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专利:1226控制用户设备对服务接入的方法、设备及控制器
专利公开号:CN105052184B
专利权人: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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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控制用户设备UE (100)对通信网络(101)提供的服务的接入的方法,所述UE (100)适用于支持至少第一接入技术(202);所述至少第一接入技术(202)与至少一个第一设备标识符(206)相关联;所述第一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100);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经所述第一接入技术(202)接收对服务的网络接入请求;所述网络接入请求包括所述第一设备标识符(206);接收与所述第一接入技术(202)无关的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所述另外的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100);基于收到的信息,控制所述UE (100)对所述服务的接入;其中所述UE (100)适用于支持至少两种接入技术;所述至少两种接入技术每个与至少一个设备标识符(206,209)相关联;每个所述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100)
作为一个在电信标准与知识产权诉讼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专利代理师,我针对目标专利(CN105052184B)权利要求1的法律效力及多份对比文件的现有技术公开情况,为您做以下深度的专利无效可行性分析与技术特征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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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的深度解释
权利要求1的核心发明点在于**“跨接入技术的设备多维硬件标识联合控制”**。
在发明公开前(2015年前后),传统的移动网络(如3GPP系统)主要依赖国际移动台设备身份(IMEI/IMEISV)在设备身份寄存器(EIR)中进行黑名单拦截,以遏制智能手机盗窃行为。然而,随着WLAN等非3GPP接入技术的普及,被盗设备可以通过WLAN热点绕过蜂窝网的EIR机制,继续完全接入运营商的核心网服务。
为解决这一网络安全漏洞,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构建了一种**双重或多重设备标识联合控制机制**:
1. **接入关联标识(特征B、C、E):** UE通过“第一接入技术”(如说明书\[0070\]所举例的WLAN无线电技术)发起接入请求时,网络会接收到与其硬件接口直接绑定的第一设备标识符(如WLAN的MAC地址)。
2. **跨网解耦标识(特征F、G):** 核心创新点在于,网络在同一认证流或后续消息中,强制接收**“与第一接入技术无关”**的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如说明书\[0071\]-\[0072\]中提及的另一接入网硬件标识IMEI,或与具体无线接口完全解耦的操作系统层面的GUID/UUID/UDID)。
3. **准入控制效果(特征H、J、K):** 网络最终不是单一地依赖某种无线接口的ID,而是基于收到的包含跨网硬件标识的“组合信息”,对UE的多模硬件身份进行交叉核验(如说明书图2所示的联合黑名单存储拓扑),从而彻底堵死了盗窃设备“借道WLAN”绕过蜂窝网黑名单的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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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公开事实分析(包含特征比对表格)
在进行法律分析前,特将4份对比文件(D1~D4)对权利要求1中技术特征A~K的公开情况进行逐一梳理。
### 1. 各对比文件公开事实概述及原文详细出处
* **D1 (CN101047506A):** 针对非手机终端(如PC)通过移动系统或WLAN接入移动网络发起的安全控制方法。公开了网络侧接收包含设备唯一标识码(如MAC地址、ESN)的业务请求,并由HLR/HSS依据禁用列表进行控制。此外,公开了为终端分配设备类型标识(包含设备类型和同一IMSI下的序列号)来替代原设备标识进行后续交互。(参见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一”步骤11~14,“实施例三”步骤41~46,以及最后关于“设备类型标识”生成的第(1)-(3)段)。
* **D2 (US2007173251A1):** 公开了移动台通过非授权无线接入网(如WLAN、蓝牙)接入蜂窝核心网时的认证与验证方法。明确公开了接入控制器(AC)包含IMSI提取器3031和IMEI提取器3033,在收到注册请求时,不仅提取与第一接入技术隐式或显式相关的标识,还专门提取**与非授权无线接口无关的蜂窝设备身份IMEI**,并向核心网的EIR数据库发起检查以控制准入。(参见说明书\[0003\]、\[0007\]-\[0008\]、\[0023\]、\[0034\]-\[0036\]及图2、图3)。
* **D3 (US2011067116A1):** 公开了针对具有3GPP网络接入功能的多模非3GPP终端(如支持LTE的网卡/PC)的验证方法。明确为了让3GPP网络能识别非本地网络ID,设置了中央设备身份寄存器(CDIR)。当UE接入3GPP网(第一接入技术)时,MME主动向其索取并接收**与其当前3GPP接入技术无关的非3GPP网络设备标识(如MAC地址或MEID)**,并交由CDIR与黑名单匹配从而控制其接入。(参见说明书\[0003\]-\[0004\]、\[0010\]-\[0012\]、\[0048\]-\[0054\]及图1、图3)。
* **D4 (WO2010013914A2):** 公开了UE通过非3GPP接入网(如WiMAX、WiFi、EV-DO)请求接入3GPP核心网(EPC)时的条件准入方法。核心网通过EAP AVP消息检索设备身份。若UE为非3GPP单模或无可用的第一设备身份(IMEI),则发送第二设备身份(MEID或MAC地址),并在UE侧或网络侧(AAA服务器)将其映射并**转换**为符合IMEI格式的第三设备身份去EIR验证。(参见说明书概述部分、具体实施方式关于图1、图2与图3的叙述)。
### 2. 技术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CN101047506A) | D2 (US2007173251A1) | D3 (US2011067116A1) | D4 (WO2010013914A2) |
| 特征A: UE支持至少第一接入技术 | 毫无异议公开<br>(实施例三:通过WLAN接入网络) | 毫无异议公开<br>(\[0003\]: 通过非授权无线接入网接入) | 毫无异议公开<br>(\[0003\]: 接入非3GPP网络及3GPP网) | 毫无异议公开<br>(摘要/图1: 使用非3GPP接入网) |
| 特征B: 第一接入技术与至少一个第一设备标识符相关联 | 毫无异议公开<br>(步骤11: 笔记本电脑对应MAC地址) | 毫无异议公开<br>(\[0023\]: 蓝牙设备拥有独特的48位地址) | 毫无异议公开<br>(\[0004\]: 非3GPP终端对应MAC地址)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 第二设备身份如WiMAX的MAC地址) |
| 特征C: 第一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 毫无异议公开<br>(步骤11: 明确提及“终端设备唯一标识号”) | 毫无异议公开<br>(\[0023\]: 明确提及“unique 48-bit address”)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1\]: 存储“unique identities”)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 具有与IMEI类似属性的唯一标识) |
| 特征D: 经第一接入技术接收网络接入请求 | 毫无异议公开<br>(步骤42: 向包数据网关PDG发起业务)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6\]/图3步骤400: AC接收来自MS的注册请求)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3\]/图3步骤S302: UE请求接入网络) | 毫无异议公开<br>(图2步骤202: 建立连接并请求接入) |
| 特征E: 网络接入请求包括第一设备标识符 | 实质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br>(步骤11: 业务请求中附带设备唯一标识号) | 实质公开<br>(\[0036\]/\[0039\]: 隐式或显式包含在非授权网链路流中) | 实质公开<br>(图3步骤S304: 响应消息中包含被验证的终端ID)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图3: 发送设备身份至核心网) |
| 特征F: 接收与第一接入技术无关的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 | 未公开 / 存在争议<br>(其分配的设备类型标识是基于原标识映射的)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6\]: 接入非授权网时,AC的提取器3033专门提取IMEI)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4\]: 接入3GPP网时,索取并接收非3GPP的MAC或MEID) | 实质公开 / 存在争议<br>(虽然接收了MEID/MAC或IMEI,但存在格式转换) |
| 特征G: 另外的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 未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br>(\[0019\]: IMEI作为全球唯一设备身份识别码)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4\]: MAC地址/MEID用于唯一识别终端)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 IMEI/MEID均为全网唯一标识) |
| 特征H: 基于收到的信息,控制所述UE对服务的接入 | 毫无异议公开<br>(步骤48: 根据禁用列表判断业务是否被允许)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6\]: 控制器3035根据EIR返回的状态终止或允许连接)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1\]: MME根据检验结果控制终端是否能接入3GPP网) | 毫无异议公开<br>(摘要/图2步骤208: 依据EIR核验结果允许或拒绝接入) |
| 特征I: UE适用于支持至少两种接入技术 | 毫无异议公开<br>(具体实施方式部分: 支持移动系统接入和WLAN接入) | 毫无异议公开<br>(\[0003\]: 移动台既需要修改以接入非授权网,又具备蜂窝能力)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1\]: 明确定义“multi-mode terminals”)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 显式公开“dual radio capable”) |
| 特征J: 至少两种接入技术每个与至少一个设备标识符相关联 | 未公开<br>(未提及多网设备硬件标识并存) | 毫无异议公开<br>(\[0023\]/\[0036\]: 蓝牙技术对应蓝牙地址,蜂窝网对应IMEI)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4\]: 3GPP对应IMEI,非3GPP对应MAC地址/MEID)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 3GPP对应IMEI,非3GPP对应特定网络类型设备身份) |
| 特征K: 每个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 未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br>(\[0023\]/\[0019\]: 蓝牙48位地址与蜂窝网IMEI均为唯一识别码) | 毫无异议公开<br>(\[0051\]/\[0054\]: IMEI与MAC地址在各自领域均具有全局唯一性) | 毫无异议公开<br>(概述: 转换前后的两网硬件ID皆具备唯一识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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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与创造性评述思路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D2 (US2007173251A1)** 和 **D4 (WO2010013914A2)** 均非常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考虑到场景的契合度与技术架构的重合度,**首选D2作为第一最接近对比文件,D4作为平行或补充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 1. 为什么选择D2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一致:** 目标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当UE通过WLAN等热点接入时,网络缺乏有效的跨接入网设备标识核验机制,导致无法通过蜂窝网EIR有效拦截非法/被盗设备”(参见目标专利说明书\[0016\]-\[0017\])。而D2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当移动台通过非授权无线接入网(WLAN/蓝牙)接入核心网时,缺陷或未授权设备会给网络带来巨大负荷,核心网需在接入段尽早识别并阻止非法设备”(参见D2说明书\[0003\]-\[0004\])。二者均聚焦于“非授权接入/WLAN接入”环境下的核心网设备安全性问题。
* **技术效果高度对应:** 目标专利达成了在WLAN准入阶段通过IMEI或GUID进行拦截的技术效果。D2同样达成了“在非授权无线接入网的控制器(AC)处提前提取蜂窝设备身份IMEI并检索EIR,将非法设备拒之门外,从而保护核心网资源”的技术效果(参见D2说明书\[0008\]、\[0036\])。
### 2.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D2公开的特征及其他文件的公开事实
审查权利要求1与D2的比对可以发现,D2已经近乎完全覆盖了全部技术特征(A~K)。如果说D2中存在某些表述上的微弱区别,主要在于:
* **潜在的微弱区别特征:** 权利要求1中特征H强调“基于收到的信息(包括第一标识与另外的标识),控制所述UE对所述服务的接入”。在D2的实际执行体中,接入控制器AC在图3的流程中,主要将提取出来的**IMEI**发送给EIR进行核验,并依据EIR的响应进行准入控制。专利权人可能会抗辩:D2控制接入主要基于“另外的设备标识符(IMEI)”,而没有将“第一接入技术的设备标识符(蓝牙48位地址/MAC)”与IMEI进行**联合/组合逻辑控制**(例如目标专利说明书\[0026\]所述的“基于二者的组合执行设备身份检查”)。
* **其他对比文件的公开事实:** 这一“基于组合信息/多标识联合核验”的特征,已被**D1**和**D4**实质公开。
* **D1的贡献:** D1在具体实施方式中明确提出,网络侧(HLR/HSS)接收鉴权请求时,是**同时附带IMSI/IMPI和设备唯一标识号(如MAC地址)**,由网络侧同时对“设备禁用列表”和“用户禁用列表”进行并集处理(特征H),从而实现双重检测。
* **D4的贡献:** D4明确公开了网络侧在单次EAP认证中接收第一设备身份(IMEI)或第二设备身份(MAC/MEID),且**显式地在网络侧AAA服务器中进行了设备身份的映射与转换(将MAC/MEID转为第三设备身份)**,从而实现统一维度的条件准入控制。
因此,以D2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结合D4或D1,权利要求1所体现的将多网设备标识统一纳入准入控制流程的手段,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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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请求方最薄弱的技术特征与防守反击点分析
如果我方(无效请求方)向专利复审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根据专利诉讼的辩论规律,**对于请求方来说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专利权人最核心的防守反击点)是:特征F + 特征H的限缩解释。**
> **特征F:** 接收与所述第一接入技术(202)无关的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
> **特征H:** 基于收到的信息,控制所述UE对所述服务的接入
### 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强力抗辩逻辑:
1. **“独立实体”抗辩:** 专利权人会强调,权利要求1中的“另外的设备标识符”必须是与当前通道**完全独立且并行接收**的物理硬件/软件指纹。
2. **“非格式转换”抗辩:** 针对D4,专利权人会指出,D4在UE缺乏IMEI时,是将非3GPP的MAC地址**转换/映射**为了符合IMEI格式的“伪IMEI”去参与EIR核验。这种“格式代换”在本质上网络依然只处理了一个设备标识的变体,并没有**同时接收两个独立且独特的设备标识符(特征J)**。
3. **“控制相关性”抗辩:** 针对D2,虽然D2在接入非授权网(第一接入技术)时提取了IMEI(另外的标识),但D2中AC仅是用IMEI去查核心网EIR,蓝牙48位地址仅作为链路层寻址,并未参与到特征H的“控制网络服务接入”的判定逻辑中(即没有对第一标识进行策略判定)。目标专利则实现了两个标识共同作用于接入控制(例如根据MAC判定WLAN归属,根据IMEI判定黑名单,进行组合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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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针对薄弱特征的进一步检索策略建议
为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彻底压制专利权人的上述抗辩,我方必须对“特征F + 特征H(多模终端跨网联合鉴权与防盗控制)”进行精准的补充检索。建议采取以下进阶检索策略:
### 1. 锁定时材与标准提案(3GPP Contributions)检索
由于目标专利的申请日为2014年左右,其背景技术大量引用了3GPP的互通标准。我们应当打破常规的专利库限制,深入检索**3GPP SA2(系统架构)工作组在2008年 - 2013年期间关于“WLAN 3GPP Interworking(3GPP-WLAN互通)”以及“S2b / SWu / S2a接口安全增强”的标准提案(Contributions)**。
* **重点追踪:** 寻找当时华为、爱立信、高通等企业在3GPP TS 23.234或TS 24.302专家会议上提交的提案。这类提案中往往会讨论“为了防止WLAN非法接入,如何在EAP-AKA或EAP-SIM信令流程的属性值对(AVP)中,除了携带WLAN MAC,还要强制打包蜂窝网的IMEISV或设备UDID送往AAA服务器/EIR进行交叉核验”的技术构想。一旦检索到相关标准提案,将直接构成不可动摇的“现有技术公开”证据链。
### 2. 细化检索式与高相关度关键词组合
在专利库中,应避开宽泛的“无线网络控制”,转为针对**“多模终端指纹绑定”**与**“跨制式反欺诈”**领域进行深度切片检索。
* **推荐关键词组合(专业IPC分类号配合,如 H04W12/06 鉴权, H04W88/06 多模终端):**
* `(WLAN OR WiFi OR "Non-3GPP") AND (IMEI OR IMEISV OR UDID OR GUID) AND (MAC address) AND ("EIR" OR "black list" OR "identity register") AND ("combined" OR "cross-reference" OR "binding" OR "组合" OR "绑定" OR "交叉核验")`
* **检索方向偏重:** 重点寻找移动网络设备供应商(如中兴、华为、诺基亚、阿尔卡特朗讯)在2010-2013年间申请的、关于“多模终端防盗”、“异构网络统一准入控制”、“基于硬件指纹联合过滤恶意流量”的防欺诈专利。这类专利极有可能完美包含“同时接收第一网络接口ID和第二接口硬件ID,并在核心网侧进行联合策略控制”的特征,从而彻底打破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壁垒。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E (100)适用于支持与任何接入技术无关的至少一个设备标识符(210);所述设备标识符独特地识别所述UE (100)
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与所述第一接入技术(202)无关的所述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至少之一,执行设备身份检查
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与所述第一接入技术(202)无关的所述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至少之一和所述第一设备标识符(206)的组合,执行设备身份检查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设备身份检查确定是否允许所述UE (100)接入所述服务
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与所述第一接入技术(202)无关的所述至少一个另外的设备标识符至少之一,执行服务检查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个收到的设备标识符包含有关所述UE (100)的设备类型的信息;并且所述服务检查确定可用于所述UE (100)的此设备类型的至少一个服务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服务检查另外基于所述UE (100)的当前位置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服务检查确定在所述UE (100)的所述当前位置可用于此UE (100)的至少一个服务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服务检查的结果触发确定的至少一个服务的提供
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E (100)发送为至少一个服务注册的注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