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11-04-14_US2011085017A_发明申请_US20110085017A1 Video Conference
目标专利的名称:1012用于虚拟现实内容控制的方法及装置CN107111364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大语言模型(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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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第一栏: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第二栏: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第三栏: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确定在第一时间的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至少第一感兴趣区域<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涉及视频会议(video conference)中的focus region,而非可视虚拟现实内容(visual virtual reality content),也未明确记载“在第一时间”确定第一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跟踪头部位置来确定focus region([0023]),但对比文件的focus region是视频会议中参与者实时注视的区域,并非虚拟现实内容中的预定义感兴趣区域。对比文件整体属于视频会议技术领域,与目标专利的虚拟现实内容控制领域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或合理推断出“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及“在第一时间确定第一感兴趣区域”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A未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被配置为当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延伸到观看者的视野之外<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的视频会议显示在显示设备(如显示器、电视、投影仪)上([0021]),未涉及延伸到视野之外的可视虚拟现实内容。 |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传统视频会议内容的平面显示,视频流在显示设备上呈现,并未延伸至观看者的视野之外。目标专利说明书明确记载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可以是360°内容或延伸到视野之外的立体/全景内容([0039])。对比文件属于视频会议领域,不存在沉浸式虚拟现实内容延伸到视野之外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断出该技术特征。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当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监控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一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通过跟踪头部位置实时确定focus region([0014], [0022]),而非监控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预定义的感兴趣区域一致。 | 对比文件中,视频会议应用通过跟踪头部位置来实时识别和更新focus region([0014], [0022]),该focus region对应于参与者正在注视的位置。这与目标专利中“监控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预确定的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感兴趣区域一致”的机制不同:目标专利是先确定感兴趣区域,再监控视野是否与之对准;而对比文件是实时根据头部位置确定注视点(focus region),不存在与预定义感兴趣区域进行比对的监控过程。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基于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一致,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基于focus region调整显示资源(如缩放、裁剪、模拟视差)([0016], [0045], [0080]),并未基于是否一致来控制内容进展(如播放/暂停)。 | 目标专利中“控制进展”指控制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播放进度或时间进展,例如在一致时继续播放、不一致时暂停([0068]-[0069])。对比文件基于focus region增加或减少显示资源(如放大/缩小视频流、裁剪、模拟视差)([0016], [0045]),属于显示渲染层面的调整,而非对内容时间进展(progress)的控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或合理推断出“控制进展”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确定在第二时间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中的focus region随头部位置变化而更新([0025], [0053]),但并非在内容时间轴上的第二时间新确定一个“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的focus region是实时根据参与者头部位置动态变化的注视区域,并非在虚拟现实内容播放的时间轴上于“第二时间”新确定的感兴趣区域。目标专利说明书记载了在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播放的不同时间(如第二时间、第三时间)确定新的感兴趣区域([0057]-[0058], 图9-11)。对比文件未公开这种在内容时间轴上确定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技术特征,也无法合理推断出。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位于当所述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所述观看者的视野以外<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的focus region始终是参与者正在注视的区域,必然位于参与者的视野之内([0023])。 | 在对比文件中,focus region被定义为“a position in the video conference that the participant is looking at or focusing on”([0023]),因此focus region必然位于观看者的视野范围之内。而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F明确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位于观看者视野以外(即观看者当前没有看向该区域)。两者技术方案相反,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断出“感兴趣区域位于视野以外”的方案。因此,技术特征F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当所述观看者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未涉及确定视野部分与位于视野外的区域是否不一致。 | 对比文件的focus region始终对应于观看者当前的注视位置,不存在“确定视野的定义部分与位于视野外的区域不一致”的步骤。目标专利中该特征用于触发停止进展([0069])。对比文件完全未涉及此技术特征,也无法通过推理得出。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基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停止包括所述新的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未记载基于不一致而停止内容进展。 | 目标专利中,当观看者视野未对准新的感兴趣区域时,停止包括该区域的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如暂停播放)([0069])。对比文件基于focus region调整显示资源(如缩放、裁剪),从未停止视频会议的进展或播放。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断出“停止内容进展”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一致,使能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未记载响应于一致而使能内容进展。 | 目标专利中,响应于视野与感兴趣区域一致而使能(enable)内容进展(如继续播放)([0068])。对比文件没有基于与预定义区域的一致性来使能进展的机制,其渲染是连续的,不依赖于这种一致性判断。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不一致,停止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未记载响应于不一致而停止内容进展。 | 目标专利中,响应于不一致而停止内容进展(如暂停)([0069])。对比文件没有这种控制机制,仅调整显示资源分配。因此,技术特征J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包括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的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至少一部分的进展被停止<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未公开停止包括感兴趣区域的内容部分的进展,其仅调整显示资源分配(如放大/缩小)。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进一步包括:响应于确定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不一致,使得至少一个音频轨道的播放暂停<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未涉及音频轨道控制。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音频轨道或多轨道音频的播放控制。目标专利说明书记载了基于一致性控制音频进展,包括暂停音频轨道([0070]-[0071])。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进一步包括:当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轨道的播放已暂停时,使能与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轨道不同的至少一个其它音频轨道的播放<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未涉及多音频轨道的播放控制,更未公开在一个音频轨道暂停时使能另一个不同音频轨道播放的技术方案。目标专利说明书[0071]记载了此特征。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虚拟现实视频内容,控制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的进展包括控制所述虚拟现实视频内容的播放<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涉及的是视频会议(video conference),而非虚拟现实视频内容(virtual reality video content)。 |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视频会议应用(video conference application)及其渲染([0014], [0079]),并非虚拟现实视频内容的播放控制。视频会议与虚拟现实视频内容在技术领域和内容形式上存在本质区别,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断出该技术特征。因此,技术特征N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进一步包括:确定所述第一感兴趣区域不再是感兴趣区域<br>《隐含公开》 | [0025] “the location and the size of the focus region can continue to be identified and/or updated as a head position of the participant changes.”;[0053] “the video conference application can identify and/or update a location and a size of a focus region...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ion of the head movement...” | 对比文件公开了focus region的位置和大小会随着参与者头部位置的变化而被持续识别和/或更新。当focus region因头部移动而从第一位置更新到第二位置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原来的第一位置(对应于第一感兴趣区域)不再是focus region(即不再是感兴趣区域)。目标专利说明书中也记载了感兴趣区域随时间变化,第一感兴趣区域在后续时间可能不再是感兴趣区域([0062], 图9-11)。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O。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由在存储器中存储的虚拟现实内容数据提供,并且所述虚拟现实内容数据包括多个标识符,所述多个标识符标识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感兴趣区域<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存储的是视频流(video streams 140)和坐标映射(map of coordinates 190)([0012]),并未记载用多个标识符标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感兴趣区域。 | 对比文件存储的是参与者的视频流和坐标映射([0012]),坐标映射用于标记头部运动位置([0036]-[0038]),而非标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预定义感兴趣区域。目标专利说明书[0039]-[0041]明确记载了标识符24标识预定义的感兴趣区域。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监控观看者的视野的定义部分是否与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中的所述第一或第二感兴趣区域一致包括:跟踪观看者的头部运动和/或观看者的注视<br>《隐含公开》 | [0015] “the video conference application 110 configures one or more of the input devices 130 to track changes made to the head position of the participant in response to one or more head movements... track a direction of the head movement... and an amount of the head movement”;[0030] “one or more input devices 130 can include at least one from the group consisting of one or more cameras... to detect and identify a direction of a head movement...”;[0075] “the video conference application configures one or more input devices to utilize the participant's head or eyes as a reference point while the participant is viewing the video conference.”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通过输入设备跟踪参与者的头部运动(head movement/head position),包括运动方向、运动量等,并且利用参与者的头部或眼睛(eyes,即注视)作为参考点。虽然对比文件中跟踪头部/眼睛的目的是实时确定focus region,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这种跟踪头部运动和/或注视的手段同样可以应用于监控观看者视野的某部分是否与特定区域(如感兴趣区域)一致。目标专利说明书[0086]也记载了通过跟踪头部或注视来监控一致性。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Q。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观看者的视野的所述定义部分是当观看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时所述观看者的总视野或小于所述观看者的总视野<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中的focus region有默认大小,并根据参与者距离调整大小([0024], [0040]-[0043]),但未记载该定义部分是总视野或小于总视野。 | 对比文件公开了focus region的大小可以根据参与者与设备的距离而变化([0041]-[0042]),但并未明确该视野部分为观看者的总视野或小于总视野。目标专利说明书[0064]-[0066]明确记载了定义部分可以是总视野或小于总视野的中心部分等。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可视虚拟现实内容是360°可视虚拟现实内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涉及的是传统视频会议,而非360°虚拟现实内容。 | 对比文件的视频会议由多个参与者的视频流组成,显示在平面显示设备上([0019]-[0021]),与360°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完全不同。目标专利说明书[0039]明确记载了360°可视虚拟现实内容。因此,技术特征S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在由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被执行<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对比文件记载了存储视频会议应用(video conference application 110)([0012], [0069]),但未记载存储用于执行目标专利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代码。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存储视频会议应用([0012]),但该应用被配置为执行视频会议渲染和focus region识别,而非执行目标专利所述的基于感兴趣区域和视野一致性控制虚拟现实内容进展的方法。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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