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收到您的任务。作为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示,对目标专利“显示器的显示角度的确定”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US20080221877A1”进行严谨的比对分析。
首先,请在回答的开始明确对比文件的名称:**2008-09-11_US2008221877A_发明申请_US20080221877A1 User interactive apparatus and method,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和 目标专利的名称:**749显示器的显示角度的确定CN105556431B** 以及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r1-250120**。
以下是为您创建的特征比对表格及分析论述。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 包括:至少一个显示器 | **[0063]** The display unit 136 presents the menu, reproduced image information, and responses thereon... | **《直接公开》** <br>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display unit 136”(显示单元136),并描述了其用于呈现菜单、再现图像信息和响应。该显示单元即为目标专利中的“显示器”。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 至少一个处理器 | **[0164]** The interactive apparatus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embodiment includes a controller such as a central processing unit (CPU) 51... | **《直接公开》** <br>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central processing unit (CPU) 51”(中央处理单元51)作为控制器。该CPU即为目标专利中的“处理器”。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成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 | **[0164]** ...a storage unit such as a read only memory (ROM) 52 and a random access memory (RAM) 53... <br> **[0165]** An interaction program executed by the interactive apparatus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embodiment is incorporated in the ROM 52 or the like beforehand and provided. <br> **[0168]** ...the CPU 51 reads the interactive program from the ROM 52 and executes the program... | **《未公开》** <br>对比文件公开了存储器(ROM 52, RAM 53)和计算机程序(Interaction program),但其功能配置是用于执行交互程序,例如语音识别、观看度确定等。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显示角度的确定”,也未公开任何用于确定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角度的传感器(如加速度计、陀螺仪)或相关计算逻辑。其检测的是用户的观看方向(红外)和距离(超声波),而非显示器的重力角度。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进行的信息的序列布置的第一连续子集的确定 | **[0118]** ...when the action name is “program list display”, response actions of “Normal display of ten items”... <br> **[0118]** ...“Normal display” and “enlarged display” express that a character is output to the display unit 136... | **《未公开》** <br>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用户的“watching degree”(观看度)来确定响应动作,例如在用户“close/facing”(近/正面)时显示“Normal display of ten items”(正常显示十个项目)。然而,其确定“第一连续子集”(例如,十个项目中的前十个)的依据是用户的观看状态,而非显示器的“第一显示角度”。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显示角度”这一概念,因此无法基于显示角度来确定信息的子集。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一操作的执行 | **[0130]** By performing such a process, the response content and the output mode can be changed according to the watching degree of the user and presented to the user... | **《未公开》** <br>对比文件公开了根据用户观看度(watching degree)执行操作,例如在“program list display”(程序列表显示)状态下,基于“close/facing”观看度执行“Normal display of ten items”(正常显示十个项目)操作。然而,其操作是基于“观看度”执行的,该“观看度”由用户观看方向和距离确定,而非基于由“第一显示角度”确定的“第一连续子集”来执行。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C和D,因此无法建立从“显示角度”到“子集”再到“操作”的技术链路。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 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的确定,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不同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 | 同技术特征C的分析。 | **《未公开》** <br>理由与技术特征C完全相同。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与显示器重力角度相关的检测或确定机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进行的所述序列布置的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 | 同技术特征D的分析。 | **《未公开》** <br>理由与技术特征D完全相同。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显示角度确定信息子集的技术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二操作的执行 | 同技术特征E的分析。 | **《未公开》** <br>理由与技术特征E完全相同。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显示角度确定子集,因此基于第二子集执行第二操作的技术特征也未被公开。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I:** 其中所述显示器无论是以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被放置还是以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被放置,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的、被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至少一部分都保持在相对于重力的竖立方位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这是目标专利的核心特征之一,即显示内容会随显示器旋转而旋转,以保持内容相对于重力竖立。对比文件关注的是根据用户是否在观看(用户观看方向和距离)来改变响应的输出形式(如字体大小、语音输出),完全没有涉及显示内容本身相对于重力的方位调整。对比文件中显示的内容(如程序列表)是固定方位显示的,不会随显示器的可能旋转而旋转。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J:** 并且其中当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内的元素被竖立显示时,所述第一操作和所述第二操作在选择所述元素时被执行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该特征与技术特征I紧密相关,描述了在元素竖立显示状态下,通过显示角度变化来选择元素。对比文件中的元素选择是通过语音命令或遥控器(pointing device)完成的,与显示角度无关。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基于显示角度变化来选择元素的技术方案,因此也未公开在选择元素时元素处于竖立显示的关联关系。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 其中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第一显示角度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该特征是技术特征G的进一步限定,明确引入了“角度变化”的概念。对比文件中,从第一响应状态(如显示前十项)切换到第二响应状态(如显示后五项)是基于用户的“watching degree”的变化,而非基于显示角度的变化。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第一显示角度”和“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的确定。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 其中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一位置对应,并且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幅度的确定,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二位置的确定,以及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以使得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对应。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该特征是对技术特征K的进一步细化,将角度变化的“幅度”与信息序列内的“位置”变化关联起来。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与角度变化幅度、信息序列内位置变化相关的技术内容。其响应内容的变化(如从显示10项变为5项)是基于用户距离的远近,是定性的而非定量的与角度幅度成比例的变化。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M:** 其中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方向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以及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方向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该特征进一步引入了“角度变化的方向”。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与角度变化方向相关的任何内容。其交互逻辑不涉及方向性。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N:** 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信息的虚拟屏幕,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一区域,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一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二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对比文件公开了在显示器上显示信息(如程序列表)。但其显示的内容是有限的、固定的列表,而非面积大于显示器、可通过滚动或摇拍查看的“虚拟屏幕”。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关于“虚拟屏幕”以及通过显示角度变化在虚拟屏幕的不同区域间切换的技术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O:** 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阵列元素的阵列,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一阵列元素,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二阵列元素,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阵列元素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阵列元素的选择。 | **[0065]** ...an instruction expression to be extracted...and an input command corresponding to the instruction expression are stored... <br> **[0085]** The request receiver 105 receives a request corresponding to the pointing instruction received by the pointing receiver 135 as a request selected by the user, from selectable requests such as menus and commands displayed on the display unit 136. | **《未公开》** <br>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语音命令或遥控器(pointing device)从菜单或命令列表中选择元素。然而,其选择方式是基于用户的语音或按键指令,而非基于显示器的显示角度变化。对比文件没有公开通过改变显示角度来选择和切换阵列元素(如从选择第一阵列元素切换到选择第二阵列元素)的技术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P:** 其中所述阵列为菜单项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菜单项,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菜单项,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菜单项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菜单项的选择。 | **[0065]** ...an instruction expression to be extracted...and an input command corresponding to the instruction expression are stored... <br> **[0085]** The request receiver 105 receives a request corresponding to the pointing instruction received by the pointing receiver 135 as a request selected by the user, from selectable requests such as menus and commands displayed on the display unit 136. | **《未公开》** <br>理由与技术特征O类似。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菜单项,但其选择是通过语音或遥控器,而非通过改变显示角度来实现菜单项之间的切换和选择。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Q:** 其中所述阵列为程序标识符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一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一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一程序的调用,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二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二程序的调用。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程序标识符的阵列”这一概念,也没有公开通过改变显示角度来选择和调用不同程序的技术方案。其程序调用(如播放节目)是通过语音命令或遥控器触发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R:** 其中所述第一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对应,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对应。 | 全文未公开。 | **《未公开》** <br>该特征是对技术特征Q的进一步限定,并引入了与技术特征I相似的“方位对应”概念。对比文件没有公开通过显示角度变化来调用程序,更没有公开在程序调用后,其显示内容的方位要与显示角度对应。对比文件中,程序(如电视节目)的显示是固定的,不会随观看角度调整其方位。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结论
经过严谨比对,对比文件US20080221877A1仅直接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基础硬件特征A(至少一个显示器)和特征B(至少一个处理器)。
对于权利要求中涉及的核心发明构思,即**基于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显示角度来确定和切换信息序列内容,并保持显示内容的竖立方位**,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基于用户的观看状态(观看方向和距离)来调整响应输出形式(如显示大小、语音输出),其技术路径、解决的技术问题与目标专利完全不同。
因此,对于技术特征C至R,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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