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6-12-08_JP2016204661A_发明专利_JP2016204661A 組成物
目标专利名称:1555用于保护膜的粘合剂组合物、包含其的粘合剂和使用其的粘合剂片CN114402052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用于评估)
以下是根据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特征划分进行的特征比对表格。对于每个技术特征,严格按目标专利说明书原文解释含义,并判断对比文件是否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自日文中文,带段落标号)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粘合剂组合物包含:丙烯酸类聚合物。 **《直接公开》** | [0011] “(1)下記(A)〜(E)成分を含有する組成物。(A)成分 数平均分子量が1000以上の(メタ)アクリレート” 翻译:“(1)含有以下(A)~(E)成分的组合物。(A)成分:数均分子量为1000以上的(甲基)丙烯酸酯”。 [0076] 中例举了(A-2)末端甲基丙烯基改性聚‑n‑丁基丙烯酸酯(数均分子量6000),属于丙烯酸类聚合物。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组合物包含(A)成分,其是数均分子量≥1000的(甲基)丙烯酸酯,包括聚合物(如A‑2为聚‑n‑丁基丙烯酸酯类聚合物)。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得出该组合物含有丙烯酸类聚合物,与目标专利技术特征A实质相同。 |
| 技术特征B:抗静电剂,所述抗静电剂为选自含金属离子的无机盐、离子液体有机盐及其组合中的任一者。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抗静电剂,尤其是含金属离子的无机盐或离子液体有机盐。其(E)成分为离型性赋予化合物(氟系、硅酮系、烯烃系),与抗静电剂无关。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基于异氰酸酯的固化剂。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的(D)成分为热自由基聚合引发剂(如有机过氧化物),并非异氰酸酯类固化剂。整个说明书未出现异氰酸酯固化剂。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和含低聚物的添加剂。 **《直接公开》** | [0011] “(A)成分 数平均分子量が1000以上の(メタ)アクリレート”;[0076] 中(A-1)为异戊二烯寡聚物(数均分子量17000),(A-2)为聚合物(数均分子量6000)。翻译: (A)成分为数均分子量1000以上的(甲基)丙烯酸酯,包括低聚物/聚合物。 | 对比文件明确含有(A)成分,该成分包括低聚物(如A‑1为异戊二烯寡聚物)和聚合物,属于“含低聚物的添加剂”的上位概念。尽管未使用“添加剂”一词,但其作为组合物组分之一直接公开了低聚物的存在。因此直接公开本特征。 |
| 技术特征E:所述含低聚物的添加剂为包含下式1的第一亲水性单体、下式2的第二亲水性单体和下式3的基于有机硅的单体的第一混合物的聚合物。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中含低聚物的(A)成分并无式1、式2、式3单体的特定组合。虽有含硅成分(如B‑4单官能甲基丙烯基硅酮、E‑3硅酮油),但并非含低聚物的添加剂的聚合产物;也无式1、式2的对应单体及聚合方式的教导。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基于100重量份的丙烯酸类聚合物,含低聚物的添加剂的含量为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并且基于100重量份的第一亲水性单体,第二亲水性单体的含量为50重量份至150重量份。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以丙烯酸类聚合物为基准定义任何组分含量,也未提及第一亲水性单体和第二亲水性单体及其比例。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式1]其中R1和R3各自独立地为氢或者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R2为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亚烷基,以及n为在1至30的范围内的自然数。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所示的特定(甲基)丙烯酸酯结构。其(B‑1)为苯氧基聚亚烷基二醇单(甲基)丙烯酸酯,但取代基定义与式1不同。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式2]其中R4为氢或者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以及R5和R6各自独立地为直接键或者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亚烷基,R7为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亚烷基,以及R8为具有2至6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亚烯基。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无任何对应式2的单体公开,其(B‑3)为脂环式(甲基)丙烯酸酯,但结构完全不同。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式3]其中R9为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亚烷基,R10为具有1至8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以及m为在5至10的范围内的自然数。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中虽使用硅酮类化合物,但如(B‑4)为单官能甲基丙烯基硅酮(数均分子量420),但其结构并非式3所限定的硅氧烷聚合度(m=5~10)及特定亚烷基、烷基形式。无明确公开。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第一混合物,所述第一亲水性单体的含量为55重量份至85重量份。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定义“第一混合物”及其中第一亲水性单体的含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第一亲水性单体,所述基于有机硅的单体的含量为50重量份至150重量份。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亲水性单体与基于有机硅单体的相对含量关系。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为包含50重量%至70重量%的第一单体的第二混合物的聚合物。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丙烯酸类聚合物由特定单体混合物构成并限定第一单体含量范围。其(A)成分为现成低聚物/聚合物,并非由第二混合物聚合定义。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所述第一单体为包含具有5至10个碳原子的烷基的(甲基)丙烯酸酯。 **《直接公开》** | [0035]‑[0036]:“直鎖状又は分岐鎖状のアルキル基を有するアルキル(メタ)アクリレート...炭素数5〜20のアルキル基を有するアルキル(メタ)アクリレートとしては、ヘキシル(メタ)アクリレート、オクチル(メタ)アクリレート、2‑エチルヘキシル(メタ)アクリレート……” 翻译:“具有直链或支链烷基的烷基(甲基)丙烯酸酯...作为具有碳数5~20的烷基的烷基(甲基)丙烯酸酯,例如己基(甲基)丙烯酸酯、辛基(甲基)丙烯酸酯、2‑乙基己基(甲基)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公开了多种包含5~10个碳烷基的(甲基)丙烯酸酯单体,如2‑乙基己基(甲基)丙烯酸酯(8碳)。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得出该单体类型,与目标专利中对第一单体的定义一致。故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为包含20重量%至40重量%的第二单体的第二混合物的聚合物。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丙烯酸类聚合物中第二单体的含量范围。其(B)成分虽有单官能丙烯酸酯,但不成聚合物中的部分含量。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O:所述第二单体为包含具有1至4个碳原子的烷基的(甲基)丙烯酸酯。 **《直接公开》** | [0035]‑[0036] 中包括“ブチル(メタ)アクリレート”(丁基(甲基)丙烯酸酯)等,碳数1‑4的烷基丙烯酸酯如甲基、乙基、丁基等。翻译:示例含丁基(甲基)丙烯酸酯(碳数4)。 | 对比文件明确列举丁基(甲基)丙烯酸酯等,属于包含1‑4个碳烷基的丙烯酸酯单体。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得出该单体类型。故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为包含1.0重量%至5.0重量%的第三单体的第二混合物的聚合物。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三单体及其在聚合物中的含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Q:所述第三单体为包含极性基团和具有1至3个碳原子的烷基的(甲基)丙烯酸酯。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带有羟基或羧基等极性基团且烷基为1‑3碳的(甲基)丙烯酸酯。其(B‑1)虽含极性,但烷基部分为芳香基而非1‑3碳烷基。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为包含0.1重量%至1.0重量%的第四单体的第二混合物的聚合物。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四单体及其含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S:所述第四单体为包含极性基团和具有4至6个碳原子的烷基的(甲基)丙烯酸酯。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类单体(如丙烯酸4‑羟丁酯)。其单体列表不含此类含极性基团且烷基为4‑6碳的化合物。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为包含1.0重量%至5.0重量%的下式1′的第五单体的第二混合物的聚合物。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的结构(甲氧基聚乙二醇(甲基)丙烯酸酯类)及其含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U:[式1′]其中R1′和R3′各自独立地为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烷基,R2′为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线性或支化亚烷基,以及n′为在1至30的范围内的自然数。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式1′的化合物结构。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V: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所述抗静电剂的含量为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没有抗静电剂,因此无含量公开。未公开。 |
| 技术特征W: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丙烯酸类聚合物,所述基于异氰酸酯的固化剂的含量为1.0重量份至9.0重量份。 **《未公开》** | 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无基于异氰酸酯的固化剂,故无含量公开。未公开。 |
**总结:**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D、M、O。其他技术特征未公开(包括直接或隐含)。其中技术特征M和O虽在对比文件中作为单体种类公开,未限定于目标专利的聚合物组成背景下,但作为独立特征,对比文件明确列出了对应单体,因此认为直接公开。技术特征A和D因对比文件明确含有丙烯酸类聚合物和低聚物成分而直接公开。其余特征均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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