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CN103370249A 用于预测检测到的物体的行为的系统和方法_+++h+++.docx

**对比文件名称**:发明公开 CN103370249A 用于预测检测到的物体的行为的系统和方法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从多个UAV传感器接收关于与所述UAV相接触的货物对象的至少一个物理特性的实时传感器数据;<br>**《未公开》**[0035] 这些传感器中的许多实时提供由计算机处理的数据,即,传感器可以在或超过一定范围的时间持续更新其输出来反映被感知的环境,并且持续或根据需求向计算机提供该更新的输出,以使计算机能够响应于所感知的环境,确定车辆的当时方向或速度是否应当被修改。<br>[0043] 可以使用所述传感器来识别、跟踪并预测在道路中的行人、自行车、其他车辆或物体的移动。例如,传感器可以向计算机110提供在车辆周围的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信息,计算机110进而可以将该物体识别为另一个车辆。物体的当前移动也可以由传感器(例如,组件是自包含的速度雷达检测器)或由计算机110基于传感器所提供的信息(例如,通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较物体的位置数据的改变)来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自主车辆使用多个传感器(如激光器、雷达、相机)实时检测外部环境中的物体(如其他车辆、行人),并获取其位置、速度、形状等物理特性数据。然而,对比文件所检测的物体是车辆外部的、与自主车辆保持一定距离的其他交通参与者或障碍物。而目标专利的“与UAV相接触的货物对象”特指放置在UAV内部、外部或附着于UAV的货物或物品,两者检测的对象性质、空间关系及技术场景(外部导航避障 vs. 内部货物安全)存在根本差异。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与UAV相接触的货物对象”这一限定特征。
**技术特征B**: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批准门限;<br>**《未公开》**[0059] ...车辆的计算机110可以访问用于具有相似类别和状态的物体的可能行为模式。基于行为模型数据,计算机110可以实现新的或补充的控制策略,例如,通过当某一类别的车辆正在交通的特定车道中或以某一特定速度行进时保持距该某一类别的车辆更大的距离(块660)。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传感器数据(物体类别、状态)来调整车辆的控制策略(如保持车距)。但“批准门限”是目标专利中用于判断货物对象是否被允许携带的特定阈值或标准,其目的在于安全审查而非导航决策。对比文件中的“控制策略”或“行为模型”用于预测外部物体行为并规划自身行驶,与“批准门限”的目的、应用对象和技术含义均不相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C**:所述批准门限是基于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至少一个物理特性动态确定的;<br>**《未公开》**(同技术特征B引用)对比文件公开了根据检测到的外部物体的类别和状态(可视为其物理特性)动态调整车辆行为。虽然对比文件有基于物体特性动态调整方案的内容,但如特征B所述,其调整的对象是车辆的“控制策略”,而非“批准门限”。目标专利的“动态确定批准门限”是用于货物安全评估的内部决策过程,与对比文件中用于外部导航的反应性调整在技术实质上不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D**:以及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和所确定的批准门限,来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批准的;<br>**《未公开》**无相应记载。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对任何物体进行“批准”或“未批准”的判断。其技术核心在于预测外部物体行为并作出相应驾驶决策,而非对搭载物品进行安全性或合法性审查。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E**: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识别出的对象;以及 基于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识别出的对象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0046] 一旦检测到物体,系统就可以确定该物体的类型,例如,交通锥标、人、汽车、卡车或自行车,并且使用该信息来预测物体的未来行为。可以通过使用物体分类器148来识别物体,物体分类器可以考虑检测到的物体的各种特性,诸如物体的大小(自行车比面包盒大并且比汽车小)、物体的速度(自行车不易快于每小时40英里或慢于每小时0.1英里)、来自自行车的热量(自行车易于使骑车人从他们的身体中散发热量)等。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传感器数据识别和分类外部物体(如汽车、行人)。然而,该“识别”的目的是为了预测物体行为,进而规划车辆路径,属于环境感知与导航范畴。而目标专利中“识别出的对象”是指UAV系统先前已知或记录过的货物对象,其识别目的是作为评估该货物是否“批准”的一个因素,属于货物管理与安全监控范畴。两者技术作用不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F**: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先前批准的对象;以及 基于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先前批准的对象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应记载。对比文件中不存在“先前批准的对象”这一概念,也没有任何关于对物体进行历史批准记录或基于此进行判断的教导。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G**: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在所述UAV中的人员是否是已知的人员;以及基于在所述UAV中的所述人员是否是已知的人员,来确定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0074] 车辆可以要求驾驶员在开始操作车辆或采取某一动作之前验明其自身。例如,用户可能必须在进入车辆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或使用RFID标记或其他项来自动提供其用户信息。另外或替选,用户可以验明该用户所属的驾驶员类别。一旦车辆已验明了驾驶员,车辆就可以进入特定于该驾驶员或驾驶员类别的模式。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身份验证(如密码、RFID)来识别驾驶员是否为已知/授权人员,并根据其身份调整车辆模式或权限。但这主要用于车辆访问控制、个性化设置或驾驶权限管理。目标专利中“人员是否是已知的人员”是作为评估货物批准门限的一个因素,其技术作用在于关联人员身份与货物风险,属于货物安全评估流程的一部分。两者虽然都涉及身份识别,但所解决的技术问题(访问控制 vs. 货物安全评估)和在整个技术方案中的作用不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H**: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在所述UAV中的人员是否是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人员;以及基于在所述UAV中的所述人员是否是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人员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隐含公开》**[0071] 车辆还可以处理驾驶员损伤。例如,如果驾驶员已无响应、已减少了认知能力、或已被检测为已睡着了,则车辆可以试图唤醒或另外提示驾驶员作出响应。仅作为示例,可以使用捕捉驾驶员的面部的相机来确定驾驶员的眼睛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是否仍然闭着。如果驾驶员仍然无响应,则计算机可以促使车辆减慢、停止或靠向安全的位置、或可以承担控制车辆的方向或速度,以避免碰撞。<br>[0106] 还可以将传感器纳入车辆的内部,以感测关于任何占用者的信息。可以使用传感器来识别驾驶员的眼睛、呼吸、温度或心率的状态,以确定驾驶员是否在睡觉、暂时分神等。使用从这些传感器收集的数据,车辆可以改变其运行。例如,车辆可以确定驾驶员已睡着或昏厥,并且取得控制以避免碰撞,诸如通过使车辆减慢或停下。在其他示例中,可以使用呼吸传感器或检测眼睛移动的传感器来确定驾驶员是否喝醉,并且如果那样的话,车辆可以阻止驾驶员取得控制,但是不阻止使用车辆来驾驶回家或去医院。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使用车内传感器(如相机、呼吸传感器)来检测驾驶员的状态,包括是否睡着、无意识(非“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反面状态),并基于此状态改变车辆控制(如减速、停车、接管控制)。虽然对比文件中检测人员状态的目的直接是为了驾驶安全(防止因驾驶员状态不佳导致事故),而目标专利中是将此作为评估货物批准风险的一个因素,但**从技术手段上看**,两者均是通过传感器数据判断车内人员的生命体征和意识状态。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使用相同或类似的传感器技术来判断人员“是否是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是显而易见的。尽管其最终应用目的(驾驶安全干预 vs. 货物风险评估)不同,但**该技术特征本身(即判断人员状态)的内容**已在对比文件中确定。因此,该技术特征属于**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I**: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在所述UAV中的人员是否处于不寻常的位置;以及基于在所述UAV中的所述人员是否处于不寻常的位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应记载。对比文件未提及检测人员是否处于“不寻常的位置”(如后备箱、非乘坐姿势)。其关注的人员状态主要是生理状态(如清醒、醉酒),而非空间位置异常。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J**: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UAV是否在已知的路径上行进;以及 基于所述UAV是否在所述已知的路径上行进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0065] 例如,用户可以手动或可听地将目的地信息输入到导航。车辆可以基于GPS接收器数据、传感器数据以及详细的地图信息的组合来确定其位置误差到几英寸。作为响应,导航系统可以生成在车辆的目前位置和目的地之间的路线。<br>[0067] 一旦车辆能够在没有驾驶员的帮助的情况下安全地操纵,车辆就可以变成完全自主并且继续到目的地。对比文件公开了车辆根据目的地规划并遵循已知路线(路径)行进。但这属于自主导航的基本功能,目的是到达目的地。目标专利中将“是否在已知路径上行进”作为评估货物批准门限的因素,其技术作用是将路径合规性作为货物安全性的一个关联指标。两者目的和作用不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K**: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UAV是否从路径偏离;以及 基于所述UAV是否从所述路径偏离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0092] 车辆可以包括允许驾驶员向计算机交出对车辆的完全控制的睡眠模式,以使驾驶员可以睡觉或减少其对道路的关注。例如,车辆可以包括允许用户输入信息——诸如睡眠模式的持续时间,例如,20分钟、4小时、8小时等——的用户输入设备。作为响应,车辆可以更慢或在不那么多旅客的道路上驾驶、选择将使驾驶员在所识别的时段到达目的地的路线、或选择避开碰撞或对驾驶员的其他扰乱的路线。<br>[0093] 如果睡眠模式的持续时间大于车辆到达目的地将花费的估计时间量,则车辆可以将其自身停放在沿着路线的某一点处,以在睡眠模式结束到达目的地。对比文件提到了车辆可能因模式(如睡眠模式)改变而选择不同的路线或暂时停放,这可以视为对原定路径的“偏离”。但这种偏离是系统功能的一部分,目的是实现特定模式(如睡眠)的需求。目标专利中“从路径偏离”是作为一个潜在的风险指标,用于调高货物批准的门限。两者技术作用不同。对比文件也未明确教导将“路径偏离”作为一个独立的判断条件用于其他决策。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响应于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批准的,存储关于所述货物对象的信息;<br>**《未公开》**无相应记载。对比文件未涉及对“批准的货物对象”进行信息存储。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M**:响应于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未批准的,生成关于所述货物对象是未批准的指示;<br>**《未公开》**无相应记载。对比文件未涉及生成“货物对象未批准”的指示。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N**:当所述货物对象是未批准的时候确定要执行的动作;以及执行所确定的动作;<br>**《未公开》**[0044] 计算机可以基于检测到的物体的存在来改变车辆的当前路径和速度。例如,如果车辆的当前速度是50mph,并且该车辆通过使用其相机并使用光学字符识别检测到其很快将经过指示速度限制是35mph的标志,则该车辆可以自动减速。更进一步,如果计算机确定物体正阻碍车辆的预定路径,则其可以操纵该车辆绕过该障碍物。对比文件公开了车辆基于检测到的外部物体或路况(如障碍物、标志)来确定并执行动作(如减速、绕行)。但这属于导航和避障反应。目标专利中“要执行的动作”是针对未批准货物采取的特定安全措施(如警报、阻止行进、上报),两者技术场景和目的完全不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O**:确定是否接收到对未批准的货物对象的批准;以及 响应于确定未接收到所述对所述未批准的对象的批准,来确定要执行的动作;<br>**《未公开》**无相应记载。对比文件未涉及“对未批准对象的批准”这一交互过程。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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