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6-11-16_US2006256133A_发明申请_US20060256133A1 GAZE-RESPONSIVE VIDEO ADVERTISMENT DISPLAY
**目标专利名称**:1012用于虚拟现实内容控制的方法及装置CN107111364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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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未公开》<br>确定在第一时间的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至少第一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41]、[0056],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是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如360°电影场景)中被预定义的特定区域(例如演员、球等物体),由标识符标识,用于后续控制内容进展。对比文件[0052]-[0053]仅涉及在屏幕(如显示器203)上定义与视频广告显示区域对应的“defined spatial area”(空间区域),该区域是屏幕上的广告显示位置,而非虚拟现实内容内部的感兴趣区域。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在虚拟现实内容中确定感兴趣区域的技术特征A。 |
| **技术特征B**:《未公开》<br>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被配置为当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延伸到观看者的视野之外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39],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延伸到观看者的视野之外,例如360°全景内容。对比文件[0037]虽在列举显示设备时提及“head mounted displays”,但仅作为可能的显示设备示例,其公开的视频广告内容均为在传统屏幕(如电脑显示器、电视、电子书)上显示的常规视频,完全未涉及延伸到视野之外的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B。 |
| **技术特征C**:《未公开》<br>当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监控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一致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2]、[0086]-[0087],所述监控是在虚拟现实环境中,监控视野的至少定义部分(如总视野或中心部分)是否与虚拟现实内容内部的感兴趣区域一致,该感兴趣区域可能位于视野内或外。对比文件[0054]-[0055]仅公开监控用户注视(gaze)是否落在屏幕上的广告显示区域(defined spatial area)内,该区域是屏幕物理显示区域,而非虚拟现实内容内部的感兴趣区域,且对比文件不涉及虚拟现实环境。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C。 |
| **技术特征D**:《未公开》<br>基于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一致,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3],控制的是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如暂停/继续播放视频或游戏),且基于的是与虚拟现实内容内部感兴趣区域的一致性。对比文件[0055]-[0057]公开了基于用户注视是否落在屏幕广告显示区域内来控制视频广告的播放/暂停,但该控制对象是传统屏幕视频广告,并非虚拟现实内容,且其依据是屏幕物理区域而非内容内部区域。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D。 |
| **技术特征E**:《未公开》<br>确定在第二时间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56]、[0077]-[0078],在不同时间(如第一时间、第二时间)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存在不同的感兴趣区域(如第一感兴趣区域、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对比文件仅涉及在屏幕上固定位置显示视频广告,未涉及在虚拟现实内容的不同时刻确定新的感兴趣区域。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E。 |
| **技术特征F**:《未公开》<br>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位于当所述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所述观看者的视野以外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93]及图14-15,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可位于观看者当前视野以外,从而触发内容进展停止。对比文件的视频广告显示区域始终位于屏幕上的固定显示位置,不存在位于“视野以外”的感兴趣区域(用户只要看向屏幕就能看到该区域)。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F。 |
| **技术特征G**:《未公开》<br>当所述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93],在第三时间确定观看者的视野与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对比文件未涉及在虚拟现实内容中确定与新的感兴趣区域不一致的步骤。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G。 |
| **技术特征H**:《未公开》<br>基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停止包括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9]、[0093],停止的是包括感兴趣区域的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例如前景部分暂停,背景继续)。对比文件[0057]公开了用户注视离开则暂停整个视频广告,未公开“停止包括感兴趣区域的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概念,且其对象为传统视频广告而非虚拟现实内容。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H。 |
| **技术特征I**:《未公开》<br>其中,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一致,使能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3],使能的是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对比文件[0055]公开了用户注视在广告显示区域内则继续播放视频,但这是针对传统屏幕视频广告,并非针对虚拟现实内容。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I。 |
| **技术特征J**:《未公开》<br>其中,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停止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3]、[0069],停止的是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对比文件[0057]公开了用户注视离开广告区域则暂停视频广告,但未公开“停止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构思,且对象是传统视频广告。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J。 |
| **技术特征K**:《未公开》<br>其中,包括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被停止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9],被停止的是包括感兴趣区域的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如前景/移动物体),而背景/风景可继续。对比文件暂停的是整个视频广告,未公开部分停止的概念。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K。 |
| **技术特征L**:《未公开》<br>进一步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不一致,使得至少一个音频轨道的播放暂停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70],可暂停一个或多个音频轨道(如对话),且这些音频轨道与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停止进展的部分同步。对比文件[0056]虽提及视频广告伴随音频,但仅涉及整体暂停视频广告时的音频暂停,未涉及多个音频轨道中特定音频轨道的暂停控制。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L。 |
| **技术特征M**:《未公开》<br>进一步包括:当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轨道的播放已暂停时,使能与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轨道不同的至少一个其它音频轨道的播放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71],当一些音频轨道被暂停时,其它音频轨道(如环境音乐)可继续或重新开始播放。对比文件未涉及多音频轨道的分别控制。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M。 |
| **技术特征N**:《未公开》<br>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虚拟现实视频内容,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控制所述虚拟现实视频内容的播放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39]、[0063],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虚拟现实视频内容。对比文件公开的是传统视频广告,未涉及虚拟现实视频内容。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N。 |
| **技术特征O**:《未公开》<br>进一步包括:确定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不再是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93],在不同时间点,原先的感兴趣区域(如第一演员)不再是感兴趣区域。对比文件未涉及感兴趣区域的动态变化。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O。 |
| **技术特征P**:《未公开》<br>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由在存储器中存储的虚拟现实内容数据提供,并且所述虚拟现实内容数据包括多个标识符,所述多个标识符标识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39]-[0041],虚拟现实内容数据包括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数据、多个标识符(标识感兴趣区域)和多个音频轨道。对比文件[0056]虽提及视频从存储器读取,但未公开虚拟现实内容数据,也未公开用于标识内容内部感兴趣区域的标识符。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P。 |
| **技术特征Q**:《隐含公开》<br>其中,监控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一致包括:跟踪观看者的头部运动和/或观看者的注视 | [0033] "Often referred to as gaze-tracking or eye-tracking technology, such tracking systems generally work by sensing the direction that user is looking..."<br><br>[0039] "Also shown in FIG. 1 is a gaze-tracking system 8 that tracks the location of the user's gaze as he or she looks upon screen 11... The gaze-tracking system 8 includes software running upon computer 1 ... it is operative to process the sensor signals detected by gaze-tracking system and produce coordinates and/or other indicia representing the location at which the user is looking upon the screen at various points in time."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87],监控可包括通过使用一个或多个摄像机跟踪观看者的注视。对比文件[0033]-[0039]详细公开了注视跟踪(gaze-tracking)技术,通过摄像头和/或其他光学组件感知用户正在看的方向,并产生表示注视位置的坐标,即公开了“跟踪观看者的注视”这一具体技术手段。虽然对比文件未涉及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感兴趣区域,但“跟踪观看者的注视”作为监控用户是否看向某区域的技术手段,其功能与目标专利中监控手段的功能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该手段可用于监控用户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某个区域一致。因此,技术特征Q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R**:《未公开》<br>其中,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是当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所述观看者的总视野或小于所述观看者的总视野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64]-[0065]及图12A、12B,视野的定义部分可以是总视野或小于总视野的中心部分等。对比文件仅涉及跟踪用户注视点(gaze location)是否落在屏幕上的某个定义空间区域内,未涉及将“视野的定义部分”限定为总视野或其一部分。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R。 |
| **技术特征S**:《未公开》<br>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360°可视虚拟现实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0039],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可以是360°内容。对比文件完全未涉及360°虚拟现实内容。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S。 |
| **技术特征T**:《未公开》<br>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被执行 | [0070] "FIG. 7 illustrates a computer 700 according to at least one embodiment of the invention. As shown, the computer 700 includes a memory device 705 and a processor 710. The memory device 705 may include program code to be executed by the processor 710."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特征T涉及存储用于执行前述虚拟现实内容控制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代码。对比文件[0070]虽公开了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的计算机以及存储其中的程序代码,但该程序代码被配置为执行基于注视的视频广告显示方法,而非虚拟现实内容控制方法。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特征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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