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9-01-08_US2009009424A_发明申请_US20090009424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DISPLAYING BROADCAST DATA USING PICTURE-IN-PICTURE
目标专利名称:325用于显示画中画的系统、装置和方法CN105519097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o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通过所述装置的第一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一方向中的第一视场<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通过成像传感器捕捉视场。其接收的是广播信号,例如“broadcast reception unit 103 receives plural broadcasts including a first broadcast and a second broadcast and sends them to the control unit 117.”(说明书[0028]段)。 | 目标专利中的“捕捉在第一方向中的第一视场”特指通过装置自身的第一成像传感器(如摄像头)进行实时图像采集。对比文件描述的是接收已调制好的外部广播信号(如电视广播),并未公开通过装置自身的成像传感器来捕捉视场。两者技术手段不同,作用也不同(外部信号接收 vs 内部图像捕捉)。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B**:通过所述装置的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二方向中的第二视场,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通过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不同方向的视场。其第二广播同样通过广播接收单元接收(参见说明书[0028]段)。 | 目标专利明确要求通过装置上独立的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与第一视场方向不同的第二视场(例如手机前置和后置摄像头)。对比文件仅公开了接收多个广播信号,并未限定这些信号的来源是装置自身的、方向不同的成像传感器。两者技术手段和作用均不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或合理推断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C**:在所述装置的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视场的视频<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 | “the display unit 109 can display a first broadcast received through the broadcast reception unit 103 on the first screen 111”(说明书[0031]段)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装置(便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第一屏幕上显示接收到的第一广播(即视频)。这与目标专利中“在屏幕上显示第一视场的视频”的技术特征相同,作用都是将主视频内容呈现在屏幕上。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从所述视频中选择第一对象<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 | “selecting at least one object from the first broadcast displayed on the first screen”(说明书[0010]段);“an object is selected from objects present in the first broadcast”(说明书[0050]段)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从显示在第一屏幕上的第一广播(即视频)中选择至少一个对象。这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作用都是确定用户感兴趣的目标。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辨识所述第一对象的选择<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 | “The input unit 107 sends a selection signal for selecting at least one object of the first broadcast to the control unit 117.”(说明书[0030]段);“an object can be selected according to a selection signal generated by a touch on the input unit 107.”(说明书[0050]段)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输入单元(如触摸屏)产生选择信号来选择对象,并由控制单元处理该信号,这实质上就是辨识用户对第一对象的选择。其作用与目标专利中“辨识选择”相同,都是确认用户的选择输入。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在所述视频中定义一个包含所述第一对象的所关注区域ROI,其中所述ROI随着所述第一对象在所述视频中移动而与所述第一对象一起移动<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提到了追踪选定对象的移动,例如“the control unit tracks the movement of a selected object”(说明书[0036]段),但未明确描述定义一个名为“ROI”的、随对象移动的特定区域。 | 目标专利明确限定了定义一个“所关注区域(ROI)”并使其随对象移动。对比文件虽然提及追踪对象,但并未公开在视频中定义一个明确的、可能与PIP分离的区域(ROI)这一具体技术特征。ROI在目标专利中是一个用于划定关注范围并与PIP位置判断相关的特定技术概念,对比文件并未公开这一概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中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G**:在所述屏幕上显示在所述视频中与所述ROI分离的第一PIP,<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displaying the second broadcast on a second screen overlapping with the first screen”(说明书[0011]段) | 对比文件公开了显示与第一屏幕重叠的第二屏幕(即PIP)。然而,目标专利要求该第一PIP“在所述视频中与所述ROI分离”。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ROI”这一特征(见特征F),因此无法判断其PIP是否与一个不存在的ROI分离。该特征涉及PIP与ROI的相对位置关系,而对比文件未提供该关系的基础。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在具有所述屏幕上的第一位置的方位中显示所述第一PIP,使得在所述第一位置中的所述第一PIP不干扰在所述视频中的所述ROI,<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 | “when the object selected from the first broadcast moves to a location of the first screen overlapped by the second screen, the control unit 117 controls the second screen 113 according to a control option set by the setting section 119. For example, the control unit 117 can move the second screen 113 to a target location”(说明书[0037]段)。图5C及其对应描述也示出了移动第二屏幕以避免与选定对象重叠。 | 目标专利要求PIP的初始位置(第一位置)不干扰ROI。对比文件虽未明确描述一个初始的“第一位置”,但其核心发明点之一就是当选定对象移动到与PIP重叠时,移动PIP以避免干扰(遮挡)该对象。这隐含了在对象未与PIP重叠的通常情况下,PIP本身就处于一个不干扰对象(可视为对象所在区域,即ROI的核心)的位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为了实现“当重叠时移动”这一功能,系统在初始显示PIP时,必然会将其放置在一个默认的、不与用户关注的选定对象(或其所在区域)相干扰的位置。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一PIP连续地显示第一PIP视频,所述第一PIP视频包含所述第一对象的图像<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第二屏幕(PIP)通常用于显示第二广播(说明书[0031]段)。当对象与PIP重叠时,控制选项之一是在PIP上重叠显示该对象(图5E, 5F及说明书[0054], [0055]段),但这是一种条件触发的显示方式,并非“连续地”显示包含第一对象的独立视频流。 | 目标专利要求第一PIP连续显示一个专门包含第一对象图像的视频流(即追踪视角)。对比文件中,PIP主要显示独立的第二广播内容;仅在对象重叠时,作为一种解决方案,才可能在PIP上叠加显示该对象图像,且此时可能不显示第二广播。这与“连续显示包含第一对象的视频”在技术方案和作用上均不相同(主PIP内容 vs 条件性覆盖显示)。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追踪所述第一对象并且在所述第一对象正被追踪时在所述第一PIP中显示所述第一对象<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the control unit tracks the movement of a selected object”(说明书[0036]段)。当对象移动到与PIP重叠的位置时,控制选项之一是在PIP上显示该对象(说明书[0054]段)。 | 对比文件公开了追踪选定对象,并仅在特定条件(对象与PIP位置重叠)下,才在PIP中显示该对象。而目标专利要求在追踪过程中,持续地(“正被追踪时”)在PIP中显示该对象,这是一种预设的、持续的显示模式,与条件触发的显示模式不同。两者技术方案和作用存在差异。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在所述屏幕上显示第二PIP,其中所述第二PIP从所述第二视场显示第二PIP视频,所述第二PIP视频包含第二对象的图像<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displaying the second broadcast on the second screen”(说明书[0031]段) | 对比文件公开了显示第二PIP(第二屏幕)并显示第二广播。然而,目标专利明确限定该第二PIP视频是“从所述第二视场”显示,且“包含第二对象的图像”。对比文件中的第二广播是一个完整的节目源,其内容未必聚焦于某个特定的“第二对象”,且未限定其来源是装置通过成像传感器捕捉的“第二视场”(见特征B)。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PIP或者所述第二PIP干扰了所定义的所述ROI而将所述第一PIP和所述第二PIP作为一个组一起移动。<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仅涉及一个第二屏幕(PIP)的移动(例如,说明书[0037]段,图5C),从未提及存在多个PIP,更未提及将多个PIP作为一个组一起移动。 | 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是当任一PIP干扰ROI时,将两个PIP作为一个整体(组)进行移动。对比文件自始至终只描述了一个PIP(第二屏幕)及其独立的移动控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单一PIP的移动方案中,毫无疑义地得出或合理推断出“将多个PIP作为一个组一起移动”的技术方案。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进一步包括当在所述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对象时检测所述第一对象。<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 | “The control unit 117 can extract objects present in the first broadcast using an object extraction program stored in the memory unit 115, and display the extracted objects on the first screen 111.”(说明书[0050]段)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控制单元可以使用对象提取程序来检测(提取)第一广播中存在的对象,并将它们显示在第一屏幕上。这直接对应于目标专利中“检测所述第一对象”的技术特征,作用都是识别视频中的对象。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进一步包括记录所述视频、所述第一PIP中显示的图像以及所述第二PIP中显示的图像。<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均未提及对显示的视频或PIP内容进行记录的功能。 | 目标专利明确包括了记录功能。对比文件仅描述了广播数据的接收、显示和处理,未公开任何与记录相关的技术特征。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屏幕上显示第三PIP和第四PIP,其中所述第三PIP显示第三对象并且所述第四PIP显示第四对象<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自始至终只描述了一个第二屏幕(即一个PIP),用于显示第二广播。未提及显示第三、第四个PIP。 | 目标专利明确要求显示超过两个PIP(第三、第四PIP)。对比文件仅公开了单一PIP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单一PIP的方案中得出显示多个独立PIP的技术方案。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在正显示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对象时追踪所述对象。<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仅公开了追踪一个从第一广播中选定的对象(说明书[0036]段)。 | 目标专利要求同时对多个对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进行追踪。对比文件仅涉及对单个选定对象的追踪。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追踪单个对象的方案中,得出或合理推断出同时追踪多个对象的技术方案。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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