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要求,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进行比对分析。
**目标专利名称:** 在视频译码中用于非亮度分量的自适应解块滤波 CN105532007B
**对比文件名称:** 2008-12-25_US2008317377A_发明申请_US20080317377A1 IMAGE CODING APPARATUS AND IMAGE CODING METHOD
**模型名称:** 深度思考与严谨分析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基于与所述视频数据的第一色度分量相关联的旗标的值,对于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确定是基于第一解块滤波过程还是第二解块滤波过程执行解块滤波,《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8]、[0070]段描述了色度解块强度调整单元34根据色度量化宽度调整单元32的输出(即色度量化参数)来调整色度数据的解块信息(强度)。当色度量化参数被调整(对应于入射光量小于预定值的情况)时,将解块滤波器强度调整得比常规方法更强。 | 对比文件公开了根据成像条件(入射光量)来“调整”色度解块强度的机制。然而,这种调整是基于外部成像条件(光照)的判断,并且是强度值的连续或离散调整(例如通过偏移值)。目标专利的特征A核心在于“确定是基于第一解块滤波过程还是第二解块滤波过程”,这两个过程是预先定义的、在滤波方式上(例如是否允许强滤波、是否对帧间块滤波)有本质区别的两种方案。对比文件仅公开了根据条件对单一解块滤波过程的强度参数进行调整,并未公开在两种不同的、预先定义的解块滤波过程(如目标专利说明书所述,一个源于亮度过程,一个源于传统色度过程)之间进行选择的机制。作用不同,前者是方案选择,后者是参数调整。 |
| **技术特征B**: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用于对所述视频数据的亮度分量进行解块滤波,《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1]、[0066]段:“所述亮度解块强度调整单元33基于由所述亮度量化宽度调整单元31调整的量化信息来计算所述亮度数据的解块信息。” “所述亮度解块单元…使用由所述亮度解块强度调整单元33确定的所述亮度解块强度对所述亮度数据进行解块。”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存在一个用于对亮度分量进行解块滤波的过程(包括亮度解块强度调整单元33和亮度解块单元),该过程独立于色度解块过程。这直接公开了“存在一个用于亮度分量的解块滤波过程”这一事实。虽然目标专利中“第一解块滤波过程”特指可应用于色度的、源自亮度过程的方案,但对比文件已公开了该方案的来源(即亮度解块过程本身)。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旗标的所述值是基于所述视频数据的色度分量而确定的《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2]、[0067]段描述了色度量化/解块强度的调整是基于“光量判断单元12的判断结果”(入射光量是否小于预定值),或基于由此导致的“色度量化宽度调整单元32”的输出(色度量化参数)。 | 对比文件中决定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色度解块强度的依据是“入射光量”或由入射光量推导出的“色度量化参数”。其作用是为了抑制低照度下的色度噪声并控制随之可能增加的块噪声。目标专利的特征C明确限定旗标值是基于“视频数据的色度分量”本身来确定(例如,基于颜色空间、色度分量能级等视频数据的内在属性)。两者判断依据和作用均不相同。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色度分量自身特性来确定用于选择解块过程的旗标值。 |
| **技术特征D**:以及根据所述所确定的解块滤波过程对所述第一色度分量执行解块滤波。《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7]、[0078]段:“所述色度解块强度调整单元34…调整所述色度数据的解块信息…所述解块信息被提供给所述解块单元22。”“所述解块单元22基于在步骤S107中调整的解块滤波器强度对色度数据进行解块(步骤S108)。”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根据调整后的解块信息(即调整后的解块滤波强度/过程)对色度数据执行解块滤波的步骤。虽然对比文件中的“调整”是参数调整而非在两种预定过程间选择,但“根据所确定的/调整的滤波过程执行滤波”这一上位概念已被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根据调整的解块强度执行解块”毫无疑义地得出“根据确定的解块过程执行解块”这一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提供第一级解块滤波和第二级解块滤波,所述第一级解块滤波比所述第二级解块滤波相对较强,并且所述第二解块滤波过程提供恰好一级解块滤波。《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70]段及图11A、11B描述了通过调整阈值α和β来改变解块滤波器强度的机制。强度是连续或分档可调的。 | 对比文件公开的解块滤波强度是通过阈值(α, β)进行控制的,其强度是连续或分档可调的,并未将其划分为两种具有明确、固定强度等级(如“强”和“弱”)的、独立的“解块滤波过程”。目标专利的特征E明确限定了第一过程包含“强”和“弱”两级滤波,第二过程只有一级(且通常更弱)。这种对解块滤波过程的特定划分和定义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对比文件只是对单一滤波过程的强度参数进行调整,而非在两个具有不同滤波等级集合的过程间切换。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旗标的第一值指示当与所述第一色度相关联的能级大于能级阈值时,采用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以用于所述第一色度分量《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58]、[0062]段:调整色度量化/解块的触发条件是“光量判断单元12判断入射光量小于预定值”(即暗光条件)。 | 目标专利特征F中旗标值的设定逻辑是:色度分量能级高(能量多)->采用更强的第一过程(如允许强滤波)。对比文件的逻辑是:入射光量低(成像条件差)->调整色度量化及解块强度(使其更粗糙、滤波更强以抑制噪声)。两者决策依据(色度自身能级 vs. 外部光照条件)和作用逻辑(高能则强滤 vs. 暗光则粗量化并强滤以去噪)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色度分量能级与阈值比较来设置过程选择旗标。 |
| **技术特征G**:以及所述旗标的第二值指示当与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相关联的所述能级小于所述能级阈值时,采用所述第二解块滤波过程以用于对所述第一色度分量进行解块滤波。《未公开》 | 同上。 | 同理,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色度分量能级低于阈值而采用特定解块过程(如仅弱滤波)的机制。其常规情况(入射光量充足)下采用的是与亮度相关联的常规色度解块方法,而非一个特定的“第二解块滤波过程”。 |
| **技术特征H**: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解块滤波过程确定用于控制解块强度的解块阈值β和tC。《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70]段及图11A、11B,以及方程式(2):“indexA=Clip3(0,51,qPav+FilterOffsetA)”、“indexB=...”,并根据索引A、B查表62、63确定阈值α和β。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基于量化参数(qPav)和偏移量(FilterOffsetA/B)来确定用于控制解块滤波器是否启用及滤波强度的阈值α和β的完整过程。虽然目标专利中使用的是阈值β和tC(HEVC术语),而对比文件使用的是α和β(H.264/AVC术语),但二者在视频解块技术中均是用于控制解块强度的关键阈值参数,作用本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认识到,对比文件公开的“基于调整参数确定解块阈值”即等同于“基于确定的解块过程确定解块阈值”的具体实施方式之一。 |
| **技术特征I**:其进一步包括:根据用于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的所述所确定的解块滤波过程对第二色度分量执行解块滤波。《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48]段:“每个图片…由一个亮度信号(Y信号)和两个色度信号(Cb信号和Cr信号)组成。”以及第[0078]段:“对在步骤S108或步骤S109中被解块后的色度数据进行帧存储23(步骤S110)”。 | 对比文件说明书通篇提及的“色度数据”或“色度信号”均包含Cb和Cr两个分量(参见图3、4)。其描述的色度量化调整和解块调整过程(如通过chroma_qp_index_offset, 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等参数)是针对色度分量整体进行的,并未区分Cb和Cr。因此,当对比文件公开了根据调整后的过程对“色度数据”进行解块时,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直接且毫无疑义地推断出该过程同时适用于两个色度分量(Cb和Cr)。这隐含公开了将同一解块过程应用于第二色度分量。 |
| **技术特征J**:其进一步包括:对于所述视频数据的第二色度分量,确定是基于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还是所述第二解块滤波过程执行解块滤波《未公开》 | 同特征I引用。对比文件未对Cb和Cr分量的处理进行区分。 | 虽然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对两个色度分量应用相同的处理,但并未公开如目标专利特征J所述的、为“第二色度分量”单独进行一次“确定是基于第一还是第二过程”的决策步骤或机制。在对比文件中,对色度分量的调整是基于图像全局条件(入射光量)一次性确定的,然后统一应用于所有色度分量。 |
| **技术特征K**:以及根据经确定用于所述第二色度分量的所述解块滤波过程对所述第二色度分量执行解块滤波。《隐含公开》 | 同特征I引用。 | 基于对特征I的相同推理,既然对比文件公开了对色度数据(包含Cb和Cr)执行解块滤波,且调整是统一应用的,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推断,对于第二色度分量(Cr或Cb),也是根据(统一确定的)调整后的解块过程来执行滤波的。这属于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进一步包括以YCbCr格式接收所述视频数据,其中所述第一色度分量是Cb或C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48]段:“每个图片…由一个亮度信号(Y信号)和两个色度信号(Cb信号和Cr信号)组成。” 图3、4也明确标示了YCbCr格式。 | 对比文件明确、直接地公开了视频数据为YCbCr格式,并明确指出了色度分量为Cb和Cr。这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L。 |
| **技术特征M**:其进一步包括对所述视频数据进行编码,其中执行解块滤波提供在编码路径期间的环路内滤波。《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52]段:“从加法器21输出的再现图像数据被输入到解块单元22。解块后的解码图像数据被存储在帧存储器23中。” 图2显示解块单元22位于本地解码环路(包含IQ、IDCT、加法器)之后,其输出存储至帧存储器23用于后续运动预测。 | 对比文件的解块单元22位于编码器的本地解码路径中,其输出被存储用于帧间预测参考,这完全符合“在编码路径期间的环路内滤波”的定义。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进一步包括对所述视频数据进行解码,其中执行解块滤波提供在解码路径期间的环路内滤波。《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描述的是一个图像编码装置(图2标题为“图像编码装置1”),其解块单元是编码器本地解码环路的一部分。 | 对比文件仅涉及编码器侧的环路内滤波,并未描述一个独立的解码器或解码路径。目标专利的特征N特指在解码路径中的环路内滤波,对比文件未公开此场景。 |
| **技术特征O**:其进一步包括接收所述视频数据的序列参数集、所述视频数据的图片参数集或所述视频数据的切片标头中的一者中的所述旗标。《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4]、[0070]段提到参数`Chroma_qp_index_offset`、`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和`slice_beta_offset_div2`,并指出这些参数可以“per picture”或“included in the bitstream”。在H.264/AVC标准中,此类语法元素通常存在于序列参数集(SPS)、图片参数集(PPS)或切片标头(Slice Header)中。 | 对比文件明确提到了用于调整色度量化宽度和解块强度的偏移参数,并指出它们可以被设置并包含在码流中。虽然未明确写出“序列参数集”、“图片参数集”这些术语,但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在H.264/AVC标准框架下(对比文件声明符合H.264),这类控制参数正是通过SPS、PPS或切片标头来传递的。因此,可以合理推断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在参数集或切片标头中接收相关控制信息(即“旗标”或偏移参数)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P**: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视频数据的颜色空间确定所述旗标的值。《未公开》 | 无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颜色空间”(color space)概念,也未涉及4:4:4, 4:2:2, 4:2:0等不同色度取样格式。其调整决策完全基于成像光照条件,与视频数据本身的颜色空间或取样格式无关。 |
| **技术特征Q**:其中确定所述旗标的所述值包含:当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颜色空间是YCbCr 4:4:4时,选择指示采用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以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的第一值《未公开》 | 无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未涉及不同颜色空间(如YCbCr 4:4:4)及其对解块过程选择的影响。 |
| **技术特征R**:当所述颜色空间是YCbCr 4:2:2时,选择指示采用所述第二解块滤波过程以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的第二值《未公开》 | 无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未涉及不同颜色空间(如YCbCr 4:2:2)及其对解块过程选择的影响。 |
| **技术特征S**:或当所述颜色空间是YCbCr 4:2:0时,选择指示采用所述第二解块滤波过程以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的第二值。《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48]段及图3、4、5描述了4:2:0格式。但并未基于此格式“选择第二解块过程”。 | 虽然对比文件示例中使用了4:2:0格式(如图3、4、5),但其解块强度的调整逻辑是基于入射光量,而非基于该格式本身。它没有公开因为视频是4:2:0格式,所以就采用一个特定的、不同于亮度过程的“第二解块滤波过程”。在对比文件中,无论是否4:2:0,其常规解块都是与亮度相关的。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确定所述旗标的所述值包含:当所述视频数据的每一分量的取样速率等同于所述视频数据的每一其它分量的取样速率时,选择指示采用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以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第一色度分量的第一值。《未公开》 | 无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未讨论分量间取样速率是否相等(即是否为4:4:4格式)与解块过程选择之间的关系。 |
| **技术特征U**:其中: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包含经帧内预测数据和经帧间预测数据两者的解块滤波,并且所述第二解块滤波过程包含执行经帧内预测数据的解块滤波并且不对经帧间预测数据执行解块滤波。《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70]段提到了判断是否使用解块滤波器的条件之一涉及“块是否属于帧内宏块”,但这是H.264解块滤波的通用判断逻辑的一部分(用于计算边界强度Bs),并非定义了两个不同的解块过程,其中一个过程明确排除对帧间预测数据的滤波。 | 对比文件描述的是符合H.264标准的通用解块滤波逻辑,其中是否对块边缘滤波取决于边界强度(Bs)的计算,而Bs计算会考虑块是否为帧内编码。但这属于单一解块滤波过程内部的决策逻辑。目标专利的特征U明确限定了“第二解块滤波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方案,其特性就是“不对经帧间预测数据执行解块滤波”。对比文件没有将这种特性定义为一个独立的、可供选择的“第二解块滤波过程”。 |
| **技术特征V**:其进一步包括:基于亮度解块滤波过程对所述视频数据的亮度分量执行解块滤波,其中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包含所述亮度解块滤波过程的一或多个方面。《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1]、[0066]段公开了亮度解块过程。第[0067]、[0070]段公开的色度解块强度调整机制(通过索引A/B和阈值α/β)在原理上与亮度解块强度调整(第[0066]段提及)是类似的,都是基于量化参数通过查表确定阈值。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1)存在一个亮度解块滤波过程;2)色度解块强度的调整机制(确定阈值α/β)在方法上类似于亮度解块强度的确定机制(都是基于QP查表)。这可以理解为色度解块过程包含了亮度解块过程在“基于量化参数确定滤波强度阈值”这一方面的机制。因此,直接公开了“第一解块滤波过程包含亮度解块过程的一或多个方面”这一特征。 |
|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亮度解块滤波过程等同于所述第一解块滤波过程。《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61]、[0066]段描述亮度解块过程,第[0067]、[0070]段描述色度解块过程,二者是独立调整和执行的。 | 对比文件中亮度解块和色度解块是两个独立的、并行的过程。亮度解块过程有其独立的强度调整单元(33),色度解块过程也有其独立的调整单元(34),且调整的触发条件和偏移参数均可独立设置。目标专利的特征W限定“亮度解块过程等同于第一解块过程”,意味着用于色度的“第一过程”就是亮度过程本身。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将完全相同的亮度解块过程(包括其全部判断逻辑和滤波操作)原封不动地应用于色度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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