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6-01-19_US2006014569A_发明申请_US20060014569A1 Mobile communication device with adaptive 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目标专利名称:358将情绪传输为触觉反馈CN103782253B
模型名称:DeepSeek-R1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电子通信,《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24]段描述了移动电话100从基站接收信号(例如电话呼叫)。说明书[0031]段及图2-8描述了当事件发生时(例如接收到电话呼叫)提供用户通知。 | 对比文件公开了移动通信设备(第二设备)从基站(可视为第一设备)接收电子通信(例如电话呼叫)。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理解,接收电子通信(如电话呼叫)是移动通信设备的基本功能,这与目标专利中“从第一设备接收电子通信”的技术特征相同。 |
| **技术特征B**:所述电子通信包括与在所述第一设备处捕获的用户的表情相关联的数据,《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未提及捕获用户的表情(面部、声音或生理数据),也未提及电子通信中包含与此类表情相关联的数据。其关注的是环境噪声检测和设备是否在封闭空间内,与用户的表情和情绪状态无关。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捕获的表情包括面部表情或者生理数据,《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形式的用户表情捕获,无论是面部表情还是生理数据。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接收的电子通信还包括:代表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情绪状态的情绪指示符,《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与用户情绪状态相关的“情绪指示符”。其调整通知的依据是环境噪声水平或设备是否在封闭空间内,与发送方的情绪无关。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情绪指示符包括与所捕获的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表情相关联的激发水平和效价水平,《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激发水平”和“效价水平”这两个概念,也未提及它们与用户表情的关联。这是目标专利中用于量化情绪状态的核心特征,在对比文件中完全缺失。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代表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实时情绪状态的时间指示符,《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与情绪状态相关的时间指示符。虽然其方法流程涉及时间(如周期性检测),但这与环境噪声检测相关,而非用于指示情绪状态随时间变化。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时间指示符指示所述用户的所述激发水平和所述效价水平在其期间被显示的时间段,《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激发水平”、“效价水平”以及代表情绪状态的“时间指示符”,因此也不可能公开该时间指示符用于指示这些水平显示的时间段。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分析与所述用户的所述表情相关联的所述数据,以提取所述情绪指示符和所述时间指示符,《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对用户表情数据的分析,也未涉及提取情绪指示符或时间指示符。其数据分析(如环境噪声分析)的目的完全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基于与所提取的情绪指示符相对应的所述用户的所述情绪状态,《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提取情绪指示符,因此也不可能基于提取的情绪指示符来确定用户的情绪状态。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以及基于由从所述第一设备接收所述电子通信的第二设备的用户选择的至少一个偏好,生成针对所接收的电子通信的触觉响应,用于生成所述触觉响应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偏好是基于所述第二设备的位置,《未公开》 | 说明书[0005]-[0007]段提到了用户可配置通知响铃模式(如振动模式、用户可配置的响度级别),但这属于用户手动设置,并非基于设备位置等环境信息自动调整的“偏好”。说明书[0029]-[0030]及[0041]段描述了基于检测到的环境噪声水平或是否在封闭空间内(可间接反映位置),自动提供振动等非听觉通知。但这是设备自动检测并决策的行为,而非基于“用户选择的偏好”。 | 对比文件公开了设备可以基于自动检测到的环境条件(如噪声水平、是否在封闭空间内)来提供振动通知。然而,目标专利特征J明确限定了触觉响应的生成是基于“用户选择的至少一个偏好”,并且该偏好是基于“第二设备的位置”。对比文件中,基于环境条件(如是否在封闭空间内)提供振动是设备的自适应功能,而非用户主动选择并设定的“偏好”。虽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用户可能希望根据设备位置(如是否在口袋中)来设置通知方式,但对比文件文本本身并未明确记载或教导用户可以选择此类基于位置的偏好来生成触觉响应。两者在技术方案的触发条件和实现方式上存在区别。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使用所提取的时间指示符,使所述触觉响应的生成与所接收的电子通信的回放同步,《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时间指示符”,也未提及使通知(无论是听觉还是触觉)与电子通信内容(如语音邮件回放)同步。其通知(如响铃或振动)是在事件(如来电)发生时立即触发的,不存在与通信内容回放过程的同步。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所述触觉响应与所接收的电子通信相关联。《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30]段:“...to provide a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in addition to or instead of an 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based on the ambient noise level. The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may comprise, for example, a vibration-based user notification...” 说明书[0041]段:“...configures mobile telephone 100 to provide a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The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may comprise, for example, a vibration-based user notification...” | 对比文件公开了当特定事件(如接收到电话呼叫)发生时,设备可以提供基于振动的用户通知(即触觉响应)。该振动通知是针对该特定事件(即所接收的电子通信)而生成的,因此该触觉响应与所接收的电子通信是相关联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得出此结论。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激发水平指示与所捕获的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表情相关联的强烈度水平。《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激发水平”这一概念,更未公开其用于指示与用户表情相关的强烈度水平。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效价水平指示与所捕获的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表情相关联的愉悦水平。《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效价水平”这一概念,更未公开其用于指示与用户表情相关的愉悦水平。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还包括:分析与所述用户的所述表情相关联的所述数据以提取多个情绪指示符,每个所提取的情绪指示符代表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在多个不同的时间段中的每个时间段的所述情绪状态,《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对用户表情数据的分析,也未涉及提取情绪指示符,更未涉及提取代表不同时间段情绪状态的多个情绪指示符。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基于所提取的情绪指示符中的每一个,确定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所述情绪状态,《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提取情绪指示符,因此也不可能基于多个情绪指示符来确定用户在多个时间段的情绪状态。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生成多个触觉响应,每个触觉响应代表所确定的情绪状态中的一个。《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生成代表不同情绪状态的多个触觉响应。其振动通知是为了引起用户注意,并不代表任何特定的情绪状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还包括:基于所捕获的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表情,响应于与所述用户的所述表情相关联的所述数据来生成图像,《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虽然提到了可见的用户通知(如通知图形或LED显示),但这是基于环境噪声水平或设备是否在封闭空间内触发的,而不是基于捕获的用户表情数据,也不代表用户的情绪状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将所生成的图像与所生成的触觉响应同时显示,所述图像和所述触觉响应代表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所述情绪状态。《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生成代表用户情绪状态的图像,也未公开将此类图像与触觉响应同时显示以共同代表情绪状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还包括:基于所捕获的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表情,响应于与所述用户的所述表情相关联的所述数据来生成音频提示,《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公开了提供可调节音量的听觉通知(如铃声),但这些通知并非基于用户的表情数据生成,也不代表用户的情绪状态,而是为了适应环境以确保用户能听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U**:将所生成的音频提示与所生成的触觉响应同时输出,所述音频提示和所述触觉响应代表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用户的所述情绪状态。《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提到了可以同时提供听觉和非听觉通知(见[0030]段),但其目的是在嘈杂环境中确保通知被感知,音频和触觉通知并不代表发送方的情绪状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V**:其中,至少一个选择的偏好还用于基于从所述第一设备接收的所述电子通信的类型,生成所述触觉响应。《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用户可以根据接收的电子通信的类型(如来电、电子邮件等)来选择触觉响应偏好。其自适应通知主要基于环境因素,而非通信类型。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W**:其中,至少一个选择的偏好还用于基于在所述第二设备处检测到的背景噪声的水平,生成所述触觉响应。《隐含公开》 | 说明书[0029]段:“...DSP/microprocessor 108 and microphone 112 are adapted to detect the ambient noise level...and to provide a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in addition to or instead of an 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based on the ambient noise level. The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may comprise...a vibration-based user notification...” 说明书[0041]段:“...if the ambient noise level is determined to be above a predefined level, configures mobile telephone 100 to provide a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a vibration-based user notification...”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基于在设备处检测到的背景噪声水平,来提供基于振动的非听觉用户通知(即触觉响应)。虽然对比文件中这是设备的自适应功能,而非明确表述为用户“选择的偏好”,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用户可能希望或选择启用这种“在嘈杂环境下自动转为振动模式”的功能作为一种用户偏好或设置。在移动设备中,用户通常可以启用或禁用各种自适应功能。因此,基于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可以认为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基于检测到的背景噪声水平生成触觉响应”这一技术手段,尽管其与“用户选择的偏好”这一限定在表述上不完全相同,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可能通过推理得出用户可选择启用此功能作为偏好。 |
| **技术特征X**:其中,所述触觉响应包括:基于温度的触觉响应,《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公开的触觉响应仅为基于振动的通知,未提及基于温度的触觉响应。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Y**:其中,所述触觉响应包括:基于振动的触觉响应,《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30]段:“The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may comprise, for example, a vibration-based user notification...” 说明书[0041]段:“The non-audible user notification may comprise, for example, a vibration-based user notification...” | 对比文件多次明确公开了非听觉用户通知可以包括基于振动的用户通知,即基于振动的触觉响应。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得出此结论。 |
|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触觉响应包括:基于压力的触觉响应,《未公开》 | 未找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公开的触觉响应仅为基于振动的通知,未提及基于压力的触觉响应。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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