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评估之前,明确对比文件、目标专利和模型名称如下:
- **对比文件名称**:2003-04-23_JP2003118064A_发明专利_JP2003118064A Light reflecting film decorative material
- **目标专利名称**:1635装饰构件及其制造方法CN111565930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为通用专利评估模型
以下特征比对表格基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规定的技术特征划分,严格依据对比文件公开内容进行分析。对于技术特征的理解,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原文进行解释。判断标准包括直接公开(实质或等同)和隐含公开(宽松标准,包括合理推断或部分公开可能与其他对比文件组合)。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为中文,附段落标号) | 公开性论述 | ||
| **技术特征A:包括:<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07】:“基材(A1)的內外装の一面もしくは全面に、接合剤層(a)、保持基材層(b)、光反射層(c)、透明性を有する有彩色の着色層(d)……を有する貼付用光反射フィルム(B1)を貼付け、”,即包括接合剂层、保持基材层、光反射层、着色层等。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一种装饰结构,包含基材(对应基板)和设置在基材上的多层装饰层(光反射层、着色层等)。该“包括”概念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A(包括基板与装饰层)直接对应,属于相同的组成部分。 | ||
| **技术特征B:基板<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11】:“基材(A1)としては、ポリエチレン、ポリプロピレン……各種プラスチック素材;鉄鋼……金属素材……等が挙げられる。”以及【0028】:“保持基材層(b)は、貼付け作業を容易にするための基材であって、具体例としては、ポリエチレン、ポリエチレンテレフタレート等の熱可塑性樹脂やアルミニウム等の箔など。” | 对比文件中的“基材(A1)”或“保持基材层(b)”都可以作为目标专利中“基板”的对应。目标专利中的基板是支撑装饰层的基底,对比文件中的保持基材层(b)同样作为光反射层和着色层的支撑基体,并且实施例中明确使用PET膜等作为基板。因此技术特征B被直接公开。 | ||
| **技术特征C:装饰层,所述装饰层设置在所述基板上<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22】:“貼付用光反射フィルム(B1)は、接合剤層(a)、保持基材層(b)、光反射層(c)、透明性を有する有彩色の着色層(d)……を有するフィルムである。”以及【0030】:“光反射層(C)は、光輝性金属もしくは光輝性顔料で形成される鏡面層を持つ光反射層である。”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基板(保持基材层b)上设置光反射层(c)和着色层(d)作为装饰层。这些层共同构成赋予装饰效果的装饰层,直接对应目标专利中设置在基板上的装饰层。因此技术特征C被直接公开。 | ||
| **技术特征D:当与所述装饰层的平面垂直的方向被定义为x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全文未定义任何坐标轴,未提及与装饰层垂直的方向及相关定义,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间接推导出该技术特征。 | ||
| **技术特征E:所述装饰层的表面上的方向被定义为y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同技术特征D,对比文件未定义装饰层表面方向,无y轴概念。 | ||
| **技术特征F:在380nm≤λ≤780nm的波长范围内的标准光源D65的条件下使用检测器来检测所述装饰层上的所述y轴的宽度的中心点时<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提及特定波长范围(380-780nm)、标准光源D65、检测器以及检测中心点的概念。这些是光学测量条件,对比文件只涉及膜层结构和外观效果,未涉及具体测量方法。 | ||
| **技术特征G:所述检测器的中心与所述装饰层上的所述y轴的所述宽度的所述中心点连接的线在x-y轴平面上与所述x轴所形成的角度被定义为中心视角θ<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没有定义任何视角概念,没有提到检测器位置与装饰层中心点的连线角度。 | ||
| **技术特征H:从所述检测器的所述中心到所述装饰层上的y轴方向上的所述宽度的所述中心点的距离被定义为Dv<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定义检测距离Dv。 | ||
| **技术特征I:在-15°至+15°的所述中心视角θ 的至少一部分中由下式1表示的深度参数值δ1m为0.15以上:<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涉及深度参数δ1m、特定视角范围(-15°至+15°)或其数值限制。 | ||
| **技术特征J:[式1] δ1m=\ | Δh\ | max/Dv<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
| **技术特征K:其中,\ | Δh\ | max是由下式2表示的Δh的最大值:<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Δh的概念。 |
| **技术特征L:[式2]<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公式。 | ||
| **技术特征M:其中,Δd由下式3表示:<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Δd。 | ||
| **技术特征N:[式3]<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公式。 | ||
| **技术特征O:其中,θ 被定义为由所述检测器的所述中心与通过所述检测器检测到的所述装饰层上的所述y轴上的任意点连接的线在所述x-y轴平面上与所述x轴所形成的视角<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定义任意点视角。 | ||
| **技术特征P:θ和θ 分别由下式4和下式5表示:<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这些表达式。 | ||
| **技术特征Q:[式4]<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 | ||
| **技术特征R:[式5]<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 | ||
| **技术特征S:其中,θ和θ 分别是在视角θ 和θ 下的角亮度<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涉及角亮度概念。 | ||
| **技术特征T:其中,θ 满足下式6的范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涉及该范围。 | ||
| **技术特征U:[式6]<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 | ||
| **技术特征V:其中,θ和θ 分别是θ 和θ 的最小值和最大值。<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 | ||
|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装饰构件具有一个以上的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明确提到“点”(不具有面积的位置)的概念。虽然装饰层表面可能具有微观结构,但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测量或限定这种点的特征。 | ||
| **技术特征X:在所述一个或多个点处,根据-15°至+15°的所述中心视角θ 的角亮度图的斜率除以角亮度得到的值的绝对值为0.025以上<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公开角亮度图、斜率计算及数值限定。 | ||
| **技术特征Y:其中,角度单位是度(°)。<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角度测量。 | ||
| **技术特征Z:其中,Dv是500mm。<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未定义Dv,也未指定500mm的数值。 |
**总结公开性代码:**
- 直接公开:技术特征A、B、C → 代码<<<A>>><<<B>>><<<C>>>
- 隐含公开:无
- 其余技术特征(D至Z)未公开,不插入代码。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