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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列表
2003-10-28_US6638781B_发明授权_US06638781B1 Semiconductor device and method of fabricating the same_+++A_B_D_N_O_Q_c_f_g_l_m_p_r_s+++.docx
2026-07-03 01:07
2004-04-20_US6724457B_发明授权_US06724457B1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 and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the same_+++A_B_C_D_F_G_L_M_N_O_Q_R_S+++.docx
2026-07-03 01:07
2007-09-20_JP2007240599A_发明专利_JP2007240599A Liquid crystal display and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the liquid crystal display_+++A_B_D_F_c_n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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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_JP2008203854A_发明专利_JP2008203854A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_+++A_B_c_d_f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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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_CN101285971A_发明公开_CN101285971A 液晶显示装置_+++A_B_C_D_F_m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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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_KR1020080092307A_发明公开_KR1020080092307A 액정 표시 장치_+++A_B_C_D_F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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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6_US2008252841A_发明申请_US20080252841A1 LIQUID CRYSTAL DISPLAY_+++A_B_C_D_F+++.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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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0_JP2008261989A_发明专利_JP2008261989A Liquid crystal display apparatus_+++A_B_C_D_F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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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_TW200909954A_发明专利_TW200909954A 液晶顯示裝置 LIQUID CRYSTAL DISPLAY_+++A_B_C_D_F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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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_US2010118254A_发明申请_US20100118254A1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_+++A_B_c_d_f_m_o_r_s_t_u_v_w+++.docx
2026-07-03 01:07
2010-07-08_US2010171106A_发明申请_US20100171106A1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DISPLAY_+++A_B_C_D_f+++.docx
2026-07-03 01:07
2010-08-06_KR100974692B_发明授权_KR100974692B1 액정 표시 장치_+++A_B_C_D_F_o+++.docx
2026-07-03 01:07
2011-02-02_JP4623043B_发明专利_JP4623043B2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_+++A_B_C_D_F_o+++.docx
2026-07-03 01:07
2014-07-30_CN103959154A_发明公开_CN103959154A 液晶显示装置_+++A_B_C_D_F_L_M_e+++.docx
2026-07-03 01:07
2014-12-04_US2014354930A_发明申请_US20140354930A1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_+++A_B_C_D_L_M_f_o+++.docx
2026-07-03 01:07
2015-07-21_KR1020150083956A_发明公开_KR1020150083956A 표시장치 및 이의 제조방법_+++A_B_c_d_f_l_m+++.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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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_CN105093709A_发明公开_CN105093709A 一种显示面板及其制作方法_+++A_B_c_d_f_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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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_TW200909954A_发明专利_TW200909954A 液晶顯示裝置 LIQUID CRYSTAL DISPLAY_+++A_B_C_D_F_o+++.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09-03-01_TW200909954A_发明专利_TW200909954A 液晶顯示裝置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目标专利名称:1585基板CN110770646B

模型名称:deepseek-chat

以下是根据对比文件公开内容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逐项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包括基础层《直接公开》“陣列基板10具有:玻璃基板11”(第1圖說明);“對向基板30具有:玻璃基板31”(第1圖說明)。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作为基础层的玻璃基板(11、31),与目标专利的基础层含义相同,均用于承载其他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基础层。
技术特征B:和设置在所述基础层上的复数个间隔物《直接公开》“在陣列基板10與對向基板30之間,配置有柱狀的間隔物36。”(第1圖說明);“間隔物36係設置於每個畫素電極21。”(第1圖(a)說明)。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基板(阵列基板)上设置有多个间隔物(间隔物36),用于保持基板间隔。数量为复数个,符合技术特征B。
技术特征C:其中每个间隔物为在顶部具有半球形部分的半球形间隔物《直接公开》“間隔物構件36b的前端是彎曲而非平坦的。根據本例,間隔物構件36b的前端亦可為半球狀”(第1圖說明);“前端為彎曲面狀的間隔物構件36b”(第3圖說明)。对比文件公开了间隔物的顶部(前端)为半球形(半球状)的间隔物构件,该半球形部分位于间隔物的顶部,且间隔物整体(基座+构件)构成半球形间隔物,与目标专利“在顶部具有半球形部分”的含义一致。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半球形部分为所述间隔物的包含弯曲形状的部分《直接公开》“間隔物構件36b的前端是彎曲而非平坦的。”;“因表面張力而形成具有特定曲率的彎曲面”(第3圖説明)。对比文件明确指出了半球形部分(间隔物构件)包含弯曲形状(曲面),且该弯曲形状由表面张力形成,与技术特征D完全对应。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弯曲形状的截面具有最大曲率为150mm-1或更小的轨迹《未公开》未见明确曲率数值范围。对比文件仅提到“形成具有特定曲率的彎曲面”,但未给出具体数值或数值范围,更未限定最大曲率为150mm-1或更小。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曲率范围,也无法合理推断出该具体数值。对比文件未提供任何关于弯曲部分曲率的具体数值或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直接或必然得出最大曲率为150mm-1或更小的结论。即使结合本领域常识,也无证据表明该文件隐含了该数值范围。因此未公开。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间隔物中的每个间隔物为包括所述半球形部分并且具有高于所述半球形部分的高度的柱状间隔物《直接公开》“間隔物36的高度為4.0微米……間隔物用基座36a的高度為1.0~3.0微米,間隔物構件36b的高度為1.0~3.0微米。”(第2段後);“間隔物用基座36a係在陣列基板10的製造步驟中形成者……可形成比畫素電極21及主動元件12的高度還高的間隔物用基座36a。”(第3段後);第1圖(c)顯示柱狀結構。对比文件公开了间隔物由基座(36a)和半球形构件(36b)组成,基座高度为1.0~3.0μm,构件高度为1.0~3.0μm,总高度为4.0μm。基座形成柱状部分,使得间隔物整体呈柱状,且总高度(4.0μm)高于半球形部分(构件)的高度(1.0~3.0μm),完全满足“包括半球形部分并且具有高于半球形部分的高度的柱状间隔物”。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半球形部分的高度在5μm至20μm的范围内;并且中相对于所述基础层的总面积,被所述间隔物占据的面积比率为20%或更小《未公开》“間隔物構件36b的高度為1.0~3.0微米。”,“間隔物用基座36a的底部係15微米角的平坦突起。”(第1圖説明)。未提及间隔物占据面积比率。对比文件明确公开半球形部分(间隔物构件)高度为1.0~3.0μm,不在5~20μm范围内。对比文件也未公开间隔物在基础层上占据的面积比率,无法直接或隐含得出20%或更小的结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获得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复数个间隔物的标准间距为P,当在所述基础层的表面上任选地选择具有10P作为一条边长度的两个或更多个正方形区域时,存在于每个正方形区域中的间隔物的数量的标准偏差为2或更小《未公开》对比文件仅提到“間隔物36的配置位置及配置密度並不限定於第1圖(a)所示的例子,也可根據液晶面板的尺寸、用途等適當地加以決定。”(第1圖説明)。未涉及标准间距、正方形区域选取、标准偏差计算等任何定义或数值。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关于间距统计或排列均匀性的具体参数,尤其没有涉及标准间距P、正方形区域选取以及标准偏差限定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推导出该特征。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复数个间隔物布置为使得相邻间隔物之间的间距的分布由间隔正态分布图表示《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关于间距分布图或间隔正态分布图的概念。对比文件未公开间距的分布图形式,更未提及正态分布图,没有任何描述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该特征。
技术特征J:其中,在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中,相邻间隔物之间的间距表示在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X轴上并且具有给定间距的相邻间隔物的比率表示在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Y轴上《未公开》对比文件无相关描述。对比文件未公开间隔正态分布图的坐标定义,因此未公开该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K:其中具有给定间距的相邻间隔物的比率的总和为1;并且中所述复数个间隔物设置成使得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半高宽为0.5μm至1,000μm以及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最大高度小于1《未公开》对比文件无相关描述。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间隔正态分布图半高宽、最大高度或比率总和的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或隐含得到该特征。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轨迹包括曲率为0mm-1的轨迹《未公开》“間隔物構件36b的前端是彎曲而非平坦的。”(第1圖説明)。对比文件明确排除平坦(曲率为0)情况,强调前端为弯曲而非平坦,因此轨迹不包括曲率为0的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得出相反的技术方案。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半球形部分的宽度在2μm至40μm的范围内《未公开》对比文件仅提到“間隔物用基座36a的底部係15微米角的平坦突起”(第1圖説明),未明确半球形部分(间隔物构件)的宽度,也未给出任何数值范围。对比文件未公开半球形部分的宽度,也未提供任何数值范围。虽然基座底部宽度为15μm,但半球形部分的宽度未必相同,且无任何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或隐含得出宽度在2~40μm范围内。
技术特征N:其中在所述间隔物的底部形成其中截面轨迹为曲率中心形成在截面外部的弯曲形状的渐缩部分《未公开》对比文件公开的间隔物底部为平板状基座,无渐缩或弯曲形状的描述。例如“間隔物用基座36a的底部係15微米角的平坦突起。”(第1圖説明)。对比文件公开的间隔物底部由基座形成,为平坦突起或柱状,没有形成渐缩部分(曲率中心在外的弯曲形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到该特征。
技术特征O:其中配向膜形成在所述基础层和所述间隔物上;并且中形成在所述间隔物上的所述配向膜的顶部具有半球形《隐含公开》“最後,以覆蓋顯示區域整面的方式形成配向膜。”(陣列基板10製造步驟說明);“間隔物構件36b的前端是彎曲而非平坦的。根據本例,間隔物構件36b的前端亦可為半球狀”(第1圖説明)。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在基础层(阵列基板)上形成覆盖整面的配向膜,因此配向膜必然覆盖间隔物。对比文件同时公开间隔物顶部为半球形(弯曲)。本领域技术人员合理推断:当配向膜以覆盖方式形成于具有半球形顶部的间隔物上时,配向膜将保形涂覆,其顶部自然跟随间隔物形状而呈现半球形。因此,虽然未明确文字描述,但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配向膜的顶部的所述半球形的截面轨迹的最大曲率为2,000mm-1或更小《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涉及配向膜顶部曲率的任何数值。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顶部曲率,更未限定最大曲率≤2000mm-1。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或隐含获得该数值范围。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配向膜的顶部的所述半球形的所述截面轨迹包括曲率为0mm-1的轨迹《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配向膜顶部具有平坦部分,且间隔物顶部为弯曲而非平坦(见特征L),配向膜顶部平坦从而曲率为0的可能性被排除。对比文件中间隔物顶部明确为弯曲而非平坦,因此其上的配向膜顶部通常也不会形成曲率为0的平坦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配向膜顶部包括曲率为0轨迹的教导。
技术特征R:其中形成在所述间隔物上的所述配向膜的高度在1μm至50μm的范围内《未公开》对比文件未给出配向膜高度的任何数值。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高度,更未限定1~50μm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或隐含得出该数值。
技术特征S:其中形成在所述间隔物上的所述配向膜的宽度在1μm至80μm的范围内《未公开》对比文件未给出配向膜宽度的任何数值。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宽度,更未限定1~80μm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或隐含得出该数值。
技术特征T:当任选地选择所述复数个间隔物中的三个、四个或六个间隔物时《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选择间隔物形成几何图形的描述。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任选三个、四个或六个间隔物进行特定分析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获得该特征。
技术特征U:条件是当选择选定的间隔物以形成作为闭合图形的三角形、四边形或六边形时《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选择间隔物形成闭合图形的描述。对比文件未公开闭合图形(三角形、四边形、六边形)的构成条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
技术特征V:在所述闭合图形中不存在其他间隔物《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闭合图形内无其他间隔物的条件。对比文件未公开该限定条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得出。
技术特征W:所述间隔物设置成使得所述三角形、所述四边形或所述六边形中的边的长度中的至少一者不同《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闭合图形边长不一致的教导。对比文件未公开该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得出至少一边长度不同的排列特征。

根据上述比对,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B、C、D、F,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O。其他技术特征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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