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UPC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更新案件信息显示,创立于1935年的德国清洁设备制造巨头卡赫(Alfred Kärcher),对科沃斯旗下添可品牌的两家欧洲公司——TINECO Intelligent Germany GmbH和TINECO Intelligent Europe GmbH——发起了专利侵权之诉,指控其侵犯一件名为“地板清洗机”的欧洲专利EP3079553,案号UPC-CFI-0003016/2026。
| 编号 | 名称 |
|---|
一种地面清洁机,所述地面清洁机包括承载装置(12),至少一根布置在承载装置(12)上的能旋转地被驱动且配设有衬套(58)的清洁辊(36),用于产生抽吸流的鼓风装置(40)以及用于抽吸流的吸出通道装置(42),所述吸出通道装置提供至少一条吸出通道(60),所述吸出通道带有在鼓风装置(40)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之间的流体作用的连接部,其中,所述至少一条吸出通道(60)具有至少一个朝着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通口(72),并且所述至少一个通口(72)具有第一通口壁(74)和间隔开的第二通口壁(76),在所述第一通口壁与第二通口壁之间形成有通口开口(78),其中,在至少一根清洁辊(36)安放在有待清洁的地面(50)上时,第一通口壁(74)参照重力方向(g)被定位在第二通口壁(76)上方,其特征在于,第一通口壁(74)和/或第二通口壁(76)伸入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衬套(58)中,其中,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的衬套是纺织的衬套。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口壁(74)的端侧(80a)和/或所述第二通口壁(76)的端侧(80b)平行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旋转轴线(38)。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口壁(74)伸入所述衬套,并且所述第二通口壁(76)贴靠在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衬套(56)上或与所述衬套间隔开或伸入所述衬套,或者所述第二通口壁(76)伸入所述衬套以及所述第一通口壁(74)贴靠在衬套(56)上、与所述衬套间隔开或伸入所述衬套。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在通口(72)上布置有贴靠元件(200;204;216),所述贴靠元件贴靠在衬套(58)上或伸入所述衬套,并且所述贴靠元件横向地从第一通口壁(74)或第二通口壁(76)伸出,其中,在贴靠元件(200;204;216)与相应的通口壁(74;76)之间存在流体密封。
按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贴靠元件(200;204;216)安放在第一通口壁(74)上。
按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贴靠元件(200;204;216)面朝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具有弯曲的轮廓,该轮廓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相匹配。
按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贴靠元件(204;216)具有与通口(72)间隔开的第一端部(206;218),并且具有定位在通口(72)上的第二端部(208;222),并且贴靠元件(204;216)按如下方式构造,即,使得在第一端部(206;218)上存在的负压要比在第二端部(208;222)上的更小。
按权利要求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贴靠元件(204;216)具有带第一端部(206;218)的第一区域(210;220),并且具有带第二端部(208;222)的第二区域(212;224),其中,贴靠元件(204;216)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旋转轴线(38)的间距在第一区域(210;220)上比在第二区域(212;224)上更大。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第二通口壁(76)参考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旋转方向(84)被布置在第一通口壁(74)之前。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第一通口壁(74)的端侧(80a)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旋转轴线(84)的间距,小于第二通口壁(76)的端侧(80b)与所述旋转轴线(84)的间距。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通口(72)的通口开口(78)具有矩形的横截面。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条吸出通道(60)朝着分离装置(46)在横截面上逐渐变细地构造。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个清洁液容器(52),所述清洁液容器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处于流体作用的连接,其中,在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上提供清洁液。
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清洁液容器(52)布置在用户握持单元上。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鼓风装置(40)布置在承载装置(12)上,和/或吸出通道装置(42)布置在承载装置(12)上。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吸出通道装置(42)包括壳体(70),在所述壳体中布置或形成有至少一条吸出通道(60)。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具有弹性的装置(90),吸出通道装置(42)通过所述弹性的装置被弹性地压向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
按权利要求1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的装置(90)经由第一侧(92)支撑在承载装置(12)上。
按权利要求1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的装置(90)经由第一侧支撑在鼓风装置(40)上或分离装置(46)上。
按权利要求18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的装置(90)经由第二侧(94)支撑在吸出通道装置(42)上。
按权利要求18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的装置(90)经由第二侧(94)支撑在鼓风装置(40)或分离装置(46)上,其中,鼓风装置(40)与吸出通道装置(42)或分离装置(46)连接,其中,连接是直接的连接或力锁合的连接。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具有污液容器(48),所述污液容器被分配给分离装置(46)。
按权利要求2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液容器(48)被布置在吸出通道装置(42)上。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在承载装置(12)上布置有用户握持单元,所述用户握持单元被布置在铰链(22)上。
按权利要求2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铰链(22)的枢转轴线(26)平行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旋转轴线(38)取向。
按权利要求2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握持单元包括杆装置(24),手柄(28)安放在该杆装置上。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在清洁过程中,地面清洁机仅通过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支撑在地面(50)上。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旋转方向(84)是从与有待清洁的地面(50)的接触线(86)到第二通口壁(76)以及然后到第一通口壁(74)的。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根清洁辊(36)配设有用于在抽吸流中产生空气脉冲的槽(122)。
按权利要求2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槽(122)由无衬套的或衬套减小的区域形成。
按权利要求2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具有多个间隔开的槽(122),所述槽沿着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轴向方向(126)以及沿着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圆周方向(128)间隔开。
按权利要求2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槽(122)具有最多是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轴向的长度的10%的长度。
按权利要求2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槽(122)具有最多是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圆周长的5%的宽度。
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在吸出通道装置(42)上布置有至少一个清扫唇(96)。
按权利要求3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清扫唇(96)按如下方式布置和构造,即,使得粗污物在所述至少一个清扫唇(96)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之间通过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被携带以及输送给所述至少一个通口(72)。
按权利要求3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被安放在地面(50)上时,所述至少一个清扫唇(96)将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之后和吸出通道装置(42)下方朝着有待清洁的地面(50)的空间(102)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分开。
按权利要求3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清扫唇(96)被布置和/或构造成能活动的。
按权利要求3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具有供入空气装置(112),通过所述供入空气装置向至少一根清洁辊(36)提供供入空气。
按权利要求38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供入空气装置具有至少一条通道(114;120),所述通道带有至少一个用于供入空气的输出侧的通口(118),所述输出侧的通口朝着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取向。
按权利要求3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用于供入空气的输出侧的通口(118)被布置在用于抽吸流的至少一个通口(72)与所述至少一个清扫唇(96)之间。
按权利要求3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条通道(114;120)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供入空气的输入侧的通口(116),供入空气能通过用于供入空气的输入侧的通口输入。
按权利要求41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输入侧的通口(116)被布置在吸出通道装置(42)的底侧(104)上。
按权利要求41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条通道(120)沿着吸出通道装置(42)延伸。
按权利要求41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条通道(120)通向鼓风装置(40)。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清洁机构造为手动导引式和/或手持式地面清洁机。
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上经由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内室(56)提供清洁液。
按权利要求1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弹性的装置(90)包括弹簧装置。
按权利要求1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弹性的装置(90)是弹簧装置。
按权利要求24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握持单元以能枢转的方式被布置在铰链(22)上。
按权利要求2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具有无支撑轮的构造。
按权利要求28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当至少一根清洁辊(36)被安置在地面(50)上时,旋转方向(84)顺时针的。
按权利要求27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清扫唇(96)被构造成弹性的。
按权利要求39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用于供入空气的至少一条通道(114;120)被布置在或形成在吸出通道装置(42)上。
按权利要求42所述的地面清洁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输入侧的通口(116)被布置在吸出通道装置(42)的配属于所述至少一根清洁辊(36)的端部处或附近。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