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的开始明确对比文件的名称:2019-05-09_US2019141311A_发明申请_US20190141311A1 METHOD FOR TRANSMITTING 360-DEGREE VIDEO, METHOD FOR RECEIVING 360-DEGREE VIDEO, APPARATUS FOR TRANSMITTING 360-DEGREE VIDEO, APPARATUS FOR RECEIVING 360-和目标专利的名称:2027视频处理设备和用于视频流式传输的清单文件CN114830676B以及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无(用户未指定,未提供模型名称)。
以下为特征比对表格。由于对比文件(US20190141311A1)主要涉及360度视频的传输、接收、信令和基于视口的区域选择技术,其核心概念为“区域(region)”、“瓦片(tile)”、“视口(viewport)”和“映射类型(mapping type)”,而目标专利(CN114830676B)的权利要求则围绕“用于视频流式传输的清单文件(manifest file)”、“固定捕获设备位置(fixed capture device positions)”、“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用户位置关联”、“合成视图生成”、“禁例”以及“导航空间指示”等特定概念展开。两者在技术问题上存在显著差异:对比文件解决的是如何基于用户视口高效传输和渲染360度视频的瓦片/区域,而目标专利解决的是如何基于用户位置从多个固定摄像机视角预渲染的视频片段中选择和合成为用户提供沉浸式视觉体验,并利用清单文件管理这些摄像机位置和访问信息。
经过对对比文件全文的彻底审查,未发现其公开或隐含公开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关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清单文件包含此类位置”、“用户位置与其关联”、“合成视图基于有限禁例组合片段”、“边界类型元素”、“导航空间区域”等核心创新点。对比文件中的“区域”指的是投影后二维图像上的矩形区域或对应于三维空间(如球面)的特定角度范围,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这一物理摄像机安装位置概念完全不同。对比文件中的“视口”基于用户的头部方向(角度/朝向),而非三维空间中的物理坐标位置。对比文件中的“合成”或“切换”涉及不同的瓦片/区域或表示之间的选择与组合,但其目的和机制(如基于编码依赖、分组信息)与目标专利中基于用户位置采集不同固定摄像机片段并生成合成视图的特定过程无关。目标专利特有的“禁例”、“边界类型元素”和“导航空间”在对比文件中无任何对应。
因此,对于列出的所有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及段落标号)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用于为用户处理用于视频流式传输的清单文件的处理器<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处理器被配置为处理“用于视频流式传输的清单文件(manifest file)”,特别是在该清单文件中包含固定捕获设备位置、预渲染片段关联等特性的文件。对比文件虽然涉及DASH MPD(媒体呈现描述,可视为一种清单)(例如图11、图41-45),但其描述的是常规的基于自适应流媒体的段(segment)访问,并不包含目标专利中特指的用于管理多个固定摄像机位置及预渲染视频片段的清单文件。例如,在图11的描述中,MPD用于“描述媒体呈现”,使DASH客户端能“请求段”。(段落[0237]-[0248]) | 对比文件中的处理器(如客户端、文件解析器、渲染器)虽然是处理视频流式传输的组成部分,但其处理的清单(MPD)体系结构与目标专利中的清单功能不同。目标专利的清单文件核心在于定义“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与“预渲染全向视频片段”的关联,这是对比文件所未教导的。对比文件中的MPD主要定义常规的时长、表示、段URL等,不包含场景的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信息。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A。 |
| **技术特征B**:该清单文件至少包括为场景定义的多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清单文件包含“为场景定义的多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对比文件定义的是360度视频数据在三维修绘空间(如角参数θ和φ)或二维帧上的区域/瓦片,其信令(如‘vrvd’、‘vsrm’、MPD中的‘vr-srd’)描述的是区域占用的角度范围(例如`min_theta`, `max_theta`, `min_phi`, `max_phi`),或立方体/圆柱体表面的面(face)。这些区域/瓦片来源于同一组360度摄像机,但并未在清单中将场景的“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作为独立元素列出。例如,段落[0355]-[0383]和[0452]-[0466]详尽描述了如何用角度参数、面类型(cube_face/cylinder_face)来标识区域在3D空间中的对应关系,而非物理的捕获设备位置。 | 对比文件中的“位置(position)”概念等同于三维空间中的方向/角度(yaw/pitch/roll),而非物理的“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目标专利中的“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指向场景中特定的、用于预渲染视频的物理捕获点,而对比文件的信令仅指向原始360度视频的投影映射关系。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B。 |
| **技术特征C**:该多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与存储在服务器系统上的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相关联<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将“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与“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相关联。对比文件描述360度视频的整个处理流程(图1,段落[0078]-[0097]),视频在发送端被捕获、拼接、投影、编码,在接收端解码并重新投影渲染。片段(segment)或瓦片(tile)与投影后的二维图像区域相关联,而非与“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和“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关联。例如,图22-23显示的ISO BMFF文件结构中,瓦片轨道(tile track)引用全图轨道(full picture track),但此关联是编辑码层面的依赖,不涉及预渲染片段与独立捕获位置的预设关联。 | 对比文件涉及的片段/轨道关联是基于编码依赖和空间区域划分(如HEVC瓦片),并非目标专利中预定义的、用户位置驱动的固定捕获设备视频片段。对比文件中不存在“固定捕获设备位置”这一概念层级。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C。 |
| **技术特征D**:多个资源定位符<br><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描述了DASH-based自适应流模型(图11,段落[0237]-[0248]),其中MPD包含多个段的统一资源定位符(URL)。例如,段落[0247]:“One representation may be divided into sub-representations... A URL of each segment may be provided in order to access each segment.” 以及图43、45的MPD示例中,每个Representation下包含多个Segment的URL信息。 | 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多个资源定位符(URL)”,因为DASH模型(对比文件明确公开)的核心就是通过多个URL来获取不同的媒体段。然而,这些URL被用于检索常规的360度视频段,其关联关系(与表示、段、质量等)与目标专利中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和特定预渲染片段的关联不同。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等前置特征,故该隐含公开在整体技术方案的语境下不构成有效公开。 |
| **技术特征E**:该多个资源定位符用于从该服务器系统检索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br><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描述DASH客户端请求并接收段(segment)以处理并显示媒体(段落[0238]-[0239])。这些段自然包含全向或体积视频数据(即360度视频数据)。例如,段落[0238]:“After acquiring the segment, the DASH client may process the segment using a media engine, and may display the segment on a screen.” | 资源定位符用于“检索视频片段”在对比文件的DASH体系下是隐含公开的。但该公开的范围和目的不足以覆盖目标专利的特征,因为目标专利的检索是依据用户位置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对应关系,且片段类型是“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对比文件中的URL用于检索常规的、基于当前视口选择的编码后的360度视频数据。 |
| **技术特征F**:该多个资源定位符中的每个资源定位符与为该场景定义的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每个URL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关联。对比文件中的URL与“表示(Representation)”、“段(Segment)”、“区域(Region)”或“瓦片(Tile)”相关联,其对应的空间关系由`min_theta`、`max_theta`等角度值或`surface_type`等面类型界定。例如,MPD中的`SupplementalProperty`或`EssentialProperty`(图41-45)描述了区域的范围(srd)或视角范围(vr-srd),但其描述的“位置”是视角/投影位置而非物理捕获设备位置。 | 特征F建立在B和C的基础之上。由于对比文件无“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概念,故无法建立URL与该位置的对等关联。对比文件中的URL关联的是投影到2D帧的特定区域,该区域对应3D空间中的角度范围,而非固定的物理捕获点。 |
| **技术特征G**:其中,该视频处理设备被配置为将该用户的位置与该清单文件中为该场景定义的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将“用户的位置”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对比文件公开的是将用户的“视口(viewport)”(基于头部朝向角度,如yaw/pitch/roll)与区域相关联。例如,段落[0093]-[0096]描述了基于头部朝向信息生成视口信息,并基于视口信息处理/请求数据。段落[0096]:“For example, only the portion of the 360-degree video that is being viewed by the user may be decoded and rendered first using the head orientation information and/or the viewport information.” | 对比文件关联的是用户“视角/视线方向”,而非“用户的位置(在三维场景中的坐标或捕获设备位置的索引)”。目标专利中的用户位置是一个空间坐标或是对应于特定摄像机的标签,这与对比文件中基于角度的视口完全不同。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G。 |
| **技术特征H**:以使用来自该清单文件的第一资源定位符检索与该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的第一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根据用户位置与固定设备位置的关联来检索特定的预渲染片段。对比文件公开的是基于用户的视口(viewport)信息,从DASH服务器获取对应区域的段或瓦片(图46-48)。例如,段落[0583]-[0586]描述解码器基于初始视口或用户反馈视口,解码对应区域的数据。此选择是基于视口的空间区域(角度范围),而非基于用户位置对应的特定固定捕获设备。 | 特征H是特征G的直接后续动作。由于特征G未公开,检索关联预渲染片段的过程也随之未公开。对比文件中基于视口的检索过程(如请求特定区域的segment)与目标专利的检索逻辑和物理含义不匹配。 |
| **技术特征I**:其中,该清单文件中的一个或多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与观看范围相关联<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与“观看范围”的关联。对比文件的信令(如`vrvd`、`vr-srd`、`min_yaw`、`max_yaw`等)将区域/瓦片与三维空间中的“视角范围”(用户观看区域)相关联。例如,图35的`vrvd`中`min_pitch`、`max_pitch`、`min_yaw`、`max_yaw`定义VR视频自身的整体视角范围。图41的MPD的`@value`语法定义区域支持的“面积范围或用户视口支持范围”。但这些“范围”是针对整个视频或视频的投影区域,而不是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关联。 | 对比文件定义了“观看范围”或“区域范围”,但这些范围是基于最终渲染空间的,是视频数据覆盖的全局或局部观察范围,非与特定固定捕获设备绑定。由于没有“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概念,无法建立其特征I所述的关联。 |
| **技术特征J**:在该观看范围内,该处理设备能够处理该检索到的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当用户视口变化时,处理设备(如解码器、渲染器)处理相应区域的视频数据。例如,段落[0586]:“The user viewport may be continuously monitored through the sensors, and may be delivered to the video decoder h460040. The video decoder h460040 may select and decode the region using the received user viewport.” | 对比文件处理的是“视口范围内的瓦片/区域”。目标专利的“观看范围”是基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定义的,与对比文件的“用户视口范围”含义不同且不相关。由于特征I的关联未被公开,特征J在目标专利中的特定含义和前提未被满足。 |
| **技术特征K**:以为该用户渲染视图<br><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渲染过程。例如,段落[0091]:“The rendering process may be a process of rendering and displaying the image/video data re-projected in the 3D space.” 以及图3、46-48渲染器(renderer)的操作。 | 对比文件隐含公开(实际上直接公开)了“渲染视图”这一常规步骤。然而,此渲染是在对比文件的体系下进行的,其输入是基于用户视口选取的常规解码后数据。在目标专利的体系中,渲染的输入是关联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带有特定禁例控制和模型描述合成视图。在缺少前述多个关键特征的情况下,此隐含公开在整体技术方案中没有对应的语境。 |
| **技术特征L**:其中,该视频处理设备被配置为为该用户生成合成视图或接收生成的合成视图<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生成合成视图”这一操作。对比文件描述的是将解码后的360度视频数据重新投影到3D模型上,然后渲染出用户视口所见的区域。这个过程是“渲染(rendering)”或“重新投影+渲染(re-projection + rendering)”,并不是将来自多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多段预渲染视频片段进行“合成”以生成一个新的视图。例如,段落[0089]-[0091]详细描述了重新投影和渲染的原子过程。 | “合成视图(synthetic view)”是目标专利的核心产出,它通常意味着从多个捕获源(及其模型描述)通过特定规则(如禁例)融合生成一个新的、用户所在视角的视图。对比文件无论是从概念(区域/瓦片的简单拼接)还是信令(无禁例、无边类型)上看,均未涉及此概念。 |
| **技术特征M**:其中,该合成视图是基于至少该检索到的第一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的一个或多个帧而生成的;并且中,该合成视图是进一步基于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生成的:当该用户的位置对应于为该场景定义的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时,该场景的与该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的一部分的模型描述<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合成视图的生成逻辑基于检索到的片段和“模型描述(model description)”。对比文件提及“3D model”(段落[0089]),但这是用于重新投影的几何模型(球体、立方体等),而非关联特定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场景模型描述的一部分”。例如,段落[0080]提及“3D model 可以是球体、立方体、圆柱或金字塔”,这是渲染的空间框架,不是场景本身的模型描述。 | 特征M的组合是目标专利的特定技术手段。模型描述用于指导如何基于捕获位置生成合成视图,这与对比文件中为重新投影而准备的简单3D几何信息在功能、内容和关联对象(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上均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 **技术特征N**:当该用户的位置对应于为该场景定义的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时,针对为该场景定义的第二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使用与该第二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的第二资源定位符检索的第二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的一个或多个帧<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当用户位置对应于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时,去检索第二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片段。对比文件基于视口选择/检索不同区域的瓦片,但决策基于用户“在看哪里(视角)”,而非用户“在哪个捕获设备位置”。对比文件图42-45的MPD示例展示了对不同区域(Tile 1-4)的独立访问,但切换逻辑是由视口位置驱动的,而非固定的、预设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的逻辑。 | 目标专利的结合在于,即使人在位置1,也可能需要用到位置2的片段(及其对应URL)来生成合成视图。对比文件没有基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这一前提进行片段选择和URL请求的逻辑。 |
| **技术特征O**:当该用户的位置不对应于为该场景定义的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时,该检索到的第一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的一个或多个帧。<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用户位置不对应某个位置时使用该位置的片段。对比文件没有“位置不对应”这一条件分支逻辑。对比文件的条件是视口是否被当前请求的区域覆盖。例如,段落[0586]描述的是根据用户视口“选择并解码区域”。 | 此特征是基于“用户位置”与“固定设备位置”对应关系的条件逻辑,这是对比文件完全未公开的概念框架。 |
| **技术特征P**:其中,该清单文件定义与该第一资源定位符相关联的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和与第二资源定位符相关联的第二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并且中,当该用户的位置不对应于为该场景定义的第一固定捕获设备位置时,该视频处理设备被配置为使用与该清单文件中的第二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的第二资源定位符从该服务器系统检索至少一个第二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清单文件定义多个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关联的资源定位符。对比文件的MPD定义了多个表示或段,它们关联的是质量级别(分辨率)或空间区域(瓦片/视角范围)。例如图42-45的MPD示例中,不同Tile关联了不同的视角范围(`top_left_x`, `min_theta`等),但不是固定捕获设备位置。且切换逻辑是“当位置不对应于第一位置时”切换到第二位置的检索,这在对比文件中不存在。 | 特征P系统地描述了清单文件如何组织多个设备和相应URL,以及用户位置不匹配时的自动切换逻辑,这是对比文件整个教学所未涉及的核心机制。 |
| **技术特征Q**:基于该检索到的第一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和第二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的一个或多个帧为该用户生成合成视图。<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多个预渲染片段的帧来“生成合成视图”。对比文件中的渲染对象是其基于视口检索到的单个或多个瓦片组合成的全帧,该全帧是原始360度视频的一部分,而非合成的从不同物理位置捕获片段的融合结果。例如,段落[0163]-[0164]描述瓦片是独立编码后,在接收端播放时可选择特定瓦片组合成全帧,但这与合成新视图不同。 | 目标专利的合成视图融合了第一和第二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的片段,形成一个在用户当前位置的新视角。对比文件的组合是空间上的拼接(不同瓦片拼回全帧),属于解码后的常规组装,与视角/位置合成有本质区别。 |
| **技术特征R**:其中,该清单文件定义对组合使用第一视频片段 and 第二视频片段的帧来生成该合成视图的禁例<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清单文件包含对组合使用片段生成合成视图的“禁例(prohibition)”。对比文件存在信令控制区域的分组和切换(如`alternate_group`, `switch_group`, `tsel`, `ttgr`等,段落[0268]-[0296]),但这些都是为了启用或切换(允许),而非为了在合成视图的情境下“禁止(prohibit)”组合。信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高效的瓦片选择和流切换,并不涉及生成合成视图时的组合限制。 | 目标专利的“禁例”是生成合成视图场景下的特殊限制。对比文件的信令机制(分组、依赖等)是为了增强选择和切换的效率和正确性,与目标专利中出于合成内容完整性或一致性而禁止某些帧被组合用于合成是完全不同的动机和信令内容。 |
| **技术特征S**:其中,可选地,该禁例是该清单文件中的边界类型元素<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边界类型元素(boundary type element)”。对比文件中没有任何元素被定义为“边界类型”或用于表示禁止组合的边界。对比文件虽然有区域边界(如坐标`top_left_x`, `width`, `height`、`trif`等),但这些都是用于定义空间区域的范围,无“禁例”含义。 | 边界类型元素是目标专利的原创概念,用于在清单文件中宣告哪些视频片段之间不应发生帧的组合。对比文件的时空无此概念。 |
| **技术特征T**:该边界类型元素指示该视频处理设备组合或不组合该第一视频片段和该第二视频片段或其帧来生成该合成视图。<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元素用于指示设备“组合或不组合”片段或其帧以生成合成视图。对比文件的信令主要用于标识轨道/段之间的依赖(`tdep`,段落[0303]-[0304])或分组(`tsel`, `ttgr`),其作用是让设备知道哪些需要一起解码(依赖)或可以替换(切换),而不是指示“可以组合”或“禁止组合”来生成特定种类的视图。 | 特征T是特征R和S的进一步动作细化。如前述三个特征均未公开。 |
| **技术特征U**:其中,该视频处理设备被配置为至少检索该场景的模型描述的与该清单文件中的至少一个固定捕获设备位置相关联的一部分;并且中,该视频处理设备进一步被配置为基于该第一预渲染全向或体积视频片段的至少一个或多个帧和模型描述的至少该检索到的部分来为该用户生成该合成视图。<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检索场景的模型描述的一部分”,并将之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关联。对比文件描述了检索和解析信令信息(如`vrvd`, `vsrm`,段落[0405]-[0432]),这些信息定义了编码后的2D图像和3D空间(球体)的投影关系,并非“场景的模型描述”。模型描述是目标专利中用于指导生成合成视图的关键(如场景的几何或外观的先验知识),对比文件的“元数据”主要是投影、区域、视口相关的,而非场景的几何或视觉模型。 | 特征U将“模型描述”作为生成合成视图的一个关键输入(与视频帧并列),且此模型与固定捕获设备位置关联。对比文件中的元数据(如`min_theta`/`max_theta`)仅用于将2D帧映射到3D渲染空间,不具备“场景模型”的功能深度和关联属性。 |
| **技术特征V**:其中,该清单文件定义允许该用户在其中移动的区域或体积;并且中,该视频处理设备使用所述区域或体积作为导航空间指示。<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在清单文件中定义“允许用户移动的区域或体积”并将其作为“导航空间指示”。对比文件定义了用户视口(如初始视口`initial_view_yaw_degree`,段落[0187]-[0188]),用户的“移动”指的是头部朝向的改变,而非物理位置在定义的“区域或体积”内移动。对比文件没有“导航空间(navigation space)”的概念。 | 目标专利中的“导航空间指示”明确界定了用户在虚拟场景中可以自由移动的物理(虚拟)范围,这指向了空间索引或碰撞盒概念。对比文件的信令体系主要围绕视线方向,未涉及空间移动范围的定义和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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