。ECM是与加密内容关联的使用权限元数据。<br>D1主要描述 Reception Device 3 自己管理自己(在单元 32/42中执行),而非集中式的 IMS。但接收设备作为一个整体也是“管理单元”,且是基于内容关联的信息。认定实质公开。实质公开<br>(Substantially Disclosed)
特征B: 该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以及清除列表:标示出被排除的功能单元(【0021】,【0048】)。D1 [p0020]-[p0022], [p0034]: revocation list containing identifiers of keys, of appliances or of modules regarded as noncompliant.<br>撤销列表完全符合“用于排除功能单元的清除列表”的定义。D1毫无异议公开该特征。毫无异议公开<br>(Undisputedly Disclosed)
特征C: 用于控制该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单元2:控制终端设备(3)(【0012】)。控制手段见E。D1 [p0025]-[p0026], [p0056]: 提到 if... otherwise, stopping the process. 这个执行 stop 操作的部件(例如 Reception Device 3 中的 smart card 31 或 presentation device 4 中的 smart card 41)承担了“终端设备控制单元”的功能。认定实质公开。实质公开<br>(Substantially Disclosed)
特征D: 其中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IMS在IMS中执行比较(【0048】)。功能单元库存列表包含网络中“所有功能单元”(【0048】)。D1 [p0014], [p0045], [p0053]: 描述 reception device 3 或 presentation device 4 内部在 smart card/module 31/32/41/42 中进行比对(comparing the revocation list identifier received with a revocation list identifier stored... or verifying whether the revocation list... contains any element...)。D1并没有提及集中式的IMS持有网络中所有设备的“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集中比对。但 D1设备自己核对自身功能单元是否属于撤销列表。实质公开。实质公开<br>(Substantially Disclosed)
特征E: 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终端设备控制单元(2)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比较确定无释放单元,则选择控制。手段多样(stop, ban, update/refurbish, update film/EPG list display, 相应标记)(【0048】,【0068】,【0092】)。D1 [p0025]-[p0026], [p0056]: if... otherwise, stopping the process. <br>D1公开了“stop”(停止过程),符合选择控制的一种手段(【0048】“例如包括禁止该终端设备”)。但目标专利说明书强调的选择控制包含了 EPG/电影列表修改(【0048】)或软件更新以升级终端(【0068】),D1则未明确其 selective control 包含此等手段。考虑到 D1 已经公开了最基本的 selective control,我们将其特征比对认定为实质公开。实质公开<br>(Substantially Discl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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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在如果提出无效请求的情况下,**特征D**(库存管理单元(1)将该清除列表与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进行比较)可能是最薄弱、最容易被克服的技术特征。

* **认定依据与理由:** 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该特征时,强调库存管理单元 IMS 具有网络中所有设备的“功能单元库存列表”,并在集中式端TMS进行比较(【0048】)。然而,权利要求1并未限定“库存管理单元”的具体位置(是否集中、在何处),也没有限定该比较必须具有全局网络视角,只是说“功能单元库存列表”被IMS比较。

* **D1的公开情况:** D1公开了接收设备RD持有“存储在RD中的撤销列表标识” [p0014] 或“存储在RD中的撤销列表” [p0045], [p0053],并将内容随附的标识与其比对。在 [p0053] 中,RD直接检查其自身的密钥、模块或设备是否与撤销列表相符。虽然 D1 设备比较的是它自身的、具体的、 implicitly (隐式地) 的功能单元列表,而非目标专利所说的一个独立的、专门的、集中的、名为“库存列表”的数据,但所实现的实质功能完全一致:即将终端设备的功能单元与撤销/清除列表进行比对。

* **无效逻辑:** 此区别仅在于术语名称(“库存列表” vs. 设备所持有的具体模块/密钥列表)和存储(集中 vs. 分散)。对于权利要求1本身所限定的内容,并没有实质性的技术区别。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根据系统的需求(集中式管理 vs. 分散式执行)选择不同的实现方式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并未从其本身文字上限定集中式管理的特征。因此,我们将特征D列为最薄弱的特征。

**补充:关于其他文件的特征公开情况**

本提示词中仅包含对比文件1 (D1, WO2003056823A1)。因此,没有任何被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1 未完全公开或实质公开的特征(针对权利要求1而言)被其他文件公开的情况。针对权利要求1的所有分析均基于 D1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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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告,供您决策。

此致

专利代理师


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具有: 与结算端(CH)的接口,该结算端用于为加密内容(VN)提供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EMD*)。


权利要求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具有: 用于提供属于加密内容(VN)的元数据(MD)的权利管理单元(DRM),该元数据包含解密元数据(EMD)的至少一个剩余部分;以及用于提供所属加密内容(VN)的内容提供单元(VS1-VSn;TVK1-TVKn)。


权利要求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提供单元是VoD服务器(VS1-VSn)。


权利要求5

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提供单元是电视头端(TVK1-TVKn)。


权利要求6

根据权利要求3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具有: 内容管理单元(CMS),该内容管理单元具有至少一个接口匹配单元(SE1-SEm),所述至少一个接口匹配单元用于将加密内容(VN)和所属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以及解密元数据(EMD)的第一数据格式与第二数据格式匹配,以及数据分发单元(CD),该数据分发单元在电信网络中分发加密内容(VN)和所属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与解密元数据(EMD)。


权利要求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数据分发单元(CD)至少将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分发给库存管理单元(1),至少将解 密元数据(EMD)分发给权利管理单元(DRM),并且至少将加密内容(VN)分发给内容提供单元(VS1-VSn)。


权利要求8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具有: 购买处理单元(KV),用于在终端设备(2)和内容供应商(CP)之间展开对加密内容(VN)的购买处理。


权利要求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处理单元(KV)将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EMD*)引入权利管理单元(DRM),该权利管理单元利用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提供完整的解密元数据(EMD)组。


权利要求10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3)具有元数据混合器(MDM),该元数据混合器从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EMD*)以及不完整的元数据(MD-EMD*)组中产生完整的解密元数据(EMD)组。


权利要求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3)还具有分布式的库存管理单元(1A)以用于管理该终端设备(3),其中该分布式的库存管理单元(1A)将功能单元库存列表与结算端(CH)额外提供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相比较,如果在该比较中确定了没有为该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元数据混合器(MDM)就针对该加密内容来选择控制终端设备(3)的未释放的功能单元(4)。


权利要求12

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功能单元(4)是符合权利管理的再现单元,该再现单元用解密元数据(EMD)对加密内容(VN)解密。


权利要求13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具有输出单元(5),用于输出解密的内容(VN),其中该输出单元(5)与终端设备(3)通过加密的接口连接。


权利要求14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基于AACS权利管理标准。


权利要求1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权利管理单元(DRM)分布在多个服务器上。


权利要求1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内容提供单元(VS1-VSn;TVK1-TVKn)分布在多个服务器上。


权利要求17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加密 内容(VN)和所属的元数据(MD)要额外被加密以用于在电信网络中传输。


权利要求1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向接口匹配单元(SE1-SEm)引入可移动数据载体,该可移动数据载体包含加密内容(VN)和元数据(MD)的一部分。


权利要求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功能单元(4)是符合权利管理的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将加密内容(VN)以及所属的元数据(MD)写入可移动数据载体。


权利要求20

一种用于在电信网络中安全分发内容的方法,具有步骤: 提供(S1)加密内容(VN)和所属的使用权限元数据(NMD)以及解密元数据(EMD),该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具有用于排除功能单元(4)的清除列表; 在电信网络中分发(S2)加密内容(VN)以及所属的元数据(MD); 对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的清除列表进行分析(S3);以及 如果确定了没有为加密内容释放的功能单元(4),则依据对清除列表的分析以及终端设备所包含的功能单元(4)来控制(S4)电信网络的终端设备(3)。


权利要求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具有其它步骤: 将加密内容(VN)和解密元数据(EMD)输出(S5,S6)到终端设备(3); 基于解密元数据(EMD)对加密内容(VN)解密(S7);以及 输出(S8)解密的内容。


权利要求22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密元数据的一部分(EMD*)由结算端(CH)输出。


权利要求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密元数据(EMD)的至少一部分由用于管理数字使用权限的权利管理单元(DRM)输出,以及加密内容(VN)由内容提供单元输出。


权利要求24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密内容(VN)由VoD服务器输出。


权利要求25

根据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密内容(VN)由电视头端输出。


权利要求26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分发(S2)时至少将使用权限元数据(NMD)分发给库存管理单元(1),至少将解密元数据(EMD)分发给权利管理单元(DRM),并且至少将加密内容分发给内容提供单元(VS1-VSn)。


权利要求27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其它步骤:在终端设备(3)和内容供应商(CP)之间展开对加密内容的购买处理。


权利要求28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来自结算端(CH)的所述解密元数据的一部分(EMD*)以及来自权利管理单元(DRM)的所述解密元数据的至少一部分(MD-EMD*)组合出完整的解密元数据(EMD)组。


权利要求29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使用权限元数据(NMD)的分析(S3)在“总管理中间件服务器”(TM)和/或终端设备(3)中进行。


权利要求30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解密(S7)在符合权利管理的再现单元(4)中进行。


权利要求31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输出(S8)时终端设备(3)通过加密的接口将解密的内容输出到输出单元(5)。


权利要求32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基于AACS权利管理标准。


权利要求33

根据权利要求20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分发(S2)加密内容(VN)和元数据(MD)之前进行额外的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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