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1-06-29_CN102110887A_发明公开_CN102110887A 倒F天线和手持电子设备
目标专利名称:727用于无线通信的装置CN110854509B
模型名称:AI模型(大型语言模型)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特征A:包括第一馈送点《直接公开》 | 段落[0060]:“正天线馈送端子58”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正天线馈送端子58,相当于第一馈送点,用于馈送天线信号。 |
| 特征B:耦合到所述第一馈送点的第一辐射器《直接公开》 | 段落[0060]:“天线谐振元件66……通过馈送腿F连接至正天线馈送端子58” | 对比文件中天线谐振元件66(包括主臂62)作为辐射器,通过馈送腿F直接电连接至正天线馈送端子58,形成耦合关系。 |
| 特征C:壳体,所述壳体限定所述装置的内表面,并且包含耦合到所述第一辐射器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和不同于所述第一辐射器和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第二导电覆盖物部《未公开》 | 段落[0035]-[0036]公开了导电边框16,段落[0066]公开了边框段16D-1和16D-2被缺口18分开;但16D-1是谐振元件臂62A的一部分(段落[0066]:“边框段16D-1可以用于形成主谐振元件臂段62A”),属于第一辐射器的一部分。 | 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谐振元件臂)由边框段16D-1和内部迹线62B共同构成,因此边框段16D-1是辐射器的一部分,而非独立于第一辐射器的导电覆盖物部;第二导电覆盖物部(如16D-2)也未以任何方式耦合到第一辐射器或具有明确的功能关联。壳体虽包含多个导电段,但未公开一个既耦合到第一辐射器又不同于第一辐射器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也未公开与第一辐射器电磁耦合的第二导电覆盖物部。故特征C未被公开。 |
| 特征D:其中所述第一导电覆盖部限定所述装置的第一外表面,并且所述第二导电覆盖物部限定所述装置的第二外表面《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边框16限定外表面(段落[0035]),但未明确第一和第二导电覆盖物部的区分。 | 由于特征C未被公开,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和第二导电覆盖物部未在对比文件中被定义,因此特征D缺乏公开基础。 |
| 特征E:接地构件,所述接地构件耦合到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公开》 | 段落[0058]公开了地60,段落[0060]公开了短路腿S1将谐振元件臂连接至地;但该连接是针对谐振元件臂(第一辐射器),而非单独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 | 对比文件中的接地构件(地60)通过短路腿耦合到谐振元件臂,而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被独立公开,故无法确认接地构件耦合到该未公开的部件。 |
| 特征F:并且至少部分地被放置在由所述壳体的所述内表面限定的腔内,至少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和所述第一辐射器具有被配置为在第一操作频带中谐振的电长度《未公开》 | 段落[0057]公开了接地构件(地60)位于壳体内;段落[0072]公开了天线在1575MHz(GPS频带)谐振。 | 接地构件部分位于腔内已公开,但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被公开,且第一辐射器(谐振元件臂)虽具有谐振电长度,但特征F要求“至少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和第一辐射器”共同具有谐振电长度,缺乏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故不满足。 |
| 特征G:并且所述第一辐射器被配置为电磁耦合到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公开》 | 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谐振元件臂)与边框段16D-1是直接电连接(通过弹簧78,段落[0075]),而非电磁耦合。 | 目标专利的电磁耦合指非接触的寄生耦合,而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与边框段是直接导体连接,属于直接耦合,不属于电磁耦合。 |
| 特征H:其中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和接地构件限定在它们之间的孔径,所述孔径的尺寸至少部分地确定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电长度《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描述了缺口18(段落[0041])和边框段与地之间的间隙,但未公开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与接地构件之间具有用于确定电长度的孔径。 | 对比文件没有描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与接地构件之间限定孔径的结构,也没有通过孔径尺寸调整电长度的教导。 |
| 特征I:其中所述第一馈送点被放置在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上或在耦合到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导电构件上《未公开》 | 段落[0074]-[0076]公开了馈送点58位于内部迹线62B上,内部迹线62B通过弹簧78连接边框段16D-1。 | 即使内部迹线62B可视为导电构件,但边框段16D-1本身是第一辐射器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因此馈送点并非放置在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上,也不是放置在耦合到独立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导电构件上。 |
| 特征J:以及所述装置还包括:沿着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至少一部分提供的传输线《未公开》 | 段落[0057]公开了同轴电缆52连接天线馈送端子和射频电路,但未描述该传输线沿着某个导电覆盖物部布置。 | 对比文件中传输线52的走向未限定,没有公开其沿着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至少一部分铺设。 |
| 特征K:以及所述传输线被配置为使所述第一馈送点与射频电路相互连接《直接公开》 | 段落[0057]:“诸如同轴电缆52的传输线路可以经由连接器50和互连48耦接至由端子58和54形成的天线馈送与组件44中的收发器电路之间。”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传输线(同轴电缆52)将第一馈送点(正天线馈送端子58)与射频电路(收发器电路)相互连接。 |
| 特征L:并且中所述第一辐射器是单极天线《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描述的天线为倒F天线(段落[0025]),具有短路腿S1和S2。 | 倒F天线包含短路腿,属于与单极天线不同的天线类型;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辐射器为单极天线。 |
| 特征M:其中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装置的侧表面《未公开》 | 段落[0035]公开了导电边框16形成侧壁,但该边框并非目标专利中独立于第一辐射器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 | 由于特征C未被公开,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定义,故特征M缺乏公开基础。即使将边框视为导电覆盖物部,其与第一辐射器的关系也不符合目标专利的要求。 |
| 特征N:其中所述第一馈送点被放置在耦合到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导电构件上,并且所述第一馈送点位于所述腔的内部《未公开》 | 同特征I,馈送点58位于内部迹线62B上,内部迹线62B位于壳体内腔中,但边框段16D-1不是独立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 | 与特征I类似,由于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被公开,馈送点所在的导电构件(内部迹线)所耦合的边框段是辐射器的一部分,不符合特征N中“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定义。 |
| 特征O:其中所述第一辐射器具有连接到所述第一馈送点的第一端,以及邻近所述接地构件放置的第二端《未公开》 | 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谐振元件臂)的馈送点连接在臂的中间(通过馈送腿F),臂的一端通过短路腿S1接地,另一端开路(段落[0060]-[0061])。 | 第一辐射器没有一端直接连接到第一馈送点(馈送点通过馈送腿连接在中间),也没有第二端明确邻近接地构件(短路腿端接地,开路端不邻近地)。因此特征O未被公开。 |
| 特征P:其中所述第一辐射器处于与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不交叠的关系《未公开》 | 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谐振元件臂)的段62A由边框段16D-1形成,两者完全交叠(同一结构)。 | 第一辐射器的一部分直接由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如果视为同一)构成,必然存在交叠,且对比文件未描述不交叠的关系。 |
| 特征Q:其中所述第二导电覆盖物部具有在第二操作频带中谐振的电长度,并且所述第一辐射器和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被配置为电磁耦合到所述第二导电覆盖物部《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导电覆盖物部及其谐振特性,也没有描述第一辐射器或第一导电覆盖物部与其电磁耦合。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第二导电覆盖物部作为独立谐振结构并与第一辐射器/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电磁耦合的内容。 |
| 特征R:还包括第二馈送点《隐含公开》 | 段落[0045]:“设备10区域20处的下部天线可以用于处理一个或多个蜂窝电话频带上的语音和数据通信”;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天线需要馈送点。 | 对比文件明确存在下部天线,该天线必然具有自己的馈送点,因此可以合理推断存在第二馈送点。但对比文件未明确描述该馈送点,故为隐含公开。 |
| 特征S:耦合到所述第二馈送点的第二辐射器,至少所述第二导电覆盖物部和所述第二辐射器具有被配置为在第三操作频带中谐振的电长度,所述第二辐射器被配置为电磁耦合到所述第二导电覆盖物部《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详细描述下部天线的具体结构,也未公开第二导电覆盖物部及其与第二辐射器的电磁耦合。 | 下部天线可能是环形天线(段落[0045]),但未涉及第二导电覆盖物部,也未公开第二辐射器与第二导电覆盖物部的电磁耦合关系。 |
| 特征T:其中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具有在第四操作频带中谐振的电长度,所述第二辐射器和所述第二导电覆盖物部被配置为电磁耦合到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独立部件)的谐振,也未公开第二辐射器/第二导电覆盖物部与其电磁耦合。 | 由于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第二辐射器、第二导电覆盖物部均未以目标专利的方式公开,特征T缺乏基础。 |
| 特征U:其中所述第一辐射器经由所述第一馈送点耦合到所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端《未公开》 | 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内部迹线62B)通过弹簧78连接边框段16D-1的端84,但馈送点58在内部迹线上,第一辐射器并非“经由第一馈送点”耦合到该端(馈送点不在该端,且16D-1不是独立的第一导电覆盖物部)。 | 特征U要求第一辐射器通过第一馈送点直接耦合到第一导电覆盖物部的端部,而对比文件中第一辐射器(内部迹线)通过弹簧直接连接端部,馈送点位于内部迹线上,不在端部,且第一导电覆盖物部未独立公开,故不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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