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_JP2006199192A Antitheft device for vehicle_+++A_B_E_F_J_P_S+++.docx

**对比文件名称**:发明专利_JP2006199192A Antitheft device for vehicle

**目标专利名称**:追回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方法、机器人运载工具和处理设备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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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一种追回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方法<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2] “車両盗難防止装置4は、...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を備えて構成されている。”<br>译:“车辆防盗装置4包括...安全ECU 100。”<br>[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車両3が盗難されたと判断する。”<br>译:“安全ECU 100判断车辆3被盗。”<br>[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車両3の機能を徐々に低下させていく。”<br>译:“安全ECU 100逐渐降低车辆3的功能。”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车辆防盗装置及其操作方法。该方法由安全ECU(处理器)执行,通过检测驾驶员的习惯信息并与预先存储的正规用户的习惯信息进行比较,来判断车辆是否被盗。在判断被盗后,执行降低车辆功能的动作。这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防止/应对车辆(一种运载工具)被盗的方法”。虽然目标专利针对“机器人运载工具”,对比文件针对“车辆”,但二者均属于运载工具防盗的技术领域,其核心方法(检测、判断、执行应对动作)是相同的。因此,技术特征A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由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处理器通过以下方式来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癖検知部30から入力される各種信号に基づいて運転者の癖を検知し、検知結果に基づいて...運転者の癖情報を作成する。”<br>译:“安全ECU 100基于从习惯检测部30输入的各种信号检测驾驶员的习惯,并基于检测结果...创建驾驶员的习惯信息。”<br>[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作成した運転者の癖情報と、読み出した癖認識エンジン91に書き込まれている正規ユーザの癖情報とを...比較し、その比較結果に応じて車両3が盗難された可能性があると判断する。”<br>译:“安全ECU 100将创建的驾驶员的习惯信息与读出的习惯识别引擎91中记录的正规用户的习惯信息进行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判断车辆3被盗的可能性。”对比文件中的安全ECU 100作为处理器,其核心功能就是“评估”当前驾驶员的习惯信息(相当于评估一种“未经授权的使用标记”,因为习惯不符可能意味着非授权用户)。它通过传感器获取当前信息(习惯),并与存储的授权信息(正规用户习惯)进行比较,这一过程正是“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的具体实现方式。因此,技术特征B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由所述处理器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是否已经改变<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无线设置”或类似概念(如Wi-Fi、蓝牙配对、网络设置等)的改变检测。对比文件评估盗窃可能性的依据是驾驶员的“习惯信息”,例如操作顺序、方向盘握持位置、踏板操作方式等物理行为特征。其技术方案完全不涉及对运载工具“无线设置”这类通信或网络配置参数的检查。因此,技术特征C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D**: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已经改变或不存在其他信任因素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基于“无线设置改变”或“信任因素”来“增加标记值”的机制。对比文件中,处理器(安全ECU)的判断逻辑是基于习惯信息匹配的数量(例如,多少个项目不匹配)是否达到预定数量,然后触发密码验证或直接判断被盗。这是一种基于不匹配项目“计数”的阈值判断,而非一个可以动态“增加”的“标记值”概念。且其判断依据不包含“无线设置改变”。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E**:从存储器中取得未经授权使用标记阈值<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2] “一致しない癖情報の数が所定数(...本実施形態では、例えば4に設定される)に達した場合には、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車両3が盗難された可能性があると判断する。”<br>译:“当不一致的习惯信息的数量达到预定数量(...在本实施例中,例如设定为4)时,安全ECU 100判断车辆3有可能被盗。”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判断逻辑:当不一致的习惯信息数量达到“预定数量”(例如4)时,触发进一步动作。这个“预定数量”就是一个判断阈值。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描述该阈值是从存储器中“取得”的步骤,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此类预设的阈值参数必然存储在装置的某个存储器(如ROM、EEPROM)中,并在程序执行时被处理器读取使用。因此,技术特征E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F**:从存储器中取得未经授权使用标记阈值<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同技术特征E的引用。此特征与技术特征E文字描述完全相同,在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可能为笔误或重复。基于与技术特征E相同的理由,该“取得阈值”的动作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G**: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当前插入在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中的订户识别模块SIM的集成电路卡标识符ICCID;由所述处理器取得先前存储在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安全存储器中的ICCID;由所述处理器比较所确定的ICCID和所取得的ICCID,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确定的ICCID与所取得的ICCID不匹配来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被盗。<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订户识别模块(SIM)”、“集成电路卡标识符(ICCID)”或任何通过比较通信模块标识符来判断盗用的技术手段。对比文件的防盗判断完全基于驾驶员的行为习惯生物特征,属于一种生物行为识别技术。而技术特征G涉及的是基于可移动硬件(SIM卡)标识符的认证技术,属于通信身份识别范畴。两者技术手段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给出任何关于使用或检查SIM卡及其标识符的技术启示。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H**:所取得的ICCID是属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所有者或授权操作者的SIM的ICCID;以及当最初将属于所述所有者或所述授权操作者的SIM安装在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中时,所取得的ICCID被先前存储在所述安全存储器中。<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SIM卡、ICCID及其存储过程。由于技术特征G的基础未被公开,作为其进一步限定的特征H(关于ICCID的来源和存储时机)自然也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I**: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识别当前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配对的控制器;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当前配对的机器人运载工具控制器是先前未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配对的机器人运载工具控制器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控制器配对”的概念。其身份验证通过携带的“携帯機2”(便携机)的ID代码和/或密码实现,并非通过与一个控制器的持续或历史配对关系来判断。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不包含对“控制器”配对状态的监测和比对。其防盗判断不依赖于外部控制设备的连接历史。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J**: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基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当前操作来评估操作者技能;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评估的操作者技能不同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所有者或授权操作者的操作者技能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2] “癖検知部30は、車両3を運転している運転者の癖を検知するために設けられている。”<br>译:“习惯检测部30是为了检测驾驶车辆3的驾驶员的习惯而设置的。”<br>[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運転者の癖情報を作成する。”<br>译:“安全ECU 100...创建驾驶员的习惯信息。”<br>[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作成した運転者の癖情報と、読み出した癖認識エンジン91に書き込まれている正規ユーザの癖情報とを上述の項目毎に比較する。”<br>译:“安全ECU 100将创建的驾驶员的习惯信息与读出的习惯识别引擎91中记录的正规用户的习惯信息按上述项目逐一比较。”对比文件的核心正是基于“操作者技能”(即驾驶习惯,如方向盘操作、踏板控制、换挡时机等)进行评估。处理器(安全ECU)检测当前操作者的这些习惯信息,并与预先存储的授权操作者(正规用户)的习惯信息进行比较。当检测到不同时(即习惯信息不匹配),就会触发防盗判断流程(相当于在内部逻辑中增加了“未经授权的可能性”)。因此,技术特征J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K**: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评估操作者是否正在以未对所述操作者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述操作者正在以未对所述操作者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判断“未授权”的唯一标准是操作者是否为“正规用户”(通过习惯和密码验证),而不是操作“方式”是否被授权。文件未提及针对特定操作者的特定操作权限设置(例如,用户A被禁止夜间驾驶,用户B只能低速行驶等)。对比文件的防盗逻辑是二元化的:是正规用户,或不是。它不区分“是正规用户但进行了未被授权的操作”这种情况。技术特征K限定了对“操作方式”本身是否获得授权的评估,这与对比文件基于“操作者身份”的判断逻辑有本质区别。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评估操作者是否正在以未被法律、法规或合同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述操作者正在以未被法律、法规或合同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来评估操作方式。对比文件的判断依据是用户的生物行为习惯和密码,完全不涉及外部规则(法律、法规、合同)的符合性检查。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M**: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的增加量与不存在的信任因素的数量成比例。<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信任因素”的概念。其判断逻辑是基于不匹配的习惯信息“数量”是否达到“预定数”,这是一个固定阈值的比较,而非一个可以按比例“增加”的“标记值”。技术特征M涉及“按比例增加”的动态评估机制。对比文件采用的是“计数-阈值”静态判断机制,两者原理不同。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N**: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停留在从正常操作区域移开的位置处的时间量;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停留在从正常操作区域移开的所述位置处的时间超过阈值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涉及基于“位置”和“停留时间”来判断盗用的技术特征。其导航装置(カーナビゲーション装置20)仅用于提供位置信息给安全机构,并未用于与“正常操作区域”进行比较或计时。对比文件的防盗判断完全基于驾驶员的行为特征,不依赖于运载工具的地理位置或停留时间信息。因此,技术特征N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O**: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通信范围内的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通信范围内的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不同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先前观察到的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涉及检测或比较“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如Wi-Fi SSID)。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不包含利用环境无线网络信息作为信任因素。因此,技术特征O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P**: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尝试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当前操作者进行两因素认证过程;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两因素认证过程失败或操作者回避所述两因素认证过程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運転者にパスワードの入力を要求する。”<br>译:“安全ECU 100...要求驾驶员输入密码。”<br>[2] “パスワード照合が不成立の場合には、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車両3が盗難されたと判断する。”<br>译:“密码验证不成立时,安全ECU 100判断车辆3被盗。”<br>[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パスワードの入力を要求してから所定時間t1が経過しても操作部24によるパスワードの入力がない場合にも、...車両3が盗難されたと判断する。”<br>译:“安全ECU 100在要求输入密码后,即使经过预定时间t1操作部24也没有密码输入时,也判断车辆3被盗。”对比文件中,当习惯信息不匹配达到一定数量时,处理器会要求操作者进行密码认证。这个“密码认证”是在已通过便携机ID认证(第一因素: possession-所有物)的基础上增加的验证步骤,共同构成了一个“两因素认证过程”。如果密码错误(失败)或超时不输入(回避),则最终判断为被盗。这个过程在整体技术方案中的作用与目标专利中“两因素认证作为信任因素”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在初步怀疑后进一步确认操作者身份。因此,技术特征P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Q**: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对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当前操作者的图像的面部执行面部辨别处理;以及响应于无法辨别所述当前操作者的面部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涉及“面部辨别处理”或任何生物特征识别(除了行为习惯)。虽然在修改例中提到“バイオメトリクス照合(例如,指紋照合)”,但这不属于原始公开内容,不能用于评价新颖性/创造性。原始对比文件文本中,判断操作者身份的手段仅限于行为习惯匹配和密码验证,不包括面部识别。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R**: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是否已经改变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Wi‑Fi设置是否已经改变;以及响应于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Wi‑Fi设置已经改变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Wi-Fi设置”或任何无线网络配置。同技术特征C,对比文件不涉及无线设置的检查。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S**: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响应于识别机器人运载工具被盗: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执行追回动作的时机;以及在所确定的时机执行所述追回动作。<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2] “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車両3が盗難されたと判断する。...セキュリティECU100は、車両3の機能を徐々に低下させていく。”<br>译:“安全ECU 100...判断车辆3被盗。...安全ECU 100逐渐降低车辆3的功能。”<br>[2] “機能低下部60は、ウインドウガラス開閉規制部61と、シフトチェンジ規制部62とから構成されている。”<br>译:“功能降低部60由车窗开闭限制部61和换挡限制部62构成。”对比文件在判断车辆被盗后,会立即执行“降低车辆功能”的动作(如禁止升降车窗、禁止升档)。这本身就是一种“追回动作”(通过使车辆难以使用或逃离来促进追回)。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描述一个独立的“确定时机”步骤,但“判断被盗”这一事件直接触发了动作的执行,可以理解为判断后立即确定了“执行时机”(即“现在”)。其“降低功能”的动作在目标专利中可被视为一种具体的“追回动作”。因此,技术特征S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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