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12-05-24_US2012131184A_发明申请_US20120131184A1 ALIGNING DATA TRANSFER TO OPTIMIZE CONNECTIONS ESTABLISHED FOR TRANSMISSION OVER A WIRELESS NETWORK
目标专利的名称:用以保护移动网络的系统CN105027526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通用AI模型(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系统包括电信网络<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19]:“移动或宽带网络可以被设计用于高吞吐量的大量数据……”;[0017]:“不断的连接和断开增加了信令网络流量……”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移动或宽带网络,其属于电信网络,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被配置为允许由移动电信装置进行通信<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19]:“现有的网络也没有考虑不同类型的移动流量和优先级……”;[0017]:“不断的连接和断开……”暗示网络允许设备连接和通信。 | 对比文件中的网络被描述为处理移动设备的连接和通信,因此网络必然被配置为允许移动电信装置进行通信,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移动电信装置<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20]:“这些交易使移动设备无线电处于高功率模式……”;[0020]:“移动设备”。 | 对比文件多处提及“移动设备”、“移动电话”等,直接公开了至少一个移动电信装置。 |
| **技术特征D**:被布置为与电信网络通信<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20]:“移动设备无线电处于高功率模式……”表明设备通过无线电与网络通信;[0019]:“移动或宽带网络”与设备交互。 | 移动设备必然被布置为与电信网络通信,否则无法实现网络功能,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这一特征。 |
| **技术特征E**:所述至少一个移动电信装置包括操作系统<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146]:“设备250可以包括……操作系统204”。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移动设备包括操作系统,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包括执行器;并且所述电信网络被配置为通过向执行器发信令来独立于所述移动电信装置的所述操作系统控制所述移动电信装置<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148]描述了本地代理(local proxy)作为软件模块,运行在操作系统上,并接收来自服务器端代理(proxy server)的指令(如缓存失效通知)。但未提及“执行器”这一独立于操作系统的硬件/软件实体,也未明确网络通过向其发信令来独立于操作系统控制设备。 | 对比文件中的本地代理是操作系统上的软件,其操作依赖于操作系统;网络侧发送的指令主要用于缓存管理,而非独立于操作系统地控制移动装置行为。目标专利的执行器是专门用于接收网络控制指令并超控装置动作的独立实体,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无法从对比文件合理推断出。 |
| **技术特征G**:使得所述执行器能够超控所述移动电信装置的现有动作<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34]:“本地代理275可以拦截请求……如果缓存响应可用,则使用缓存响应进行响应,无需通过无线网络发送请求”。这可以视为对应用请求的拦截,但未明确是“执行器”在超控现有动作,且超控的范围和目的(阻止恶意行为)不同。 | 对比文件未公开执行器,也未公开执行器超控现有动作的机制。拦截请求并提供缓存响应不同于目标专利中执行器根据网络规则主动阻止、限制或强制动作的超控,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执行器是移动电信装置内的硬件部件<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148]:本地代理包括“模块、管理器……”等,通常以软件或固件实现,未明确是独立的硬件部件。 | 对比文件中的本地代理主要是软件组件,未公开作为硬件部件的执行器。 |
| **技术特征I**:其中移动电信装置包括基带处理器<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带处理器。 | 对比文件描述移动设备时未涉及基带处理器架构,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J**:所述执行器耦合到所述基带处理器<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带处理器及执行器与其耦合。 | 对比文件未公开执行器,也未公开基带处理器,因此更未公开两者之间的耦合关系。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执行器通过专用信道耦合到所述基带处理器<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专用信道。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执行器与基带处理器之间的任何耦合方式,更未涉及专用信道。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移动电信装置进一步包括应用处理器;并且所述应用处理器通过所述执行器和所述专用信道耦合到所述基带处理器<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应用处理器、执行器、专用信道及基带处理器之间的连接关系。 | 对比文件未公开应用处理器和基带处理器的架构,也未公开通过执行器和专用信道耦合的方式。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包括基带处理器;并且所述执行器被包括在所述基带处理器内<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带处理器,也未提及执行器被包含在基带处理器内。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包括基带处理器;并且所述执行器是所述基带处理器中的软件应用<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带处理器,也未提及执行器作为基带处理器中的软件应用。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电信网络进一步包括决定树和规则组<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72]提到“应用规则(可能启发式确定)”,但未提及决定树和规则组作为网络组件的具体结构。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电信网络包含决定树和规则组,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P**:并被配置为通过使用所述决定树从所述规则组中选择规则以及进一步通过将所述规则用信令通知给所述执行器来控制所述移动电信装置;并且所述执行器被配置为将所述规则应用于所述移动电信装置<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决定树、规则组的选择过程,也未公开网络将规则信令通知给执行器以及执行器应用规则。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与决定树和规则组相关的控制机制,也未公开执行器应用规则的过程。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执行器进一步包括决定树和规则组;并且所述电信网络被配置为将决定提示用信令通知给所述执行器;并且所述执行器被配置为将所述决定提示应用于规则组以导出合适的规则;并且所述执行器被配置为将所述规则应用于所述移动电信装置<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执行器包含决定树和规则组,也未公开网络发送决定提示及执行器导出规则的过程。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执行器具备决定树和规则组,也未公开任何决定提示的机制。 |
| **技术特征R**:其中从所述电信网络到所述执行器的信号是经由基站或节点-B来传输的<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131]提及各种网络技术(如GSM、LTE等),这些技术通常使用基站,但未明确提及从电信网络到执行器的信号经由基站传输。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执行器,因此从网络到执行器的信号自然不存在,该特征未被公开。即使假设执行器存在,对比文件也未明确信号经由基站传输。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电信网络被布置为检测指示所述移动电信装置正在电信网络内表现反常的行为<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79]至[0080]描述检测用户活动、应用行为等以优化资源,但未涉及检测反常(恶意)行为。 | 对比文件的目标是资源优化和缓存管理,并非检测恶意或反常行为,因此未公开网络检测反常行为的特征。 |
| **技术特征T**:进一步被布置为当这种行为被检测到时向所述执行器发信令<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网络检测到反常行为后向执行器发信令。 | 对比文件既未公开检测反常行为,也未公开向执行器发信令,因此该特征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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