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11-02-02_JP4623043B_发明专利_JP4623043B2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
目标专利的名称:1585基板CN110770646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基础层<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阵列基板10包括玻璃基板11”(图1(c)部分)。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阵列基板具有玻璃基板,该玻璃基板作为支撑结构的基础层,与目标专利的基础层在功能上完全相同,均用于承载后续形成的间隔物等元件。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得出该特征,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和设置在所述基础层上的复数个间隔物<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在阵列基板10与对向基板30之间配置有柱状间隔物36”(图1(c)部分)以及“间隔物36包括间隔物用台座36a和间隔物部件36b,形成在阵列基板10上”。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基板(阵列基板)上设置有多个间隔物(间隔物36),该间隔物用于保持基板间距。该特征与目标专利中基础层上设置复数个间隔物完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得出该特征,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每个间隔物为在顶部具有半球形部分的半球形间隔物<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间隔物部件36b的顶端可以是半球状”(说明书对图1(c)的描述)。 | 对比文件公开了间隔物的顶部(间隔物部件的顶端)为半球状,因此每个间隔物在顶部具有半球形部分。尽管间隔物整体还包括台座,但该形状结构与目标专利中描述的包括半球形顶部和可能柱状部分的半球形间隔物实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毫无疑义地得出,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半球形部分为所述间隔物的包含弯曲形状的部分<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间隔物部件36b的顶端具有弯曲面”(说明书对间隔物部件的描述)。 | 对比文件明确将间隔物部件的顶端限定为弯曲形状,该弯曲形状部分正是间隔物的半球形部分。该特征与目标专利中半球形部分为包含弯曲形状的部分完全一致。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弯曲形状的截面具有最大曲率为150mm⁻¹或更小的轨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通过调整树脂溶液的特性(粘度、表面张力等)可以将间隔物部件顶端形成为期望曲率的曲面”,但未记载任何具体曲率数值。 | 对比文件虽然提及可以控制曲率,但未给出任何具体的曲率数值或范围,更未教导或暗示将最大曲率限制在150mm⁻¹或更小。目标专利中该曲率范围的选择是为了在间隔物上形成配向膜时实现均匀取向处理,而对比文件未涉及配向膜在间隔物上的取向处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得出该具体参数,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间隔物中的每个间隔物为包括所述半球形部分并且具有高于所述半球形部分的高度的柱状间隔物<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了具体数值例:“间隔物用台座36a的高度为2.5微米,间隔物部件36b的高度为1.5微米”(第[2]段中图5的例子),以及“间隔物36包括间隔物用台座36a(柱状部分)和间隔物部件36b(半球形部分)”。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间隔物由柱状台座和半球形顶部构成,并且给出了柱状部分高度(2.5微米)大于半球形部分高度(1.5微米)的实例。该结构特征与目标专利中柱状间隔物(柱状部分高于半球形部分)完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毫无疑义地得出,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半球形部分的高度在5μm至20μm的范围内;并且中相对于所述基础层的总面积,被所述间隔物占据的面积比率为20%或更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间隔物部件36b的高度为1.0~3.0微米”(第[2]段);未记载任何关于间隔物占据面积比率的信息。 | 对比文件中半球形部分(间隔物部件)的高度为1.0~3.0微米,远小于目标专利要求的5~20μm,且未给出任何表明可通过调整达到该范围的启示。同时,对比文件完全未涉及间隔物相对于基础层的面积比率。因此,两种限定均未公开,不能直接或隐含得出。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复数个间隔物的标准间距为P,当在所述基础层的表面上任选地选择具有10P作为一条边长度的两个或更多个正方形区域时,存在于每个正方形区域中的间隔物的数量的标准偏差为2或更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间隔物间距的统计分布或区域密度均匀性的标准偏差信息。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标准间距P、正方形区域选择及标准偏差等任何相关概念或数值,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导出该特征,属于完全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复数个间隔物布置为使得相邻间隔物之间的间距的分布由间隔正态分布图表示<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间距分布图的描述。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间隔物的间距正态分布图或类似统计表示方法,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J:其中,在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中,相邻间隔物之间的间距表示在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X轴上并且具有给定间距的相邻间隔物的比率表示在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Y轴上<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间距分布图的具体表示方式。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间隔正态分布图的概念,更未公开其坐标轴定义,因此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K:其中具有给定间距的相邻间隔物的比率的总和为1;并且中所述复数个间隔物设置成使得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半高宽为0.5μm至1,000μm以及所述间隔正态分布图的最大高度小于1<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间隔分布图的参数(半高宽、最大高度等)。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间隔正态分布图的相关参数,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轨迹包括曲率为0mm⁻¹的轨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间隔物部件36b的顶端不是平坦而是弯曲的”(说明书对间隔物顶端的描述)。 | 对比文件明确否定顶部具有平坦部分(曲率为0),强调其必须是弯曲的,因此排除曲率为0的轨迹。这与目标专利要求轨迹包括曲率为0的部分相反,未公开且给出反面教导。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半球形部分的宽度在2μm至40μm的范围内<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半球形部分(间隔物部件)的宽度数值范围。提及间隔物用台座为“15微米角”但非半球形部分宽度。 | 对比文件未对半球形部分的宽度给出具体数值或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直接或合理推断出2~40μm的宽度范围,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在所述间隔物的底部形成其中截面轨迹为曲率中心形成在截面外部的弯曲形状的渐缩部分<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的间隔物底部结构为台座底部直接接触基板,未示出渐缩弯曲形状;图1等显示间隔物底部轮廓为直角或平面状。 | 对比文件公开的间隔物底部是平坦的台座底面,没有形成截面曲率中心在外的弯曲渐缩部分。目标专利的该特征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取向处理效果,对比文件未涉及,未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配向膜形成在所述基础层和所述间隔物上;并且中形成在所述间隔物上的所述配向膜的顶部具有半球形<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中记载“最后,在显示区域的整个面上形成配向膜”(第[2]段),以及“间隔物部件36b的顶端为半球状”。 | 对比文件公开了配向膜覆盖整个显示区域(包括间隔物),且间隔物顶部为半球形。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常识可以合理推断:当在具有半球形顶部的间隔物上涂覆配向膜时,配向膜将顺应下层形状,从而在间隔物上的配向膜顶部也形成半球形。该推理具有合理的技术基础,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配向膜的顶部的所述半球形的截面轨迹的最大曲率为2,000mm⁻¹或更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顶部半球形的任何曲率参数。 | 对比文件既未公开配向膜的曲率,也未给出任何相关数值或范围,无法直接或隐含得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配向膜的顶部的所述半球形的所述截面轨迹包括曲率为0mm⁻¹的轨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顶部半球形轨迹是否包含平坦部分。 | 对比文件未涉及配向膜顶部轨迹的具体形状,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R:其中形成在所述间隔物上的所述配向膜的高度在1μm至50μm的范围内<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的高度数值。 | 对比文件未对配向膜高度作任何限定,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S:其中形成在所述间隔物上的所述配向膜的宽度在1μm至80μm的范围内<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配向膜的宽度数值。 | 对比文件未对配向膜宽度作任何限定,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T:当任选地选择所述复数个间隔物中的三个、四个或六个间隔物时<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间隔物选择性组合的概念。 | 对比文件没有描述间隔物之间的位置关系或选择特定数量间隔物形成图形的任何内容,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U:条件是当选择选定的间隔物以形成作为闭合图形的三角形、四边形或六边形时<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间隔物形成的闭合图形。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由间隔物构成的闭合几何图形,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V:在所述闭合图形中不存在其他间隔物<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闭合图形内有无其他间隔物的条件。 | 对比文件未提及闭合图形及内部间隔物存在情况,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W:所述间隔物设置成使得所述三角形、所述四边形或所述六边形中的边的长度中的至少一者不同<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间隔物间距的不规则性设计。 | 对比文件未涉及用间隔物形成的多边形边长差异,未公开该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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