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申请_US20130242120A1 MOTION-STATE CLASSIFICATION FOR CAMERA APPLICATIONS_+++b_f+++.docx

**对比文件名称**:发明申请_US20130242120A1 MOTION-STATE CLASSIFICATION FOR CAMERA APPLICATIONS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确定车辆位置的系统和方法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一种用于确定车辆位置的方法<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直接引用。对比文件涉及“使用来自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的数据来确定用户上下文,例如用户的运动状态,并基于用户上下文调整相机特征”(参见摘要、[0006]、[0024]段)。对比文件公开的是一种基于传感器数据对用户运动状态进行分类,并据此自动调整相机功能(如自动对焦、白平衡)的方法。其目的是优化相机性能以提升用户体验,而非确定车辆的位置。该文件未公开任何用于确定车辆位置的具体步骤或系统。因此,特征A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B**:获得多个图像<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 (<<<b>>>)“数字相机通常用于拍摄静态图像和视频。移动设备,例如蜂窝电话、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通常包括能够实现这两种功能(即捕获图像和视频)的数字相机。”(参见[0024]段)对比文件明确其移动设备包含相机,用于捕获图像和视频,这必然涉及“获得多个图像”。虽然其目的是为了调整相机参数,但“获得多个图像”这一动作本身是该方法执行的前提。因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确定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获得多个图像”这一技术特征。然而,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是为了进行图像处理和调整相机参数,与目标专利中为确定车辆位置而获取图像的作用不同。
**技术特征C**:检测所述多个图像中的对象<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直接引用。对比文件提到了“预览流”、“当前帧和前一帧”(参见[0033]段)以及“场景变化”(参见[0034]段),但均未涉及对图像中特定“对象”(如车道标记、交通标志)的检测。对比文件关注的是通过传感器数据对用户状态进行分类,并基于此调整相机全局参数(如对焦、白平衡)。虽然提到了图像帧和场景变化,但并未公开任何从图像中检测特定对象(如交通引导对象)的步骤、算法或模块。因此,特征C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D**:所述对象包括交通引导对象<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交通引导对象”,例如车道标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因此,特征D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E**:确定所述对象上的多个特征点,其中所述特征点基于对象类型彼此具有已建立的关系<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提到了“聚焦值”(focus values),但这与图像中特定对象上的几何特征点无关(参见[0033], [0035]段)。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在检测到的对象上确定“特征点”,更没有提及这些特征点之间基于对象类型(如车道标记、交通标志)的“已建立的关系”。这是目标专利用于几何计算和尺度恢复的核心步骤,在对比文件中完全缺失。因此,特征E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F**:确定加速度测量<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 (<<<f>>>)“移动设备使用来自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的数据来确定用户上下文,例如用户的运动状态...”(参见摘要)。“运动传感器112,例如三轴磁力计和/或线性加速度计和/或陀螺仪...”(参见[0028]段)。“例如,可以使用来自运动传感器112的惯性数据(例如来自加速度计)的周期性特征来确定用户是否在行走或跑步。”(参见[0029]段)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移动设备包含加速度计等运动传感器,并使用这些传感器数据(包括加速度数据)来确定用户的运动状态(如行走、跑步、乘车)。因此,可以确定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确定加速度测量”这一技术特征。然而,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是用于对用户运动状态进行分类,而非用于与图像特征点结合来确定车辆的运动轨迹和姿态。
**技术特征G**:基于所述加速度测量来使用所述多个特征点来确定相对于地平面的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获取加速度测量,也隐含公开了获得图像,但完全没有公开“使用对象上的多个特征点”这一关键动作,更未公开将加速度测量与这些特征点结合以“确定相对于地平面的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的方法。其传感器数据用于分类,相机参数用于调整,二者并无结合用于定位或运动估计的教导。因此,特征G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H**:使用所述多个特征点确定的所述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补充从惯性传感器测量确定的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基于特征点确定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的方案,也未公开任何基于惯性传感器测量确定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的方案,因此更不可能公开将二者进行“补充”的技术构思。因此,特征H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对象包含车道标记或交通标志。<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车道标记”或“交通标志”。因此,特征I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J**:其中确定所述多个特征点包括确定检测到的车道标记的三个或多于三个端角。<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未提及检测车道标记,更未提及确定车道标记的端角。因此,特征J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K**:其中确定所述多个特征点包括确定检测到的交通标志的三个或多于三个顶点。<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未提及检测交通标志,更未提及确定交通标志的顶点。因此,特征K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其中确定所述运动轨迹包括使用所述多个特征点来确定尺度信息。<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未涉及使用图像特征点进行任何几何计算或尺度恢复。因此,特征L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M**:其中确定所述运动轨迹和所述相机姿态包括将从第一图像确定的多个特征点与从第二图像确定的相应的特征点进行比较。<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提到了“当前帧和前一帧”(参见[0033]段),但这是用于比较对焦值以决定是否重新对焦,并非用于比较特征点以进行运动估计。对比文件未公开在图像中确定特征点,因此也不可能公开对不同图像中的相应特征点进行比较以确定运动轨迹和相机姿态的技术方案。因此,特征M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N**:将所述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与惯性传感器测量进行组合;以及基于所述组合的测量来确定所述运动轨迹。<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提到了使用传感器数据(可能包括惯性数据)来确定用户上下文,并调整相机特征(参见[0029], [0030]段),但这不是将“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如图像特征点)与惯性传感器测量进行组合以确定运动轨迹。对比文件未公开“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如图像中车道标记的角点测量),也未公开将此测量与惯性传感器测量组合用于确定运动轨迹。其数据组合的目的是进行状态分类,而非运动估计。因此,特征N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O**:将卫星导航接收器测量与所述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进行组合;以及基于所述组合的测量确定全局帧中的姿态和位置。<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提到了SPS接收器114(参见[0028], [0049]段),并提到“如果运动传感器112指示用户静止,而SPS接收器114指示用户正在移动,则可以推测用户正在车辆中移动。”(参见[0029]段)。但这是一种状态逻辑判断,并非将卫星导航测量与“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进行组合以确定全局姿态和位置。对比文件虽然提到了卫星导航接收器(SPS),但其数据仅用于辅助判断用户是否在移动车辆中这一上下文,并未与任何从图像中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数据进行组合,也完全没有涉及确定“全局帧中的姿态和位置”这一概念。因此,特征O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P**:将来自一或多个车辆传感器的车辆传感器测量与所述卫星导航接收器测量和所述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进行组合;以及基于所述组合的测量来确定所述全局帧中的所述姿态和位置。<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未提及“车辆传感器”(如轮速编码器、速度计等)。对比文件未公开“车辆传感器”,也未公开将其测量与卫星导航测量和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进行三层组合以确定全局姿态和位置。因此,特征P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Q**:将所述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与速度计测量进行组合;以及基于所述组合的测量来确定所述运动轨迹。<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未提及“速度计测量”。对比文件未公开“速度计测量”,也未公开将其与检测到的对象的测量组合以确定运动轨迹。因此,特征Q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方法在车辆中执行。<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提到用户可能“在移动车辆中旅行”(参见[0025], [0029]段),但其方法是在“移动设备”(如手机)中执行,用于判断用户是否在车辆内并调整该移动设备的相机功能,而非在车辆本身(作为电子装置或系统)中执行用于确定车辆位置的方法。对比文件公开的是一种在移动设备(如智能手机)中运行的方法,该设备可以被用户携带进入车辆。该方法并非设计为在车辆自身的系统中执行,以确定该车辆自身的位置。因此,特征R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S**:其进一步包括将所述相机姿态传输给地图服务。<br>**判断结果**:未公开无任何相关引用。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地图服务”,也未提及传输相机姿态。因此,特征S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方法由服务器执行。<br>**判断结果**:未公开对比文件明确其方法在“移动设备”中执行(参见摘要、[0006]、[0024]段等),例如智能手机。对比文件明确将执行主体限定为“移动设备”,并未提及或暗示由服务器来执行所述方法。因此,特征T未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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