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公开 CN1926581A 使用环境传感器用来运输产品的系统_+++a_b_c_d_l_m_n_o+++.docx

**对比文件名称**:发明公开 CN1926581A 使用环境传感器用来运输产品的系统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从多个UAV传感器接收关于与所述UAV相接触的货物对象的至少一个物理特性的实时传感器数据;<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48]段:“环境传感器12优选地能够检测一个或多个环境条件,如温度、压力、真空、震动、冲击、湿度、水分、光、空气、及特定化学物品的存在或不存在。”<br>说明书第[0050]段:“当装运要求特殊处置的各种产品时,确认在产品的运输和存储期间已经保持一个或多个环境条件的能力可能极为重要。”<br>说明书第[0051]段:“传感器12定期地或不定期地沿其路线检测环境条件,并且存储检测的产品环境数据85,以便以后由扫描器检索。”对比文件公开了在运输系统中使用环境传感器(如RFID传感器附签)来检测并记录容器内产品所经受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压力、震动等),这些环境条件是产品的物理特性。传感器与产品一同行进并持续检测,其数据用于后续处理,这隐含了“实时”或持续接收传感器数据的过程。在对比文件中,传感器数据用于评估产品是否暴露于不利条件,这与目标专利中接收关于货物对象物理特性的传感器数据以进行安全性评估的作用实质相同。
**技术特征B**: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批准门限;<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56]段:“集散中心控制单元44基于产品环境数据85,确定在容器14内的产品13的环境条件是否已经超越值的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由此指示产品已经暴露于使它不适合于其打算目的的不利环境条件。”<br>说明书第[0060]段:“如果集散中心控制单元44基于产品环境数据,确定环境条件还没有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则集散中心控制单元产生使容器14继续沿装运路线的运输指令...然而,如果...确定环境条件已经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则集散中心控制单元产生运输指令,该运输指令指示不同地进行容器14的运输。”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从传感器接收的环境数据(即物理特性数据),与预设的“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进行比较,以决定后续的运输指令(如继续正常运输或特殊处置)。这里的“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在目标专利中对应为“批准门限”,其作用均是作为判断货物/产品是否“合格”或“批准”的标准。对比文件虽然没有使用“批准门限”这一术语,但其技术实质是根据传感器数据判断是否满足预设条件,从而决定处理方式,这与技术特征B的作用相同。
**技术特征C**:所述批准门限是基于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至少一个物理特性动态确定的;<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56]段:“集散中心控制单元44基于产品环境数据85,确定在容器14内的产品13的环境条件是否已经超越值的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br>说明书第[0064]段:“极限/范围数据86定义规定可接收的环境条件的测量的极限或范围,以防止在装运下的产品13损坏。通过把产品环境数据85与极限/范围数据86相比较以确定是否已经超越可接收极限...”对比文件中的“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即批准门限)是预设的,用于与实时获取的产品环境数据(物理特性)进行比较。虽然极限值本身可能是预设的静态值,但整个判断过程是“基于”实时传感器数据(物理特性)来进行的。即,批准决策(是否超越极限)是动态地依据货物对象的实时物理特性数据作出的。这与目标专利中“批准门限是基于...物理特性动态确定的”逻辑一致,其作用均是依据实时数据动态评估货物状态。
**技术特征D**:以及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和所确定的批准门限,来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批准的;<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56]段:“集散中心控制单元44基于产品环境数据85,确定在容器14内的产品13的环境条件是否已经超越值的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br>说明书第[0060]段:“如果...确定环境条件还没有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则...继续沿装运路线...如果...确定环境条件已经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则...不同地进行容器14的运输。”对比文件公开了将接收的传感器数据(产品环境数据85)与确定的极限(批准门限)进行比较,从而决定产品是否适合继续按原计划运输(可视为“批准”)或需要特殊处置(可视为“未批准”)。该过程在技术实质上等同于目标专利的“确定货物对象是否是批准的”。两者作用相同,均为基于数据和门限做出批准与否的判断。
**技术特征E**: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识别出的对象;以及 基于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识别出的对象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根据货物对象是否被“识别出”(例如,通过外形、标识等被系统认知)这一标准来设定或调整判断其是否合格的门限(即批准门限)。对比文件的核心是基于环境条件数据与预设极限的比较,不涉及对货物本身身份的识别及基于此身份调整判断标准。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既无直接记载,也无法隐含得出。
**技术特征F**: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先前批准的对象;以及 基于所述货物对象是否是先前批准的对象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对比文件未记载根据货物对象是否“先前批准”这一历史记录来动态确定或调整本次运输的批准门限。其决策仅依赖于当前环境数据与预设极限的实时比较,不依赖于该货物过去的批准状态。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G**: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在所述UAV中的人员是否是已知的人员;以及基于在所述UAV中的所述人员是否是已知的人员,来确定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对比文件涉及的是无人伴随的产品运输系统,其技术方案完全不涉及对运输工具内“人员”的检测、识别或状态判断。因此,基于“人员是否是已知的”来确定批准门限这一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没有任何基础,既未直接公开也无法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在所述UAV中的人员是否是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人员;以及基于在所述UAV中的所述人员是否是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人员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同上,对比文件不涉及对运输工具内人员的任何监测,更不用说判断人员是否“活着的、有意愿的和意识清醒的”。该特征与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和方案完全无关,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I**: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在所述UAV中的人员是否处于不寻常的位置;以及基于在所述UAV中的所述人员是否处于不寻常的位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同上,对比文件不涉及对运输工具内人员及其位置的监测。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J**: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UAV是否在已知的路径上行进;以及 基于所述UAV是否在所述已知的路径上行进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对比文件虽然涉及运输路径,但其系统是基于环境传感器数据决定是否改变运输路径(特殊处置),而不是基于运输工具是否偏离“已知路径”这一事实来动态调整判断货物是否合格的门限(批准门限)。批准门限的设定与路径是否已知无关。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K**:基于所接收的实时传感器数据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包括:确定所述UAV是否从路径偏离;以及 基于所述UAV是否从所述路径偏离来确定针对所述货物对象的所述批准门限;<br>**《未公开》**无相关记载。对比文件未记载通过判断运输工具是否“从路径偏离”来动态确定或调整针对货物对象的批准门限。其路径变更(特殊处置)是环境数据超标(即已应用批准门限判断后)的结果,而非判断批准门限的依据。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响应于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批准的,存储关于所述货物对象的信息;<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72]段:“在步骤S208中,计算机系统22存储与在计算机系统中的识别数据83相关的产品环境数据85。”<br>说明书第[0076]段:“在计算机系统22中存储的数据提供指示在产品运输中在多个位置或时间处在容器14中的产品13已经经受的环境条件的历史数据。”对比文件公开了将与产品/容器相关的识别数据及对应的产品环境数据(即传感器数据)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形成历史记录。当环境数据未超越极限(可视为“批准”)时,这些数据会被正常记录和存储。这与目标专利中存储关于批准货物对象的信息作用类似,均用于记录和追溯。
**技术特征M**:响应于确定所述货物对象是未批准的,生成关于所述货物对象是未批准的指示;<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49]段:“LED可用来响应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的包含产品13的环境条件,通过...从第一颜色(例如绿色)变化到第二颜色(例如红色),而表明环境条件已经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这些类型的可视指示器可用来警告处置这样的包裹14的运送人员...”<br>说明书第[0056]段:“...指示产品已经暴露于使它不适合于其打算目的的不利环境条件。”对比文件公开了当产品环境数据超越极限(即未批准)时,传感器上的可视指示器(如LED变色)会生成指示,以警告运送人员。这实质上就是生成关于货物对象(产品)处于“未批准”状态的指示。其作用与目标专利相同,均为在检测到异常或未批准状态时提供警示。
**技术特征N**:当所述货物对象是未批准的时候确定要执行的动作;以及执行所确定的动作;<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60]段:“如果集散中心控制单元44基于产品环境数据,确定环境条件已经超越最小或最大极限或范围,则集散中心控制单元产生运输指令,该运输指令指示不同地进行容器14的运输。具体地说...容器14可定路线到末端位置50,从该末端位置50包裹将被带到备用目的地...例如,包裹可定路线到...处理场...或...第二收货人...或...保持区域中...”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当确定产品环境条件超标(即货物未批准)时,系统会确定并执行特定的动作,例如将包裹重新路由到备用目的地(如处理场、第二收货人、保持区域等)。这与目标专利中“确定要执行的动作以及执行所确定的动作”在技术实质和作用上完全相同,均为对未批准货物采取预定的处置措施。
**技术特征O**:确定是否接收到对未批准的货物对象的批准;以及 响应于确定未接收到所述对所述未批准的对象的批准,来确定要执行的动作;<br>**《隐含公开》**说明书第[0060]段:“...容器14可以放置在保持区域中,从而它可被检查,或者等待来自发货人16、收货人18或授权重新定向容器14的任何其它方的进一步指令。”对比文件公开了可将未批准(环境超标)的货物放置在保持区域中,等待来自发货人、收货人等的外部指令。这隐含了“确定是否接收到对未批准的货物对象的批准”的过程:如果收到了外部批准或指令,则按指令处理;如果未收到(即等待中或明确未批准),则可能需要执行其他预定动作(如销毁、退回等)。虽然对比文件未详细描述未收到批准后的具体动作,但“等待进一步指令”这一步骤本身已隐含了需要判断是否收到批准的逻辑,其作用与目标专利中该特征的作用一致,均为在最终处置前提供一个外部确认或批准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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